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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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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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村 内公共 服务设

维系村 落传统 民俗
增加就 改善人 业机会 居环境
控制项 目实施 风险
取得良 好改造 业绩和 信誉
解决历 史遗留 问题化 解矛盾
维持和 谐关系 促进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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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新改造的诉求与问题
(二)旧厂房更新改造中各方诉求
诉求主体与内容
旧厂房权属人
企业
政府
获取最大 补偿或者 开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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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亮点
(二)政策理念调整与转变
导向: • 从目标导向为主,转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 从仰望星空、注重长远,转向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 • 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局部现实问题并重
规划: • 以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向强调和坚持规划引领与调节 • 从侧重空间形态管控,到规划理念、机制、方法全面与时俱进 • 从强调技术图则,转向技术图则与公共政策并重 • 从强调规划蓝图,转向规划蓝图与行动方案并重 • 从偏重地产开发,转向产城融合发展
同56号文
集体物业:按合法性核定复建量。 • 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复建量。 • 违法建筑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按现有建筑
面积2∶1比例核定;之后建设的不予核定。
收益分成:按规划节余和竞争节余分别分配。 • 项目实施方案建筑面积(用地)与规划的建筑面积
(用地)相较有节余的,市政府、区政府、村集体 按4∶3∶3分配。 • 选择合作企业经竞争节余的融资建筑面积(或节余 的融资地块土地纯收益扣除按规定计提和上缴的部 分后)由区政府和村集体5∶5分配,用于改造项目 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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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更新新旧政策对比
(一)旧村庄更新改造主体、改造方式与改造模式
比较项目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摸查
区政府根据摸查和改造需要初步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内用包括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居民数及 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保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 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 设施用地)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 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 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公告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制定账户后 ,由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 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 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拆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办据村委的 申请报告和规划条件 组织编制公开出让 方案和出让合同 市三旧办将方案和 公告提高
(4)组织公开出让 市三旧办公开出让 公告及合同样本委 托土地交易机构组 织实施公开出让
(5)签订出让合同 签订《成交确认书》、 或《中标通知书》、用 地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长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零星农用地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更新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一)全面改造。

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难以通过局部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须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的更新方式。

(二)微改造。

以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促进旧村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更新方式,包含整治修缮和局部改造。

整治修缮是对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村庄,以改善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为目的,通过增加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线下地,打通交通道路、消防通道,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修缮和重建,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社区功能。

局部改造是保持村庄传统特色风貌,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局部拆除、抽疏建筑等办法实施的整治。

第四条旧村庄全面改造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一)征收储备。

由政府整理土地,负责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物业复建安置补偿,整理的土地纳入储备后实施公开出让或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二)自主改造。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自行拆迁补偿安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子公司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融资地块开发融资。

(三)合作改造。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引进开发企业合作参与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将融资地块协议出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或者通过融资地块公开出让引入合作企业进行改造。

广州城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城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实施操作指引为加快推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上海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基本概念城市更新“中改造”以企业投资为主,将“全面改造” 和“微改造”相结合,优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对老城区的综合片区进行更新改造,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同时,鼓励合理的功能置换、提升利用与更新活化,对地区产业进行转型升级,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更新“中改造”主要适用于老城区旧城改造或旧城与国有旧厂相结合的连片更新改造,改造范围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全区,原黄埔区、白云区华南快速路以南范围、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项目启动各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综合考虑项目区位、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居民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遴选,确定“中改造”项目。

第四条确定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对于不涉及跨区的“中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选定具有一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力的市或区属国企(含市/区属国有企业联合体)作为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涉及跨区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相关区意见后,明确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必要时报市政府审定。

第五条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控规调整方案编制及审议区政府组织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居民改造意愿征询等工作,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方案应包含资金需求及平衡方案等)及控规调整方案,同步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跨区的片区综合改造方案和控规调整方案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

(一)基本原则。

老城区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新建建筑面积以满足回迁和考虑部分其他住宅需求,其余全部用于商务办公为原则,优先考虑改造项目自身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同时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成本、基本盈利水平、总体资金平衡方案等内容,涉及控规调整的,由规划资源部门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整工作。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改造规划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旧厂房政府收储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建库)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 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 经区政府认定(注:基础数据调
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参照《旧村更新办法》第6、16、43条
更新范围:区政 府(更新机构) 指导村集体经济 组织合理确定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土地 权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土地 权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编制Leabharlann 段《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全文)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下列目标:(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卫生和城市安全风险隐患;(二)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条本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城中村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审定改造计划、资金安排和改造方案等。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介绍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介绍

2.2 政策重点
❖ 确定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基准建筑面积,在基准面积内拆一补一,超出部分按房屋重置价 给予货币补偿;
❖ 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过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的村民同意后,符合大多数村民 利益,可启动拆迁工作.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个别被拆迁人如果对方案仍有异 议,经协调后仍拒不履行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政策
2.2 政策重点
❖ 城中村具体改造模式是一村一策,条件成熟一个就改造一个.
❖ 城中村改造的原则是:政府主导,村为主体,市场参与.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改造工作的推 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具体推进本村城中村改造中的有关工作.
❖ 将农村集体所有的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拆一免一”的原则全部减免各项税费;
容积率由现在的2.0变为综合容积率
5.0以上;
审批事项进入绿色通道,采用“牵头
开发模式:生地熟拍
受理,并联审批”的方式
整体规划:三三制原则
• 卖地融资,再用拍卖所得进行复建安
• 三分之一用作拍卖融资,发展商品房
置,搬迁及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和发展 村集体经济、福利事业等。
总建筑面积:172000㎡
3.2.4 猎德村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A. 一平方米补回一平方米 B. 增加安置面积,按3500/平方米购 C. 违章建筑房屋按1000/平方米进行
补偿 D. 原房屋属砖瓦结构需补差价338元/
平方米
临迁费标准
1有产权登记的按20元/平方米/月 计算临迁费 2没有产权的超建面积按10元/平方 米/月计算临迁费 3临迁费以分期预付方式,按季度支 付
B.每证发放10000元作搬迁补偿;

广州旧村改造最新流程

广州旧村改造最新流程

广州旧村改造最新流程引言广州市作为中国经济重要的核心城市之一,近年来城市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其中旧村改造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旧村改造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城市更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广州最新的旧村改造流程。

1. 旧村改造规划旧村改造前,需要进行评估和规划工作。

广州市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旧村的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评估旧村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建筑状况。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旧村改造的规划和目标。

2. 村民征收与安置旧村改造涉及到村民的迁移和安置问题。

广州市政府会与村民进行沟通,征收政策一般会给予合理的补偿。

征收后,政府会协助村民搬迁到新居住区或者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

3. 设计方案编制根据旧村改造规划,设计师团队将制定具体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需要综合考虑旧村的历史风貌保护、居民生活需求、城市更新要求等因素。

设计方案包括建筑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化规划等内容。

4. 施工与监督在设计方案制定完成后,施工单位会根据方案进行施工。

广州市政府会组织监督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工程,确保旧村改造顺利进行。

5. 居民回迁与配套设施建设旧村改造完成后,居民需要回迁到新居住区。

政府会协助居民完成回迁手续,并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

同时,政府还会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如公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6. 环境保护与文化传承旧村改造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是非常重要的。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同时,也要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使旧村改造后仍然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结论广州的旧村改造最新流程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旨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城市更新。

政府部门会积极推动旧村改造工作,确保规划、征收、设计、施工、回迁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通过旧村改造,广州将打造更美好的城市环境,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给市民。

广州城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

广州城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1+3”政策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报批程序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事项。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条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一)以全面改造方式进行城市更新的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第四章(旧城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二)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涉及融资地块出让的条件下,由区政府负责审核,同时报市城市更新局备案。

其他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参照全面改造更新项目相关规定报送市城市更新局审核。

(三)对于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应当纳入整村改造范围编制整体实施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对于未纳入近期及中期全面改造计划的旧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申请先行改造的,应编制集体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方案及全村范围规划建设统筹方案,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旧村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对于有合法用地手续以及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集体旧厂房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经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可不纳入旧村全面改造的,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条其他规定(一)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材料,并按照本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依程序进行报批。

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统一进行更新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应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项目实施方案统筹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

未纳入城市更新片区,拟单独改造的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需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旧厂房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程序规定进行报批。

中信地产广州市三旧改造流程梳理与关键点总

中信地产广州市三旧改造流程梳理与关键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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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改造方案
方式二:纳入储备、给予补偿 1. 属于公开出让情形的实施程序如下: ①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由市“三旧” 办逐 级呈报省政府审批; ② 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由市“三旧” 办审定后同时转送市 土地开发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年度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 ③ 申领规划条件,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 门根据市“三旧” 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意见出具规划条件; ④ 签订交地协议、预支补偿款; ⑤ 组织公开出让; ⑥ 收益支持,由市“三旧” 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土地开发中心根 据公开出让的成交价格,与已预支的补偿款抵扣后,拨付余款。 2. 属于公益征收情形的实施程序(略)。
7
旧城更新改造流程
1 2 3 4 5 6 7
• 提出改造方案编制意见
• 区政府开展第一轮征询 • 区政府组织对改造区域开展现状摸查 • 编制和上报改造方案 • 批复改造方案 • 开展第二轮征询 • 实施改造方案
8
实施改造方案
完善历史用 地手续
申请公开出 让
纳入出让计 划
出具规划条 件
办理土地登 记
30
实施改造方案
方式三:依法流转 由市“三旧” 办转市国土房管局纳入全市年度出让计划后,按市集体 土地流转的程序办理。 方式四:依法征收 由市“三旧” 办转送市国土房管局纳入收地计划后,按现行征地报批 程序办理。
11
城中村整治改造流程
1
• 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 全面改造方案审批阶段
2
• 全面改造组织实施阶段 3
12
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1. 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 2. 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3. 编制改造方案,由区政府根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 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 编制改造方案。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介绍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介绍


同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所要 求的配套实施建设,按照配套 优先建设的原则,配套设施竣 工完成前,融资地块建设项目 不得预售。
2.5 融资用地出让工作流程
三、城中村改造模式分析
3.1 现行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熟地出让:
即前期政府完成改造方案,单独拿出一块融资地块公开出让,融得资金全额返还村用于拆 迁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组织建设回迁安置房。(猎德村)
3.2.6 猎德村改造模式总结
实施主体:以猎德村为实施主体
• 前期未有开发商介入,市、区两级政
土地利用:集体+国有
• 复建安臵区和集体经济发展预留区保留集
府大力支持。
优惠政策:
体土地使用权性质 • 用于拍卖融资,建设商品房地块部分依照 规定由市国土部门转为国有性质
在市政府权限范围内,按复建面积“ 拆一免一”的原则全部减免各项税费;
1.2 广州市52条全面改造城中村 越秀:杨箕、登峰、西坑、瑶台
海珠:官洲、琶洲、沥滘、红卫、东风、三滘
荔湾:花地、茶滘、东漖、西塱、坑口、坦尾、河沙、五眼桥、西郊、东塱、
南漖、沙洛、海南、海中、海北、增滘、龙溪、葵蓬
天河:猎德、冼村、石东、林和、石牌、棠下、棠东、小新塘 白云:三元里、萧岗、江夏、陈田、棠下 黄埔:文冲、横沙、下沙、长洲、深井、茅岗、南岗, 萝岗:黄陂、玉树、暹岗、华沙
1.3 广州市各区登记在册的138条城中村
1.3 广州市各区登记在册的138条城中村
天河区(共23个) 元岗村、长湴村、岑村、龙洞村、渔沙坦村、柯木塱村、棠东村、车陂村、黄村、前进村、珠村、古山村、凌塘村、 小新塘村、沐陂村、林和村、石牌村南、银河村、沙东村、石东村、棠下村、冼村、猎德村 越秀区(共4个) 杨箕村、登峰村、西坑村、瑶台村 黄埔区(共16个) 庙头村、南基村、夏园村、沙步村、南岗村、沧联村、笔岗村、下沙村、横沙村、双沙村、文冲村、姬堂村、茅岗 村、九沙村、深井村、长洲村 荔湾区(共20个) 山村、五眼桥村、花地村、茶滘村、坑口村、鹤洞村、西塱村、东塱村、海南村、海北村、海中村、东潡村、南潡 村、增滘村、沙洛村、龙溪村、葵蓬村、坦尾村、河沙村、西郊村 海珠区(共20个) 联星村、石溪村、三滘村、沥滘村、东风村、瑞宝村、五凤村、凤和村、红卫村、仑头村、龙潭村、石基村、小洲 村、黄埔村、土华村、桂田村、官洲村、赤沙村;琶洲村、北山村 白云区(共42个) 三元里村、同德村、螺溪村、江夏村、陈田村、棠涌村、肖岗村、鹤边村、联边村、望岗村、新科村、长红村、罗 岗村、平沙村、石马村、清湖村、黄边村、横沙村、沙凤村、潭岗村、槎龙村、张村、马务村、小坪村、大岗村、 庆丰村、环滘村、夏茅村、红星村、朝阳村、滘心村、大朗村、鸦岗村、龙湖村、唐阁村、同和村、京溪村、东平 村、永泰村、柯子岭村、棠溪村、棠下村(远景村) 萝岗区(13个) 火村、刘村、暹岗村、萝岗村、水西村、罗峰村、长平村、黄麻村、黄登村、黄陂村、八斗村、华沙村、玉树村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一、总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制定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指引。

二、准备阶段(一)思想发动和现状摸查1、村公司董事会表决(街道办事处列席会议),讨论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同意形成决议。

2、党员,股东代表大会表决、讨论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同意形成决议,开展下一步工作。

3、思想发动:由转制社区做好转制居民思想工作,解释和宣传城中村改造政策。

4、现状摸查: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由转制社区组织开展现状摸查工作,了解村民的改造意愿,提供现状的初步情况。

5、村民大会统一意见,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采用召开村民大会或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如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改造范围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现状摸查的情况和村民改造意愿,分析提出初步改造范围,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由区城改办会同区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街道,依据“三旧”改造政策要求,规划和国土的有关规定核定改造范围线,规划范围确定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现状测量调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测量单位对初步划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情况进行测量,调差,现状测量、调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四)现状建构筑物数量确认由村集体经济将城中村现状建构筑物数量按照合法产权证、合法规划批文、历史建筑(注册建设年份)等情况进行分类造册,报区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审核,有房产证和有规划批文的测量成果部分由区国土局和区规划局予以确认,历史建筑由街道处理确认,区城改办汇总这三部分的现状建筑量。

(五)选定开发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的情况选定开发模式(自主开发、融资地块公开出让)。

三、改造方案编制、审查、审批阶段(六)提出拆迁安置原则性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确认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和现状建构筑物数量的情况,依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中“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提出拆迁安置原则性方案。

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附件2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整治改造,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一)目标任务。

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其中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见附件)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重大政策措施,审批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审核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审批“城中村”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立实行定期联席例会制度,负责全市“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制订“城中村”整治改造政策,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负责集中、统筹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涉及的市级审核和审批事项,负责定期通报和考核各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整治改造领导和工作机构。

“城中村”整治改造以区为主,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编制本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本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拟订“城中村”改造方案,统筹协调区各部门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审核和审批事项,督促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区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建立“城中村”整治改造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改造模式(三)全面改造模式。

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

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一、总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制定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指引。

二、准备阶段(一)思想发动和现状摸查1、村公司董事会表决(街道办事处列席会议),讨论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同意形成决议。

2、党员,股东代表大会表决、讨论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同意形成决议,开展下一步工作。

3、思想发动:由转制社区做好转制居民思想工作,解释和宣传城中村改造政策。

4、现状摸查: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由转制社区组织开展现状摸查工作,了解村民的改造意愿,提供现状的初步情况。

5、村民大会统一意见,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采用召开村民大会或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如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改造范围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现状摸查的情况和村民改造意愿,分析提出初步改造范围,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由区城改办会同区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街道,依据“三旧”改造政策要求,规划和国土的有关规定核定改造范围线,规划范围确定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现状测量调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测量单位对初步划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情况进行测量,调差,现状测量、调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四)现状建构筑物数量确认由村集体经济将城中村现状建构筑物数量按照合法产权证、合法规划批文、历史建筑(注册建设年份)等情况进行分类造册,报区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审核,有房产证和有规划批文的测量成果部分由区国土局和区规划局予以确认,历史建筑由街道处理确认,区城改办汇总这三部分的现状建筑量。

(五)选定开发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的情况选定开发模式(自主开发、融资地块公开出让)。

三、改造方案编制、审查、审批阶段(六)提出拆迁安置原则性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确认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和现状建构筑物数量的情况,依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中“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提出拆迁安置原则性方案。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广州旧村改造流程

广州旧村改造流程

广州旧村改造流程
1、选择合作改造的旧村,核实村建设用地范围是否满足旧改要求(主要是:土规、三旧图斑标图建库情况)。

2、与村签订旧改合作协议,2/3以上村民代表投票通过。

3、基础数据(主要是勘测定界、土地/房屋测量)摸查,经村、区政府确认,通过区三资平台公开选择合作单位,成立旧改合作公司(即项目公司)。

4、依据区政府确认的基础数据,以区政府的名义开展片区策划(含控规编制),经市更新领导机构同意后,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5、依据片区策划,以区政府的名义编制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经村、区更新局确认,形成表决稿。

6、表决稿经80%村民及世居祖屋权属人投票通过,形成送审稿。

7、送审稿经市规委会(下设的城市更新委员会)审批通过,正式批复改造实施方案。

8、依据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组织村民签订达到80%,启动房屋拆除工作。

9、通过行政裁决、法院判决实施钉子户强拆。

10、融资地块协议出让给项目公司,共管旧改资金。

11、启动回迁房建设及回迁。

12、融资地块开发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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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5、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纤细规划深度;同事明确改造规划范围中的全面改造范围、功能分区和具体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内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

6、改造计划和建设实施步骤。

7、土地转性范围和规模。

8、违法用地与留用地指标证明文件(由市国土房管局出具)。

一、全面改造方案审批阶段(一)批复改造方案全面改造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同意,由区政府审核后,报请市“三旧”改造办依据有关规定审批。

其中涉及完善征收用地手续及超出“三旧”改造规划指引控制要求的,需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规划核定的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用地初审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出具预审意见。

(三)用地报批1、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用地报批要求,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区国土房管局拟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报批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2、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内的,同时提交转为国有土地申请,并附上村民表决情况,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审核,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外的,同时提交纳入政府储备申请。

?(1)属于138条在册“城中村”的改造按一下流程办理:①区国土房管分局出具审核意见,附上土地所有权证等相关土地转性材料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②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内未纳入138条在册“城中村”的改造按以下流程办理:?①区“三旧”改造办公室按旧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收件材料要求上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审核。

?②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③用地转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规模范围外的,由市“三旧”改造办转市土地开发中心按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二、全面改造组织实施阶段(一)安置房建设工作流程安置房项目建设与融资地块捆绑实施的,由受让人按基建程序办理,并按规定时限完成;未捆绑实施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项目立项。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对改造方案的批复意见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批复的改造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市“三旧”改造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送审;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制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办理土地权属登记。

?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的证明文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货集体土地使用证。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融资地块出让工作流程。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城中村”全面改造可以通过公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出让两种模式进行融资。

?1、申领规划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条件,规划部门根据市“三旧”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批复文件出具规划条件。

?2、公开出让工作流程。

?(1)申请公开出让。

?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公开出让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公开出让。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意愿等内容。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及规划条件等组织编制公开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将公开出让方案和公告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出让金会审会议审议。

?(4)组织公开出让。

?公开出让方案经批准后,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将公开出让公告及合同样本委托市土地交易机构按照规范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工作。

?(5)签订出让合同?公开出让成交后,土地交易机构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用地单位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制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手续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等依法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协议出让工作流程。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自主开发。

(2)项目立项。

向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3)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全资子公司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申请协议出让。

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协议出让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公开出让。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意愿等内容。

(5)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持土地转性皮批复等有关文件与市国土房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7)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证明文件等依法向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四)需要独立建设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工作流程。

1、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通告。

?将改造监控资金存入区政府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由区政府对安置房用地发布《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同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办理土地权属登记。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完成的证明文件向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实施监管阶段?(一)改造资金监控。

以区为主体,按照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对改造资金进行监控。

具体改造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等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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