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政策解读
《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解读
《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解读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在2021年1月1日施行。
届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开启了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它的诞生,将为呼应新时代下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驾护航一、《民法典》中的自然资源管理《民法典》是顺应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立法实践,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民法典》着眼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面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也将成为自然资源领域今后长时期的法治引领和根本遵循,也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密切联系。
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保障。
作为“自然资源人”,服务于自然资源领域,需对其中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准确地把握。
(一)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在《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中,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在物权编第二百九十四条和第三百四十六条、合同编第五百零九条中,都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要求。
“绿色原则”的确立,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也为依法追究各类损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二)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第七章在《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的基础上,补充修改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责任”。
该章的亮点是明确了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和内容,并明确了赔偿损失和费用内容,为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丰富、完善了物权体系。
《民法典》“物权编”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内容很多,《民法典》中的物权编编撰依据为《物权法》,主要包括物权保护体系的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确认以及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原则性规定等。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管理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活动。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角度对中国的自然资源管理进行解读。
一、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明确了环境权益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
它强调了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者的追责机制,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是人类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因此对水资源的管理至关重要。
该法律规定了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包括水资源调度、节约用水、保护水生态环境等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不仅对于防风固沙、保持水源、调节气候起到关键作用,还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该法律明确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原则,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对于草食动物的放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规定了草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原则,明确了草原的管理和保护责任,同时规定了草原建设、草原生态修复和草原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解读1. 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是指对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该政策主要包括资源开发者对生态环境进行补偿的机制和标准,并规定了行政管理部门对补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2. 自然保护地政策自然保护地政策是为了保护特定自然资源而设立的法定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
该政策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原则和措施,明确了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管理责任,以及对未经许可非法入侵的处罚措施。
3. 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矿产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研究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研究湖南省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26100摘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确权登记任务的实施可有效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信息缺失、权限范围边界模糊等一系列问题,服务于自然资源监管,使国内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以及自然资产的统计监管。
目前在自然资源登记任务开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阻碍确权登记的正常开展,需要相应的技术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确定职责范围,制定有效的对策及解决措施,保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任务的有效快速顺利实施。
关键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重难点;应对措施引言随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发布,全国各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逐步分阶段有序开展,由于此类型工作在我国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技术规范还有待健全,在操作中时常遇到不便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总结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并研究应对措施,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全面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1难点问题1.1政策制度不完善《办法》提出“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各地据此制定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安排,但存在财政压力大,管理需求与工作部署不协调等情况,如期完成任务有难度。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政策、标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不适用、不细致的问题。
由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经费预算编制参考标准,地方上没有可以直接参考的定额标准或者经费测算办法,只能参考第三次国土调查或农村地籍测绘定额标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地方的财政预算编制。
1.2与相关领域的改革协同性不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整个生态文明改革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环节,既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工作的产权基础,又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管理体制的构建等关系密切。
但是,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和地方分级代理行使清单尚未划定,地方自然资源资源部门无法理清国家和地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范围和职责,全面推进工作仍存在一定困难。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与解读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与解读自然资源保护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针对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与法律。
本文将就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进行解读,并探讨其中的关键要素。
一、国际法依据自然资源保护的问题涉及到跨国界的生态系统和资源,因此国际法对于保护自然资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国际公约中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都规定了各国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国际公约的法律依据,为各国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宪法依据宪法是各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之一。
许多国家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例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为中国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
三、行政法依据自然资源保护政策需要依靠一系列行政法规来进行实施。
各国政府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然资源的归属、保护范围以及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等。
这些行政法规为自然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具体的依据和实施细则。
例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环境保护法依据自然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环境保护法律是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环境保护法律对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污染排放的控制、生态恢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例如,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在进行自然资源开发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在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法律依据包括国际法、宪法、行政法和环境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依据为各国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然而,法律只是自然资源保护的基础,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形成多元合力,才能真正实现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PPT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划清“四个边界”:
1.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 2.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 3.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4.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区别:
1.权利不同:不动产登记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用 益物权和抵押权等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要对自然资源所有权和所有自然 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2.内容不同:不动产登记主要记载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自然资源登记 记载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以及公共管制等限制情况。 3.权属不同:不动产登记单元内的权属是唯一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的权属可以 是共存的。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 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 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 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 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
森林资源
天然生态公益林 人工生态公益林
小计 小计
26.52 26.52 0.4 0.4
430.07 430.07
0 0
其他林木
18.55
0
空间坐标、位置说明 或者四至描述 北至:五通村,南至:平丰村、六都村,西至:新槐村,东至:煤山村。
用途管制要求
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生态红线要求
全部位于长兴县金钉子地质遗迹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和《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土资源部•【公布日期】•【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王广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自然资源登记簿》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并于2016年12月20日联合印发实施。
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出要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的原则,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要坚持试点先行,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依照规范内容和程序进行统一登记。
根据会议精神,国土资源部按要求于12月20日联合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正式印发《办法》。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并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出了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
李克强总理指出,我国自然资源禀赋不足,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起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张高丽副总理对此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解读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解读自然资源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来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
本文旨在解读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重要内容和实施方式,以期增强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一、自然资源保护的背景与意义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气象资源、矿产资源等。
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但在人类经济活动中往往受到破坏和损耗。
保护自然资源既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事关后代子孙的利益。
因此,各国普遍意识到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法规。
二、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一)保护区划政策保护区划是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将一定的地域划定为保护区,限制人类活动,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保护区划政策包括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不同级别和类型。
(二)资源开发利用政策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旨在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要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延长资源的生命周期;另一方面,要限制过度开采和滥用资源的行为,防止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破坏。
自然资源保护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环境保护政策旨在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的健康与稳定。
该政策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三、自然资源保护法规的实施方式(一)制定法律法规各国都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与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有力地保护了自然资源,并规范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行为。
例如,中国颁布了《自然保护区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规。
(二)建立管理机构为了有效实施自然资源保护政策,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承担着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职责,负责制定政策、监督执行、调查评估等工作。
这些机构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自然资源保护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各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资源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是指人类所依赖或者利用的来自自然界的各种资产、元素、物质和能源,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来进行管理。
本文将对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该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首次颁布,曾经多次修订。
该法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
它包含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为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基本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措施,同时也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支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对水资源的合理管理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颁布,明确了水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原则,保护水资源的合法权益。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解读1.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如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旨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土地利用政策土地是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之一,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政策来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
例如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土地的保护和高效利用,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国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与开发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政策的目的是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开采和浪费。
4.水资源管理政策水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各国都制定了水资源管理政策。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部作为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工作人员作为自然资源部的骨干力量,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基础,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专业的服务。
本文将就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掌握该法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
该法律主要包括了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开发利用与管理、自然资源产权和责任、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工作人员要熟悉该法律的法条,明确各种自然资源的分类、使用条件,掌握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措施等。
二、《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部工作的关系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过程中,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了解该法律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工作人员应当注重环境因素,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也要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自然资源部的政策解读自然资源部不断制定和调整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工作人员需要及时了解并解读这些政策。
例如,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工作人员需要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目的和操作流程,确保政策的正确实施。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会发布一些针对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人员需要及时掌握和解读这些政策,指导相关工作的实施。
四、了解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自然资源部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土地、矿产资源、水资源等。
工作人员还需要了解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例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工作人员需要熟悉《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矿业权的获取、转让、终止等程序和要求。
五、加强学习与提升专业能力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能力。
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基本知识
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基本知识0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决策部署而建立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任务是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0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原则是什么?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主要原则包括:(1)资源公有原则。
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2)物权法定原则。
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内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3)统筹兼顾原则。
在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的基础上,为相关改革预留空间,做好衔接,逐步划清集体所有、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四种边界。
(4)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
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
(5)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治理的作用。
0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登记类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要针对国有的自然资源,并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为基础,记载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以及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要求等限制情况。
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PPT精选全文
06
登簿
自然资源登记簿的样式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 况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 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 关联记载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 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关联记载不动产信息,关联记载登记单元内集 体所有自然资源的主体、范围、面积等情况
单元编码规则
地质遗迹保护区
登记单元
自然资源
资源
国家所有 登记
区块
行政区 权行使代 单元 登记单元 立地 资源 资源区块
代码 表等级 类型 顺序号 权属 类型 顺序号
330522 A0 BH 00003 G SE 00003
330522 A0 BH 00003 G SL 00005 330522 A0 BH 00003 J SL 00009
299.35 类别
质量
国有面积(公顷) 面积
(公顷)
156.93 数量(万立方米)
(水容量/林木蓄积量/可食牧草产量)
水资源
河流
Hale Waihona Puke 2类5.69小计5.69
51 51
坑塘等
3.33
0
森林资源
人工商品林 天然商品林
小计 小计
1.74 1.74 51.47 51.47
96.35 96.35 770.25 770.25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 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 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全文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要求,规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第三条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已经纳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不动产权利,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再重复登记。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涉及调整或限制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登记。
第六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办理。
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权属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自然资源登记簿第七条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簿(见附件1)。
已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要在自然资源登记簿中记载,并通过不动产单元号、权利主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联。
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作者:李倩来源:《青海国土经略》 2019年第4期李倩近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
《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在制度设计上明确了哪些主要内容?未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将如何应用?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
记者:请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负责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现实需要,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的基础支撑。
2016年12月,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原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明确在12个试点省份先行实施。
经过1年多的试点,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标准规范,验证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现实可操作性。
试点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发现了在资源类型划分、登记单元确定、登记管辖和权利主体确定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机构改革逐步到位,原来不具备条件、未作规定的登记管辖和所有权主体等内容需要予以明确,试点中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回应,以增强该办法的时代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一是巩固已有制度成果。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其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具有重要意义。
这不仅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自然资源有效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手段。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其目的在于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四个边界”,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以及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为什么要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呢?首先,这有助于明确产权归属。
过去,由于产权界定不清,导致了一些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浪费,也引发了不少权属纠纷。
通过确权登记,能够明确谁拥有这些资源,谁有权使用、收益和处置,从而减少争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它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当产权明确后,所有者和使用者会更加珍惜和保护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再者,这为自然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奠定了基础。
清晰的产权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经济价值。
在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自然资源的种类繁多、分布广泛,且相互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摸清底数并非易事。
例如,对于一些跨区域的自然资源,如何确定其归属和管理权限就是一个难题。
另一方面,技术手段和标准的不统一也给工作带来了困难。
不同地区在数据采集、测绘等方面可能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导致数据难以整合和共享。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制约了工作的推进。
为了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明确确权登记的范围、程序、权利义务等,为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加强技术支撑。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等,提高调查和登记的精度和效率。
同时,要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在当今社会,自然资源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指导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本文将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以了解其背后的意义和目的。
1.自然资源管理概述自然资源是指大自然赋予人类直接或间接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包括土地、水域、矿产、森林、气候等。
自然资源管理是指国家对自然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过程。
2.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自然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和生活质量的保障。
有效的自然资源管理可以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3.1 国家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法是中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明确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环境监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2 国家水资源保护条例国家水资源保护条例主要针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行规定。
该条例强调了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并提出了水资源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如水资源调控、水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等。
3.3 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主要用于规范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该法律规定了土地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和要求,通过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4 国家林业法国家林业法是中国林业事业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森林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经营等相关事项,强调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和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4.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解读4.1 生态保护政策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生态保护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推动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重建。
4.2 资源利用政策为了合理利用和管理自然资源,各国制定了资源利用政策。
自然资规〔2023〕4号文 解读
自然资规〔2023〕4号文解读自然资规〔2023〕4号文是一份关于自然资源的规章文件,下面将对其中的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该文件针对保护自然资源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文件中明确指出,自然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必须加强保护。
为了实施保护措施,文件提出了增加自然保护区的设立数量和范围,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监测,严禁破坏和污染自然资源的行为。
此外,文件还提出了加强对专用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推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利用方式,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等措施。
其次,该文件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了规范。
为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文件提出了加强对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监管措施。
首先,实行资源准入制度,设立资源开发许可证,并对资源开发企业进行抽查和监管。
其次,加强对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另外,文件还提出对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鼓励,推行资源回收和再利用的政策。
再次,该文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体系进行了优化。
为了提高资源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文件提出了建立完善的资源管理体系的措施。
例如,完善资源调查和评估体系、构建资源管理和监测网络、建立资源权益确权登记制度等。
同时,文件还要求加强对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最后,该文件强调了政府在资源保护和管理中的作用。
文件明确指出,政府是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主体,应该承担起统筹规划、监管和服务的责任。
为了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文件提出了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资源管理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完善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等多项举措。
总体而言,自然资规〔2023〕4号文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具有指导作用。
通过该文件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同时,该文件还对资源的管理和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效能和资源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这将为我国的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政策解读
第二章 自然资源登记簿
第八条 自然资源登记簿的样式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已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通过不动产单元号、权利主体实现自然资
源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联。
第九条 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会同省级人民政 府负责组织开展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 地以及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草原、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中 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海域、无居民海岛、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生态 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登记工作由国家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第二条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第三条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 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 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 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 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 本办法。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解读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解读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对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以期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背景与必要性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的压力日益加大。
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地退化等问题都在进一步加剧。
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法规。
保护自然资源的政策与法规,一方面可以规范各部门、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二、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1. 资源保护与管理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重点关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例如,禁止采矿、开山垦荒等破坏性行为,鼓励节约能源、水资源的使用。
此外,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资源审批和管理制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 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中,生态环境保护占据重要地位。
例如,加强水源保护、森林保护、湿地保护等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
此外,还需要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
3. 可持续利用与发展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还重点关注可持续利用与发展。
例如,推广清洁能源、循环经济模式,鼓励绿色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执行与监督为了确保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执行体系和监督机制。
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应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此外,公众参与也是有效推动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工作。
四、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前景与挑战自然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的出台,对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雏探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雏探发布时间:2021-11-11T08:26:16.757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23期作者:王磊磊[导读] 国家和党中央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结合工作实践探讨对此问题,以供参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新疆昌吉 831100摘要:作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进程的一部分,重要的任务是为各类自然资源划定空间权属范围,明确权属的划分、集体和实际边界,以及各级政府确定的所有权行使的边界以及全面所有的边界进行划分,而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还要划清个集体所有者的实际边界以及自然资源不同类型的边界等,确定了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确定了保护自然资源的具体范围,并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可靠性的程序。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问题分析在现代动态发展、建设更美好的中国、建设深化生态文明的新阶段,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国家和党中央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结合工作实践探讨对此问题,以供参考。
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意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于促进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自然资源产权、加强生态保护和促进生态文明十分重要。
第一,促进改善自然资源的养护和利用制度。
澄清自然资源的现状,建立有效的产权分配制度,形成强有力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机制,促进对使用的监管,提高保护意识,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监测和保护。
第二,减少因缺乏所有权、关系混乱和过度使用土地而造成的公地悲剧,将有助于规范责任部门,澄清不同部门的责任,避免管理不善对自然资源造成的损害。
第三,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只有对自然资源进行权属责任确定和登记,才能更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促进可持续社会发展。
第四,它有助于建立管理土地使用和环境修复的明确依据。
二、当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遇到的问题1.该部的作用不明确。
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暂行办法自然资源产权登记区块的部门的相关确权工作,但在执行这些措施时,还规定了具体的相关确权工作和权属争议调处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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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
第十条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登记为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权行使方式分为 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
中央委托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登记为相关部门、地方人民 政府。
护范围界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内存在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的,应当一并划入登记单元,并在登记簿上对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的主体、 范围、面积等情况予以记载。
第十五条 水流可以单独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以水流作为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 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河流的干流、支流,可以分别划定登记单元。
第二章 自然资源登记簿
第八条 自然资源登记簿的样式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已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通过不动产单元号、权利主体实现自然资
源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联。
第九条 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
……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 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 自然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 本办法。
《物权法》
《土地管理法》、《森林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法律体系
工作依据
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 体方案》
政策、文件
• 2015年印发。要求: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 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 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
2.《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 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
第十一条 自然资源登记簿附图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空间范围界线、面积,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 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界线,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面积等信息。
第十二条 自然资源登记簿由具体负责登记的各级登记机构进行管理,永久保存。
自然资源登记簿和附图应当采用电子介质,配备专门的自然资源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 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并定期进行异地备份。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会同省级人民政 府负责组织开展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 地以及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草原、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中 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海域、无居民海岛、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生态 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登记工作由国家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第五条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的 不动产权利,不再重复登记。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涉及调整或限制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及时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 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 2019年印发,主要任务之一: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 登记。
导意见》
3.《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 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2019年印发。
的指导意见》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 记暂行办法》
• 2019年印发,标志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正式启动。
依据
标准、规范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依据
法律
政策
法规
文件
标准 规范
依据
《宪法》
《宪法》第九条、《物权法》第四十八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 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 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各省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 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登记工作由省级及省级以下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市县应按照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的上一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登记机构办理。
第七条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登记费等相关 费用。
第二条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第三条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 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 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 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第三章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第十三条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应当由登记机构会同水利、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在自然资源所有权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资源
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因素划定。
第十四条 国家批准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应当优先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划定。 登记单元划定以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为依据。同一区域内存在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交叉或重叠时,以最大的管理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