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5077_ 2018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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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

局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

局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
局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规程》的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发生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的设置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 0。

3 m,5。

5 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3、局部通风机要安排人员进行管理(专职瓦检员、放炮员或安全员兼管亦可),不得随意停开,并实行挂牌管理。

4、一台局部通风机不淮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风筒末端到工作面原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矿务局的统一规定。

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要符合规定。

5、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决0。

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6、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7、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8、高突矿井以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工
作面,必须安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供电要采掘分开,并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通风器标准

通风器标准

通风器标准通风器是一种可用于提供新鲜空气和排除污浊空气的装置。

它们起到了保持空气流通并净化环境的作用。

通风器标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性标准:通风器应符合安全性标准,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防火安全。

电气安全标准确保通风器的电路和元件的设计和制造符合相关标准,以防止电击和火灾的危险。

机械安全标准确保通风器的机械部件设计和制造符合相关标准,以防止人员受伤。

防火安全标准确保通风器在使用中不会引发火灾或扩大现有的火灾。

2. 性能标准:通风器的性能标准涉及风量、噪音、能耗等方面。

风量标准要求通风器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污浊空气排出。

噪音标准要求通风器在正常运行时产生低噪音,以减少对居住或工作环境的干扰。

能耗标准要求通风器能够高效利用能源,以减少能源消耗并降低运行成本。

3. 安装和维护标准:通风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装标准,确保通风器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预期的通风要求。

维护标准要求通风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材料和制造标准:通风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以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制造标准要求通风器的制造过程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以确保通风器的质量和可靠性。

5. 环境影响标准:通风器在使用过程中应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包括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噪音污染、减少废气排放等。

通风器应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6. 标志和标签标准:通风器应具有清晰可见的标志和标签,以指示其型号、功率、能效等信息。

这些标志和标签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以便用户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通风器。

总结起来,通风器标准包括安全性标准、性能标准、安装和维护标准、材料和制造标准、环境影响标准以及标志和标签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通风器能够安全、高效地提供新鲜空气并排除污浊空气,从而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封面作者:Pan 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一、引言通风安全是指在建筑物、工程设施等场所中,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和措施,保证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为了确保通风安全质量的标准化和评估,制定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1.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的限值要求、空气中氧气含量的标准等。

通风系统应能有效清除有害物质,保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通风系统设计标准:包括通风设备选型、通风管道设计、通风系统布局等。

通风系统应能满足建筑物或工程设施的使用需求,确保通风效果良好。

3.通风操作标准:包括通风系统的开启与关闭时间、通风参数的调整等。

通风操作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4.通风维护保养标准:包括通风设备的定期维护、通风管道的清洁和检修等。

通风设备和管道应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5.通风安全培训标准:包括对通风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安全意识培养等。

通风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通风设备。

三、通风安全质量评级办法1.通风设备运行状况评级: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性能指标,对通风设备进行评级。

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性能。

2.室内空气质量评级: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测量结果,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评级。

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室内空气质量的优良、一般和差。

3.通风操作管理评级:根据通风操作的规范程度,对通风操作进行评级。

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通风操作的规范程度。

4.通风维护保养评级:根据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情况,对通风维护保养进行评级。

评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维护保养的规范程度。

5.通风安全培训评级:根据通风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和安全意识程度,对通风安全培训进行评级。

2018年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

2018年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

2018年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
来源:暖通南社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
针对2018防排烟新规范的出台,现对排烟规范重点部分做如下梳理,红色部分是重重点。

今年防排烟部分的考试分值肯定会有增加的趋势。

首先,有必要明确的是:防排烟系统并不是单一系统,而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两个系统的总称。

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新防排烟规范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首先,有必要明确的是:防排烟系统并不是单一系统,而是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两个系统的总称。

机电工程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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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模板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模板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车间、试验室、办公室及其他需要进行局部通风管理的场合。

第三条定义1.局部通风:指通过采取合适的通风设备和措施,将有害物质等有害因素有效掌控到肯定范围的通风方式。

2.有害物质:指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害气体、粉尘、颗粒物、蒸汽等。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四条设备选用1.企业应依据生产场合的工艺特点和有害物质的性质,选用适合的局部通风设备。

2.选择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专业机构检验合格。

第五条设备安装和维护1.设备安装应在企业专业人员引导下进行,并依照设备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2.定期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3.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六条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评估1.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确定需要进行局部通风管理的作业环节。

2.作业环节的监测和评估应定期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作业程序1.在进行有害物质作业之前,必需认真订立作业程序,并落实到每个作业岗位。

2.作业程序应包含作业人员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3.作业人员必需依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随便更改或违反操作规范。

第八条通风措施1.在有害物质作业过程中,必需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有害物质不在作业区内残留。

2.通风措施包含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配备个人防护设备、掌控室内温度和湿度等。

第四章培训与监督第九条培训计划1.企业应订立局部通风管理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包含有害物质的识别、局部通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作业规范等。

2.培训计划应包含新员工培训和定期培训两部分。

第十条培训实施1.培训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培训人员进行。

2.培训内容应以简明易懂的方式进行讲解,借助图片、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通风、除尘与排烟方案

通风、除尘与排烟方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通风、除尘与排烟方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4 页通风、除尘与排烟方案根据生产过程有机溶剂蒸气火灾爆炸危险和职业危害的特点,设计中应当制定通风、除尘与排烟方案。

(1)关于全面换气对车间设备发热量较大,车间热强度在中等热强度以上时,排气的方式应当选择在轻钢屋面上设置屋面通风气窗进行自然换气,以消除室内余热。

烟尘危害较大的车间应当设置正常情况机械排风和紧急事故机械排风两种排风系统。

在正常情况下,正常排风系统工作,当车间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00x10-6或其他控制的气体超过规定的浓度时,紧急事故排风系统自动启动,保证车间内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

(2)局部排风对于含尘或有害气体含量较高的作业过程及设备,应当设置局部通风系统。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气体经排风管道引至除尘器净化处理,对于有害气体采用冷凝、喷淋吸收、吸附等措施进行处理。

(3)建筑面积比较大的作业场所及综合办公系统必要时应当有排烟设计。

(4)位置较低或面积较大的作业场所应当有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大约500m2左右,设二套排风兼排烟系统,并相应设二套送风系统。

通风系统的火灾危险性(1)在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如果采用非防爆型通风设施,可能造成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的燃烧爆炸。

(2)可燃气体、蒸气、粉尘,在通风系统内部流动时,会产生静电。

第 2 页共 4 页如采用容易积聚静电的绝缘材料制作通风管道或设备,以及接地不良时均有可能因为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火灾。

(3)通风管道或保温材料如果是燃烧体,在检修设备时,由于明火或焊接作业可能引起着火,而且烟火容易沿管道的竖向孔洞蔓延扩大。

(4)含有可燃粉尘的空气在通风管道内常常有部分可燃粉尘沉积下来,在热空气长期作用下,可能自燃起火。

第 3 页共 4 页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4 页共4 页。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的制定目的是规范通风系统的安全质量管理,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和管理水平,保障施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

第二条标准的实施对象为通风系统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二章通风系统基本要求第三条通风系统的设计、施工、试验、调试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通风系统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工作环境要求,满足使用单位的通风换气的舒适度和安全需求。

第五条通风系统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人员应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通风系统试验、调试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相关试验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七条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通风系统的改造、维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九条通风系统的安全检测、评估应定期进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通风系统质量考核要求第十条通风系统的质量考核应分为设计、施工、试验、调试、维护、改造、维修、安全检测、评估等环节。

第十一条通风系统的设计质量考核要求包括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工程效果的符合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等。

第十二条通风系统的施工质量考核要求包括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工艺的符合性、施工质量的完整性等。

第十三条通风系统的试验质量考核要求包括试验设备的准确性、试验过程的规范性、试验结论的合理性等。

第十四条通风系统的调试质量考核要求包括调试工艺的合理性、调试工艺的符合性、调试效果的完整性等。

第十五条通风系统的维护质量考核要求包括维护工作的规范性、维护工作的合理性、维护效果的完整性等。

第十六条通风系统的改造质量考核要求包括改造方案的合理性、改造工艺的符合性、改造效果的完整性等。

第十七条通风系统的维修质量考核要求包括维修方案的合理性、维修工艺的符合性、维修效果的完整性等。

2018新版《防排烟》规范中的各种数字总结

2018新版《防排烟》规范中的各种数字总结

2018新版《防排烟》规范中的各种数字总结
2m :
433-5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的最近边缘的水
平距离不应小于 2.0m。

3m :
4.3.3- 1当自然排烟口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
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
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4.3.3- 4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
大于3.0m。

6m
3.3.5-3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
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
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
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6.0m ;
4.6.3排烟量计算:
1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
60 m 3/ ( h m2)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 3 /h,或设置有
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2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 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本标准第466条~。

GB50367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

GB50367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4 材料4.4 纤维和纤维复合材4.4.1 纤维复合材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品种和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必须选用聚丙烯腈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严禁使用大丝束纤维;2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玻璃纤维,必须选用高强度的S玻璃纤维或含碱量低于0.8%的E玻璃纤维,严禁使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注:纤维的主要力学性能列于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4.4.2 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4.2–1或表4.4.2–2的要求。

其中,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C=0.9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

表4.4.2–1 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能指标注: L形板的安全性及适配性检验合格指标按高强度Ⅱ级条形预成型板(条形板)采用。

表4.4.2–2 玻璃纤维单向织物复合材安全性能指标4.4.3 对符合第4.4.2条安全性能要求的纤维织物复合材或纤维复合板材,当与其他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配套使用时,必须按下列项目重新做适配性检验,且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4.2–1或表4.4.2–2的规定。

1 抗拉强度标准值;2 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3 层间剪切强度。

4.4.6 承重结构的现场粘贴加固,严禁使用单位面积质量大于300g/m2的碳纤维织物或预浸法生产的碳纤维织物。

4.5 结构加固用胶粘剂4.5.2 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检验时,其粘接抗剪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C=0.90、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

4.5.3 浸渍、粘接纤维复合材的胶粘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其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4.5.3的规定。

承重结构加固工程中不得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等作浸渍、粘接胶粘剂。

通防标准

通防标准

恒源煤矿通风区通防设施施工标准井下所有通防设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执行说明(试行)》、《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恒源公司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

一、局部通风1、风筒空间定位,风筒在同一掘进工作面,空间位臵固定,确保从侧面和下面观察,在一条线上。

垂直方向:同一掘进工作面风筒距离顶板(或距离腰线)固定高度;水平方向:同一掘进工作面风筒距离中线(或偏中线)固定尺寸(如冒顶、机电硐室等特殊条件除外);2、风筒延接质量要高,确保不漏风即“耳听无声、手触无感觉(距离100mm处)”;无破口(末端20m除外);3、风筒吊挂大线固定同风筒固定要求,风筒吊环和大线之间掉吊线长度一致且无多余铁丝(或剩余铁丝长度一致);4、风筒上无积尘及其他乱涂乱画痕迹;5、风筒吊挂平直,10m范围落差不得超过50mm;工作面风筒不落地(包括末端20m);6、掘进工作面在与其他风流回合口内5m范围内设臵临时停风栅栏,临时停风栅栏用5mm不锈钢,能覆盖全断面,设臵临时停风,禁止人员入内警戒字样。

二、栅栏1、平行于封闭墙且距离巷道口距离一致,在满足不少于巷道高度2/3情况下宜统一高度;2、各栅栏,栅栏格200mm×200mm的正方形,不得出现菱形或矩形;3、栅栏门要开启灵活,不歪斜、不扭曲;4、栅栏采用红白相间警戒色油漆;5、栅栏要固定牢靠,不得松动;6、封闭墙检查牌板要定位,观察箱相对于检查牌板定位;7、栅栏宜使用木螺丝固定,若使用铁丝固定,栅栏的铁丝统一方向向内,且留有的长度保持一致;8、栅栏必须平行于封闭墙,且牢固可靠,不得松动。

三、监测安装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执行,人员定位系统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要求,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臵识别器,并能满足监测持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GB3847-2018重点解读

GB3847-2018重点解读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2018年9月27 发布2019年5月1 实施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一、术语和定义1、最高额度转速:柴油机所允许的全负荷最高转速。

2、最低额定转速:发动机下列三种转速中最高者:45%最高额定转速;1000r/min;最低怠速转速。

或:制造厂要求的更低转速。

3、轮边功率(wheel power):指汽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转时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实际测量值。

其最大值即为最大轮边功率(MaxHP)。

4、光吸收系数:表示光束被单位长度排烟衰减的一个系数, 它是单位体积的微粒数n, 微粒的平均投影面积a 和微粒的消光系数Q 三者的乘积。

5、林格曼黑度:将排气污染物颜色与林格曼浓度图对比得到的一种烟尘浓度表示法,分为0~5 级。

对应林格曼浓度图有六种,0 级为全白,1 级黑度为20%,2 级为40%,3 级为60%,4 级为80%,5 级为全黑。

6、氮氧化物:指自排气管排放的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NO)与二氧化氮(NO2)。

7、发动机最大转速(MaxRPM):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测试试验中,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量得到的发动机最大转速。

8、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时的转鼓线速度(VelMaxHP):指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功率扫描试验中,实际测量得到的最大轮边功率时的转鼓线速度。

9、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的能量装置中获得动力的汽车:—可消耗的燃料;—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10、功率吸收装置(加载装置):用于吸收作用在底盘测功机主滚筒上的受检车辆驱动轮输出功率,以测量汽车发动机经传动系统传至驱动轮上的功率和牵引力。

模拟汽车运行时的空气阻力、爬坡阻力、非驱动轴轴承摩擦和空气摩擦等。

二、检验项目(一)、注册登记、在用汽车环检项目规定1、外观检验(含对污染控制装置的检查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查)。

2、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

空气系统设计标准规范2018

空气系统设计标准规范2018

空气系统设计标准规范2018
空气系统是建筑物中重要的工程设备之一,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标准规范,以确保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下面是空气系统设计的一些常见标准规范。

1. 国家标准GB 50350《建筑空气调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空调系统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择、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2. 国家标准GB 50243《空气净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净化设备的选择、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 国家标准GB 50242《建筑通风及空气调节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通风和空气调节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的要求,包括通风设备、管道系统、控制系统等方面的验收标准。

4. ASHRAE手册: 由美国采暖、制冷和空调工程师协会编写的ASHRAE手册是全球空气系统设计中的权威参考资料,其中
包括了空气系统设计的各个方面,如空气流动、传热、空气净化等,同时也包括了相关的标准和指南。

另外,除了以上标准规范外,还应考虑当地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例如,如果设计的空气系统涉及到医疗、实验室或工业环境等特殊场所,还应遵循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综上所述,空气系统设计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标准规范,以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和能效运行。

设计人员应充分了解这些标准和规范,并在设计过程中做好相应的考虑和实施。

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规定

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规定

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规定局部通风是为了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健康,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炊烟则是室内的一种常见污染源,对身体健康会带来不良影响。

因此,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的规定,本文将对其中的一些重要规定进行介绍。

局部通风规定局部通风是限制工业排放和室内炊烟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下是局部通风的相关规定。

1. 通风系统设计规范通风系统的设计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负压控制,避免负压带来的逆流干扰;(2)强制通风,保证通风量;(3)合理的捕捉位置和收集率,确保不漏风;(4)合理的过滤件设置,确保收集物有利用价值。

2. 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需要保证通风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并由专业设计单位出具专业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 检测和评估合格局部通风设施应当具备负压控制、过滤和清洁等基本要求。

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测和评估,确保通风设施仍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炊烟检测规定炊烟是室内的一种常见污染源,在现代居住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

有关部门不断对炊烟进行检测和限制,目的在于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

1. 检测中的标准在炊烟检测中,需要检测的指标主要包括:(1)一氧化碳(CO);(2)悬浮颗粒物 (PM);(3)有机挥发物(VOCs)。

在实际检测中,通常以空气质量标准、国内、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

2. 炊烟排放的限制为了减少炊烟带来的污染物排放,相关部门出台了如下的炊烟排放限制:(1)燃料的品质和种类应符合标准,排污量低;(2)填充物应符合规范,减少燃烧时的燃料浪费。

(3)加装定压器、环保耙、烟气净化器等附属设备;(4)下载到空气净化设备,减少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

3. 炊烟治理的方法炊烟治理需要记录每次使用用燃料的品种和数量,保持炉头干净,循序渐进地加热。

铝箔、缸套或不锈钢罩可用于减少炊烟排放。

加装定压器、环保耙、烟气净化器等附属设备,也可减轻炊烟排放带来的影响。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
现场检查
10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分数
评分办法
得分
一、
通风系统
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
5
风速超限,一处扣1分,风速不足一处扣2分
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
10
低于标准时,每低1%扣3分
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公司〔局〕批准,矿井不反风的不扣分
9、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查阅记录或实测
5
有一台不符合标准或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
合计
100
二、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查有关资料及现场
5
资料不全扣5分,资料中有一处错误扣2分.
合计
100
八、防治自然发火
1、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有自燃倾向煤层的矿井无发火史,不建立防灭火系统必须经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检查设计、措施、资料、现场
10
矿井无防火系统,该小项不得分,防灭火的工作面或其他地点系统使用不正常,每处扣5分
5、高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同上
10
未执行停电制度该小项不得分
6、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由于地质条件所限不能湿式打眼的,要制定专门措施〕和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特殊情况下洒水要经公司批准〕,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粉尘系统风管的基本安全要求

粉尘系统风管的基本安全要求

粉尘系统风管的基本安全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6年5月6日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

2016年4月29日16时许,上述五金加工厂发生了铝粉尘爆炸事故。

截至5月6日,已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5人严重烧伤。

事故单位主要从事自行车铝合金配件抛光业务,未按标准规范设置除尘系统,采用轴流风机经矩形砖槽除尘风道,将抛光铝粉尘正压吹送至室外的沉淀池。

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是在砖槽除尘风道内发生铝粉尘初始爆炸,引起厂房内铝粉尘二次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关于粉尘爆炸,国家安监总局发布过《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在这些规定中,第2条要求妥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

风管的空间本身很小,只需要些许粉尘累积就能达到粉尘爆炸的最低浓度。

根据《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对粉尘系统风管的要求如下:1.管道及各输入接口应采用金属构件,其强度应能承受所输送物料发生爆燃未泄放时的最大压力。

但与机器连接端的管道允许采用软连接,其长度应尽可能短。

2.管道系统不应使用绝缘管(如PVC 管)3.系统中用于调整平衡气流所安装的气流调节阀、方向调节阀等阀门应牢固固定。

4.管道应采用圆型横截面。

但在连接其他设备处或因外部障碍需要非圆型截面时,接口应采用与管道横截面面积相等的过渡连接。

5.输送过程中存在易爆燃木粉尘的管道,其设计、建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a)采用抑爆系统加以保护的管道,其设计强度应高于衰减后的爆燃压力最大值;b)对于设置在室内且配备带有长度不超过6m 泄压管的泄压口或同时配备有火焰熄灭装置的管道,其设计强度应高于衰减后的爆燃压力最大值,同时泄压管应延伸至建筑物外部的安全区域;c)存在爆燃危险的管道输送系统应安装截止阀或化学抑爆装置进行隔离;d)设置在室外且配备有泄压口的管道系统,其设计强度应高于衰减后的爆燃压力最大值。

附1: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规定

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规定

局部通风与炊烟检测规定
l、掘进工作面和个别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2、用局扇进行局部通风时,局扇必须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3、风筒要安装平直、接头严密,并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和降低阻力。

4、进入天井(上山)、长距离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炮烟浓度经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5、炮烟浓度检测过程与结果,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确认,确认合格后填入安全确认卡,确认人签字备案。

6、停止作业以撤出通风设备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获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

若需要从新进入,必须进行通风并检测分析空气成分析,确认安全方准进入,确认结果填入安全确认卡,确认入签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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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077-2018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防止或避免人员接触工业环境中空气传播的有害物质的固定式工业用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目的的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舒适通风;——作为工业过程的一部分输送空气;——不以保护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油漆橱;——节约能源;——特殊用途、特殊净化和特殊防护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06—2012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GB/T 33579机械安全危险能量控制方法上锁/挂牌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1570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local exhaust ventilation (LEV) system排气系统exhaust system由以下一个或多个部件或系统组成,把空气传播的污染物从空间去除的机械系统:——集气罩;——管道系统;——空气净化设备;——排气机或风机;——烟囱。

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作为一个功能整体运行,所有组成部分的性能都会受其他部分的设计和性能影响。

3.2空气净化设备air cleaning equipment局部排气通风系统中,将污染物从所处理的空气中分离出来的装置或装置组合。

3.3均衡balanced局部排气通风系统中所有支管同时实现预期空气流量的状态。

3.4导流板baffle凸缘flange为改善或加强排放源和集气罩区域空气流向而在排放源或其周围设置的局部围挡。

3.5支管branch集气罩和干管或二级干管的连接管道。

3.6入口系数coefficient of entry用于反映集气罩静压力损失与该集气罩管道内速压之间关系的无量纲因子。

3.7污染物contaminant通过空气传播的能对人员造成伤害、危险或产生异味的有害物质。

示例:烟雾、烟尘、粉尘、蒸汽、雾汽、水汽或气体等。

3.8捕获速度capture velocity控制速度control velocity空间内某一点足以将污染物和受污染的空气吸入集气罩的空气流动速度。

3.9入口entry管道系统中支管或二级干管的某一段进入另一段二级干管或干管的位置。

示例:集气罩进人管道的人口;压力通风系统进人管道的入口。

3.10集气罩exhaust hood为了捕获或控制化学排放物以及其他空气污染物而设计的特定形状的开口。

3.11集气流量exhaust rate空气流量air flowrate 通过集气罩的空气体积流量。

3.12表面风速face velocity集气罩开口平面内方向向量垂直于该平面的平均空气流动速度。

3.13风机fan通风机exhauster用于提供压力并使空气流通过局部排气通风系统移动的机械装置。

3.14损失系数loss factor反映系统附件和设备内静压力损失与速压之间关系的无量纲因子。

3.15主管main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支管或二级干管连接至风机、排气机或空气净化设备的管道。

3.16补充空气makeup air置换空气replacement air用于填充经过局部排气通风(LEV)系统净化后排出气体空间的外部空气或清洁程度可接受的空气。

3.17夹带回流re-entrainment外排的污染物通过气流返回局部排气通风系统。

3.18槽口速度slot velocity方向垂直于槽口内平面的平均空气速度。

3.19系统运行点system operating pointSOP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内压力一流量图上压力曲线和流量曲线的交点。

注:SOP通常用于风机选型。

3.20系统效率损失system effect loss风机进口和出口条件非理想状态时产生的风机性能损失。

3.21用户user对局部排气通风系统或系统某一部件的设计、运行和/或维护承担直接和最终责任的人。

4基本要求4.1从事LEV系统设计、运行、维护或测试的用户应通过培训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其取得从事此项工作的资质。

4.2 LEV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应基于以下基本数据:——排放源特性;——工作场所空间内的空气特性;——相关人员与排放源的相互作用。

4.3在制造和安装开始之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审查LEV系统的技术文件。

4.4 LEV系统性能及其具有的集气流量应能将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污染物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浓度。

4.5在风机选型以及在建造或安装之前,应估算整个LEV系统的静压力损失。

4.6整个LEV系统的结构设计应合理,其制%时料应化学兼容,并考虑物理兼容性。

注:满足此要求的措施如:酸性气流采用耐火玻璃纤维、溶剂蒸汽气流采用镀锌钢等,且厚度宜足以保证系统的预期寿命。

LEV系统的建造应保证气流中携带的化学物质即使达到最大浓度,也能够互相兼容,并与集气罩、管道和风机材料兼容。

4.7 LEV系统应具备性能监控能力。

LEV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功能应满足GB 50019—2015中11.1、11.2、11.4 和11.5 的要求。

根据需要,在可行的情况下,性能监控系统或设备可包括模拟或数字流量计、烟雾探测器、气体探测器或者其他设备或程序。

LEV系统宜在连接集气罩的管道上(在风门前,且靠近集气罩)设置静压力测压孔,因为利用集气罩处的气流测量LEV系统性能的成本和效率最佳,而且集气罩静压力与此位置的气流之间存在函数关系。

4.8为确保对人员的持续保护,必要时,LEV系统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护措施应采用冗余设计。

4.9 LEV系统在全生命周期内应保持清洁,不应存在产生明火、烟雾和爆炸等潜在的风险,并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5结构和布局5.1 一般要求5.1.1 LEV系统的结构如果条件允许,单个LEV系^应按照尽可能紧凑的方式进行布置,使其:a) 管道长度最短且使用的弯头数量最少;b) 便于正确配比来自不同集气罩的气流。

分散布置的过程或不经常运行的设备通常应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

5.1.2 LEV系统的布置配备局部排气系统的机械以及排气系统的元件(如集气罩)的布置宜便于排气管道系统的布置,使其:a) 尽可能便于或不妨碍其他设备的操作,例如便于起重机、升降机、卡车等的操作;b) 允许无阻碍地接近管道系统进行检查、清洁和维修;C) 可防止来自外部的损坏,最大程度地保护管道系统。

5.1.3排气和补充空气窗的位置排气和补气空气窗的位置应满足第6章的要求。

5.1.4危险作业和非危险作业的隔离应尽可能将危险作业和非危险作业隔离开。

如果大多数加工过程都产生潜在有害浓度的空气污染物,则建议隔离非危险作业,如将其布置在单独的厂房或房间内。

5.1.5空气净化设备的位置空气净化设备的位置应使得:a) 能够安全且不受阻碍地接近空气净化设备进行维护(如过滤或收集介质的清除、清洗,或对静电沉降器进行服务)和维修;b) 便于清除粉尘和收集的其他物质,而不产生公害、健康危害或物料搬运问题;c) 能够在不污染整个工厂空气的情况下清洁和维修设备;d) 能够防止湿法收集系统和相关管道结冰。

如果空气净化设备处理的是爆炸性或高度可燃性气体或污染物,则还应至少考虑以下要求:——布置在室外或隔离;——设置卸压盘和安全屏障;——设置爆炸抑制装置;——充分防雷保护;——电气接地。

如果系统已充分送人稀释空气将污%物浓度保持在气体和蒸汽爆炸下限10%〜25%以下、粉尘爆炸下限浓度(MEO20%以下(织物过滤器逆向喷气清洗过程除外,此时的瞬时粉尘浓度可超过MEC),并假设已经安装了足够的安全控制装置来防止误操作,则可减少此类防范措施。

LEV系统的设计者和使用者还宜了解该场地的长期规划、相邻建筑物及其用途以及周边地理特征。

5.2清洁和排水LEV系统元件的设计和制造应便于清洁和排水。

注:尽可能减少管道系统内的冷凝影响。

5.3特殊要求如果机械在运行时会产生不同的蒸汽、粉尘、烟尘或雾汽等有害物质,且在相互混合后会对人员健康造成伤害或产生爆炸、破坏性腐蚀等危险而使管道、风机遭到破坏或使空气净化设备失效,则对于此类空气污染物应采用单独的局部排气通风系统。

注:本要求主要针对废气中的粉尘、烟气和蒸汽的浓度可能达到足以产生健康、爆炸或腐蚀危险的情况。

破坏性腐蚀意味着管道、风机或空气净化设备的失效。

5.4厂房改造需要时,应按GB 50016—2014和GB 50019—20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危险作业的性质对安装LEV 系统的厂房进行改造。

例如:发电机、槽罐以及其他处理有毒或爆炸性气体和挥发性(无论是常温或运行温度)液体的设备不得放置在地下室或地坑内。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按照GB 50016—2014的3.6的规定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

泄压设施的位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应按GB 50016—2014规定的位置设置防火卷帘,并符合GB 50016—2014的6.5.3规定的相关要求。

应按GB 50016—2014的8.5.2的要求,在规定的位置设置发生火灾时能够自动排除烟雾和燃烧产物的屋顶通风。

6补充空气系统6.1应对LEV系统排出的空气进行置换,并明确规定如何向厂房内输送清洁的、经过调节的补充空气来置换LEV系统排出的空气。

对于以下情况,宜提供补充空气:a) 为了确保集气罩按照设计运转。

如:房间是在负压下,排气风机运行的静压力会增加,体积流量相应减少;某些类型的轴流风机对压力变化特别敏感;b) 为了确保自然通风的烟囱、烟道和燃料燃烧器具的正确运行;c) 为了消除通过门、窗或裂缝进入集气罩影响区域的高速气流;d) 为了消除吹到人员身上的冷气流;e) 为了消除由高速气流在工作室引起的额外污染物(如椽子上积聚的灰尘)逸散;f) 为了防止相邻区域的含尘空气被抽入必需保持清洁加工的区域;g) 为了避免房间或建筑物的门打开或关闭困难;h) 通过引导其流经尽可能多的作业空间,稀释没有必要使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的低浓度污染物;i) 为人员提供有效的通风,尤其是在炎热天气。

补充空气系统通常采用专门的机械通风系统补充空气,但也可利用自然通风补气(例如温度气候适宜,新鲜的室外空气很容易获得;室外作业;设备向大气开放等),但设计者宜说明并记录采用自然通风的原因,以及如果自然通风受阻,会发生的危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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