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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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

根据《深圳市XX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XX新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共事业局依据《XX 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的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普法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进行了自我评估。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

公共事业局成立伊始,就把制度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对组织人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政务透明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并将60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印制了《深圳市XX新区公共事业局工作制度汇编》,具有很强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为新区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严密、完善的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公共事业局人事、财务、用车及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健全,业务流程清晰规范。今年暂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决策

2018年,公共事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开展幸福校园建设”项目和“开展苔花计划——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目前进展顺利。两个项目均遵循了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行政执法

今年来,公共事业局已按新区综合办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卫生监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并定期对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法定程序,提请新区综合办对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文本进行审核并提请市法制办进行公告;参照宝安区及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制定了公共事业局教育管理、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文化执法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经局法律顾问审查及采纳相关意见后报新区法制部门审查,并按新区法制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顺利完成。

四、依法接受监督

公共事业局执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和文化市场两个方面,各执法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接受市民监督:新区卫生监督所成立的法制稽查科,专门负责法制稽查与信访投诉的受理、登记工作,单位官网也公布了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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