道路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建设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市政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对市政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以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工作流程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市政工程的排查范围、排查对象和排查时间计划。
2.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包括现场巡查和数据分析,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记录。
3. 安全隐患整治计划: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隐患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的方式、措施和时间表。
4. 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组织专业团队进行隐患整治,包括修复、更换或加固存在的安全隐患。
5. 完成整治工作后进行复查:对整治后的市政工程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四、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配合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3. 专业人员: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复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1. 安全第一:在进行排查和整治工作时,要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员的安全。
2. 高效完成: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排查和整治工作按计划进行,并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3. 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4. 形成文档: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总结,形成相应的文档。
六、经费保障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将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七、工作评估与改进定期对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排查和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有效保障市政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5篇)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害和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制度如下:1、当发现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判断其严重程度。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报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处理完毕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或拒不整改的,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2)是指为了及时发现、查处和处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企业和组织制定的一套报告机制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快捷、有效的报告流程,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得到重视和处理,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素:1. 制度的范围:明确适用该制度的部门、岗位和工作场所。
2. 报告的内容:明确报告的要求和必备信息,如隐患描述、发生地点、时间、相关人员等。
3. 报告的流程:规定报告的途径和流程,如直接向上级汇报、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等。
4. 报告的时限:规定对于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报告的时限要求。
5. 报告的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的报告责任和追责情况。
6. 处理的措施:规定对于报告的安全隐患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如立即切断危险源、组织救援等。
7. 进一步调查和整改:规定报告后的进一步调查和整改措施,如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方案等。
8. 监督和督促:规定对于报告制度的监督和督促机制,如定期评估、回访等。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合作和参与,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确保工作和生产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3)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主导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牺牲工人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明确各司局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建立,在各级政府工程管理部门下设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条各级政府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一条市政工程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禁区和施工区域,并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四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工程材料和设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2024年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反馈,情况严重的,应由驻地高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按照事故的级别及国家规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4、事故发生后,严禁隐瞒不报,所上报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关领导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一同调查,按程序进行处理。
5、在实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要全过程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各类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2024年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二)____年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应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报告制度。
本文将针对____年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提出相应的报告制度并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定义1.1 重大安全隐患所谓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具有严重危害性、高度风险性和较大影响范围的潜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如化工厂泄漏、核电站事故等。
1.2 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交通、环境以及其他活动中,因人的失误、设备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如交通事故、工地事故等。
二、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必要性2.1 预警和预防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预警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防范。
及时报告和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2.2 救援和处置通过建立报告制度,能够使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及时获得有关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信息,调度和提供相应的救援和处置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方案
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方案一、前言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维护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工程涉及到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等等。
市政工程的隐患排查工作是保证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和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市政管理部门的责任。
因此,制定科学的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方案对于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和后期维护工作至关重要。
二、市政工程隐患的存在及其危害市政工程隐患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与维护过程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包括施工质量问题、原材料质量问题、工程设计不合理问题等。
市政工程隐患的存在会对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行、市民生活质量、市政管理部门的形象等多个方面造成危害,因此需要及时排查与解决。
三、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方案的制定(一)建立健全市政工程隐患排查制度1、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从市政管理部门、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市政工程维护单位等多个角度进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责任主体都有相应的隐患排查责任。
2、明确隐患排查的周期,对于不同类别的市政工程设置不同的排查周期,并明确排查的方式与方法。
3、明确隐患排查的内容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施工材料的质量、工程设计的合理性等多个方面。
(二)建立隐患排查的信息管理系统1、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对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分析和归档等。
2、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排查出的隐患信息进行及时的共享与沟通,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
(三)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技术支持体系1、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专业技术队伍,包括具有相关技术背景的技术人员和相关专业的工程师,确保排查的专业化和科学性。
2、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技术支持机构,为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督导管理机制1、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督导管理机制,对于隐患排查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督导,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抽查与审核。
2、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隐患排查的质量与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
目录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二、建立安全生产及教育培训制度 (3)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4)(一)边坡支护和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4)(二)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6)(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 (10)(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1)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超重吊装工程 (11)2、采用起重机械安装及起重设备自身安装拆卸的工程 (12)(五)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3)1、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3)2、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3)3、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4)(六)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5)(七)预应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7)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施工环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制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以下安全措施符合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1)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方案为了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
3.市政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给水排水工程、污水处理等。
二、安全管理组织1.设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2.定期召开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3.设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责任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安全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3.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措施1.在市政工程项目前期规划阶段,需进行安全评估,识别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2.制定并执行市政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建立健全市政工程项目现场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6.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五、安全管理监督1.加强对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安全隐患。
2.建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未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安全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严厉批评和处罚。
六、安全管理宣传1.开展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关注和参与度。
2.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成果,促进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旨在加强企事业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追责机制,提高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和解决效率,减少事故发生和损失。
一、报告范围本制度的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2.职工、居民生活环境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3.公共场所、设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4.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二、报告流程1.报告发现:任何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都有权利立即报告,包括企事业单位员工、公众、政府监管部门等。
2.报告渠道: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3.报告内容:提供详细的安全隐患描述、发现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据材料。
4.接受报告:接收报告的单位应及时核实并记录报告内容,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调查处理:依法成立调查组,对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际情况核实,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实到位。
6.处理结果反馈:对报告人和社会公开通报调查处理结果,并通知报告人相关的处理决定。
三、报告人保护措施1.匿名报告:对于提供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人员,可以要求保护其个人信息,保证其匿名举报,不透露信息源。
2.保密机制:对接受报告和处理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及时进行保密,确保报告人及其家属的安全。
3.报告人保护:如有报告人受到报复或威胁,应及时进行保护,并进行相关协助。
四、追责机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报告中存在的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报告人的法律责任,依法进行处罚。
五、督查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报告意识和发现能力。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2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工程施工作业安全,制订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要求全体监理人员认真执行。
一、安全架构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监理人员,全程跟踪检查施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本项目安全架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安全监理员:二、项目重大安全隐患1.当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总监必须马上签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书面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报告,同时报告本公司总监室:1)基坑支护体系出现突然变形或累计变形量超过规定的报警值;2)高大模板体系出现险情;3)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4)拆除支撑梁时违规作业;5)结构吊装时围护结构出现险情;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拍照留底,并将照片作为书面报告的附页一起报送。
3.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监理快报》形式向南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报告:1)建设、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构配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防护设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2)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或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或专项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3)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又不能有效制止的;4)现场监理无法处理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架构及责任人;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及基本情况;____项目监理部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的控制措施及跟踪落实整改情况;4.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数据、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
5.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执业章、监理公司章。
四、报告方式1.定期报告形式。
每周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情况(包括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南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内容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2.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1. 安全检查应覆盖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2.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等。
三、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1. 安全检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3. 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同时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四、安全检查的程序和方法1. 安全检查前,检查组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检查重点。
2. 检查过程中,应采用现场查看、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工程安全状况。
3. 检查后,应及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1. 发现安全隐患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工,并报告主管部门。
3. 整改完成后,应由原检查组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安全检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对于因安全管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按新规定执行。
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切实保障市政工程的安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目的在于:全面检查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加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市政工程建设活动。
第四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五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第六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应由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经验。
第七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应当充分尊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第九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参与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的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对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影响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日常检查第十一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等。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工地的安全管理,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岗位,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程序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危险物品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合理存放和使用,有效控制危险因素。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日常检查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上报。
第十六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日常检查结果应当立即通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日常检查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前言工程安全是每一个企业及相关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和重视的问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隐患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何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发生事故,确保工程安全,就显得至关重要。
建立完善的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是预防事故和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背景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提高员工对工程安全的重视程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便捷化和规范化,并为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处理提供依据。
只有及时报告工程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问题,才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目的1.加强对工程安全隐患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工程安全水平;2.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养成主动报告隐患的习惯;3.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
五、工程安全隐患报告的内容1.工程安全隐患的具体描述和位置;2.工程安全隐患的级别;3.发现隐患的时间和发现人员的基本情况;4.整改措施和计划;5.报告人员的签名。
六、工程安全隐患报告的流程1.发现隐患:任何员工在工程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2.报告隐患: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并确定隐患的级别;3.整改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4.复查确认:整改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确认隐患已经得到彻底解决;5.隐患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七、责任制度1.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报告的工程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2.施工人员:负责主动报告工程安全隐患,并配合项目负责人的整改工作。
八、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实施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2.建立健全工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流程,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理;3.加强工程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4.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督促,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市政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建设、桥梁建设、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提高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中。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二)组织开展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制定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四)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五)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九条建设单位是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是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三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前言根据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防止和减少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为AA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和管控提供参考依据。
本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拆除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本导则由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具体条文内容解释。
本导则首次编制,部分术语及条款根据施工经验及事故教训总结归纳,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1为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中心,控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为施工现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提供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编制本导则。
1.0.2本导则所述条款适用于AA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
1.0.3 当存在本导则描述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4施工现场除不得违反本导则所列条款之外,尚应遵守符合国家和AA市现行有关规定。
2.0.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指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2.0.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2.0.3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道路工程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工程隐患排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道路工程隐患排查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治理各类潜在危险,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安全。
排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确保排查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专家等。
该小组负责制定排查计划,组织实施排查活动,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审核和处理。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排查范围应涵盖所有在建和已竣工的道路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基础结构、施工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
排查内容包括:1. 施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2. 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操作;3. 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维护保养是否到位;4.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积水、坑洼、堆放不稳等;5.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
四、排查方法和步骤1. 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2. 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技术检测等多种方法进行排查;3.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评估风险等级;4. 针对不同类型的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5. 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所有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责任追究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明确责任人,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屡教不改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为了提高排查工作的透明度,应将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对举报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总结与改进定期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优化排查制度。
通过实践积累经验,提高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市政工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市政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工程安全风险也愈加突出。
为了保障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首先,要对市政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通过对市政工程的工程性质、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地质环境等方面的评估,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建设。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同时,要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隐患及时得到解决。
最后,要加强市政工程的监管和督查。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通过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市政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
总之,建立完善的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保障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能够有效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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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制度
的制度2023-11-08•引言•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原因•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实施方式•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意义与价值目•实际案例分析•总结与展望录01引言目的和背景目的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背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如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完善的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各类事故。
范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定义与范畴02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时间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钦州滨海新城龙海路工程一标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已经编写完成。
该细则的审核单位为XXX,项目监理处。
以下是细则的具体内容: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二、细则编制的目的:该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本细则实施的范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钦州滨海新城龙海路工程一标段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和土方开挖工程。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五、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备案、监理日常管理、施工安全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备案、监理日常管理、施工安全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目标值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合格率、监理备案的及时率、施工安全检查的合格率等方面的指标。
七、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要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备案、监理日常管理、施工安全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监理人员需要按照这些要求进行工作。
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必要性1.1市政工程隐患的存在及危害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隐患问题屡见不鲜,如质量不合格、施工管理不到位、监督监管不力等,给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风险和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城市的形象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1.2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重要性针对市政工程隐患问题,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排查治理制度至关重要。
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实现对市政工程隐患问题的全面排查和治理,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性,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
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将为城市管理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2.1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法律依据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
比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政工程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文件为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基本依据。
2.2明确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主体责任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应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并强化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应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确保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市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3规范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具体包括: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等措施,提高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2.4建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化平台可以更好地实现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对市政工程隐患排查过程的全程跟踪、数据汇总和分析,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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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工程名称:永和新春路道路市政工程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编制依据 (3)三、工程特点和监控要点 (3)四、重大安全隐患应急监理小组及人员职责 (3)五、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4)(一)安全生产控制 (4)(二) 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六、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7)七、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处理 (7)八、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程序 (8)九、事故处理 (9)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和新春路道路市政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施工单位:广东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期: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总投资:约150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二、编制依据1.建筑法;2.安全生产法;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5.地方有关建筑安全文明管理法规。
三、工程特点和监控要点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明确本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的重点如下:1.基坑支护的安全监控;2.管线安装的安全监控;3.施工临时用电及工地消防设施安全监控;四、重大安全隐患应急监理小组及人员职责根据该工程的特点,成立工程建设重大安全隐患应急监理小组:组长:刘晚年组员:龙华军人员职责组长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报告,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要求施工单位马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安排各应急小组组员工作,跟踪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随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总经理报告整改情况。
组员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控制隐患和撤离工作,按照组长的分配的任务组织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消除整改工作,现场监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一)安全生产控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 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
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
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
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1)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专项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三宝”“四口”防护①现场进出大门应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标语,安全帽应正确使用、规范佩戴,系好帽带,不准乱抛、乱扔、用于坐和垫,不得使用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
②现场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搭拆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高挂在牢固、可靠的物体上,使用后应专人负责妥善保养,经常检查,发现霉变、硬脆、断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③现场必须重视临边“四口”防护,用两色相间的钢管作护栏材料。
楼梯踏步及平台临边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栏或篱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安全防护门或双道固定的防护栏杆,井内底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道一律采取落地满堂架施工。
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洞口号上张挂安全网。
阳台、楼面、屋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如果防护栏杆过高要挂安全网封闭,防护要严密。
2)施工用电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
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具有适度照明。
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
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与10KV以下的架空层路边线,最小水平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采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屏、围护片等进行全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字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1.5m之内,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下班时断电锁门。
配电箱及开关箱内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末端触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
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各类电器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
接地体使用L50×5角钢或Φ50钢管,2.5m长,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
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配电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
3)电焊机等其他机具电焊机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良好,有防雨措施。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不小于5m,有回火防止器,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灵敏,使用合理,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严禁在露天曝晒,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严禁使用浮动式等旧式乙炔发生器。
平刨、压刨、电锯等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安装触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专人使用,设护手安全装置,刀口回弹防护措施,电锯设防护挡板或月牙罩,操作必须使用单相电动开关。
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打夯机、磨石机、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电钻等),应具有防护罩壳齐全,橡皮线不得有破损,必须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单独配置灵敏有效的触电保护器。
射钉枪应确定专人使用,严格按先装钉后装药的顺序操作,不得用手掌抵住枪口。
六、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并着重加强对脚手架、“三宝四口”、、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
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2.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4.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
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常备消暑物品;冬季做好保暖工作。
5.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7.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8.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9.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11.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12.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处理1、监理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局部停工,人员撤离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做好记录,通知施工单位制定消除安全隐患方案,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总工室。
3、审查消除安全隐患方案可行后,要求施工单位马上按方案组织消除安全隐患,并全过程跟踪整改情况。
4、对发现不断恶化或不断扩大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告有关应急救灾部门。
5、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情况,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当施工现场发生下列突发问题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采用《监理快报》的形式向监督该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1)建设、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土建材料、建筑设备、构配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2)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或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或专项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3)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又不能有效制止的;4)现场监理无法处理的其它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问题;5)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八、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程序九、事故处理现场发生一般事故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