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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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B Liner term FOB班轮条件
这个条件并不是要求买方必须用班轮运输,而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者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个条件,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Customs Clearance清关
即,是指进出口或转运货物出入一国关境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之下,不准自由流通。3、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
即由买方负责装船费用。采用这个条件,卖方不负责装船费用。
4、Trim 平舱
运输概念:指货物装船后,为了保持船舶承受压力均衡和航行安全,对成堆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如煤炭,粮谷等,需要进行调动和平整,此项作业就称为“平舱”。
5、Stow 理舱
使装船按照舱图妥善放置、装载合理,在货物装入船舱底之后,进行垫隔、整理、安置
6、Symbolic Delivery象征性交货
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及其他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CIF是一个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术语。
7、【FOB】术语变形
(1)Liner Terms ():装船费用按照班轮条件办理,卖方只负责将货物交到码头港口,装卸及平舱理舱费均由支付的一方----买方负担。(卖方不必承担装货费用)
(2)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卖方承担的费用截止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一概由买方负担。(卖方不必承担装货费用)
(3)FOB Stowed 或FOBS(/并理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包括在内的装船费用。多用于。(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和理舱费用)
(4)FOB Trimmed 或FOBT (/船上交货并平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多用于散装船。若买方租用自动平舱船是,卖方应退回平舱费用。(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和平舱费用)
(5)FOB Stowed and Trimmed 或(FOB包括平舱和理舱):卖方必须承担装货、平舱和理舱费用。
8、【CFR】术语变形
(1)CFR Liner Terms()即卸货费按照班轮的办法处理,即买方不予承担。
(2)CFR Landed (CFR卸到岸上)指由卖方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位置的卸货费,包括从轮船到码头转运时可能发生的驳船费和码头捐税。
(3)CFR ex tackle (CFR吊钩下交货)卖方承担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接)买方负责将货物从目的港船舱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9、More or Less Clause溢短装条款
是指在矿砂、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散装货物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避免因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对于一些数量难以严格限定的商品,通常是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这种条款一般称为溢短装条款。它一般包括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以及计价方法。
10、Trade surplus 贸易顺差(出口>进口)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总额大于总额,又称“出超”.表示该国当年处于有利地位。贸易顺差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国在特定年份对外贸易活动状况。与此同时,大量外汇盈余通常会致使一国市场上投放量随之增长,因而很可能引起压力,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1、Trade deficit 贸易逆差(出口<进口)
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个季度、一个月等)总值小于总值,即贸易逆差。又称“入超”、“”。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商品贸易状况,也是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
12、Terms of Trade贸易条件
用来衡量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出口相对于进口的盈利能力和的指标,反映该国的对外贸易状况,一般以表示,在中尤其重要。常用的贸易条件有3种不同的形式: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一国的。其中价格贸易条件最有意义,也最容易根据现有数据进行计算。
13、Warsaw --Oxford Rules华沙-牛津规则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这一规则对于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华沙—牛津规则》在总则中说明,这一规则供交易双方自愿采用,凡明示采用《华沙—牛津规则》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援引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对本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如本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14、Export Tax Rebates出口退税
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15、Balance of Trade贸易差额
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与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当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相等时,称为“”。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或“”。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称“”或“”。通常,贸易顺差以正数表示,贸易逆差以负数表示。一国的收支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
16、Balance of payments 国际收支平衡
指一国国际收支净额即净出口与的差额为零。即:国际收支=净出口-净资本流出;或BP=NX-F。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衡量一国对所有其他国家的交易支付。如果其货币的流入大于流出,国际收支是正值。此类交易产生于,或者。国际收支平衡被视作一国相关价值的另一个,包括,和外方投资。
17、Protective tariffs 保护性关税
保护性关税或是设立一税负非常高的以有效的消除与本国企业的竞争,或是消除被廉价竞争性进口货摧毁的危险。不然的话,保护性关税可仅给予部分的保护,虽然不驱逐外国货,但对相应的本地工业给予等于关税金额的价格上的保证金使之继续国内市场供应。
18、Infant industries 幼稚产业(新兴产业在早期阶段的成长)
指某一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能够发展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在保护幼稚产业上,如何界定和选择幼稚产业是一个关键,选择不好就可能导致保护落后,保护需要大量的投入,付出一定的代价。
19、Revenue tariffs 财政关税
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是保护关税的对称。在历史上关税产生以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内,征收关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或宫廷享受。在交通孔道、关卡、桥梁等处,对往来客商征收关税,就构成了既方便又充裕的税源。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后,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的激烈竞争,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利用关税作为保护手段,才出现了保护关税。但财政关税仍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
20、Trade bloc 贸易集团
Trade block 贸易禁运
21、Free Trade Area 自由贸易区
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