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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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7篇篇1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方(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作为国有土地的管理者,同意向甲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目的及出让土地基本情况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益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条出让土地基本情况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大写为____________亩),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用地。

具体位置和四至界限详见附图。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第二章出让方式及年限第三条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

第四条出让年限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修订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修订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2008-01-23渝府〔2002〕79号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2002年6月17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决定调整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自2002年6月18日起执行,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由市国土房管局另行公布。

二、除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以外的其它区域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暂按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执行。

三、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来的平均价格,是制定土地费(税)和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依据。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四、本通知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附表:1.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2.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二○○二年六月十九日主题词:经济管理土地价格调整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2年6月19日印发附表1: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注:1.上表基准地价为城镇国有土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气、平整场地)条件下的平均价格。

2.国有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及容积率修正系数由市国土房管局另行制定颁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

乙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方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

鉴于甲方是依法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鉴于乙方有意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地块的使用权出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土地出让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地块编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地块位置描述】,土地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土地出让的用途。

乙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土地用途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第三条土地出让的期限。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年限】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四条土地出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

1. 乙方应当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元,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时间】。

2. 乙方应当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金额】元,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时间】。

第五条土地出让的手续。

1. 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时间】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文件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当在收到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文件后【时间】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文件备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将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文件交付给乙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元。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土地出让金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元。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之日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地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让地块概况1. 位置:本宗地位于[地块位置]。

2. 面积:总用地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具体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3. 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用途](详细用途请参照土地使用规划)。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及年限1. 出让方式:本协议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2. 出让年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XX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出让金总额:人民币[金额]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土地使用权的行使与限制1. 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需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 乙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如需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 土地使用权期满,乙方如需续期,应在期满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甲方应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符合规划条件的用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依法使用土地,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乙方应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反规划要求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

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出让方):[出让方名称]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同意将该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背景及基本情况1. 土地位置:[具体地址]。

2. 土地面积:[具体面积]。

3. 土地用途:[土地规划用途]。

4. 土地权属证书编号:[权属证书编号]。

5.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对该土地拥有合法、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二、转让条件及内容1. 转让方式:甲方通过本合同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 转让期限:[转让年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约定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

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

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享有对该土地的使用、出租、抵押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双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授权。

甲方保证在转让过程中无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

2. 乙方声明与保证:乙方具备签署本合同的资质和条件,并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用。

乙方承诺在受让土地上合法经营,不从事违法活动。

四、双方义务与责任1. 甲方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土地使用权无瑕疵。

2. 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合法使用土地,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模板通用版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模板通用版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模板通用版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地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合同双方及地块信息甲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乙方为土地受让方。

地块位于__________市/区(县)_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______亩)。

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及土地出证证明。

地块用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请填写具体用地性质,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本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大写比例),剩余款项在______日前支付完毕。

具体支付计划如下:四、地块交付及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将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

交付条件包括地块内无建筑物、无抵押、无纠纷等。

具体交付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保证对出让地块拥有合法的使用权;2. 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3.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 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 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地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 遵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4.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5. 负责解决土地使用权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甲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范本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范本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范本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1. 位置:本宗地位于__________(具体位置)。

2. 面积:本宗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 用途:乙方可将该地块用于______(土地用途)。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甲方采用______(出让方式)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3.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重新处置该地块。

五、土地交付及条件1.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后______日内,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应在土地交付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利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出让金。

(2)甲方应确保本宗地的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宗地。

(2)乙方应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4)乙方应合法合规进行开发利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土地,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自-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自-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0-10-11渝国土房管告字[2010]33号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商业、住宅类工业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1月1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0日12:00时-2010年11月1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0日12:00时-2010年11月1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12:00时。

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1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

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联系电话:、63651300、63654105(FAX)联系人:赵先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秋季房交会设置“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会展”展区2010-10-09将于本月14日举行的2010年重庆秋季房交会在一号馆中心位置设置了300平方米的“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会展”展区,向市民全面展示我市公租房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布点及相关政策。

新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课件.doc

新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课件.doc
1.6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费用。
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征地或拆迁、土地整治开发费用。
1.7土地租赁金。土地租赁金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有偿供应给使用者时,使用者按国有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赂国家支付的有偿使用费。
1.8土地收益。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增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
11195335031499
2997730781204
374992206711
459571777460
548221237350
64334959285
92648660
101875589
11947444
12491338
注:1.上表基准地价为城镇国有土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气、平整场地)条
3、年限修正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使用年限统一为50年。当实际使用年限不是50年时,应对基
准地价和楼面价出让金作年限修正。年限修正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u——年限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0.0873
n——实际使用年限
4、基准地价的应用
本次基准地价的内涵为50年期城镇熟地[成熟度: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容积率为
开区、高新区以外
的其它区域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暂按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执行。
三、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来的平均价格,是制定土地费(税)和宏观调控土地
市场的依据。土地
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四、本通知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附表:1.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模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模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国有土地的合法所有者,乙方有意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1.1 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_____。

1.2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出让价格与支付方式2.1 土地使用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余款在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前付清。

三、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保证所出让的土地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和负担。

3.2 乙方应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

四、违约责任4.1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土地,需按总价的___%/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需按未付款项的___%/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5.1 双方可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争议解决6.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7.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已经1995年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5年2月10日起施行。

市长刘志忠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下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下称受让方)开发、利用、经营,并由受让方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出让,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按年度出让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由国土部门会同计划、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编制,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规划设计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国土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管部门共同拟定,按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国土部门负责实施。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国土部门会同开发区管理机构共同实施。

计划出让的地块,规划部门应提前制定控制性详规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或协议的方式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范本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全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承受方):[乙方全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取得了位于[土地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乙方有意以受让的方式使用该土地并承担相应的使用权费用;3.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1.甲方同意将位于[土地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2.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前,应事先与甲方签订购地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出让金;3.乙方购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书给乙方,作为乙方购买土地的法律依据。

二、土地使用条件1.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在土地上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途开展合法经营活动;2.乙方使用土地的期限为[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结束后,若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应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依法办理续期手续;3.乙方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转包或者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土地使用费用1.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2.土地使用权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违约责任1.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损失、律师费等;3.双方违约的,可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土地所在地]的法律法规。

双方如对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模板通用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模板通用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模板通用版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使用权;乙方对甲方出让的国有土地感兴趣,愿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

为明确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宗旨和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受让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利于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出让土地的基本信息1. 土地位置:具体地址(详细到街道、门牌号等)。

2. 土地面积:明确土地面积大小。

3. 土地用途:具体描述出让土地的规划用途(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

4. 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年限等)。

三、出让价格和支付方式1. 出让价格:明确出让价格总额,按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计算。

2. 支付方式:规定支付时间节点,分期支付的应明确每期金额及支付期限。

3. 币种和汇率:规定支付所使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计算方法。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及程序1. 转让条件:明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2. 转让程序:详细说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步骤及需要提交的审批文件。

3. 土地交接手续:双方交接时需遵守的规定及所需办理的手续。

五、土地使用权使用管理要求1. 土地用途限制:明确土地使用权用途的限制和调整程序。

2. 建筑要求和规范:对建筑物的高度、密度等提出具体要求。

3. 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要求:对环保和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4. 其他土地使用规定:其他与土地使用权使用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六、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1. 合同期限: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续约条件:如需续约,明确续约条件和程序。

3. 合同终止条件: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4. 土地使用权收回时的处理办法:规定合同终止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处理方法。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渝规资规范〔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15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已经2020年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11月30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形。

拟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分摊至其他项目业主共有的情形,不适用本办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适用于土地储备整治机构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第三条市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工作;审查市级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编制的收购方案。

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的收回方案,统筹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工作。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受同级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的具体事务工作。

第二章程序第一节收回程序第四条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告知。

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因、面积、范围等情况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充分听取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渝府发[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10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出让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必须在土地有形交易场所公开交易,并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加油(气)站、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区、轨道交通等经营性市政项目和商品住宅等土地出让(租赁),以及工业用地使用权改变为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和已供应的土地改变用途收回土地后出让的(本实施办法第三章规定情形除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以下简称招拍挂)。

土地招拍挂的交易规则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国土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公开交易的管理工作。

投资(发展改革、经济)、建设、规划、财政、环保、监察、工商、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土地公开交易的管理工作。

同时,建立土地供应重大事项有关部门会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6篇篇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鉴于甲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者,拟将其持有的XXX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信息1. 转让方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为(详细地址)。

2.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为XXX平方米(以下简称“转让土地”)。

二、转让方式及价格1. 转让方确认将转让土地使用权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

2. 转让价格为XXX万元整(¥XXX,XXX)。

3. 转让款项支付方式:乙方需在协议签订日起X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经过双方确认后,甲方将在X日内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并将土地权证交付给乙方。

三、过户手续及权利义务转移1. 乙方收到土地权证后,应自行承担办理相关土地权利转移的手续。

2. 转让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办理期间,土地权利和义务应由甲方继续承担。

3. 乙方自土地权证交付之日起承担起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四、保证与承诺1. 甲方保证其为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持有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

2. 乙方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位置等情况进行了核实,且无异议。

五、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本协议自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自此时起转让方对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乙方,乙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享受转让地块之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篇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情况1. 乙方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具体位置及面积如下:编号用途位置面积(m²)123…2. 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土地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23•【字号】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16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利用事务中心,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监管,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查转让标的物的合法性,对限制转让、禁止转让情形要严格把关。

对于限制转让的地块,要重点核查配套工程建设、修建酒店、商业自持等随附义务履行情况,对未按约定或规定履行的,应按本规定的相关原则结算土地价款,并予以追缴;对于禁止转让的地块,一律不准转让。

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土地转让后的开发利用建设情况依法实施监管。

二、强化服务,建立市场交易平台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自身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与服务工作,要完善交易规则,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行公开转让交易,其中:主城区在市国土资源利用事务中心交易;远郊区县在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交易。

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交易和审批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三、规范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告知转让双方需认真阅读《转让申请须知》,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转让申请书》,并按报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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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修订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0524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修订版
出让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
受让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方同意将位于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交地面积为准)的国有土地招标出让给受让方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50年。

其出让年限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算。

建设用地位置与四至范围以用地红线蓝图为准。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属国家所有,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

地下空间的深度开发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受让方必须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该地块的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第三条规划设计条件为
(1)用地性质:_____
(2)建筑容积率:≤_____
(3)建筑密度:≤_____
(4)建设规模:_____平方米
(5)绿地比:≥_____
受让方应在工程设计批准后15日内向出让方报送三套工程设计
图纸备查。

第四条该出让地块中标土地出让综合价金: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土地出让金: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人民币),地块土地成本: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人民币),该地块涉及土地成本之中由应分摊的规定地块控制性详规设计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费为:_____元,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收取。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受让方应支付出让综合价金总额的10%,即:_____万元,作为担保履行合同的定金。

受让方履行合同时,定金抵作综合价金;受让方不履行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出让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返还定金。

除定金的剩余部分出让综合价金:_____万元,受让方同意在签定正式合同的当日内付清。

第五条受让方应在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付清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且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后,应在3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交地申请,出让方及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用地红线图验明红线标示坐标的拐点界桩,向受让方
移交土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签订交地备忘录。

因特殊原因不能实施交地的,经向受让方通报后,交地时限可以相应推延。

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时,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由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受让方可在交地并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后30天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七条受让方应在____年_____月底前动工建设,并于____年____月底前竣工。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出让方向受让方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延期竣工180日内的,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出让金总额5%的违约金;延期竣工超过180日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八条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投入计划总
投资额25%以上后,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但必须经有批准权限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九条受让方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的60日内,应依照规定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换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十条受让方在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规模等约定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在签订修改方案批准后30日内必须向出让方提出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逾期不申请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有权作出处罚。

第十一条受让方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除出让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外出让方不得收回。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一)、(二)项规定情形,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受
让方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建设经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受让方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该地块的权利。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三条由政府批准的公用事业性各项管线等工程,受让方应允许在其受让的土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

第十四条受让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维修活动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周围环境及设施有妥善保护的义务。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

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履行或
部分不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

第十六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权对出让宗地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受让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年度监督检查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出让方设置的交地界桩,受让方应妥善保护,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正式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凡由执行正式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出让方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受让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其他无争议的内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法律、法规之规定,也可双方约定。

依本合同订立的土地使用条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采用汉字书写,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与合同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

出让方(盖章):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 邮政编码:_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_
户名:____ 户名:_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签订地点: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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