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5.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08387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承租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doc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供货商、联营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协议书范本 最新
编号:_____________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供货商、联营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
编号:YB-HT-003959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Intellectual property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文档/ Word文档/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Network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供货商、联营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总6页)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供货商、联营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版)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版)一、合同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越发激烈,知识产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作为知识产权的使用者和传播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特制定本合同。
二、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内容1. 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和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制作、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2.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和培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对供应商的知识产权审核和管理。
3.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4. 违约责任商业零售经营单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等。
5. 合同变更和终止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四、合同生效和适用法律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五、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七、合同附件1.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2. 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书;3.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提供的附件。
八、合同签署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商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版)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通用(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
YOUR LOGO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精诚合作携手共赢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通用(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供货商、联营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甲方(知识产权权利人):北京市某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乙方(知识产权被许可人):北京市某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知识产权内容甲方拥有以下知识产权:1. 商标权:甲方拥有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包括商标图样、注册号、注册日期、有效期等。
2. 专利权:甲方拥有特定发明创造上的专利权,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期、专利授权日期等。
3. 著作权:甲方拥有特定作品、软件、设计图稿等的著作权。
4. 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未公开的交易秘密等。
乙方同意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甲方所拥有的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乙方义务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授予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和方式,合理使用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5. 乙方应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 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期限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精修版
BF——2010——2717合同编号: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版)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承租商: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承租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范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businesses.(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范本)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范本)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供货商、联营商(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3)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律师事务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经营规模大、业务范围广,知识产权涉及面广,为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维护甲方正当权益,本合同由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并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被保护知识产权范围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甲方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第二条乙方的保护义务1. 乙方应对甲方的知识产权给予维护和保护。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3. 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商业信息。
4. 乙方应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享有其知识产权的一切权利。
2. 甲方应履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义务。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文件,以支持乙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行为。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行为。
第四条保密义务1. 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其他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BF——2010——2718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供货商、联营商专用版)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供货商(联营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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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10——2717
合同编号: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承租商专用版)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承租商: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
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
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
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
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
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
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
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
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
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
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
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
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