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104主运顺槽避难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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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安全

104主运顺槽避难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按《矿方业务通知书》要求,需在104主运顺槽巷道内施工一个躲难硐室,躲难硐室位置在+820m水平胶带运输大巷往里700m处,如附图所示,规格长×宽×高=6×4.4×2.8m。为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硐室施工方法

采用炮掘工艺施工。躲难硐室沿104主运顺槽巷道底板掘进,掘进时严格按设计位置及方向施工。

三、硐室支护设计

1、硐室断面

硐室为矩形断面,掘进宽度为4400mm,掘进高度为2800mm,掘进断面为12.32m2。

2、支护形式

⑴临时支护

采用金属前探梁作为备用临时支护,金属前探梁为3根不小于4.5m的4寸钢管,每根前探梁用3个吊环固定在锚杆上,临时支护要紧跟迎头,及时将金属前探梁移至迎头进行临时支护,并用板梁或木楔背牢刹紧。开门3米范围内无法使用前探梁支护时,采用戴帽点柱或Φ≥160的圆木做临时支护,点柱间距不大于1m,点柱必须支设牢固、可靠。

迎头爆破后进行敲帮问顶,及时前移前探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及时进行锚网支护等工作,临时支护到迎头,最大空顶距不大于300mm。

⑵永久支护

永久支护:采用锚、索、钢筋网联合支护。支护参数:顶帮采用Φ20×2200mm螺纹钢锚杆(尾端细螺纹),锚索规格为Φ17.8×7000mm的钢绞线。锚杆托盘规格为150×150×10mm的钢板压制而成,锚索托盘规格为300×300×15mm的钢板压制而成。顶网采用φ6.0mm钢筋制作,长×宽为1000×2000mm,网孔距为100×,帮部网片为8#菱形金属网片,联网间距不大于200mm,网片搭接不小于100mm,用12#铁丝双股绑扎联网。矩形断面,锚杆间排距800×800mm,顶板每排布置锚杆6根,帮部布置锚杆4根,每根锚杆使用2支K2335树脂锚固剂,锚索间排距1600×1600mm,每排3根,锚索下压设4m长BHM250-2.5型矿用W钢带,每根锚索采用4支K2335树脂锚固剂。

四、掘进工艺流程及施工要求

采用爆破法施工,人工攉运煤矸至104主运顺槽胶带运输机运输。

1、交接班检查→打眼→洒水→检查瓦斯→定炮眼→检查瓦斯→站岗→拉线放炮→吹炮烟洒水→检查瓦斯→临时支护→出碴洒水→永久支护(打设锚杆铺网)。

2、巷道开口前必须检查开口处前后范围内的支护完整情况,补打失效锚杆,并在开口处顶板加打一排锚索对顶板进行补强支护,如附图所示。

3、开口时严格按给定位置和方向线施工,严格按施工断面图要求进行支护。施工时首先根据巷道断面,标好巷道断面轮廓线,按照巷道断面轮廓线进行打眼。

4、开门口前5m范围内必须浅打眼、轻放炮。

5、爆破前必须用废旧皮带将爆破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的风、水管路、电缆、胶带运输机进行遮盖保护,严防放炮崩坏。

6、爆破前必须将爆破地点附近的电器设备,移动至以外。并将易损部位用废旧皮带盖住。

7、开门时,循环进尺为0.9m,放炮前迎头最大空顶距不大于,放炮后不大于1.2m,顶板破碎时采用木质点柱作为临时支护。自开门点掘进后,视顶板情况采用吊环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放炮后找掉迎头危岩悬矸立即进行临时支护后,人员方可进入迎头作业。正常掘进时循环进尺为1.6m,放炮前迎头最大空顶距不大于,放炮后不大于1.9m。顶板破碎时,在放炮前先打超前锚杆作辅助临时支护。

五、质量要求

1、宽度:施工中线距任一帮,允许偏差0~+150mm;

2、高度:允许偏差:0~+150mm;

3、锚杆锚固力、预紧力:螺纹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安装扭矩不低于100N.m;

4、锚杆: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外露长度:10~;垂直顶板打设,允许误差≤15°,锚杆孔深度允许误差0~+;

5、锚杆间排距:矩形排列,允许误差±;

6、网、锚索安装:网铺平铺展,紧贴巷壁,搭接处不得丢扣漏扣;

7、钢带:钢带必须压紧压实至顶板;

8、锚索钻孔:钻孔与巷道顶板垂直;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度不应大于3°;

9、锚索安装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的95%;

10、锚索锁紧后的锚固力:不小于100KN;锚索外露长度:150~250mm。

11、锚杆托盘、锚索托盘要密贴岩面,锚杆、锚索应垂直于巷道轮廓线或岩石节理面。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管理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持证上岗。爆破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并处于常开状态,施工过程随时检测瓦斯浓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制度(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附近范围内检查瓦斯)。

2、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严禁放糊炮、明炮和短母线放炮。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保险”及“三人连锁”制度;“三保险”:即放炮前执行站岗、拉绳挂牌、吹哨;“三人连锁”: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或兼职安全网员),瓦检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警戒线以外的安全位置)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警戒地点进行站岗,拉绳和挂牌,并严格执

行“谁布岗谁撤岗”的原则,严禁约时放炮。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6、爆破作业,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Ⅱ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7、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8、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9、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破工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②必须在火药硐室内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③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④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⑤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⑥起爆药卷装配以后,必须点清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

11、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综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3、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要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②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需浅眼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③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④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⑤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⑥封泥长度超过1.3米时,水炮泥封泥量不得低于40cm,水炮泥外用粘土炮泥封实填满,但最小封泥长度不少于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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