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没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数据收集与分析
说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数据收集方法和数据分析技术,以及如何 利用数据评估风险和制定防控措施。
评价结果与建议
总结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结果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及评价方法
通过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与健康,旨在保 护工人价规范介绍
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规范要求,包括评价目的、程序、内容和结 果分析等。
相关法规和标准
详细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确保评价工作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评价方法及步骤
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常用方法和评价步骤,包括现场勘查、数据 收集、危害辨识与评价等。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性
阐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性,包括保障工人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工作环境质量等方面。
常见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 价指标
介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常用的指标,例如噪声、尘肺、有害物质等, 以及评价指标的含义和限值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员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相关因素的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生产车间。
第三条职责3.1生产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3.2技术部门负责从优化工艺技术、采用无毒或低毒原料来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3.3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负责从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从规范操作上减少或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4.1各车间根据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物料(如原材料、辅料、中间品、半成品、成品等)的性质来识别有害成分。
4.2根据生产机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进行识别。
4.3 通过委托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来识别。
4.4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类比同行业职业危害案例进行识别。
第五条识别后的处理5.1检查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保留申报回执。
5.2发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申请逐步替代现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六条检测项目的确定6.1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根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检测项目。
6.2检测项目经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现场调查确认。
第七条检测机构的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市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八条检测周期的确定8.1检测的布点详见公司检测点统计表。
8.2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噪声,粉尘。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与健康,防控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一般性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1. 评价范围:确定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包括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等。
2. 评价对象:确定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工艺、设备、操作、环境等因素。
3. 评价方法: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包括现场调查、采样分析、职业病危害评估模型等,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影响。
4. 评价指标:确定评价的标准和指标,包括职业病危害的限值、危害程度、暴露水平等,以及职工的敏感性、易感性等。
5. 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判断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风险程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6. 评价报告:撰写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和结果等内容,向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报告,以供决策参考和监督管理。
7.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和使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总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评估和监管,以确保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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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
一、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在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进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评价范围
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用人单位外包(委)工程,以及辅助生产岗位均应纳入评价范围。
(一)评价内容
1、总体布局
2、设备布局
3、建筑卫生学
4、职业病危害因素
5、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
6、职业健康监护
7、个人防护用品
8、辅助用室
9、职业卫生管理
(二)评价方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辐射防护屏蔽计算、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表分析、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存在职业病危害暴露的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方法按照AQ/T 8008-2013附录A、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4270-2015执行。
安环部
2019.04。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8-2013目次前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类别55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本原则66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程序67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内容78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89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质量控制8附录A(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类别、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法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 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随着建设项目越来越广泛,建设过程中职业病的危害日益受到重视。
对于建设项目来说,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此文将探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必要性及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必要性1.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建设项目一般涉及的工作比较复杂、危险性比较高,更容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通过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制定,可以提高职业卫生水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从而减少新职业病的发生。
2.提高工作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因素复杂,污染物多,环境管理难度大。
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制定有助于降低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在建设项目的环境中创造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
3.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建设项目是一个集体事件,其中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非常重要。
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规范从业人员的劳动行为,确保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保证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循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了道德和社会责任。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作用1.明确评价标准和方法通过建立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可以明确评价标准和方法,使评价过程更加科学、规范、严谨。
通过研究职业病的特点和创新的评价方法,能够提高评价的效率和准确性,较好地发挥评价的作用。
2.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建设项目对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得更高。
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水平,推进整个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发展。
3.提高社会安全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制定,将有助于从业人员的大众安全感的提高,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
同时,还有助于保护公众的利益,在建设过程中避免了一些环境和人身安全上的问题。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解决方案1.建立评价体系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评价体系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的基础,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控制措施、检测和监测等几个方面。
同时还需要规范评价过程,确定评价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前言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地的数量不断增加,建筑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建筑业在给社会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工地上存在着许多的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应运而生。
评价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能够有效的评价工作场所的危害程度,为职业卫生的保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际使用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环境,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和健康,建设单位应该始终把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为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遵循以下标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和保护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湿度、噪声等环境参数的检测。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该作为工程质量的监督者,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建筑工地的健康环境。
在评价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标准:•对建筑工地的危害来源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开展实地检查,确保危害源得到有效的治理;•对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测;•对建设单位所制定的保护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应该根据建筑工地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和技术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在评价过程中,应该注重以下方面:•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地规划建筑工地的布局,控制建筑噪声、震动和粉尘的产生;•确保劳动者的健康,通过人防、物防等措施限制职业病的传播;•设立相应的手续,提交有关部门所需的证明材料,以便得到评价的准许。
应用场景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适用于建筑工地、厂房、道路等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和工程建设相关的场所。
职业病危害评价常用标准规范
17
AQ/T 4267-2015
木制家具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2015-09-01
各
行
业
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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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标
准
规
范
各
行
业
作
业
条
件
标
准
规
范
1
GB 12434-2008
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
2009-12-01
2
GB 13691-2008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2009-12-01
40
AQ/T 4251-2015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2015-09-01
41
AQ/T 4252-2015
黄金开采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2015-09-01
42
AQ/T 4253-2015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2015-09-01
43
AQ 4254-2015
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
用人单位职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2014-11-13
8
安监总厅安健﹝2015﹞6号
用人单位职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2015-02-28
9
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
2014-04-14
3
GB 13746-2008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
2009-12-01
4
GB/T 13910-2008
石英砂(粉)厂、滑石粉厂防尘技术规程
2009-12-01
5
GB/T14442-200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附件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
第四条评价机构应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涉及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不同内容要有相应的评价资质。
第五条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编制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职业卫生部分见附录2;放射防护部分见附录3和附录4。
评价报告书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制人员应当接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二)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三)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二)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设计图,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组织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三)项目试运行情况;(四)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一)准备阶段。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要点。
(二)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 /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卫法监发[2002]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
建设项目概况;b)。
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
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
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5-6-14(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
第四条评价机构应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涉及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不同内容要有相应的评价资质。
第五条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编制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职业卫生部分见附录2; 放射防护部分见附录3和附录4。
评价报告书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制人员应当接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二) 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三) 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 (一) 建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二) 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设计图,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组织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三) 项目试运行情况;(四) 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一) 准备阶段。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要点;(二) 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标准
职业卫生评价标准一、目的本标准旨在规范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
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开展职业卫生评价工作。
三、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1)评价单位应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危害程度、危害人数等。
(2)评价单位应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分析等方法,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级别。
2.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与评价(1)评价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确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评价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评估,确定其性能及效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评价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评价单位应分析控制效果不佳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1)评价单位应对劳动者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评价单位应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5. 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人防护(1)评价单位应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评价单位应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6. 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1)评价单位应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评价单位应指导用人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1)评价单位应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和规范要求,组织当地用人单位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附件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粉尘类:(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二)煤尘(煤矽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三)石墨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四)炭黑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五) 石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六) 滑石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七) 水泥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八) 云母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九) 陶瓷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十) 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十一) 电焊烟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十二) 铸造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十三) 其他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化学物质类:(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四)镉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五)铍及其化合物铍病(六)铊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七)钡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八)钒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一)铀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十二)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十三)氯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十四)二氧化硫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硫中毒(十五)光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气中毒(十六)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中毒(十七)偏二甲基肼(十八)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氮氧化合物中毒(十九)一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氧化碳中毒(二十)二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碳中毒(二十一)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化氢中毒(二十二)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二十三)氟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工业性氟病(二十四)氰及腈类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二十五)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乙基铅中毒(二十六)有机锡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锡中毒(二十七)羰基镍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羰基镍中毒(二十八)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中毒(二十九)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苯中毒(三十)二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苯中毒(三十一)正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正已烷中毒(三十二)汽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汽油中毒(三十三)一甲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甲胺中毒(三十四)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三十五)二氯乙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氯乙烷中毒(三十六)四氯化碳(三十七)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中毒(三十八)三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三十九)氯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丙烯中毒(四十)氯丁二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丁二烯中毒(四十一)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基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二)三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三)甲醇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醇中毒(四十四)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酚中毒(四十五)五氯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五氯酚中毒(四十六)甲醛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醛中毒(四十七)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酸二甲酯中毒(四十八)丙烯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丙烯酰胺中毒(四十九)二甲基甲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五十)有机磷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磷农药中毒(五十一)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二)杀虫脒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杀虫脒中毒(五十三)溴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溴甲烷中毒(五十四)拟除虫菊酯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五)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毒性肝病(五十六)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四、物理因素:(一)高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二)高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减压病(三)低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高原病、航空病(四)局部振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一)炭疽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疽(二)森林脑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森林脑炎(三)布氏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布氏杆菌病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三氯乙烯、重铬酸盐、三氯甲烷、β-萘胺、铬酸盐、乙醇、醚、甲醛、环氧树脂、尿醛树脂、酚醛树脂、松节油、苯胺、润滑油、对苯二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接触性皮炎(二)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醌、蒽醌、蒽油、木酚油、荧光素、六氯苯、氯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敏性皮炎(三)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皮炎(四)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蒽油、汽油、润滑油、油彩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黑变病(五)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沥青、润滑油、柴油、煤油、多氯苯、多氯联苯、氯化萘、多氯萘、多氯酚、聚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痤疮(六)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铍及其化合物、砷化合物、氯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溃疡(七)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皮肤灼伤(八)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油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油彩皮炎高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浸渍、糜烂有机溶剂: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螨、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痒疹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氧化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金属烟热(二)二异氰酸甲苯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哮喘(三)嗜热性放线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四)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棉尘病(五)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矿井下工人滑曩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 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1、结论 2、提出职业卫生防护对策和建议
➢ 收集资料 ➢ 制定评价控制效果方案 ➢ 工程分析 ➢ 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 得出控制效果评价结论 ➢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资料的收集
➢ 项目的批准文件 ➢ 项目的技术资料 ➢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
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在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时,往往按照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也可按照 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的分布进行评价单元的 划分。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续 )
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 范评价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会出现不同的 评价人员对同一个评价对象划分出不同的评 价单元的现象。
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
目的和意义(续)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人们的法律 意识还较为淡薄,职业病危害形势仍较为严重, 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客 观要求,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 措施,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实施建 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是保证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将大大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和科学水平。
➢ 总平面布置 ➢ 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
、用量或产量 ➢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 ➢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
类、部位及其存在的形态 ➢ 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 对建设项目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 分析和评价; ➢ 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 ➢ 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8-2013目次前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类别65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本原则66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程序77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内容78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89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质量控制8附录A (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5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类别、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法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0高温作业分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GB/T 1866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 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 181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 229.1GBZ/T 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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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 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没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内容如下:a.选址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b.总平面布置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c.职业病危害现状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d.职业病防护设备同类建设单位防毒、防尘、防高温、防寒、防湿、防噪声、防振动、防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各类防护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
护耳用品、防护口罩、防护服、急救箱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休息室、卫生问、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卫生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e.职业病发病情况同类建设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发生的情况,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案例(包括原因、过程、抢救、整改措施)。
f.组织管理同类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人员设置。
g.专项经费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
2.4.3 分析和评价2.4.3.1 评价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主要评价标准见附件2。
采用评价标准时应注意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2.4.3.2 评价方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与定量分级法相结合原则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a.检查表法依据评价标准、规范,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有关内容与国家标准、规范符合情况。
b.类比法利用同类和相似工作场所监测、统计数据,类推拟评价的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c.定量分级法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性、劳动者接触时间进行综合考虑,计算危害指数,确定劳动者作业危害程度等级。
依据有关标准,新建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同类企业类比调查,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根据已有测定资料,分别取得劳动者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数据,计算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指数。
计算方法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对目前尚无分级标准的或无类比调查数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等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等,结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配置方案,预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2.4.3.3 评价内容和指标2.4.3.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根据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资料,确定建设项目各评价单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描述其理化特性、毒性、对人体危害、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接触人数、接触方式,评价劳动者作业危害等级。
2.4.3.3.2 选址、总平面布置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
2.4.3.3.3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a.采用无毒、低毒或避免劳动者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b.在生产许可的条件下,隔离含有害作业的区域,使其避免对无害区域或相互之间的污染和干扰;c.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或自然通风的下侧;d.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热作业应设在建筑物的最上层;热源应尽可能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有天窗下方。
2.4.3.3.4 建筑物卫生学要求a.建筑物容积应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设计要求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b.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发散车间应利于通风散热;高湿车间应设置防湿排水设施,防止顶棚滴水和地面积水。
c.建筑物采光、照明符合现行《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等。
2.4.3.3.5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主要包括:a.除尘设施b.排毒净化设施c.通风换气设施d.事故应急设施e.噪声控制设施f.防暑设施g.防寒设施h.防湿没施i.振动控制设施j.非电离辐射防护设施k.电离辐射防护设施2.4.3.3.6 应急救援设施2.4.3.3.7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4.3.3.8 卫生设施2.4.3.3.9 职业卫生管理2.4.3.3.10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2.5 预评价报告编制预评价报告编制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汇总、分析各类资料、数据;b.做出评价结论,完成预评价报告。
2.6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写(格式见附件3),其主要内容包括: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b.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c.对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主要产生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可能产生的浓度(强度)及其职业危害程度预测等;d.对拟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e.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f.评价结论:对评价内容进行归纳,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的建议,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2 评价方案编制评价单位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内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b.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c.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d.组织实施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3.3 现场调查评价单位在接受评价委托后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
职业卫生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3.1 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a.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原料、半成品、中间产物、产品和废弃物的名称、生产和使用数量、理化特性、劳动者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
b.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振动、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
c.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致病病原体。
3.3.2 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3.3 调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各阶段设计审查时提出的职业卫生审查意见。
3.3.4 职业卫生管理调查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b.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c.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健康监护情况;d.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
3.4 现场监测: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3.4.1 测试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2 测试条件;按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
3.4.3 测试频次:根据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类,一般连续采样测定三天,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采取样品不得少于三个,测试结果取其均值(放射、噪声等物理因素测试结果除外)。
特殊情况按相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4 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见附件4。
3.5 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
3.6 评价结果a.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b.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c.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个测试点浓度(或强度)的均值,其中粉尘浓度的测试数据计算几何平均数,毒物浓度计算算术平均数或几何平均数(其测试数据如为正态分布计算算术平均数,如为偏态分布则计算几何平均数),噪声测试数据不计算均值,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d.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评价各项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评价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对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卫生防护补救措施效果;e.评价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f.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3.7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和内容;b.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概况;c.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d.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设施、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e.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评价;f.评价结论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