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物业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业主200户。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自小区建成以来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主要矛盾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费收取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且未按约定进行公开透明管理。
2. 公共设施维护问题: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影响业主生活。
3. 业主投诉处理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投诉处理不及时,且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二、案件经过2018年,业主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1. 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2. 改进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3. 加强对业主投诉的处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三、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凭证、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业主投诉处理记录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确实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未按约定进行公开透明管理,构成违约。
2.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3. 物业公司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及时,且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多收取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改进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业主生活质量;3. 物业公司加强业主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构成违约。
2.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物业服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6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服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部分物业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因物业服务费用、服务质量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物业服务费用问题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为每平方米2元,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
然而,在实际收取过程中,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而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自行收取。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不合理,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费用。
2. 服务质量问题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较差,垃圾清理不及时;(2)小区绿化带无人管理,杂草丛生;(3)小区安防措施不到位,时有盗窃事件发生;(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业主投诉置之不理。
三、法律分析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是指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按照委托内容提供服务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支付。
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3. 服务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委员会多收的物业服务费用;2.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3. 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带进行管理,保持绿化效果;4. 物业公司加强安防措施,确保小区安全;5. 物业公司改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3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产生纠纷,矛盾逐渐升级。
现将该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例经过1. 业主投诉(1)小区内绿化带损坏严重,物业公司未及时修复。
(2)小区内公共设施损坏,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
(3)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未征求业主意见。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2. 物业公司回应(1)物业公司承认绿化带损坏,并表示将尽快修复。
(2)物业公司表示,公共设施损坏系业主使用不当导致,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设施完好。
(3)物业公司称,提高物业服务费是根据市场行情和业主需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4)物业公司表示,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根源(1)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复绿化带、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
(2)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意见,直接提高收费标准,引起业主不满。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
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矛盾加剧。
2. 解决途径(1)加强沟通与协商。
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加强沟通,共同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2)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
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重要途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3)完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
(4)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四、结论物业管理纠纷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案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源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为解决此类纠纷,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解析。
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小区内绿化带内堆放垃圾,严重影响其生活环境,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清理垃圾。
然而,物业公司以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业主无权干涉为由,拒绝清理。
李某无奈之下,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在物业管理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业主将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承担起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2. 业主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享有以下权益:(1)知情权: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2)参与权: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民主管理,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权: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的行为提出投诉。
3. 物业公司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承担以下责任:(1)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维护小区环境:物业公司应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3)保障业主权益:物业公司应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三、法律解析1. 物业公司拒绝清理绿化带垃圾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绿化、美化等工作,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本案中,绿化带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其进行清洁和美化。
因此,物业公司拒绝清理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业主投诉途径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有投诉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也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
关于物业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小区成立于2005年,共有业主2000户。
自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收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
2018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于同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事实1. 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2018年,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经过选举,产生了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2. 物业公司违约情况(1)服务质量不高: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清洁、绿化、安保等方面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2)收费标准不合理:物业公司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但实际收费标准远高于指导价,且未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收费标准。
(3)擅自更改物业合同: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更改物业合同内容,增加业主负担。
3. 业主委员会诉讼请求(1)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超出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
(2)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损失。
(3)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服务,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
2. 关于超出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收费标准,且实际收费标准远高于指导价,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退还超出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
3. 关于违约责任,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质量,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损失。
4. 关于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物业费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物业费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取和使用问题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案涉及一起因物业费收取引发的民事诉讼,原告为某小区业主,被告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小区业主李某,于2015年入住该小区。
入住后,李某发现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费收取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费标准不明确,未公示;2. 物业费收取项目繁多,部分收费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3. 物业公司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业主对部分收费项目产生质疑。
针对以上问题,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解释和整改,但物业公司并未予以重视。
无奈之下,李某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物业费,并公开收费标准。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2.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中,部分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如绿化费、清洁费等;3. 物业公司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业主对部分收费项目产生质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2. 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3. 未提供详细的收费依据,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法院判决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退还李某多收取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收费标准,并公示于物业管理区域内;3. 物业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费收取的法律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 知情权保护:本案中,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费收费标准,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物业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予以公示,方便业主了解和监督。
2. 收费项目合理性: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项目中,部分项目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物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15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自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了诸多纠纷。
2019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旨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服务不到位,如绿化维护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修复缓慢等;2. 物业费收费标准不合理,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3. 公共收益分配不透明,业主对收益使用情况不清楚。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决定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经过1. 起诉阶段: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1)停止违规收费;(2)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 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1)业主委员会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2)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凭证;(3)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的相关资料;(4)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情况说明。
3. 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应退还业主超出部分的费用;(2)物业公司未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应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应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判决:1. 物业公司退还业主超出部分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公开公共收益分配情况;3. 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本案中,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物业费收缴难引发的纠纷。
1. 案例详情。
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小区里,有位业主李先生,他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长达一年。
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缴,李先生列出了一系列他认为物业没做好的事情,比如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杂草丛生,还有楼道的灯坏了好几个星期都没人修。
2. 分析。
从业主的角度看,李先生觉得自己交了物业费,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服务。
他看到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心里肯定不舒服,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就像你去餐厅吃饭,付了钱却吃到不新鲜的食物,肯定会想找店家理论。
但从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说呢,可能他们存在人手不足或者管理不善的问题。
他们也有苦衷,也许是维修费用审批流程复杂,或者是清洁人员临时生病请假导致垃圾清理不及时。
但是,不管怎样,他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服务,这是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应该首先承认自己的服务存在问题,积极改进。
比如尽快安排人员清理垃圾、修剪绿化、维修楼道灯。
同时,他们可以和李先生协商,制定一个解决方案,比如给予一定的物业费折扣作为补偿,以换取李先生补缴物业费。
而李先生也不能因为物业的问题就一直拒缴物业费,毕竟物业的正常运转也需要资金支持。
3. 解决结果。
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服务进行了全面整改,增加了清洁和绿化维护的频率,建立了快速维修响应机制。
李先生看到物业的改变后,补缴了物业费,但物业也给予了他三个月物业费八折的优惠作为补偿。
二、案例二:停车管理引发的纠纷。
1. 案例详情。
张女士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突然改变了停车管理规定。
原来业主可以在小区内随意停车,只要不占用消防通道和他人车位就好。
但是新规定要求业主必须购买或者租赁固定车位才能停车,没有车位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张女士没有购买车位,她认为物业公司这样做不合理,因为小区内还有很多空闲的地方可以停车,而且她觉得这是物业公司为了赚钱故意设的规定。
2. 分析。
对于张女士来说,她习惯了之前的停车方式,新规定确实给她带来了不便。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物业服务问题。
然而,物业管理中存在许多潜在的纠纷,这些纠纷往往会影响到物业业主的利益。
本文将针对一些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业主有所帮助。
案例一:业主维权续篇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比如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质量差,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等问题。
虽然业主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并未给予合理解决办法。
最后,业主们组成了一个自愿的业主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
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业主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寻求了法律援助。
该案例反映出,对于物业管理方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是通过商议形成有效的维权委员会、提出明确的要求,并通过投诉、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讨回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物业公司不履行责任某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其对小区的管理相对较好,但是一个业主非常不满。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清洁不力,导致风雨时变得非常滑。
更为严重的是,业主在前段时间遭遇了一次留置,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尽管业主多次咨询,但物业公司未予有效解决。
在律师的支持下,业主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职责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该案例表明,物业管理方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时,业主需要通过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问题,并要求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物业公司乱收费某小区业主付款物业费时,发现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比周边区域高出很多。
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私自制定费用标准,极度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该小区业主组织了业主委员会,并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公开收费标准,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在多方面斡旋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上级部门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规范收费的合同。
该案例说明,如果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透明,业主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提出抗议,并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管理费用标准,以保护业主权益。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物业服务纠纷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因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房地产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物业服务纠纷也随之出现。
下面将通过剖析几个典型案例,来了解物业服务纠纷的发生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第一起案例是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其管理职责的纠纷。
小区的业主发现小区内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处理,导致垃圾堆积、杂草丛生等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业主们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但得到的回复都是“会督促保洁工人加强工作”,事实上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选择了法律救济,起诉物业管理公司。
法院最终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居民们的经济损失,并责令物业管理公司改正该小区的保洁问题。
该案例反映了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管理职责方面的不力,以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必要性。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物业费的纠纷。
在小区,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其对小区内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职责,导致小区内的电梯经常发生故障。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多次未能及时修理电梯,使得业主们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费用请外部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因此,业主们拒绝支付物业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修理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双方最终通过协商解决了争议,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该案例体现了业主在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上的合法权益维护意识,以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行性。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的纠纷。
在高档小区,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安保措施不到位,导致小区常发生入室盗窃案件。
业主们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改进建议,但得到的回复都是“加强巡逻、增设监控设备”等,事实上这些措施并不起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联合起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增加保安人员、升级监控系统等。
物业管理公司最终采纳了业主们的建议,并对小区的安保措施进行了改善。
该案例反映了业主们合法权益受损后的反抗能力,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履行其提供安全保障的责任。
物业服务法律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服务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物业服务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纠纷,给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困扰。
本文将通过一个物业服务法律案例,对物业服务纠纷的解决途径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小区业主李某与物业服务企业甲公司因物业服务费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甲公司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公司退还部分物业服务费。
甲公司则认为李某未按照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拒绝退还。
双方协商无果,李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件焦点1. 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性2. 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3.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案例分析1. 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2. 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了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李某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
因此,法院应支持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收取物业服务费。
3.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甲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甲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以下问题:(1)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导致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存在问题。
(2)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修小区设施设备,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针对上述问题,法院认为甲公司未充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甲公司退还李某部分物业服务费,并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确保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物业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为例,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系某小区业主,其居住在该小区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
2019年,李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共计2000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问题:小区内部分公共区域存在垃圾堆积、绿化带杂草丛生等问题。
2. 保安服务质量问题:小区保安巡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3. 设施设备维修问题:小区电梯、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存在故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修。
针对以上问题,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无奈之下,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三)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四)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五)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六)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进行管理;(七)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化进行管理。
”3. 案件分析(1)环境卫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
物业法律管理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物业管理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法律问题,如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收费标准纠纷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例,分析物业法律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二、案例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职责,但在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不足,引起业主不满。
2013年,合同到期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了协商。
然而,双方在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要求降低收费标准;而物业公司则认为,收费标准符合行业规定,不应降低。
协商未果,业主委员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收取的物业费。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未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导致后续纠纷的产生。
(2)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业主不满,引发纠纷。
(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不畅。
双方在合同续签过程中,未能充分沟通,导致分歧加剧。
2. 案例启示(1)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2)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需求,避免纠纷产生。
(3)加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沟通。
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矛盾,维护双方权益。
四、对策建议1. 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等环节,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物业法律相关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某大城市,该小区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业主2000户。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自小区建成以来一直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二、纠纷内容1.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小区环境卫生差,绿化带无人修剪,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维修,安全隐患无人关注。
2. 服务不到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门卫管理松懈,小区内发生盗窃事件无人报警,小区内发生意外事故无人及时处理。
3. 收费不合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认为物业费过高,且物业公司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公开收费。
4.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三、案件处理过程1. 业主反映问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途径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要求物业公司整改。
2. 物业公司推脱: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如工作量过大、人员不足等。
3. 业主委员会介入: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并提出以下诉求:(1)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物业公司应公开收费,合理调整收费标准;(3)物业公司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小区安全;(4)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4. 协商解决:在业主委员会的协调下,物业公司同意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共同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
5. 案件调解: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物业公司承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物业公司同意降低收费标准,并公开收费;(3)物业公司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小区安全;(4)物业公司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四、案例分析1. 业主委员会在案件处理中的角色: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制约。
物业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安保、清洁、绿化、维修等。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取不规范,存在少收、漏收现象;2. 小区公共区域设施维护不及时,影响业主正常生活;3. 保安人员配备不足,小区安全问题突出;4. 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服务质量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补足保安人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少收的物业费;3.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4.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违约行为。
2. 物业公司存在少收物业费的行为,应按照实际应收金额补足。
3.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护公共区域设施,给业主造成了不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3. 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法律诉讼案例,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物业法律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交付使用,共有业主1000户。
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2010年,业主委员会成立,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纠纷,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二、纠纷焦点1.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存在不合理现象,如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而其他业主按套内面积计算,导致收费不公。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使得业主无法了解收费标准。
2.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存在违规现象,如将维修基金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购买办公用品等非维修项目,导致维修基金被挪用。
3. 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诸多问题,如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安保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品质。
三、案例分析1.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物业管理费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同时,物业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不统一,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
针对这一问题,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并对违规收费进行追偿。
2.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使用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管理公司挪用维修基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挪用的维修基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物业费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开盘,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小区内共有业主1200户,物业服务由某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
然而,自2012年起,部分业主开始对物业费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而是按照建筑面积计费,导致部分业主支付了额外的物业费。
随后,部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部分业主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费计费标准的合法性;2.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3. 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三、法院判决1. 关于物业费计费标准的合法性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
本案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0.8元。
因此,物业费计费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 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法院认为,业主在购房时已经知晓了房屋的建筑面积,且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
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即可。
至于业主实际居住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异,属于房屋买卖合同范畴,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实际居住面积计费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3. 关于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法院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业主已按约定支付了物业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未发生任何争议。
因此,业主无权要求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业费法律纠纷,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物业费欠费纠纷。
1. 案例详情。
老张住在一个老小区,这个小区的物业已经服务多年了。
最近,物业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法庭,原因是老张已经拖欠物业费两年了。
老张觉得很委屈,他说小区里垃圾经常清理不及时,单元门的门禁坏了很久也没人修,小区的路灯也有好多不亮的,所以他觉得物业没有尽到责任,不应该交物业费。
2. 分析。
从老张的角度看,他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是有一定道理的。
比如垃圾清理、门禁维修和路灯照明这些都是物业基本的服务内容。
就像你去饭店吃饭,服务员该给你上菜没上齐,你肯定不愿意付全款一样。
但是呢,老张直接拒交物业费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对于物业来说,他们虽然可能存在服务瑕疵,但也不能因为部分问题没解决就被业主完全拒绝支付物业费。
他们应该把服务中的问题整理出来,积极改进,并且有义务向业主解释费用的构成和使用情况。
在法庭上,法官最终判决老张支付部分物业费。
因为虽然物业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但老张也不能完全拒绝支付。
法院考虑到物业的服务缺失,也适当减少了老张应支付的金额。
这就像在做买卖的时候,两边都有点问题,那就互相让一让。
二、案例二:公共区域使用纠纷。
1. 案例详情。
小区里有一块公共绿地,物业想在绿地上建一个自行车棚,方便业主停放自行车。
但是部分业主不同意,尤其是一楼的王奶奶。
王奶奶说这片绿地是大家的,当初买房就是看中了这片绿地的景观,现在要建车棚,破坏了小区的美观,还可能会有噪音影响她休息。
物业却认为建车棚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业主的需求,很多业主都抱怨自行车没地方停,乱停乱放影响小区秩序。
2. 分析。
对于王奶奶来说,她对自己居住环境的要求是合理的。
她买房的时候是基于当时的小区环境,现在要改变,肯定会影响到她的生活质量。
就像你在一个安静的图书馆看书,突然有人要在旁边开个摇滚音乐会一样,你肯定会反对。
物业呢,他们考虑的是整个小区的管理和大多数业主的需求。
自行车乱停乱放确实是个问题,建车棚能解决这个问题,就像要给一群调皮的孩子找个固定的玩耍场地一样。
物业案例及法律依据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然而,在实际的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个物业管理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依据,旨在为物业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小区于2010年交付使用,共有业主20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自交付使用以来,物业公司一直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与业主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纠纷。
以下为其中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案例:案例一:业主甲因对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有异议,认为收费标准过高,遂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多次与业主甲沟通,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业主甲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导致其生活受到影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缴纳的物业费。
案例二:业主乙在小区内养狗,其狗在小区内咬伤邻居丙。
物业公司得知此事后,要求业主乙将狗带离小区,但业主乙拒绝执行。
物业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乙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律依据分析1. 案例一的法律依据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案例二的法律依据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访客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判决(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物业管理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旨在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参考。
(一)案情简介原告甲某系某小区业主,其购买的住宅于2016年交付使用。
小区由乙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2017年,甲某发现小区内绿化带杂草丛生,严重影响小区环境。
甲某多次向乙某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其清理绿化带,但乙某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诿,未采取任何措施。
2018年,甲某再次向乙某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清理绿化带的要求,乙某公司仍置若罔闻。
甲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某物业管理公司清理绿化带,并赔偿因其疏于管理导致其房屋贬值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原告甲某认为,作为物业管理公司,乙某公司有义务对小区环境进行管理,包括清理绿化带。
被告乙某公司则辩称,其已尽到管理义务,绿化带杂草丛生是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贬值损失的认定原告甲某主张,由于乙某公司疏于管理,导致其房屋贬值,要求乙某公司赔偿损失。
被告乙某公司对此予以否认,认为房屋贬值与物业管理无关。
三、法律适用本案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公共区域进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本案中,乙某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小区环境进行管理,包括清理绿化带。
(二)房屋贬值损失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因物权变动导致的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赔偿。
本案中,原告甲某的房屋贬值损失与乙某公司疏于管理存在因果关系,乙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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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搜集点击数:80 更新时间:2010-06-0810:28:33【核心提示】时下,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多发地带。
据统计,2008年至2009年,思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物业服务纠纷案件1004件。
小区业主与聘请的“管家”——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为何会产生矛盾纠纷?容易发生哪些矛盾纠纷?发生矛盾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双方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各自享有哪些权利?又该承担何种义务?针对上述疑问,思明区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深入调研,抽样调查其中以判决方式审结的131件案件,得出了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实话实说物业服务纠纷的深层次问题。
案例1不满物业服务拒不缴费成被告一直以来,阿泰对侨建花园的物业管理很不满意。
阿泰认为自家所在小区的华菲物业公司的管理很不到位,“侨建花园”的消防通道被改为其他小区居民车辆的出入通道,绿化带增设围墙铁栅栏、大小铁门等,造成绿化带严重破坏。
因此他一直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2008年4月,华菲物业以阿泰从2004年1月开始就未交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为由将他告上法庭时,阿泰却没有为他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说法提供有力证据。
法院认为,根据侨建花园业主委员会与阿泰签订的《侨建花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阿泰接受华菲物业提供的服务,却未支付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已构成违约,需支付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公共维修金,且阿泰未及时缴费,必须支付滞纳金。
法官说法业主维权不能空口无凭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
物业公司应按聘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管理服务。
小区业主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配合物业管理的义务。
因此,个体业主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能推翻合同的约定,不能否认整体物业合同的效力。
个体业主不能以自己反对或未签字同意物业公司管理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也不能随意地以笼统的物业服务质量差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当然,对于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也应当按照物业公司的过错大小,减免业主的缴费义务。
此外,还必须结合双方争议的事项,来具体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了相应义务,以及违反的程度与应负的责任。
另外,业主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程序与手段要合法,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还有提供相应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专家支招细化量化合同,改进监管方式课题组认为,物业公司仅仅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是小区聘请的帮助管理小区事务的企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完全受双方签订的合同约束。
同时,考虑到物业服务活动关系民生,物业纠纷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也要改进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方式:一是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特别是加强小区自治立法,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制度,增强小区自治能力;二是加强行政引导,特别是加强物业合同规范化示范工作,制定示范物业服务合同,指导推行示范合同,详细细化物业服务项目及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做好物业纠纷的防范工作,也为物业纠纷的化解制定依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监督物业公司与物业小区签订规范的合同,并做好合同公示,监督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活动,做好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四是构建物业纠纷前期化解机制,在基层政府机关构筑统一的物业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解、化解基层矛盾冲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加强物业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物业公司与小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将物业纠纷纳入法制化解决渠道,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案例2家中财物被盗保安失职担责2006年9月30日,张先生所在的洪山某小区业委会与被告文之景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被告维持公共秩序,做好小区治安、消防工作,建平安小区等,其中包括应在大门建值班岗,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约定。
2008年4月11日,张先生报警称家中被盗。
同年4月12日,业委会发给被告文之景物业公司《协调函》。
业委会证明证实,发现物业保安室当天确实未做外来车辆与人员进出的记录。
据此,张先生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对其家中被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发生损失的直接原因虽然是因为犯罪分子入室盗窃,但是由于被告文之景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封闭式管理服务,对外来车辆或人员进行登记等安保义务,未能认真防范犯罪分子入室作案,导致张先生财产受到损害,故被告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安保”是一种防范性责任办案法官认为,关于物业公司承担的安保职责,是一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的工作。
实践中,物业小区与物业公司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中均会约定物业公司的安保服务条款,除经双方特别约定,“安保”应理解为为物业使用创造方便安全的条件,以及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而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安全。
物业管理企业未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比如对与地面齐平的景观池,未采取警示标志或安全隔离装置,导致业主不慎摔入池中受伤;电梯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造成业主使用时发生危险,造成业主财产或人身安全损害;或者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二十四小时监控、安全护卫的服务,而物业管理企业疏于完成约定的安保义务,对业主利益的损害的,就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专家支招物业或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课题组认为,对于第三人侵害物业业主的责任,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问题,应视具体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认为物业管理企业负有防范、制止业主免受第三人侵犯的责任,若违反了应当积极作为的安保义务,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直接侵权人又没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当然,物业公司承担的这种补充赔偿责任,以收取小区物业费中安保费用年度总额的一定限额作为上限。
案例3车辆小区失窃“声讨”物业公司赵小姐将一辆价值18.7万元的小车停放在厦门某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并交付了5元停车费。
当司机办完事后回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小车被偷了。
赵小姐提起诉讼,要求该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
赵小姐认为,车子停放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并缴纳了停车费,就与物业公司之间订立了车辆保管合同,物业公司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车辆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则认为,它与车主之间仅仅达成车辆停放协议,停车费仅仅是车主缴纳的车位使用费,而不是车辆保管费,双方之间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因此,物业公司不存在保管车辆的义务,不应当对赵小姐的车子被盗损失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之间仅构成车位租用关系,驳回了车主赵小姐诉求。
法官说法车位租用合同不同于车辆保管合同办案法官认为,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是寄托人必须将寄托的财物的排他占有和实际控制权交付与受寄托人即保管人。
如果业主将车停泊在停车场,自己拿着钥匙并可以随时将车开走,那么在停车场停放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就并没有转移,交付没有完成,自然该车的保管合同关系就不成立,双方之间存在的就应当是一个停车位的场地租赁合同。
如果业主将车开到停车场存放,由停车场管理人员或自动监控设施给付凭证或者检验出入。
这就表明所停放的汽车已在停车场的实际控制之下,随着实际控制权的转移,保管物交付完成,保管合同关系方能成立。
因此,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停车场管理仅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纯的财产保管合同关系。
专家支招如证明无过错,物业公司可免除赔偿责任思明区法院课题组赖法官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性质规定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人身与财产安保责任产生了误解。
物业公司的安保责任首先是一种较为宽泛的防范责任,不同于对人身与财产的直接的看管责任;其次,还取决于物业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只是在物业合同约定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安全防范义务;第三,这是一种过错责任,还应当审查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是否存在过错,只要物业公司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就可以免除其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物业小区内停车问题,也有待于相关法律法规单独做出更明确的规定,进而有效地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纠纷的发生。
案例47年不缴费物业讨滞纳金家住瑞景新村的陈先生入住7年多一直拒付物业费,共欠下物业费、房屋公共维修金、滞纳金等共计2.9万元,物业公司因此将陈先生起诉至法院。
陈先生介绍说,由于自家房屋出现卫生间管道漏水、房屋出现贯通性裂缝等情况,他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公司均未予理睬。
同时,由于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不到位,一直存在车位乱收费等现象,因此自己才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
陈先生还向法官提供相关照片及保修单予以证明。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物业公司依据合同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陈先生作为小区业主即物业管理服务的受益人,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
但鉴于物业公司履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义务时存在一定瑕疵,因此对物业公司要求陈先生支付滞纳金的诉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处陈先生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公共维修金4944元,驳回了物业公司要求支付2万余元巨额滞纳金的诉求。
法官说法按合同约定处理滞纳金课题组赖法官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滞纳金诉求,一般亦遵循合同约定的原则。
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合同未约定的,以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为标准。
当然,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瑕疵的,一般可以免除业主支付滞纳金的义务。
但是,业主应当承担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瑕疵。
专家支招通过合同限制违约金过高课题组认为,滞纳金的表述不准确,法律性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违约金”,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原则来处理。
当然,也有必要通过规范格式合同限制违约金过高的现象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题(2011-05-04 14:32:00)转载▼分类:物业题库标签: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题房产1.一天下午,一位业主来到某物业公司管理处,一番寒暄之后,便提出要借用自家新房子的钥匙。
管理处服务人员一查,这位业主还未办理入住的有关手续,这位业主解释道:“由于开发商交房的时间拖延了,预先买好的建材无处堆放,日晒雨淋已经变形,若不妥善存放恐怕不能用了。
”这位业主再三向管理处承诺:“东西放进去好马上还钥匙。
”看到业主十分焦急的样子,管理处服务人员动了恻隐之心,经商量决定对他网开一面,同时千叮咛万嘱咐,用完马上把钥匙还回。
这位业主信誓旦旦,保证用完马上交换。
一天过去了,钥匙还未还,第二天又过去了,钥匙还是未还。
管理处好几次电话催问,可这位业主每次都说“马上还”。
左等右等没等到业主来还钥匙,管理处觉得事由蹊跷,经理派人去查看,不一会,查看的员工回来汇报,说这位业主正在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