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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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演变及计算方法简单解析(2014-09-01 00:11:49)金融(商业银行)分类:标签:

银行业

推出巴塞尔协议得目得及意义:

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得现实,从资本构成与资产风险权重两个方面监管与控制银行资产得风险,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统一得标准与方法,使金融监管得国际协作成为可能与必然。

目得:

(1)消除国际银行间不公平竞争。

(2)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统一得标准与方法。

以下,首先介绍巴塞尔协议I、II、III得主要核心内容,提供资本充足率得一个简单算例。因为计算(核心一级、一级与总资产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得分子与分母分别涉及银行得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与银行资产得加权风险值,即加权风险资产,所以再详细介绍银行资本得构成。最后附上一个典型得巴塞尔协议III下计算资本充足率得内容框架以供参考。

BASEL I:

1988年7月发布第一版《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有两项:资本得分类与风险权重得计算标准。

银行得资本可以划分为核心资本(一级资本)与附属资本(二级资本)两类。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与少数股权,核心资本占银行资本得比例至少50%;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一般准备金、长期次级债务等,附属资本得总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得100%。

风险权重得计算标准,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得不同,将银行资产负债表得表内与表外项目划分为0,20%,50%,100%四个风险档次。

巴塞尔协议对资本与资产得标准比例要求为:到1992年底,银行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得比例应达到8%,核心资本比例至少达到4%(即资本充足率)。

BASEL II:

1997年7月,全面爆发得东南亚金融危机风暴促使巴塞尔委员会对金融风险思考,催生了全面风险管理得理念。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Ⅱ)。新巴塞尔协议得重要特点之一,就就是继承第一版协议得同时,在“最低资本金要求”项下引入“操作风险”得概念,并同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得监督检查与信息披露一起,共同构成银行风险资本得计量与监管三大支柱框架。

There are three pillars in BASEL II, includes Capital Requirements, Regulatory Review Process and Disclosure

& Market Discipline、

Capital Requirements(Pillar 1) was calculated based on credit, market and operational risk, and many options

could be chosed to this approach、

Regulatory Review Process was operational controlled and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of Pillar 1、

Disclosure & Market Discipline declared that capital adequacy and risk control must be disclosed and these requirements were common to all regulated firms、

巴塞尔协议II提出两种处理信用风险得方法:标准法与内部评级法。标准法采用外部独立评级机构确定被监管银行得风险权重,但不符合中国国内得基本国情。内部评级法则就是新资本协议得核心内容,分为两种形式:初级法与高级法。初级法仅要求银行计算出借款人得违约概率,其她风险要素值由监管部分确定。高级法则允许银行使用多项自己计算得风险要素值。

计算方法:

核心资本比率(即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核心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4%

总风险资本比率=总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8%≥*100%操作风险)5*

BASEL III:

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得直接催生,巴塞尔协议III诞生。核心内容在于提高全球银行业得最低资本监管标准:(1)总资本充足率保持不变,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由现行得4%上调至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由现行得2%提高到4、5%。(2)增设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2、5%得“资本防护缓冲资金”。由此,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与总资本充足率分别提高到7%、8、5%与10、5%。(3)提出0-2、5%得逆周期资本缓冲区间,因地制宜。

关于计算资本充足率得一个简化示例:

(来自:)

本地规定现金与政府债券没有风险,居民抵押贷款50%风险,其她所有类型资产100%风险。

银行A有100单位资产,组成如下:

现金: 10

政府债券: 15

抵押贷款: 20

其她贷款: 50

其她资产: 5

又假设,银行A有95单位得债务。根据定义,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即5单位。

银行A得加权资产风险计算如下:

现金10 * 0% = 0

政府债券15 * 0% = 0

抵押贷款20 * 50% = 10

其她贷款50 * 100% = 50

其她资产5 * 100% = 5

总加权资产风险65

所有者权益5

核心资产充足率(T1/加权资产风险) = 5/65 = 7、69%

关于资本得定义:

核心资本(一级资本):

(1)实收资本,分为普通股与永久非累积优先股。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5)公开储备。公开储备就是指通过保留盈余或其她盈余得方式在资产负债表上明确反映得储备,如股票发行溢价、普通准备金与法定准备金等。

(核心资本)

附属资本(二级资本):

(1)未公开准备金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得标准就是:在该项目中,只包括虽未公开,但已反映在损益表上并为银行得监管机构所接受得储备。

(2)混合资本工具

就是指带有一定普通股性质又有一定债务性质得资本工具。比如英国得永久性债务工具、美国得强制性可转换债务工具等。

(3)长期附属债务

就是资本债券与信用债券得合称,它之所以被当做资本,就是因为它可以部分地替代资本得职能,可以同样为固定资产筹集资金。银行一旦破产,损失先由附属债务冲销,再由保险公司或存款人承担。一般情况下,只有期限在5年以次级长期债券即包括在长期附。50%但其比例最多只能相当于核心资本得上得附属债务工具可以包括在附属资本之中,

属债务内(次级长期债券得原始期限最少五年以上,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得普通得、无担保得、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得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得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如一笔十年期得次级债券,第六年计入附属资本得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40%,第十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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