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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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的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的合规风控意识和本领,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对企业利益和声誉造成的损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整治要求,订立本《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代理商等)以及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各方,旨在规范企业在商业交往中的行为,防备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商业贿赂的定义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以财物、礼品、款待、接待、便利或其他形式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伙伴的定义业务伙伴是指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代理商、顾问、客户等。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五条诚信和廉洁要求1.全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诚信和廉洁原则进行业务活动,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2.全部企业员工在与业务伙伴进行商务往来时,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竞争优势。
第六条禁止的行为1.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取得违反诚信和廉洁原则的利益,并在与业务伙伴发生利益冲突时,诚实、真实地向公司报告。
2.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政府官员、公职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影响其在公务活动中的决策或行为。
3.企业员工不得借助代理商、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规避公司的内部掌控和监督。
第七条风险警示和报告义务1.企业员工应当自动关注商业贿赂风险,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
2.企业员工对于自身涉及的商业贿赂行为有知情或怀疑时,有责任向公司的合规部门或举报渠道供应相关信息,搭配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防控措施第八条建立合规机构公司应当建立特地的合规机构,负责订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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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本制度订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廉洁、公正、透亮为基本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商业贿赂:指企业为谋求不正当竞争优势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出、承诺支出或者利用其他手段为其供应财物、请客送礼、旅游度假等非法利益的行为。
2.保密信息:指与企业有关的技术、商业、经营等方面的秘密,并已明确标识为保密的信息。
第二章企业管理措施第四条备案制度1.全体员工一律不得在未经批准和备案的情况下接受外界单位或个人供应的各种福利和非物质回报。
2.各部门在接收礼品、款待、旅游等情况时,需将涉及到的金额、对象、目的、方式等认真情况报告给企业管理层,并进行备案。
第五条审批制度1.对于需要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务合作、签订合同、采购物品等具有潜在商业利益关系的事项,必需提前报告企业管理层进行审批。
2.企业管理层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及时反馈审批结果。
第六条培训教育1.企业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关于商业贿赂和廉洁经营的培训教育,并确保培训内容与员工工作实际紧密相连。
2.员工接受培训后,需签署廉洁声明,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并自发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第七条信息监控1.企业将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和内部掌控机制,对员工的行为和财务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2.对于发现的可疑行为,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审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企业内部纪律规定,依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相应惩罚。
2.对于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的员工,企业将立刻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除依法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特别,还将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反腐败和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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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1. 目的为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商业购销行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2 .定义2.1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2.2经营者为销售、购买商品或谋取利益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2.3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谋取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
3.适用范围3.1本厂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洽谈订单,客户QC验货,公证行产品检测,验货和审核等活动。
3.2 适用于公司相关的所有职员、团体。
4.0 职责4.1 管理层负责对政府部门接触中不贿赂管理。
4.2品保部主管负责客户QC验货,公证行进行产品检测,验货和审核不贿赂管理。
4.3 业务经理或主管负责洽谈订单中不贿赂管理。
4.4 财务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负责对公司贿赂行为进行稽核,并与外界保持沟通。
4.5人事资源课:负责收集有关贿赂事件的信息,并接受公司内、外部的举报行为。
5.0 反腐败工作程序:5.1全体对外接触的工作人员学习《商业反贿赂法》,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5.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约机制,落实监督措施。
进一步落实监督措施,实施“阳光政策”,真正实行财务公开。
5.3 本厂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①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②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③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④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⑤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⑥提供干股或红利;⑦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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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 前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全部员工的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和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任何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该制度,违反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2. 定义•商业贿赂:指以金钱、礼品、款待、便利或其他非法手段,向他人贿赂或有意供应欠妥利益,以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或其他商业利益的行为。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包含但不限于员工、管理人员、实习生、临时工、顾问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4. 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参加商业贿赂活动。
•公平竞争原则:员工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商业贿赂手段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保密原则:员工应当妥当保守本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5. 相关规定5.1 禁止行为•任何与他人的商业贿赂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金钱、礼品、款待或其他非法手段直接或间接向他人贿赂,或者接受他人的贿赂;•向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贿赂;•通过请托、布置宴请、接待等方式影响他人决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意泄露本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
5.2 识别潜在风险•员工应当紧密关注与他人商业交往过程中可能显现的风险,如索要或供应欠妥礼品、款待、沟通资金等行为。
•若发现或怀疑他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应立刻向上级管理人员或内部监察部门报告。
5.3 礼品和款待•员工应当遵从礼品和款待处理规定,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布置和报销相关费用。
•员工不得向他人供应或接受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礼品和款待。
5.4 风险防范和培训•本企业将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并供应必需的培训,使员工能准确理解商业贿赂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员工有义务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和遵守相关政策。
5.5 处理措施•若发现员工参加商业贿赂行为,将进行调审核实。
•若经核实,涉事员工将被视为违反本制度,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通报批判、停职、降职、解雇等。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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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商业贿赂是指企业为谋取商业利益而向他人提供贿赂的行为。
商业贿赂在商业交往中的不断加剧,已经成为众多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
为了规范企业行为,保护商业环境的公正和透明,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商业贿赂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还破坏了商业道德和企业形象,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帮助企业规范商业行为,维护企业声誉,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内容1.明确反商业贿赂政策。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反商业贿赂政策,明确商业贿赂的定义、禁止条款和惩罚措施,建立起“零容忍”商业贿赂的管理机制。
2.建立反商业贿赂风险评估机制。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定期对商业贿赂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重点监控领域,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制定反商业贿赂培训计划。
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反商业贿赂培训,使员工了解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法律风险,提高员工的反贿赂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建立反商业贿赂举报机制。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反商业贿赂举报机制,保障员工的举报权利,并对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达。
5.加强反商业贿赂监督执纪。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反商业贿赂监督机构,对企业内部的商业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贿赂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建立和实施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商业贿赂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还有利于塑造企业的诚信品牌,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认同感。
四、结语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商业环境秩序的重要举措。
企业应当加强对商业贿赂风险的认识,积极履行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商业贿赂管理规定(3篇)
![商业贿赂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6c29f62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08.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贿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影响交易结果,向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业贿赂举报、查处、防范和宣传教育制度。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商业贿赂行为认定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商业贿赂:(一)给予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教育等不正当利益;(三)以降低产品或者服务价格、提供免费产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变相给予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正当利益;(四)采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误导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使其获得不正当利益;(五)通过行贿、受贿等方式,影响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使其选择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条以下情形不属于商业贿赂:(一)合法的佣金、折扣、优惠等价格策略;(二)企业内部合法的奖励、激励措施;(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商业贿赂查处第九条各级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负责商业贿赂的查处工作。
第十条对涉嫌商业贿赂的,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当事人;(二)查阅、复制、封存相关资料;(三)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查封;(四)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五)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一条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594e73dc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fa.png)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目录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2)第三章管理职责 (3)第四章管控职责 (5)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商业经营行为,加强内控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建立公司治理商业贿赂、腐败的长效预警机制,保护公司利益,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对外经济往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营销、采购。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及利益攸关者,即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
第四条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的目的:(一)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腐败行为,规范公司员工及利益攸关者的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反商业贿赂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三)提高员工素质,自觉防范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防治商业贿赂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密组织,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一)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或索取现金或物品;(二)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三)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四)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五)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六)提供干股或红利;(七)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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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细则 文件编号 XXXX章号 XX 标题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版本号 2012 更改号 00 节号 ―― 标题 ―― 共3页 第1页1 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停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贸易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2.2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管制范围内。
3 定义3.1 关联单位:指与本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相关单位。
3.2 商业贿赂:指公司员工与关联单位为获取合作及合作利益,所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回扣、物质上的馈赠、服务、色情贿赂、旅游等其他形式的好处。
但以下不属于商业贿赂:a) 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1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b)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c)经双方总经理批准,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关联单位举行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3 关系人:指公司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4 管理程序4.1 本规定着重以预防和员工廉洁自律为主,对违反的将依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2 人事部应就本规定内容在新员工入职前安排其进行学习,形成书面的培训记录,并由每位新员工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存档。
4.3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应廉洁自律,应做到:a)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和本公司制定的所有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文件编号 XXXX 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细则版本号 2012 更改号 00 章号 XX 标题 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 共3页 第2页 节号 ―― 标题 ――b)决不直接或间接向关联单位或本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索贿及发生其它不正当行为;c) 应对自己所负责保管、使用和接触的公司财产不会有任何贪污、挪用之行为;d) 如知悉本公司其他员工有违反本规定之行为,应向人事部经理或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e) 如关联单位直接或间接向员工本人或其关系人及其指定人行贿,员工应向人事部经理或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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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反腐败工作,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制定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关于商业贿赂防控的政策、原则和要求,明确公司商业贿赂的范围、管理流程与各方责任,加强对公司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公司员工的反商业贿赂意识。
一、概述商业贿赂是指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无偿或寄有报答意图的提供或承诺提供不正当的利益,以获得或保持业务关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破坏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秩序的、危害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为执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公司反商业贿赂政策,加强公司员工反商业贿赂意识,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外包人员、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等。
三、管理原则公司反商业贿赂的原则为:(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秩序;(三)、提高公司员工反商业贿赂意识;(四)、加强监督与检查。
四、行为准则(一)、禁止赠送财物、礼品及费用,降低开支预算,以谋求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对于外部人员赠送公司的礼品,需向公司进行汇报,并在礼品上标注价值。
(三)、公司员工不得从任何供应商、客户或合作方处收受不当现金或不存在或不符合行业惯例的不当礼品或其他不当利益。
(四)、不得搭售或垄断公司产品或服务,以谋求不当利益。
(五)、不得强行攻击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利益。
(六)、银行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贷借款业务。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公司资源为自己谋求私利与不正当收益。
五、管理流程(一)、反商业贿赂的监督与管理应由公司的高级领导概括审核并指导执行。
监管的董事会及经理委员会的成员应视为公司反商业贿赂的首席执行官。
(二)、公司内部反商业贿赂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内部合规部门负责。
公司内部监管工作应该设定明确的管理流程,跟踪监督与审核反商业贿赂的所有方面。
(三)、当公司内部或外部相关方提出与商业贿赂有关的问题或表现时,公司内部合规部门应在采取必要措施之前,应立即核实所述问题或表现,并采取下列必要的步骤,以保障反商业贿赂政策的执行:1、及时调查并记录与商业贿赂的有关行为或疑点;2、通过必要的调查,识别并记录与商业贿赂有关事件的所有内部人员、外部机构和个人;3、核实发现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调查和纠正措施;4、报告对内部调查程序的结果,确定是否对任何内部人员采取纪律处分,同时向公司高级领导层专题报告;5、根据探讨的总结,制定必要措施,以防范今后发生商业贿赂问题。
公司企业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规章条例
![公司企业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规章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f331c697dd36a32d72758141.png)
********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停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贸易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监管范围内。
三、定义1、关联单位,指与本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相关单位。
2、商业贿赂,指公司员工与关联单位为获取合作及合作利益,所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回扣、物质上的馈赠、服务、色情贿赂、旅游等其他形式的好处。
但以下不属于商业贿赂:A、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1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B、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C、经双方总经理批准,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关联单位举行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关系人,指公司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四、管理程序1、本规定着重以预防和员工廉洁自律为主,对违反的将依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人事部应就本规定内容在新员工入职前安排其进行学习,形成书面的培训记录,并由每位新员工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存档。
3、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应廉洁自律,应做到:A、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和本公司制定的所有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B、决不直接或间接向关联单位或本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索贿及发生其它不正当行为;C、应对自己所负责保管、使用和接触的公司财产不会有任何贪污、挪用之行为;D、如知悉本公司其他员工有违反本规定之行为,应向人事部经理或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E、如关联单位直接或间接向员工本人或其关系人及其指定人行贿,员工应向人事部经理或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
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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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员工的个人行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强化公司治理的长效预警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禁止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禁止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以及以公司名义或为公司合法权益开展业务的商业伙伴,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交易对方的员工以及其他可能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主体和个人,以实现获取竞争优势或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禁止公司内部员工接受商业贿赂。
第二章商业贿赂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行为是指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提供、承诺、给付、索取或收受现金、有价物或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公司的任何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贿赂或反向贿赂行为:(一)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二)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收受或索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三)在经营活动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给予对方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四)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五)在招投标项目中徇私舞弊,索取或非法收受投标人、承包方或其他利益相关第三方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六)在生产、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违规接受客户、投标人、供应商或向客户、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宴请或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可能影响职务廉洁性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贿赂或接受贿赂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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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第二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第三条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不得收受或者索取贿赂。
第五条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行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公司禁止腐败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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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廉洁自律,预防腐败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贿赂、回扣、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腐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章腐败行为的界定第五条腐败行为的界定:(一)直接贿赂:给予或收受金钱、物品等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间接贿赂:通过中介人、代理人或其他途径给予或收受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回扣:在商业活动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收受商品销售利润的一部分。
(四)收受礼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五)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他人从中收受财物。
(六)其他腐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六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一)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分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采购管理,实行公开招标、询价制度,防止暗箱操作。
(四)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审查制度,防止合同纠纷。
第七条加强员工培训:(一)定期开展反腐败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素养。
(三)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
第八条加强监督检查:(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鼓励员工举报腐败行为。
(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腐败行为。
(三)加强内部审计,对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监督。
第四章处理办法第九条对腐败行为的处理:(一)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纪律处分。
(三)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举报人的保护:(一)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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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商业贿赂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所有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或接受财物、礼品、服务、宴请、旅游、款待等以获取或保持商业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商业贿赂行为,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给予严厉处罚,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将通过不定期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检查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章定义第七条商业贿赂指用财物、礼品、服务、款待、宴请、旅游等手段,向他人行贿或者接受他人的行贿,以获取或保持商业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合作伙伴指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个人或组织。
第九条员工包括公司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工。
第十条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有价证券、债权、不动产、动产等形式的财产。
第三章禁止商业贿赂的原则第十一条公司始终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保证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商业贿赂行为辩解或为其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公司要求员工和合作伙伴对商业贿赂行为坚决说不,并及时向公司上级报告。
第四章禁止商业贿赂的规定第十五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他人行贿或者接受他人的行贿。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合作伙伴行贿或者接受合作伙伴的行贿。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以公司名义或所属部门的名义向外部机构行贿或者接受外部机构的行贿。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或接受礼品、服务、宴请、旅游等,以获取或保持商业利益。
第十九条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权力、资源等进行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为他人提供方便,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批准、审批等,以满足他人的商业利益要求。
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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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反商业贿赂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管理体系,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规、稳健。
第二章商业贿赂的定义与危害第四条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对方财物、其他利益或者便利的行为。
第五条商业贿赂的危害包括:1. 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 侵蚀企业内部管理;3. 降低企业声誉;4. 增加企业法律风险;5. 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管理体系,包括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2.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商业贿赂行为处罚规定》、《供应商管理规定》等,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3. 实行回避制度:员工在涉及商业贿赂的活动中,应当主动回避。
4. 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员工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5.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员工和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 记过:对情节较重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3. 留职察看: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4. 解除劳动合同:对触犯刑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b0346b5b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2d.png)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1.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集团员工手册中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若员工违反本准则,他/她将会面临纪律处分,直至被终止雇佣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理解并遵照执行.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3.职责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定期指导员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员工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并定期监督.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公司管理部的管理;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5.程序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提供干股或红利;通过赌博,以及假借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研发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确认:当员工个人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利益冲突就发生了,员工应积极避免个人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一般而言,以下所述应视为利益冲突:商业竞争:任何员工在职期间都不能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公司机会:任何员工都不能运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来谋求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若员工通过利用公司的财产、信息和其在公司的职位,可以获取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商机,则员工在追求自身发展机会前,应首先把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财政利益:任何员工既不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享有其他商业机构的财政利益权益或其他,若此种财政利益会影响员工在公司的义务和责任表现;亦不能投入其工作时间于其他事务以获得此种财政利益;任何员工不能享有与本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的权益;若员工职责包括管理和监督与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事务,则不可享有该公司的权益;贷款及其他财务交易:任何员工都不能从本公司的重大客户、供应商或竞争者处获得贷款,或个人债务担保,或签署任何私人财务交易;此方针并不禁止与认可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发生的长期交易.利益冲突的披露: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充分披露任何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情形.若您察觉到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其他人认为的利益冲突,您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逐级汇报;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家庭成员和效应:工作场所之外的家庭成员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利益冲突,因为他们可能会影响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做决定时的主观性.若员工的家庭成员有兴趣与公司做生意,则是否开始或继续这种生意关系的标准和条件,在相似情况下,必须次于欲与公司发生生意往来的其他没有联系的公司.员工应向其主管或公司最高管理层汇报任何牵涉到其家庭成员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本规范中所述的“家庭成员”或“你家庭的成员”包括你的配偶,兄弟,姐妹和父母,亲家和子女.礼品和娱乐礼品的给予和收取是普通的商业行为.适当的商业礼品和娱乐是受人欢迎的礼仪,用以建立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和了解.但是礼品和娱乐决不能左右员工做出客观和公正的商业决定.很好地判断此界限是员工的责任.一般而言,员工在商业行为或政府决策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提供或接受不正当现金、礼品或娱乐,若礼品和娱乐没有成为任何特殊商业决定的诱因,则员工可以从客户或供应商那里接受或给予它们.员工只能接受适当的礼品.我们鼓励员工上交应由公司接受的礼品,接受同一合作伙伴的的礼品每个季度不得超过RMB200元.我们并不强制要求上交小额礼品,但超过RMB200元的礼品必须立刻上交公司管理部.与政府官员打交道通常和普通个人打交道不同,政府严格禁止其雇员接受任何形式的赠与,包括宴请和娱乐,任何员工不得为了业务需要贿赂政府官员或政府人员,任何员工必须严加注意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公司的商业行为建立在“公正交易”的基础之上,应向合作方通报公司的商业道德规范,任何员工应执行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范,都不可接受贿赂、贿赂他人,或者暗地接受佣金及其他个人利益.任何和赠送、收取贿赂、回扣有关的活动都应立即终止,并报告给相关的管理人员.回扣或贿赂包括任何形式意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好待遇的行为.公司确保员工如果拒绝参与由业务产生的受贿或回扣,并不会受到降级处罚或其他不良后果,即使这一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失去业务.公司资产的保护和使用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资产并保证它们仅作为合法的商业目的作有效地使用,因此,疏忽和浪费对公司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公司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无论是为了个人所得还是任何非法或者不当目的,都是被严厉禁止的.为了保证对公司资产的保护和适当使用,每个员工都应:多加关心公司财产以防遭遇偷窃,损害和滥用;迅速汇报真实的或者可疑的偷窃,损害和滥用公司财产的行为;维护所有电子规划、数据、通信及书面文件以防他人不当使用;公司财产仅供合法的商业目的使用.知识产权和保密员工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通过使用公司的资料和技术资源取得的所有发明、创造性作品、电脑软件、技术或者商业秘密,都应视作公司财产.公司贯彻严格的保密政策,对开展业务时取得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方的信息必须保密;员工被雇用期间,必须遵守所有书面或非书面的保密规则和政策,并且履行适用于其本人的保密义务和责任.除履行与自己职位有关的责任之外,在没有获得公司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员工既不应披露、发布或出版商业机密或公司的其他机密性商业信息,也不能使用其职责之外的机密信息.即便于工作之外,员工必须保持警惕,禁止披露公司或者公司合作伙伴的重要信息.员工保密职责在员工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后依然生效,直到公司对外披露这些信息.终止合同时,员工必须返还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各类形式的机密信息,不允许保留副本.竞争和公平交易:本公司寻求公平和诚实地超越我们的竞争对手.本公司通过卓越的表现而非不道德或非法的商业行为来寻求竞争优势.窃取专利信息、处理未经所有者同意而获得的交易秘密信息,或诱使其他公司的现在或过去的雇员披露该等信息皆被禁止.每位员工和职员尽力尊重并公平对待公司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员工的权利.任何员工或职员都不可通过操纵、隐藏、滥用特权信息、误传重大事实或其他非法的交易行为向他人获取不合理的利益.在落实反贿赂、反腐败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反规范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报告任何已知或怀疑的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政策.此行为并非对他人的不忠表现,恰恰保护了公司和员工的名声和信誉.若知道或者怀疑某种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员工有责任立即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此违规行为,公司会敏感且谨慎地对待所有这些疑问和汇报.公司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在法律和公司的需要下调查您提出的问题.公司严厉禁止对于检举员工的报复行为,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附件: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立承诺书为了保障北京环亚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八、此承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b95b949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21.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贿赂的防范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防范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防范原则第四条公平竞争原则:公司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
第五条诚信经营原则:公司应坚持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六条风险预防原则: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预防机制,提前识别和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第三章防范措施第七条内部控制制度(一)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
(二)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商业贿赂防范工作。
(三)对敏感业务和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商业贿赂风险评估(一)定期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风险。
(二)对高风险业务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合规操作。
第九条信息披露与报告(一)建立商业贿赂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二)对举报者进行保护,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一)对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并经查实的员工给予奖励。
(二)对参与商业贿赂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辞退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商业贿赂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风险防范具体措施第十五条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严格审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加强对合同和协议的审核,防止商业贿赂风险。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商业贿赂行为。
防止商业贿赂规定及控制措施
![防止商业贿赂规定及控制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4900b4f95f0e7cd185253605.png)
防止商业贿赂规定及控制措施
防止商业贿赂的规定及控制措施
1.目的
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领导的影响,不因任何经济利益而影响判断的公正性,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2.职责
2.1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学习与防止商业贿赂相关的文件规定。
2.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监督。
3.细那么
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公司
员工的宣传教育,自觉抵抗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3.2 对于直接对外接触或较易接触的岗位,如现场检测人员等,实施部门
领导负责制,由部门负责人实施监督。
3.3 在对客户效劳的整个过程中,不准收受效劳对象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礼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影响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宴请,不得接受效劳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活动;不准在检测中玩忽职守、借故拖延、推诿扯皮,不得有意刁难、勒索效劳对象。
3.4 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客户的效劳检测工程。
不向客户的有关工作人
员馈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
3.5 内审和管理评审应把公正性声明和公正性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审核和
评审内容,质量负责人应跟踪与此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使其落到实处。
3.6 公司经理应对自觉维护本公司信誉,坚持原那么,忠于职守,维护检测工作老实性和公正性声明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公正性和老实性的人和事,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辞退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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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合规管理指引
![经营者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合规管理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66f2d11a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3b.png)
经营者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合规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本辖区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和帮助经营者加强对竞争领域的合规管理,鼓励经营者有效搭建和执行内部合规管理体系,促成公平竞争的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XX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的行贿行为是指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人。
交易相对人包括:(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商业贿赂的受贿行为是指收受、承诺收受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贿赂,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经营者合规意义经营者应充分认识商业贿赂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面临的法律风险,主动进行合规管理,维护经营者自身长远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章商业贿赂法律风险第四条民事法律责任经营者因商业贿赂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行政法律责任经营者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条刑事法律责任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经营者及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性质的经营者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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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修改:
生效日期:
制定:
适用范围:
1目的:
为了防止商业活动中的贿赂行为,阻止利益输出,维护相关举报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XXXX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洽谈订单,供应商来料验货,产品检测,审核等活动。
3术语:
●商业贿赂:
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
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行贿:
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
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受贿:
指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而这些利
益并不能从正常地从合法途径得到。
●利益冲突:
指个人或组织涉及不同方面相同的利益时,向自己或与自己相关人士作出偏袒或优待的不当行为。
4职责:
综合管理部主管
●负责全公司防止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负责管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举报,公布公司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负责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对接受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对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质量部部长
●负责公司来料检验,产品过程检验和审核中的防止贿赂职责
物流部主管
●负责公司采购及对外商业谈判及辅具验收过程中的防止贿赂职责
●保证在商业谈判中签署《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综合管理部会计
●公司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
5内容:
5.1关于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1997.10.01)第383条、第385条至第39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06.29 )第七条、第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003.11.13 )第一条、第
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08]3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的规定(二)》的通知 (2010.05.07 )第十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2006.01.01 )第148条、第190条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滥收费用行为的构成及违法所得起算问题的答
复》(1999.1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令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关于如何认定股票贿赂案件犯罪数额的意见》和《关于如何认定信用卡贿赂案件犯
罪数额的意见》的意见的函 (1994.08.16 ) (银条法[1994]26号)
5.2关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
防止商业贿赂公司承诺:
我公司及其代表确保在所有工作中的行为都是专业,诚实,公平的。
我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这一原则。
公司把反商业贿赂计入对新员工培训教育内容。
并且要求公司制造部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物流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综合管理部的所有人员,所有供应商必须签署《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指定综合管理部主管负责防止商业贿赂及其相关的行为的调查领导及协调。
5.3关于礼品:
5.3.1关于赠与礼品:
●基于国家法律及我公司对社会的道德承诺,赠与的礼品不超过1000元面值。
●相关礼品不以获得或保留业务为意图,不换取利益与好处。
5.3.2关于接受礼品:
不得接受超过1000元面值的礼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券。
5.3.3本公司禁止如下的赠与或接受行为:
●以附赠形式向(或接受)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等额兑换券;
●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或接受)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提供(或接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
●提供(或接受)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提供(或接受)、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
●提供(或接受)干股或红利;
●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
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3.4如有上述行为,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4关于利益冲突申报:
5.4.1当有亲属及相关人员在我公司工作时,新入职员工在《入职申请表》中应申明与在职员工之间的关系
5.4.2当进行面试及相关调查,审核时,利益冲突人必须回避。
5.4.3如瞒报或拒不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5.5关于举报及举报人的保护:
5.5.1投诉举报范围及管理职责
●收受贿赂或回扣;
●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以权谋私;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行为以及使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5.5.2公司综合管理部是举报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门。
5.5.3举报人的保护:
●保护举报人应当遵循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严禁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部门等有关情况和投诉举报内容透露给被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部门;被投
诉举报人是部门负责人时,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给该负责人所在部门。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投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或向上级领导反映。
本规定所称打击报复,是指被举报人或被投诉
举报部门实施的侵害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5.6关于举报情况的调查:
5.6.1举报时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记录。
举报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的责任。
5.6.2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综合管理部自接到投诉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工厂经理;如相
关实名举报涉及综合管理部人员的,由工厂经理另外指定人员组织调查;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的匿名举报,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评估并报工厂经理。
由工厂经理决定是否接受该举报。
5.6.3对举报牵涉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部自接到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是
否接受该举报。
董事会在接受举报后,视需要可聘请外部审计师或其他机构协助调查。
5.6.4接受举报事项后,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其展开调查,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上报工厂经理
并形成处理意见,对牵涉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上报董事会并形成处理意见。
5.6.5举报人认为接收、办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被举报人是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举报事项客观、公正处
理的,有权提出回避要求。
情况属实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5.7关于道德诚信的监视与审核:
5.7.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新员工组织进行反商业贿赂培训。
5.7.2在与供应商谈判之前,要求谈判人及供应商应首先签署《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5.7.3每年综合管理部组织对内部反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审核,相关审核人员根据《道德诚信审核检查》进行检查,
并对审核结果出具《道德诚信审核检查报告》。
5.7.4相关问题纠正及预防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控制程序》进行。
6相关文件记录:
7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