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为了确保出租车行业的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一、出租车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相应的驾驶经验。
同时,需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2、服务规范(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不得在营运过程中吸烟、饮食或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2)严格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行驶,不得拒载、甩客、绕道行驶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人员。
(3)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等。
3、职业道德(1)诚实守信,不得故意绕道多收费、私自调整计价器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2)尊重乘客隐私,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
二、出租车车辆管理1、车辆技术要求出租车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
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完好。
2、车辆标识出租车应按照规定安装顶灯、计价器、服务监督卡等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
3、车辆卫生车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更换座套,无异味、无杂物。
三、出租车运营管理1、营运许可出租车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营运许可证,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2、计价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价收费,使用计价器,并向乘客提供有效发票。
3、营运时间出租车应按照规定的营运时间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运或缩短营运时间。
4、投诉处理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乘客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乘客。
四、监督检查1、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鼓励社会各界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4篇)
出租车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在出行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问题。
以下是关于出租车安全管理的主要规定。
第一章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第一节出租车驾驶员的选拔和培训1. 出租车运营企业应对拟录用的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筛查,确保其身体健康、驾驶技能过硬。
2. 出租车驾驶员初次取得驾驶证后,应参加出租车驾驶员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进修培训。
3. 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杜绝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二节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1. 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1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并在次日补休。
2. 出租车驾驶员每连续工作4小时应至少休息15分钟,连续工作8小时应至少休息1小时。
3. 出租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驾驶任务。
第三节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规范1. 出租车驾驶员应文明待客,对乘客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恐吓或侵犯乘客的人身安全。
2.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私自更改行程,如司机违规行驶或恶意绕路,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投诉。
3. 出租车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影响乘客的舒适体验。
第二章出租车车辆的安全管理第一节出租车车辆的配备和维护1. 出租车运营企业应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出租车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 出租车车辆应安装车载监控设备,以记录行车过程中的图像和声音,提供事故调查和纠纷解决的依据。
第二节出租车车辆的检测和年审1. 出租车车辆应定期进行年度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出租车车辆在安装、更换关键部件或进行大修前,应通过相应的技术鉴定和质量评估,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三节出租车车辆的环境卫生管理1. 出租车车辆应保持车内整洁,定期清洁座椅、地板和车顶等部位。
2. 出租车车辆应定期进行消毒,以防止传播疾病和细菌感染。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概述1.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客和自身的安全。
2.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二、驾驶员培训与考核1.出租车公司应对新驾驶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巧、危险情况应对等。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公司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3.定期组织安全驾驶技能竞赛,激励驾驶员提高技能水平。
三、驾驶员的行为规范1.驾驶员禁止酒驾,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
2.驾驶员不得接受非法或不合理的运营指令,确保出行安全和乘客权益。
3.驾驶员应礼貌待客,不得与乘客发生任何争执或冲突。
4.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吸烟、使用手机等行为。
四、车辆安全规范1.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驾驶员应每天对车辆进行外观和机械部件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车辆不得搭载超过核定载客量的乘客,严禁载人超员。
4.车辆应携带应急工具和急救箱,以备发生应急情况时使用。
五、应急预案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交通事故、紧急情况等。
2.驾驶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方式。
3.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应首先确保车辆安全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六、违章处理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违章处理制度,驾驶员违章行为将面临一定的处罚。
2.驾驶员在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及时配合交警的处理,不得有抗拒或逃避执法的行为。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害交通安全。
七、安全奖励机制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安全奖励机制,对无违章记录、驾驶技能突出等驾驶员给予奖励或表彰。
2.驾驶员在安全驾驶过程中表现突出,可获得安全奖励,以激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八、监督与检查1.出租车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为的检查和考核。
2.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不良习惯和违规行为。
出租车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从事出租车运营的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出租车企业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 持有有效驾驶证、行驶证;4. 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5. 通过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3.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4. 服从企业管理和调度;5. 不得利用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与考核:1. 出租车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2. 驾驶员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降级或淘汰。
第三章管理人员管理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5至60周岁之间;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4. 通过出租车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车行业相关政策;2. 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3. 诚信待人,公正无私;4. 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协作;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出租车企业应确保车辆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合法行驶证和驾驶证;2. 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3. 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破损;4. 车内设施齐全,符合乘客需求。
第十条出租车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五章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出租车企业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确保出租车服务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乘客有权对出租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出租车企业应及时处理乘客投诉,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驾驶员资格要求1. 驾驶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经验不少于3年。
2. 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无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3. 驾驶员应参加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行车规范1. 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驾驶员应文明驾驶,礼貌待人,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
4. 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保持车内整洁。
5. 驾驶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如帮助携带行李、指路等。
四、服务规范1. 驾驶员应主动询问乘客目的地,准确报出车费。
2. 驾驶员应使用规范用语,礼貌回答乘客提问。
3. 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意愿,不得强制乘客下车。
4. 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介绍本地区的旅游景点、特色美食等。
五、车辆管理1.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清洗、保养。
2.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车辆。
3. 驾驶员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带病车行驶。
4. 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得随意更改计费标准。
六、奖惩制度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扬、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恶劣的驾驶员,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出租车驾驶员职业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驾驶员。
第四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落实政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劳动保障和福利。
第五条出租车驾驶员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监管和服务指导,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认真遵守驾驶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出租车驾驶工作,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第七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工作;(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四)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五)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八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岗位要求:(一)熟悉道路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二)熟悉本市道路交通情况,能够熟练驾驶出租车;(三)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四)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出租车驾驶员的招聘和培训第九条出租车公司招聘驾驶员时,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审核驾驶员的资格和条件,不得雇佣不具备驾驶员资格的人员。
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服务技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定期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监督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出租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激励机制,根据驾驶员的服务表现和工作成绩,予以奖励,并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培训。
出租车驾驶员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驾驶员资格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资格,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第五条公司将对新入职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服务规范、车辆操作及维护等方面。
第六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行车规范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路线或绕行。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车内环境舒适,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歧视乘客。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得擅自加价或拒载。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如需改装,需经公司批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将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行车安全、服务质量、乘客满意度等。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驾驶员如有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1. 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事故的;2. 拒载、擅自加价、故意绕行的;3. 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乘客投诉的;4. 损坏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5.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的士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的士驾驶员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乘客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的士驾驶员。
第二章驾驶员选拔与培训第三条驾驶员选拔标准: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2. 持有有效的C1驾驶证,且驾驶经验不少于3年;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4.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第四条驾驶员培训内容: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 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3. 优质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4. 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驾驶行为规范第六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1. 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2.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驾驶;3. 驾驶时注意力集中,不接打电话、吸烟、吃东西;4. 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
1. 车辆内外保持干净,无明显污渍;2. 车辆灯光、雨刮器、轮胎等设备完好;3.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提供优质服务。
1. 主动问好,热情服务;2. 主动为乘客提供行李搬运服务;3. 遵守公司收费标准,不擅自加价;4. 对乘客的投诉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1. 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2. 开展安全演练,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 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
1.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2. 保护好事故车辆和乘客,防止事故扩大;3. 及时报告公司,配合公司处理事故。
出租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公司驾驶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乘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出租公司所有驾驶员。
第三条出租公司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乘客安全、文明、高效出行。
第二章聘用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应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3.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熟练;4.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5.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驾驶员招聘程序:1.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2. 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安排面试;3. 面试合格者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员培训;4. 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公司驾驶员。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内容:1.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2. 公司规章制度、服务标准;3. 驾驶技能、交通安全知识;4. 乘客服务技巧、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与义务第七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客安全;2. 服从公司调度,按时出车;3.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4.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5. 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驾驶员义务:1. 主动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冲突的活动;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驾驶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日常考核包括:驾驶技能、服务态度、车辆状况等方面;2. 年度考核包括:安全行车、服务满意度、违规违纪等方面。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奖励措施:1. 提高工资待遇;2. 表彰优秀;3. 优先晋升。
第十二条处罚措施:1. 警告、通报批评;2. 暂停出车;3. 解除劳动合同。
出租车驾驶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车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地区从事出租车运营的驾驶员及出租车经营企业。
第三条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及相关行业标准,确保出租车运营安全、文明、有序。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2. 遵守交通规则,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服务意识;4. 具备一定程度的语言沟通能力,能够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2. 按时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遵守车辆保养规定,保持车辆整洁、卫生;4. 不得利用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5.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外观、内饰;6. 不得在车辆内吸烟、饮酒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 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六条驾驶员在工作中应做到:1. 主动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2. 严格遵守收费标准,不擅自加价;3. 不得拒绝搭载乘客,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应给予关照;4. 保持车内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5. 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6. 遇有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出租车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测。
第八条出租车经营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1.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2. 为驾驶员提供必要的车辆使用、保养知识培训;3. 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车内环境整洁;4. 及时更换车辆内饰、座椅等易损件;5. 不得将车辆出租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出租车经营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本(2篇)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本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一、引言车辆驾驶员是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核心岗位之一,其合规驾驶、道路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出行体验和企业的声誉。
为规范车辆驾驶员的行为,保障客户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车辆驾驶员,无论其为何种形式的雇佣关系。
三、责任和义务1. 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正常的驾驶秩序和交通安全。
2. 车辆驾驶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确保车辆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驶的车辆保持良好的保养和清洁,确保车况良好。
4. 车辆驾驶员应熟悉所负责路线和行车安全事项,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或擅自停车。
5. 车辆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礼貌,主动协助客户完成行李搬运和上下车等服务。
6. 车辆驾驶员应保守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7. 车辆驾驶员应保密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业务信息,不得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无关人员。
8. 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客户有特殊需求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考核和奖惩1. 车辆驾驶员将接受定期的驾驶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升驾驶技能和服务水平。
2. 车辆驾驶员在工作中出现违章、事故或服务投诉等不良情况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和解雇等。
3. 车辆驾驶员在工作中表现优异、服务好评的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如表彰、奖金、晋升等。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予以修订的地方,将由相关部门协商后进行修订。
2. 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阅读并理解本规定的内容,并在签订雇佣合同前明确了解业务要求和管理责任。
3.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汽车租赁公司所有。
六、结束语本《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提升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行为,促进汽车租赁服务的发展和提升客户体验。
希望各位车辆驾驶员认真遵守,做到合规驾驶、安全服务,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牢固树立“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思想。
基本要求做到如下;1、规范遵守交通规则;(1)不无证驾车。
(2)不酒后驾车。
(3)不吸烟驾车。
(4)不违章超车。
(5)不压线,骑线行车。
(6)不穿托鞋、高跟鞋、长摆裙、带耳机、耳塞驾车。
(7)不熄火、空档滑行。
(8)不逆行驶。
(9)不在禁鸣区鸣号。
(10)不驾驶车身不洁的车。
(11)不乱停乱摆车。
(12)不故意挤逼相邻车。
(13)不疲劳驾车。
(14)不穿插,超越警车及护卫车队。
2、服从交警的管理、指挥、严禁在主道及副车道上刹开快车、乱停靠、乱调头、乱洗车。
3、自觉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行车文明。
一树: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严:严格遵章守纪,严格操作规范。
三勤:勤清洁、勤检查、勤保养车辆。
四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起步会车、通过交叉路口危险地段及繁华地段慢行。
五知:知情况、知路况、知气象变化、知人车动态、知乘载规定。
六不: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酒车、不开急躁车、不开麻痹车。
七禁:禁止酒后开车、禁止吸烟开车、禁止谈笑开车、禁止饮食开车、禁止违章超载、禁止争道抢行、禁止超速行车。
八防:让车防里档、会车防车后、跟车防急刹、超车防车前、路口防突然、车站防横窜、道口防小孩、下雨防横滑。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出租汽车的行车安全,确保乘客和司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1. 司机选拔与培训:出租汽车公司需要对司机进行严格的选拔,确保其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记录。
同时,对新司机进行培训,包括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2. 车辆检查与维护:出租汽车公司需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性。
3. 交通违法监管:出租汽车公司需要对司机的行车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司机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等。
出租车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招聘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持有有效驾驶证;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4.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5. 熟悉本市交通路线和地理环境。
第五条驾驶员培训内容:1. 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2. 出租车行业服务规范和礼仪;3. 车辆操作技能和安全驾驶技巧;4. 应急处理和事故处理流程。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公司面试,通过面试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与权益第七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规章制度;2. 热情服务,文明驾驶,确保乘客安全;3. 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价;4. 维护车辆整洁,保持车内卫生;5. 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驾驶员权益:1. 获得合法报酬;2. 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4.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5. 享有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驾驶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安全驾驶、服务态度、车辆卫生等方面。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处罚。
第五章管理人员职责与考核第十一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驾驶员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2. 负责车辆管理、调度和保养;3. 负责乘客投诉处理和客户关系维护;4. 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 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考核: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2. 对考核优秀的管理人员,给予晋升和奖励;3. 对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调整。
出租车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管理,规范司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租车司机,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驾驶员。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三条司机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2. 按时出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安全;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4. 主动服务乘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5. 接受公司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司机义务:1. 服从公司管理,接受公司监督;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信息;3.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擅自转借、出售车辆;4. 不得利用车辆进行非法经营活动;5. 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五条车辆调度与分配:1. 公司车辆由运营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和管理;2. 车辆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司机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分配;3. 司机应按照规定时间出车,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2.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3. 司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七条服务标准:1. 司机应主动向乘客介绍服务项目,确保乘客知情权;2. 司机应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得私自加价;3. 司机应主动帮助乘客携带行李,确保乘客安全;4. 司机应主动向乘客提供乘车发票。
第八条乘客投诉处理:1. 司机应认真对待乘客投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2. 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对乘客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奖励:1. 对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给予奖励;2. 对积极参与公司活动的司机,给予奖励。
第十条惩罚: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司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2.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司机,给予停职、解聘等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乘客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应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应注重保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出租汽车驾驶员,是指持有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人员。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法定驾驶资格。
第二章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第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发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办理、延期、换证等手续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应记载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信息。
第三章出租汽车驾驶员职责第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岗位职责,维护乘客安全。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信号。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熟悉出租汽车的使用方法和维修常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维护车辆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清洁。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友善待客,服务态度热情,礼貌待人。
第四章出租汽车驾驶员纪律第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纪律和公共秩序。
第二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严禁喝酒、吸烟、接打电话、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出租汽车运营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保守乘客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乘客信息。
第五章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和服务技巧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加强自身的文明驾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
第六章出租汽车驾驶员奖惩制度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的规定,不得违章驾驶。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大全_规章制度_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提倡“创新务实,追求卓越”工作态度,要求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到:忠诚团结,创新务实,敬业进取,勤俭高效,文明礼貌。
第三条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全员聘用制。
在保证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充分调动驾驶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
第二章驾驶员的聘用与劳动关系第五条驾驶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关系,驾驶员是公司的员工,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六条驾驶员的聘用一、新驾驶员的聘用遵循“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待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还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满足公司的要求。
公司的要求包括: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思维正常、言行得当、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或从业资格证被注销记录等。
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招聘前拟定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员构成、岗位说明、招聘步骤、考核内容、录用程序以及应急办法等要素。
五、招聘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发录用,并在录用驾驶员到岗后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根据聘用期限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驾驶员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六、录用驾驶员的个人档案保持原状,党组织关系可转入上级党委:中共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文(4篇)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行为,保障乘客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的人员。
第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安全的乘车环境。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酒驾、毒驾等。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时接受交通安全法规培训,了解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相关考试。
第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健康证明,定期体检,并服从交通部门的相关健康检查。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不得有酒驾、毒驾等记录。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熟悉本市道路交通情况和地理环境,能够选择最短、最合理的路线。
第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整洁,及时检修维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不得态度粗暴、言语恶劣对待乘客。
第二章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为乘客提供热情、礼貌、周到的服务,对乘客文明扶持,尽力满足乘客的合理需求。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保持车内整洁,不吸烟,不吃东西,不乱丢垃圾。
第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灯,不得随意变道,并减速慢行过路口。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主动提供乘客所需的信息,如路线、交通情况、天气等,并随时保持与乘客的良好沟通。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确保车辆安全,尤其是在夜间行驶时,应当确保车内灯光亮度适中,车窗可视度良好。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接到乘客后尽快开离上车地点,并采取最短、最合理的路线送乘客到目的地。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私自拼客,一车一价,不得故意绕路增加乘客费用。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超载行驶,不得乱停乱放干扰道路通行。
第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倒车行驶,除非遇到特殊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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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更好的促进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以良好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车,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公司特制定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参与公司所属线路营运的驾驶员。
二、星级设置
驾驶员星级设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三、奖励规定
经考评合格后的星级驾驶员享受各星级的奖励。
1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30元;
2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50元;
3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80元;
4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120元;
5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200元。
四、考评标准
1、1星级驾驶员标准
(1)完成当月营运计划,无迟到、早退、缺勤;
(2)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每月例会一次,分公司安全例会二次;
(3)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4)无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无有责交通事故;
(5)无有责机械事故。
2、2星级驾驶员标准
(1)达到一星级标准;
(2)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5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3)车辆无抛锚现象发生。
3、3星级驾驶员标准
(1)达到二星级标准;
(2)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8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3)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费卡)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额。
4、4星级驾驶员标准
(1)连续三个月达到三星级标准;
(2)当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100分,三个月内有来电来信表扬(此条件可持续评比);
(3)当月票款收入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前三名(含第三名)。
5、5星级驾驶员标准
(1)连续三个月达到四星级标准;
(2)当月票款收入高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第一名。
五、组织设置
成立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小组成员:
考评小组职责:每月负责收集、整理星级考评资料(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厢事故、百分制得分、出勤率、营收情况、百公里耗油情况),对照考评标准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考评,负责考评反馈意见并处理,稽查人员应对所有驾驶员进行百分制考评,并每月不得少于5次,及时登记来电、来信表扬和投诉,各相关部门做好日常检查、登记、评分、统计汇总工作,次月5号交考评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