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日土地知识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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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知识宣传资料(一)
问:什么是基本农田?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章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中国人的“口粮田”、“保命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即是用来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作物的,不得擅自在基本农田内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更不准破坏基本农田搞非农业建设。
问:在自己的地里建房或者搞畜禽养殖,为什么还要审批?
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规定,村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使用权的获得,还必须经依法批准。所以,农民“自己的地”的这种理解和认识是错误的。
问:宅基地“一户一宅”中“户”的标准是什么?
答:最基本的标准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领取了结婚证需要分户另居的村民;对由于家庭矛盾需要分家的村民也应该考虑。但无论哪种形式,前提是必须经村民集体讨论同意。
问:农户承包耕地后,是不是怎样使用耕地别人就管不着了?
答:不是的。签订了承包合同,农户必须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视其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擅自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要依法受到处罚。
问:临时使用土地的要求是什么?
答:(1)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2)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问: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属于破坏耕地吗?
答:属于。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有: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认定破坏耕地行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耕地质量遭到破坏。
问:承包地纠纷由谁管?
答:农村干部群众大都认为,只要与“土”有关的事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管,于是大量的农村承包地的权属纠纷群众就找国土所处理。而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规定,处理承包地纠纷的职能部门是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无权受理。
问:一农民说自己打算在承包地的地下砌坟,地下建筑物的最顶端距离地面0.8米左右。而且,他可以将地面恢复成可以耕种的状态。这样做可以吗?
答:不可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土地是指地球陆地表层,它是自然历史的产物,是由土壤、植被、地表水及表层的岩石和地下水等诸多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所以说土地不仅包括地上部分,也包括地下部分。耕地下建坟无论是对耕地质量还是自然生态都存在隐患,因为这样做破坏了耕地保护层,会引起水土流失和土壤瘠薄化。表土层的土很少,就会与中间的耕作层和心土层分离,不能有效吸收水分,表土容易
板结。
化隆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知识宣传材料(二)
问:“全国土地日”是哪一天?它是如何确定的?
答:“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1986年6月2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子,为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1991年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1991年6月25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土地日”。
问:承包地流转后啥都可以干吗?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鼓励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必须保持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用途不改变。
问:非法占地是不是只要缴了罚款就行了?
答:对非法占地,法律规定:从行政责任方面而言,要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地建筑或其他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加处罚款。从民事责任方面而言,非法占地造成土地破坏的,非法占地人要恢复土地利用状态,赔偿损失。《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地情节严重、数量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问:基本农田“五个不准”是什么?
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
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问:为什么要办理土地登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问: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答: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如果出现持续大降暴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们要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连续下发的有关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对已查清的隐患点,要加强监测,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县政府下发了《化隆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制定了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答:凡是工业和商业、旅游、娱乐及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问:为什么要坚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答: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07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的,守住18亿亩耕地,是我国政府为了子孙后代的长远生计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是作为一个大国对世界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保住18亿亩耕地,就确保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