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结构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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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结构的文献综述

贷款期限结构的文献综述

韦能亮

公司贷款期限结构(债务期限结构)是债务契约的重要内容,它规定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债务成本、债务偿还计划、代理成本和管理者的私人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债权人的经济效益与经营风险,不同期限的债务对公司价值具有不同的影响。基于此,为了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和确保管理者经营激励,公司必须对其债务期限结构安排做出合理选择。那么,怎样合理选择呢?

长、短期债务融资具有不同的激励特征,如短期债务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传递公司成长机会信号、纪律管理者、减少债权人受债务人的掠夺、阻止投资不足和投资过度问题等;而长期债务可以使管理者处于控制之中、防止管理者的无效率扩张、阻止债权人剥夺价值和降低利率等(Caprio,Demirguc-Kunt,1997)。也就是说不同期限的债务对公司价值具有不同的影响。相对于长期债务,短期债务既有优势也有缺陷,因此,

企业的最优债务期限应是在短期债务的优势和缺陷中进行权衡确定的(袁卫秋,2005)。当然我们要想合理的安排债务的期限,不能忽视考虑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因素。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识别出许多影响债务期限结构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成长性、管制、公司规模、公司质量、信用风险、资产期限、信息不对称、税率等。那么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些因素,自从Stiglitz(1974)的债务期限无关性命题以来,许多财务经济学家试图放松理论上的假设,分析了市场不完善性对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选择的影响(如交易成本、代理成本、信息不对称和税收等),分别提出了债务期限结构的权衡理论(Jun & Jen)、契约成本理论(Myers ,1977; Smith ,1986)、信息不对称理论(Flannery ,1986; Diamond,1991)、税收假说(Kane,1985; Brick & Ravid ,1985)和期限匹配假说(Morris,1976)。本文根据己有的研究文献,从上述五个方面进行梳理,以为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选择提供理论依据。

一、权衡理论(Trade-off Theory)

所谓一般均衡,一方面是指各种经济变量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达到的普遍的和谐状态,另

一方面是指各种经济变量不再具有变动趋势的普遍的最佳状态。出于第一方面的考虑,债务期限结构的权衡基于这样的命题上,即最优债务期限的确定取决于长、短期债务在其优势和缺陷之间的权衡决定的。因为,现代财务经济学研究表明,相对于长期债务而言,短期债务名义利率较低;债务调整的灵活性较高;契约条款要简单得多;短期债务的定价或利率的确定对信息不对称的敏感度较低,较长期债务更准确。然而,短期债务融资具有再融资风险和利率风险。因此,债务期限结构的确定需要进行短期债务的优势和其缺陷之间的权衡。

Jun & Jen(2003)构建了一个债务期限结构权衡模型。该模型基于使用短期贷款的风险和报酬之间的权衡。短期贷款比长期贷款具有成本优势,但遭受比长期贷款更高的再融资(这转而能导致更高的财务困境成本)和利率风险。公司应在使用短期债务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选择最优债务期限。权衡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1)使用短期债务的公司支付更低的借贷利息成本,且这个效应对财务状况强的公司更明显;(2)在一个大的期限溢价期间,财务状况强

的公司缩短其债务期限;(3)财务灵活的公司维持更短的债务期限;(4)当财务状况强的公司变得更强时,其缩短债务期限;当财务状况弱的公司变得更强时,其延长债务期限。

该模型的权衡思想能够较好地解释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行为,袁卫秋(2005)认为债务期限结构的确定是企业对短期债务的优势和其缺陷进行权衡的结果,由此提出了债务期限结构的权衡思想,并进行了实证研究,证明权衡思想的解释能力不比现有的债务期限结构理论差,且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财务灵活性和财务实力,财务灵活性和财务实力强的上市公司倾向于缩短债务期限以节约单位债务成本,这表明,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短期债务普遍较高,但这种选择却是其理性思索的结果。袁卫秋(2007)利用2001 年至2004 年908 家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对其债务期限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再次证明了我国短期债务的选择是理性思索的结果。

二、契约成本理论(Contract- Cost Theory)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的有机组合。各种契约的签订都会给企业带

来一定的成本,成本的多少取决于多方博弈的结果。契约理论在70年代取得较大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代理理论。现代公司以规模生产、技术创新和层级制管理为基础,两权分离已成为基本特征,更好地实现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结合,随之就出现了委托代理关系。代理关系的产生是因为契约的制订和强制执行不是无代价的。代理问题被最终归结到契约上来了(Fama & Jensen,1983)。与代理问题相关的利益冲突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冲突;二是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冲突(Jensen & Meckling,1976);当然还有Johnson(2000)提出来的新的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

首先,根据Jensen & Meckling(1976)的观点,由于管理者较少拥有甚至不拥有剩余索取权,管理者承担努力经营活动的全部成本,而只能获取来自其经营活动的部分收益。这样,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就会产生一定的冲突,由于管理者存在道德风险(如过度投资)而产生一定的代理成本。过度投资问题主要是指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小于零的情况下,投资项目的决策者仍实施投

资的一种现象。这势必伤害了股东的利益,但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这些项目扩大了企业的规模,从而也就扩大了管理者获取利益的规模。存在这种现象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企业拥有大量的可供投资的自由现金流。FCF假说(Jenson,1986)认为,当企业经营管理者存在着利用企业较多的自由现金流收益从事获得非金钱私人利益的过度投资道德风险行为时,短期债务融资有利于削减企业的自由现金流收益,从而经常性地减少自由现金流;另外,短期债务还可增加企业破产的可能性,进而增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激励,即更有效地使用企业资金。后来Hart & Moore(1995)对过度投资问题的研究结论也表明不同期限的债务对缓和代理矛盾所起的作用不同,短期债务的治理效应主要体现在对公司的清算与约束管理者对自由现金流量的随意决定权方面,而长期债务的治理效应主要表现为防止管理者的无效率扩张。因此,具有大量自由现金流量的公司应发行更多的短期债务,债务期限与自由现金流量负相关。肖作平、李孔(2004)检验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与债务期限之间的关系。其实证结果显示,自由现金流量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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