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维权告知牌、告知书
15.农民工维权告知书
15.农民工维权告知书
农民工维权告知书
各位农民工朋友:
大家好!欢迎您来本项目部工地务工!为感谢大家即将付出的辛勤劳动,并切实维护大家的权益,现告知各位,您在本项目部工地工作时,维权应知应会主要事项如下:
一、当您被用人单位(如:建筑劳务企业)招用时,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书》。
二、当您到达工地后,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或自己)将您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报给用工单位(项目部)备案,以便用工单位能够更好地协助您维护权益。
三、关于施工作业,您有权也应该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有关培训,并遵守作业规章和现场指挥。
四、您如果未按约定拿到或拿齐工资,请及时与项目部反映,否则项目部认为您默认与用人单位修改约定。
五、当发生工资纠纷或拖欠时,您有权向项目部反映,请求帮助调解。
本项目部维权电话:,劳务员姓名:,手机号码:;公司维权电话:。
六、当工资纠纷或拖欠不能得到有效调解时,您有权通过正当途径逐级向中铁四局劳务主管部门(局指挥部或局人力资源部)投诉,局指挥部或局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为:
项目部名称(章)。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尊敬的农民工: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行使权利。
一、劳动合同签订1.1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您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就业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含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安全保障等条款。
1.3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但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五年。
1.4 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若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并继续雇佣您工作的,即视为双方继续劳动关系存在。
二、工资支付2.1 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2 工资组成: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3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等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拖欠工资。
2.4 工资明细:用人单位应提供工资明细,明确每项工资构成及金额。
三、劳动条件保障3.1 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3.2 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规定给予您法定的休假和休息时间。
3.3 职业健康与安全: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且不得让您从事超过法定劳动强度或有损身体健康的工作。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1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2 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
4.3 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节假日福利、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附件:1.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法律相关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2.续签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再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劳动关系。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书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书(参考文本)亲爱的农民工朋友:欢迎您到本项目务工!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本项目工作期间,请您在务工及维权时注意以下事项:1、请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项目部存档备查。
请您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单、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他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2、在本项目工作期间,请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请您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实名制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健康体检证明(接毒接害的提供职业健康体检证明)、三级教育卡、电话号码、银行卡号、进场时间、退场时间等,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特别要如实登记您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工资纠纷时,我们能第一时间联系上您。
4、请您每天按要求进行考勤,确保考勤记录真实(项目部结合本项目考勤制度进行具体要求描述)。
考勤表是生成每月工资表的依据,无考勤记录的,将无法生成当月工资表,影响工资发放。
5、请您在领取工资时仔细核对本人每月应发工资、实发工资金额,并签名按手印确认。
本人对提交项目部审核的月度工资发放签收表数据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并请您妥善保管银行卡(根据项目实际约定)。
6、您在退场时,应与用人单位办理工资结清证明,若退场时用人单位尚欠您工资,应及时向项目部劳资专员反映,并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清剩余工资;待工资结清后,再与用人单位办理结清证明,并将此结清证明将交项目部存档备查。
7、请您每月及时到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公示栏查看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公示。
若有不符,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核对纠正,并重新向项目部申报登记。
8、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项目部劳资专员反映。
9、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变动情况
工资支付情况
其他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1: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第页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
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农民工权益告知书
农民工权益告知书
农民工权益告知书
(分包单位加盖公章)
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参加工程施工前,仔细阅读以下文字,完全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前提条件:
一、您的权利
1、您有权与企业协商一致,以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自己的月(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
2、您有权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工资支付方式:()
(1)、每月按约定的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结清工资;
(2)、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预支工资;
(3)、每月按生活所需预支工资,麦收、大秋、春节或撤场时结清工资。
3、您有权自己保管本人工资卡(银行卡或存折)。
二、您的义务
1、请您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办理劳资登记及考勤卡。
2、请您在每天上班出入施工现场时刷考勤卡,以确保你的出勤有记录。
3、请您每月底同班组长确认您的出勤天数及工资发放情况,并在《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发放清册》上签字确认。
4、请您妥善保管考勤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丢失请及时补办,退场请交还项目部。
5、请您在进场30天内办理工商银行工资卡并报卡号至项目部。
6、在退场前与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工资清算,在《农民工撤场记录》上签字确认,没有结清的请双方到项目部确认,若不签字,项目部视作您的工资已全部发放。
我已完全知悉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被告知人签字:年月日
注:本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完整版)农民工权益义务告知书
(完整版)农民工权益义务告知书农民工权益义务告知书(仅供参考)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您认真阅读下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各项要求,如有不理解,请向项目部咨询。
一、工作内容:你在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班组长_____________劳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薪酬方式:包工□点工□二、进场施工前需办理的各项手续;1、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2、接受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劳动作业。
3、签订劳动合同(可集体签订工程量包干合同)、签收告知书。
4、本人配合项目部录入脸谱信息,实行实名制考勤并提供相关证件。
5、领取相应的劳保用品后,上岗作业。
6、农民工本人凭身份证明签名领取工资。
三、施工时遵守以下要求要求:1、应该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和生活。
2、每月的考勤记录作为当月生活费和工资发放的依据。
农民工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有效的施工考勤。
如本人不考勤作休息处理,不计工资;如考勤后未在岗作业或擅离施工现场,又无法向班组长或项目部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的,按规定处理,如每月发现考勤后不在岗上作业或擅离施工现场2次以上,查处后又无法作出有效说明的,作虚假考勤处理,公司将报政府相关平台备案,并作中止合同处理。
3、中途退场须承担相应责任。
4、项目部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考勤记录公示栏,公示考勤情况,农民工每月工资依据班组提供的工资表与实名考勤情况进行核对,在每月5号前核对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或出勤情况,双方签字确认。
5、财务部门根据核对情况统一发放工资或者将其工资打入工资卡,本人应及时领取或查收,如有问题及时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相关人员联系。
6、在工程施工结束后退场前,农民工本人应与班组长做好工资结算,做好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
由班组长陪同农民工向项目部提供工程量结算清单、工资结算单、个人合同。
7、农民工在进场前应自行进行体检,确保本人没有任何重大疾病或建筑业规定不得参加作业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心脏病、癌症、恐高症等),如有隐瞒,所有产生的后果由农民工本人负责。
农民工合法权益告示牌
农民工合法权益告示牌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为了维护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制作了此告示牌,希望您
了解并合理运用以下权益。
1. 工资权益
-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定工资支付标准及时足额支付您的
工资。
- 无论签订何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您都有权享受正常工作时间
内的加班费。
-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 劳动保护权益
- 雇主应当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确保您的工作环境安全、无害,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工伤或职业病发生,您有权获得工伤和
职业病医疗保障和赔偿。
- 孕期的农民工有权享受产假、哺乳假等相关保护措施。
3. 社会保障权益
- 按照国家规定,您有权加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雇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 雇主不得随意辞退您,如遭遇辞退,您有权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就业服务。
4. 合同权益
- 无论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应当明确规定劳动双方的
权益和义务。
- 雇主不得随意修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
商一致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 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并及时办理续签
手续。
农民工朋友们,请牢记以上权益,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如遇到权益被侵犯或争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更好地保障和实现。
农民工维权须知告示牌范本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项目(简称“本项目”)是【】公司(简称“我公司”)投资、开发的项目,是我公司的合法财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保护。
我公司于【】年【】月【】日与【】公司(简称“总包方”)签订了【】合同(简称“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包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并负责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为增强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我公司特向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公示如下:一、农民工在参与本项目施工前,不要以口头约定或事后结算工资或劳务费的形式上岗,请特别注意做到以下两点,以便在发生用工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认真核查用工单位资质及资格,确认是否为总包方或总包方书面确认的分包方,并留存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资料。
2.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应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用工单位公章后各持一份。
二、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应拒绝上岗,并向本市(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向当地镇(乡)政府举报。
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劳动合同或劳务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四、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及工资,工作量及工资明细表要经过用工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依照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
六、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应及时分别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上级单位、总包方反映;如用工单位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向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反映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七、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或本项目工程完工时,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农民工应及时持劳动合同、工程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并通过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用工单位相关部门、用工单位负责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索要农民工工资;2.向用工单位的上级单位相关部门、上级单位负责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索要农民工工资;3.向总包方及其负责人反馈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要求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向本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建设局或者建委)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等)投诉,要求协助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6.依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一. 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知情权2.获得教育培训的权利3.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4.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5.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6.紧急撤离权。
7.批评.检举.控告权。
8.获得赔偿权。
二:了解您的基本义务1.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既是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利,又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安全生产义务。
4.发现事故陷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如何维护您的权利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工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供仲裁申请。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法规。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四:如何履行您的义务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2.劳动者从事国家支付宝的技术工种,必须持有上岗。
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6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民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投诉电话:
地址:。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的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负全面责任,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民工维权工作副直接责任。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不得向工人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
四、民工工资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付请所有民工工资。
工资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民工本人,不得有他人代领。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规定为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额,民工有权到所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工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六、民工应合理合法追讨工资,不得出现游行示威,围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1.在入场施工前要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XXX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项目名称公示栏工资支付公示(按月支付)工程地点工程卖力人建设单位联系德律风工程卖力人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德律风劳资卖力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留意事项1.完工前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包管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花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及时向工信(商工)部门反映、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德律风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德律风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和境地区2020年最低工资尺度。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及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工种
工作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 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 名第 页源自附件3:农民工工资表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时间: 年 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 制表人:
年 月 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 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民工维权告知牌、告知书
0.7米
2、向总承包企业申请协调处理;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处理;
4、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7米
I1
民工权益告知书
一、民工从事建筑劳务作业前,应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并办理民工工资卡。民工不签 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损害自身 合法权益。
建筑民工维权告知牌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名称
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承包
企业
名称
区外施工企业备案 证书编号
法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班组
班组名称
班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泥工班组
木工班组
钢筋工班组
水电工班组
架子工班组
混凝土工班组
杂工班组
县人社局投诉电话
县住建局投诉电话
投诉程序
1、向工程项目部申请协调处理;
二、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将经审核后 劳务费中的职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职工工资账户。严禁将工资发放 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三、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民工有接受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交底,拒绝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及 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有按规定获得应得劳动报酬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2、务工过程中,请你据实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用于支付工资的银行卡、工作牌或上岗牌、工资条、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欠工资结算单或欠条及其它能够证明你与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书面材料。千万不要将银行卡和考勤卡交给包工头代管。
3、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或劳资专管员反映,项目部在三日内未能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得采取违法过激行为,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
依法合理维权杜绝工资拖欠(标语)
公示栏
1.每月用工考勤情况公示;
2.每月工资发放情况公示;
3.公பைடு நூலகம்专用账户信息;
4.重要通知通告;
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备注:公示需逐月用A4纸打印,张贴于项目经理室门外、工地食堂和门禁入口处等至少三处显目位置。
维权告示牌图片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
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
举报投诉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电话
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联系电话
司法援助
联系电话
维权提示
广大农民工朋友:
感谢你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你在务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的规约定或劳动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工资支付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请及时向所属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联系电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街道协调办联系电话:()街道社保所联系电话:处理一下网址标记
在建工程效果图。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一)
一、农民工从事建筑劳务作业前,应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明确工资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条款。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二、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农民工有接受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交底,拒绝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有按规定获得应得劳动报酬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农民工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办法处理。
用工单位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
四、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时,应直接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反映、协商,催讨不成,应持劳动合同、劳动计酬手册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也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不得以讨薪为理由,越级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对聚众闹事、恶意讨薪、扰乱社会治安者,将视情节轻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诉电话(用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投诉电话保持畅通,如有变动,在告知牌上及时更换号码):
1、用工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
2、项目经理电话号码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电话号码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号码
5、总工会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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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民工有接受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交底,拒绝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及 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有按规定获得应得劳动报酬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向总承包企业申请协调处理;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处理;
4、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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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权益告知书
一、民工从事建筑劳务作业前,应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并办理民工工资卡。民工不签 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损害自身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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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民工维权告知牌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名称
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承包
企业
名称
区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企业备案 证书编号
法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班组
班组名称
班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泥工班组
木工班组
钢筋工班组
水电工班组
架子工班组
混凝土工班组
杂工班组
县人社局投诉电话
县住建局投诉电话
投诉程序
1、向工程项目部申请协调处理;
六、民工凡在2个月以上(含2个月)未领到工资请及时向县 住建局、县人社局投诉。
四、民工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拖 欠、谁偿还"的办法处理。用工单位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
五、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时,应直接向拖欠人催要,如催要不成, 应持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向工程所在地人社、住建等部门投诉,也 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民工不得以讨薪为由,越级上访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