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5077_ 2018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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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077-2018

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防止或避免人员接触工业环境中空气传播的有害物质的固定式工业用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目的的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

——舒适通风;

——作为工业过程的一部分输送空气;

——不以保护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油漆橱;

——节约能源;

——特殊用途、特殊净化和特殊防护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06—2012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 33579机械安全危险能量控制方法上锁/挂牌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1570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local exhaust ventilation (LEV) system

排气系统exhaust system

由以下一个或多个部件或系统组成,把空气传播的污染物从空间去除的机械系统:

——集气罩;

——管道系统;

——空气净化设备;

——排气机或风机;

——烟囱。

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作为一个功能整体运行,所有组成部分的性能都会受其他部分的设计和性能影响。

3.2

空气净化设备air cleaning equipment

局部排气通风系统中,将污染物从所处理的空气中分离出来的装置或装置组合。

3.3

均衡balanced

局部排气通风系统中所有支管同时实现预期空气流量的状态。

3.4

导流板baffle

凸缘flange

为改善或加强排放源和集气罩区域空气流向而在排放源或其周围设置的局部围挡。

3.5

支管branch

集气罩和干管或二级干管的连接管道。

3.6

入口系数coefficient of entry

用于反映集气罩静压力损失与该集气罩管道内速压之间关系的无量纲因子。

3.7

污染物contaminant

通过空气传播的能对人员造成伤害、危险或产生异味的有害物质。

示例:烟雾、烟尘、粉尘、蒸汽、雾汽、水汽或气体等。

3.8

捕获速度capture velocity

控制速度control velocity

空间内某一点足以将污染物和受污染的空气吸入集气罩的空气流动速度。

3.9

入口entry

管道系统中支管或二级干管的某一段进入另一段二级干管或干管的位置。

示例:集气罩进人管道的人口;压力通风系统进人管道的入口。

3.10

集气罩exhaust hood

为了捕获或控制化学排放物以及其他空气污染物而设计的特定形状的开口。

3.11

集气流量exhaust rate

空气流量air flowrate 通过集气罩的空气体积流量。

3.12

表面风速face velocity

集气罩开口平面内方向向量垂直于该平面的平均空气流动速度。

3.13

风机fan

通风机exhauster

用于提供压力并使空气流通过局部排气通风系统移动的机械装置。

3.14

损失系数loss factor

反映系统附件和设备内静压力损失与速压之间关系的无量纲因子。

3.15

主管main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支管或二级干管连接至风机、排气机或空气净化设备的管道。

3.16

补充空气makeup air

置换空气replacement air

用于填充经过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净化后排出气体空间的外部空气或

清洁程度可接受的空气。

3.17

夹带回流re-entrainment

外排的污染物通过气流返回局部排气通风系统。

3.18

槽口速度slot velocity

方向垂直于槽口内平面的平均空气速度。

3.19

系统运行点system operating point

SOP

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内压力一流量图上压力曲线和流量曲线的交点。

注:SOP通常用于风机选型。

3.20

系统效率损失system effect loss

风机进口和出口条件非理想状态时产生的风机性能损失。

3.21

用户user

对局部排气通风系统或系统某一部件的设计、运行和/或维护承担直接和最终责任的人。

4基本要求

4.1从事LEV系统设计、运行、维护或测试的用户应通过培训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其取得从事此项工作的资质。

4.2 LEV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应基于以下基本数据:

——排放源特性;

——工作场所空间内的空气特性;

——相关人员与排放源的相互作用。

4.3在制造和安装开始之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审查LEV系统的技术文件。

4.4 LEV系统性能及其具有的集气流量应能将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污染物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浓度。

4.5在风机选型以及在建造或安装之前,应估算整个LEV系统的静压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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