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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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苏政办发〔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0日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江苏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点攻坚领域。

江苏必须加快探索铁路先行发展新路径,打造铁路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激活铁路创新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和“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铁路强省。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相关规划,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铁路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中长期铁路网布局,是江苏“十四五”铁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铁路发展工作,作出了“以我为主、系统谋划”“苏北突破、苏中提升、苏南优化”等重大部署,把铁路作为综合交通建设的主战场,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江苏”,全省铁路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2〕31号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2〕3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2〕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1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力构建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本《规划》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与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

《规划》立足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发展要求,阐明“十二五”时期我省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5年我省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确定交通网络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

—2 —一、现状评价“十一五”是我省交通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在基础设施总量规模、运输能力供给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交通运输业进入各种方式协调发展、能力扩大与效率提高并重、全面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新阶段。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扩内需促增长”的政策措施,紧紧抓住实施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重大机遇,重点加大对铁路、水运和民航的投资力度,加快推进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长远意义的交通骨干工程,有力地保障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07•【文号】发改基础〔2022〕203号•【施行日期】2022.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203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呈报<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年)>的请示》(苏发改基础发〔2021〕1011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一、总体情况为完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支持城市优化发展,原则同意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简称《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二、主要调整内容(一)对2号线、4号线和7号线北段实施延伸工程:2号线北延段起于爱格豪路站,终于骑河站,长约4.72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32.67亿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22.48亿元。

4号线北延段起于观塘路站,终于龙道浜站,长约7.42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45.42亿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32.47亿元。

7号线北延段起于春丰路站,终于莫阳站,长约7.44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投资50.96亿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31.80亿元。

(二)规划期延长至2026年。

除上述调整外,其余规划方案仍按《规划》原批复要求执行。

三、资金安排建设期苏州市政府及有关区政府财政出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40%,计51.62亿元,剩余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

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升线路运营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09•【字号】苏建质安[2012]71号•【施行日期】201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苏建质安〔2012〕71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地铁指挥部、轨道办:近年来,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已有南京、苏州、无锡和昆山四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建设,预计“十二五”期间,还将新增城市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大、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风险高。

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各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相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方针;坚持以防事故、控险情、保质量为目标,继续全面深入研究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律;狠抓责任落实,推动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实效化。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6•【字号】苏政办发〔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6日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住房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需求。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十四五”国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阐明“十四五”时期江苏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今后五年全省城镇住房发展的行动指引。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支持上千万户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全社会总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

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48.3平方米,住房的规划建设、配套服务等软硬件品质明显提高,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逐步迈向住有宜居。

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江苏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十三五”时期,全省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134万套,完成投资5460亿元,近400万群众“出棚进楼”,棚户区改造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

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超过40万户,每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超过50万户。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7.10.06•【字号】苏交运[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10.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运[2007]67号2007年10月6日)各市、县交通局:为加强我省汽车客运站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建设水平和质量,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汽车客运站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建设水平,促进我省路、站、运一体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等级汽车客运站(含城乡公交一体化候车亭)建设项目。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范、规程,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节能环保等国家有关政策。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建设应依法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监督制度。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建设严格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管理体系。

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管理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自筹、社会融资筹集和政府适当资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建城[2010]1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建城[2010]1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建城[2010]1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规划局: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0〕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城乡规划一体化,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做好城乡统筹规划工作加快推进包括城乡规划在内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1 —重大战略任务。

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型工业化快速提升、城市化深入发展、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

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整体规划城市和农村发展,着力改变城乡规划分割和重城轻乡的局面,对于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加快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依法规范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审查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城乡统筹规划的实施保障机制,为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提供重要依据,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不断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城乡统筹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综合安排资源利用和产业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好地引导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注重促进空间集聚集约发展。

以城市带、都市圈和各级中心城镇为重点,进一步发挥集聚和规模效应,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化质量。

根据自然、人文、经济等基础条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结合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乡村旅游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2 —治工作,引导村庄合理集中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6〕17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6〕17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6〕1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十三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铁路发展,更好地支撑“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按照“补齐短板、强化衔接、优化网络、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明晰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高速铁路网,基本形成设区市城市到南京1.5小时的高铁交通圈。

全面建成“三纵四横”高速铁路网,着力构建铁路客货运枢纽体系,大幅提升铁路跨江和互联互通能力。

到2020年,全省铁路总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铁路超过2000公里。

建立良好的铁路建设、运营和资产管理机制,实现全省铁路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任务。

——全面建成“高效便捷、内联外通”的“三纵四横”高铁网。

包括京宁(杭)通道、淮扬镇(沿运河)通道、沿海通道等“三纵”通道和东陇海通道、徐盐通道、沿江通道、沪宁通道等“四横”通道。

——着力构建铁路客货运枢纽体系。

抢抓高铁建设新机遇,促进公铁水空及城乡公共交通集成融合,加强以铁路为骨干的客货运枢纽建设。

推动“同站换乘”“同台换乘”,实现客运“零换乘”。

结合枢纽功能开发,建设一批兼顾商务办公、旅游集散等新型业态的现代化运输综合体及城市综合体。

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4.28•【字号】苏财规[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0]13号)各市、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为提升我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和信息化水平,促进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0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和建设,鼓励依托铁路客运站规划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实现铁路、公路、城市轨道、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提升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和信息化水平,促进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对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和信息化予以补助。

为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0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部门预算,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审核补助资金年度支出预算;参与项目的审核;下达年度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的要求,有序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现就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下简称“线网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线网规划是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及时组织和科学编制线网规划,并将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利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时序、强度相匹配,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有利于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依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综合效益。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和加强线网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线网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把握线网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

把改善出行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为导向,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二是适度超前。

把握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地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发挥好对轨道交通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

铁路综合客运枢纽项目资金补助政策研究——以淮安东站为例

铁路综合客运枢纽项目资金补助政策研究——以淮安东站为例

2020年第3期总第361期
I 85
a交通建设
2. 补助范围
主要用于铁路综合客运枢纽中的公交首末站 、公 路客运站、出租车蓄发区、社会停车场、公共换乘设施、
信息调度系统等交通服务功能区的建设。省际补助资
金不超过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投资的50%0 3. 申报内容
申请报告的编制内容包括:江苏省客货运场站建设
(节点城市)中心城区内的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在以上
两点的基础上再上浮2 000万元。部对综合客运枢纽
的补助资金总额占项目中公路客运站及相关换乘设施
总投资(不含用地成本)的比例最高不超过50 %o 6. —体化内涵
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位于同一建筑体内,或 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的主体建筑(站房、到发车 位)贴临建设,换乘功能空间直接连通。
实际的枢纽建设中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部补项目资金补助政策要点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有两次机会,最终以 交通运输部出具资金承诺函,列入投资计划为准。申
1.补助对象
在综合运输网络的特定节点上,将两种及以上对 外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的客流转换场所在同一空间
报流程如图1所示。 4. 申报内容
申请报告的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况及功能条件、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投资情 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申请增加功能部分补助情况等。 相比部补助,省补项目对城市和相关规划情况说明、项 目运营单位、标志标识、核算投资等内容不作要求。
4. 补助标准 设计日换乘旅客发送量大于1.5万人次,可申请 建设资金补助金额为2 000万元,若枢纽建设满足一 体化衔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立体开发政策要求的增加1 000万元。 5. —体化内涵
综合客运枢纽应坚持一体化规划设计原则,鼓励 同站换乘、立体换乘。综合客运枢纽属平面衔接类型 时,应有相应的可提升便利性和舒适度的换乘设施(如 自动步行道、风雨廊等),枢纽内各交通方式的换乘距

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是道路设计中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的总称,目的是降低机动车车速、减少机动车 流量,以改善道路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同时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的安全。 2.0.15 街道家具 Street Furniture
指在街道、道路上为各种不同使用需求而设置的设备、物件。包括公共卫生与休息 服务、公共信息、公共交通与照明、街景与小品等功能类型的设施,例如垃圾桶、公共 座椅、地图牌、电话亭、邮筒、候车亭、街头花坛与雕塑等。 2.0.16 绿化通透式配置 Sight-clear Planting
本《指南》提出了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的目的、原则、编制流程、主要 内容及技术要点,并明确了设计成果形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研究范围与内容、交通调查与分析、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和影响区交通组织、横断 面设计、平面交叉口设计、道路沿线交通设计、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计、公共交 通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计、交通控制系统设计、交通与景观协调设计、交通稳 静化设计、交通设计方案评价和成果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外, 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
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 2.0.9 交通渠化 Traffic Channelization
运用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岛和进出口道局部展宽等措施,引导机动车、行人和自 行车各行其道的方法。 2.0.10 行人通行带 Passing Area for Pedestrian
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年 12 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空间范围与设计内容......................................................................... 4 4 交通调查与分析................................................................................. 5 5 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和影响区交通组织.............................................7 6 道路横断面设计................................................................................. 9 7 平面交叉口设计............................................................................... 17 8 道路沿线交通设计........................................................................... 32 9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计................................................................... 43 10 公共交通设计.................................................................................. 58 11 交通标志标线设计.......................................................................... 69 12 交通控制系统设计.......................................................................... 89 13 交通与景观协调设计...................................................................... 70 14 交通稳静化设计............................................................................ 105 15 交通设计方案评价........................................................................ 111 16 成果要求........................................................................................ 112 参考文献................................................................................................. 114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苏政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1〕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江苏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点攻坚领域。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多层次铁路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建设“轨道上的江苏”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为根本目的,以“客货并重、高普并举、多网融合、高效畅通”为原则,积极探索“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的江苏路径,全面助推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提供强劲支撑。

(二)发展目标。

全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和“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铁路强省。

具体目标为:到2025年,基本建成“轨道上的江苏”。

新增铁路1000公里,总里程达到5200公里,其中高铁3000公里,覆盖所有设区市和90%县级以上节点,实现省会南京与各设区市1.5小时通达、与长三角中心城市1小时通达,基本实现各设区市间2.5小时通达、各设区市与长三角中心区城市间3小时通达,宁镇扬、苏锡常、沪苏通率先形成1小时“轨道交通圈”。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04•【字号】苏建办[2007]79号•【施行日期】2007.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办〔2007〕79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建工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二00七年三月四日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07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向“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

全省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和村庄建设整治示范、小城镇建设;继续完善城市环境和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以建筑节能为重点,推进资源节约型城乡建设,为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以提高规划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序推进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快组织编制区域性规划和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完成《江苏省沿江风光带规划》、《江苏省沿海城镇带规划》,适时编制《苏南地区综合交通规划》,积极配合建设部编制《长三角城镇群规划》,整合区域空间资源,引导城镇空间和产业布局的合理集聚,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做好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准备工作。

加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与省有关部门重大区域基础设施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

江苏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导则(2011年修订)2011.12.31

江苏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导则(2011年修订)2011.12.31

江苏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导则(2011年修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适用范围 (1)三、规划定位 (1)四、规划依据 (1)五、规划期限与范围 (1)六、总体要求 (2)七、工作阶段 (2)第二章规划编制组织与审批 (4)一、编制组织 (4)二、规划审查与审批 (4)三、规划修改 (4)第三章规划编制技术指引 (6)一、规划目标 (6)二、综合交通调查 (7)三、城市交通系统现状分析 (11)四、城市交通发展趋势 (14)五、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构建 (15)六、交通需求分析 (17)七、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19)八、对外交通规划 (22)九、道路网规划 (25)十、公共交通规划 (31)十一、慢行交通规划 (39)十二、停车设施规划 (42)十三、客运枢纽规划 (45)十四、物流与货运交通规划 (49)十五、交通管理与信息化规划 (50)十六、规划方案评价 (51)十七、近期建设规划 (53)十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5)第四章规划成果要求 (56)一、规划文本 (56)二、规划图件 (58)三、附件 (58)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提升全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5年颁布的《江苏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二、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市、县(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三、规划定位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城市(含县,下同)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城市专项规划之一,原则上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或修编,其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单独编制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应对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进行深化和细化,并根据需要按法定程序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反馈。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编制城市对外交通、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交通枢纽、停车设施、交通管理、交通信息化建设等城市交通分项规划的依据,也是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以及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

高铁网络将启动,苏州将处枢纽中心

高铁网络将启动,苏州将处枢纽中心

高铁网络将启动,苏州将处枢纽中心
佚名
【期刊名称】《现代苏州》
【年(卷),期】2016(000)032
【摘要】近日,江苏省铁路办发布了通苏嘉城际铁路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招标信息,预示着通苏嘉城际铁路的前期工作已经启动。

通苏嘉城际铁路起于南通,利用沪通铁路大桥过江,经张家港、
【总页数】1页(P11-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5
【相关文献】
1.高铁枢纽现代换乘中心设计应用研究\r——以岳阳东客运枢纽中心项目为例 [J], 孟磊
2.植入与引领\r——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和雄安高铁站交通枢纽的设计思考[J], 杨金鹏
3.高铁枢纽现代换乘中心设计应用研究——以岳阳东客运枢纽中心项目为例 [J], 孟磊
4.中铁四局全面启动国内首次高铁枢纽站改造 [J], 梁武昌
5.学会启动衢州高铁枢纽及周边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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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5•【字号】苏政办发[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关于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意见(省交通厅、省建设厅2009年3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综合运输体系的总体要求,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部署,并在全国各省区中率先构建了公、铁、水、空齐抓共管的大交通管理体制格局,有力推进了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快新一轮交通大发展的机遇,依托铁路客运站规划建设铁路综合客运枢纽,促进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江苏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长期以来,我省铁路客运站和公路客运站大多独立建设,相互间衔接不畅,群众换乘路程远、时间长、中转次数多。

随着铁路出行比重的逐步加大,这一矛盾正日益突出。

依托铁路客运站规划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实现铁路、公路、城市轨道、公交等不同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可使传统的旅客中转换乘一体化、便捷化,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和降低出行成本。

(二)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是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依托铁路客运站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可以节约城市土地、空间和其他公共资源,有效提升城市发展品位;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还将带来资源要素的大规模集聚和扩散,带动周边地区逐步发展成为城市重要功能区,有力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客运交通
枢纽设计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1.04.0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53号
•【施行日期】2021.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年第5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
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402-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附件: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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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苏建规〔2009〕316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
为做好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
办发〔2009〕30号)的要求,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管理包括铁路
综合客运枢纽的布局规划、枢纽所在地及周边地区规划(以下简称枢
纽规划)和枢纽的建设实施方案三个阶段。

经研究,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编制
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工作
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加快城市化和城乡现代化发展、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
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不远的将来我省所有省辖市和绝大部分县(市)
都将通上铁路,铁路客运站建设将覆盖全省。

抢抓我省铁路大发展的
机遇,突出加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建成一批现代化铁路综合客运枢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

各市、县(市)要高度重视城市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相关的规划制定和建设工作。

二、提前研究市、县域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布局
适应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的新形势,各市、县(市)要在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研究提出市、县域轨道交通线网、枢纽布局方案和规划控制要求,为编制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提供指导。

正在修编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市、县(市),要重点研究市、县域轨道交通和综合客运枢纽的布局方案,纳入城市、县城总体规划。

已经完成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市、县(市),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明确综合客运枢纽的布局,必要时应对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按法定程序作出反馈。

三、科学编制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铁路客运枢纽建设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与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审查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实施。

在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按程序通过审查后,抓紧编制具体客运枢纽的建设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要保障城市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的编制经费,科学拟定编制任务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加快编制进度。

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具体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编制资质的持证单位承担。

在编制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部门和公众的参与作用,提高编制质量和水平。

根据苏政办发〔2009〕30号文要求,市(县)域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布局规划的编制要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制定;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点,将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制定。

各地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计划处联系,联系电话:025-51868853、52853306。

附件1: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编制要点
附件2: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提纲)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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