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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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一、综述停、送电安全是电力系统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电力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为了加强对停、送电安全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考核办法。

二、规定1. 停、送电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停、送电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准备和周密的计划,明确作业内容和时间安排。

3. 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省略。

4. 停、送电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周知。

5. 停、送电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6. 停、送电作业现场必须有完善的防护设施,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

7. 停、送电作业现场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

8. 停、送电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

9. 停、送电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10. 停、送电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反。

三、考核办法1. 对停、送电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

理论考核主要测试其对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的掌握程度,实操考核主要测试其在实际作业中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定、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现场管理和指挥的能力等。

3. 考核方式不限于笔试和实操演练,还可以采用实地考察和个人面谈等方式。

4. 考核结果通过评分制度评定,根据得分高低进行综合排名,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成绩不达标者进行补考或者重新培训。

5. 考核记录必须保存并归档,以备随时查阅和复核。

6. 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予以公示,确保透明公正。

7. 考核结果不达标者,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整改措施,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充分落实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将有效保障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1.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1.1 停电工作任务1.实行停电工作前必须具备工作许可证,由相关责任人对停电范围进行查看确认。

2.在停电时间内,必须设置明显管制措施和警示标志,并配合专人巡视并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3.停电期间不能对电缆箱、配电柜等开展电气作业,严禁在无人看守或控制情况下进行烟火等危险操作。

4.监控信号设备和应急用电保持正常,确保安全度过停电期间。

1.2 停电发起及审批程序1.由相关责任人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内容需注明停电方案、停电日期和具体时间。

2.管理人员根据停电申请,对计划的停电时间和范围进行评估,如评估无安全隐患,即可同意停电申请3.在工程的各个阶段,停电日前需进行预检测、预评估、预校核并记录到工程管理文件中,以确保对发生潜在风险时可以及时处理。

4.工作完成后对停电工作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1.3 遇到意外事件时的处理方法1.一旦停电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首先应立即按照警戒程序发出警报并派出救援队伍。

2.分析事件原因,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3.故障处置完毕后,需要对停电前、停电中、解决故障和恢复供电四个阶段进行全面检查。

2. 停送电安全考核办法2.1 安全检查作为对停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质量考核,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1.日常检查:每天对停电员工和工作现场进行简要检查,以确保遵守了停电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没出现危险场景。

2.专项检查:由专门人员对各个部门进行检查,以发现管理漏洞、员工误操作和仪器设备问题等。

2.2 紧急预案为了确保在遇到紧急事件时能够快速、高效地反应,需要定期进行紧急预案演练,并完善紧急预案管理制度。

预案演练应包括常规演练、针对性演练和突发事件演练,以完善应急反应能力。

2.3 绩效评定根据员工执行规定的情况、发起人员的计划执行情况、应急事件处理的效果和停电后的复电时间等因素进行定期绩效考评,以促进质量、服务和安全的提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停送电操作的安全,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电网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运营单位停送电操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安全原则: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质量目标:停送电操作的质量目标是保证电网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停送电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停送电申请: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提前向电力设施所在的供电单位申请停送电。

第六条停送电审批:供电单位接到停送电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给予批准。

第七条停送电计划:停送电操作涉及到供电设备或线路的停运,应根据申请情况制定详细的停送电计划。

第八条停送电通知:供电单位在停送电操作前,应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停送电通知,明确停电时间、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停电准备与操作第九条停电准备:停送电操作前,应对相关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准备充足。

第十条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停电区域。

第十一条施工保护:停电操作过程中如有施工需要,应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变电站操作:变电站停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恢复供电第十三条供电恢复:停送电操作完成后,应按照恢复供电的程序进行,并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恢复验收:供电单位对恢复供电后的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录入记录:停送电操作的相关环节和数据应及时记录并归档,以备查阅和事后分析。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发生停送电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保障人员安全和电力设施的稳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停送电作业的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高低压设备、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

第二章停送电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停送电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章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严禁酒后、精神恍惚者操作停送电作业。

第十条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停送电作业后的工作第十二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遗留隐患。

第十三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结束作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一、规定1.1 停电规定1.风险评估:在进行停电前,必须对受影响地区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停电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2.停电通知:停电前,必须向受影响地区居民发出停电通知,告知停电时间、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

3.临时供电:对于一些影响面较大的停电,必须提供临时供电,确保受影响地区居民的基本用电需求。

4.停电安全措施:在停电前,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断开与停电区域相连的电路等,以确保受影响地区的安全。

1.2 送电规定1.送电通知:在进行送电前,必须向受影响地区发出送电通知,告知送电时间、装置的位置以及注意事项等。

2.装置检查:在进行送电前,必须对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送电要求,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以确保送电安全。

3.送电安全措施:在进行送电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配备专人监控,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措施排除,以确保送电安全。

二、考核办法2.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停电和送电两个方面。

其中,停电考核包括风险评估、受影响地区居民通知情况、临时供电情况、安全措施等,而送电考核则包括送电通知、装置检查、送电安全措施等。

考核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保持合理。

2.2 考核方式1.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考核部门应独立于运维部门,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2.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应该分为长期和短期,其中长期考核的周期应该为一年,短期考核的周期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需要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并且对考核指标进行详细的量化,使得考核程序更加公正、透明。

4.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该得到公开,并且按照考核指标的积分情况进行排名。

考核结果应该成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涉及到奖惩的分配。

2.3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该量化明确,其中包括停电和送电两个方面:1.停电:停电风险评估、通知覆盖率、临时供电数量及覆盖面积、安全措施等。

2.送电:送电通知覆盖率、装置检查数量及合格率、专人监控数量及时效性等。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1. 前言电力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电力的安全供应,电力系统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

本文将介绍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2.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电力系统停、送电操作是指在正常使用电力设备的基础上,根据生产、运行、检修、事故等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切换到停电或送电状态的过程。

在电力系统中,停电是为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送电是为了保障生产、运行及用户用电等需要。

停、送电操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

2.1 停电安全管理规定停电操作是指切换到停电状态的过程。

为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操作:2.1.1 停电申报在停电前应向电力系统运行管理机构提交停电申报,并别人接受批准后方可停电。

停电的时间应事先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并保证停电操作的安全性和流畅性。

2.1.2 停电范围停电范围应根据需要确定,并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

在停电现场应注明停电范围,设置好安全提示标志,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

确保人员在停电区域内没有工作、生活和起火的可能,并做好相关预防措施。

2.1.3 停电时限停电时限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在计划中注明。

在停电后,应按照计划进行相关检查和处理,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恢复供电。

2.2 送电安全管理规定送电操作是指切换到送电状态的过程。

为保障生产、运行及用户用电等需要,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操作:2.2.1 送电申报在送电前应向电力系统运行管理机构提交送电申报,并别人接受批准后方可送电。

送电的时间应事先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并保证送电操作的安全性和流畅性。

2.2.2 送电范围送电范围应根据需要确定,并制定详细的送电计划。

在送电现场应注明送电范围,设置好安全提示标志,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

应确保送电操作时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预防措施。

2.2.3 送电电压送电电压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停、送电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操作规范。

二、停电安全管理1. 停电申请1.1 停电前,作业人员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停电。

1.2 停电申请应包含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停电原因等必要信息。

2. 安全措施2.1 停电前,作业人员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停电状态,防止误操作。

2.2 停电区域应张贴明显的停电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3 停电区域内的设备应有有效隔离措施,防止误操作或电击事故的发生。

3. 作业管理3.1 停电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停电计划。

3.2 作业期间,停电区域应设专人负责监督,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3.3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恢复电力供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送电安全管理1. 送电申请1.1 送电前,作业人员需向相关部门申请送电。

1.2 送电申请应包含送电范围、送电时间、送电原因等必要信息。

2. 安全措施2.1 送电前,作业人员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存在安全隐患。

2.2 送电区域应张贴明显的送电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3 送电设备应经过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并保证配电线路总开关正常运行。

3. 作业管理3.1 送电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送电计划。

3.2 作业期间,送电区域应设专人负责监督,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3.3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关闭送电设备,确保设备正常停止运行。

四、考核办法1. 建立考核制度1.1 停、送电作业单位应建立停、送电安全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

1.2 考核指标包括停、送电作业计划的合理性、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等。

2. 考核方式2.1 考核可采取定期抽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2 考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

2023年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2023年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2023年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包括电力系统中的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站等设施的停、送电操作。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范操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安全规定或者滥用职权。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停电管理规定第六条停电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并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停电操作必须提前向相关单位和用户通知,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不得随意停电或停电时间超时,必须保证停电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停电期间,操作人员必须留守现场,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恢复供电。

第十条停电操作必须保证停电范围内的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不得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

第三章送电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送电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并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送电操作必须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不得随意送电或送电时间超时,必须保证送电期间的安全。

第十三条送电期间,操作人员必须留守现场,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断电。

第十四条送电操作必须保证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不得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送电操作必须保证供电质量,不得因供电异常或电压波动导致用户设备损坏。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十六条对于从事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一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十七条考核办法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两项,必须分别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八条理论考核主要评价考生对停、送电工作规范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手册、操作规范等的掌握情况。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一、总则1. 为确保停、送电过程中的安全,维护供电设备和电力设施的有效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停、送电工作的供电企业、维护人员,及相关配合单位和人员。

二、停、送电安全管理1. 停、送电工作需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计划,确保在不干扰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进行。

2. 进入停电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标识,并遵守供电企业的相关规定。

3. 供电企业需确保在停电区域内的所有用电设备与电源完全断开连接,避免电流回流,造成触电危险。

4. 停电区域内的供电设备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与封锁,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

5. 送电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送电线路的安全可靠。

6. 停、送电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7. 如果在停、送电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三、停、送电安全考核办法1. 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等。

2. 考核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由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 考核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参与停、送电工作的人员进行检查。

4. 考核内容包括对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应急响应能力等。

5. 考核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6. 对于未能通过考核的人员,应进行及时的安全培训和再次考核,确保其安全操作能力得到提升。

本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旨在加强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供电企业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违反操作规程。

同时,针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安全培训和再次考核,确保其安全操作能力得到提升。

大家共同努力,共建停、送电安全环境,推动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停电、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是为了确保停电、送电工作的安全,在电力行业中,特别是在输变电、配电等工作中,停电和送电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停电、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一些建议:一、停电安全管理规定:1. 停电操作必须按照电力系统规程进行,严禁无证操作;2. 停电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停电设备和线路没有电压;3. 在停电期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必须清晰可见;4. 停电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 停电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6. 停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安全规范和标准。

二、送电安全管理规定:1. 送电操作必须按照电力系统规程进行,严禁无证操作;2. 送电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送电设备和线路正常工作;3. 在送电期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必须清晰可见;4. 送电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 送电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6. 送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安全规范和标准。

三、考核办法:1. 对停电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停电操作的技能;2. 对送电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送电操作的技能;3. 对停电、送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对停电、送电操作进行定期摸底调查,了解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5. 对停电、送电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方法;6. 对停电、送电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一些建议,具体的停电、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同时,在停电、送电工作中,还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

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

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

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停送电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一、正常有计划停送电(一)停送电规定 1、正常有计划停送电必须编制停送电计划,并严格按停送电计划执行。

2、停电前将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撤到地面。

3、停送电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4、停送电人员要由熟悉供电线路的煤矿电工、兼职配电工担任。

5、操作 10KV 的停送电工作。

操作人员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胶鞋,使用高压绝缘灵克棒进行操作,禁止使用竹杆等其它杆、棒代替高压绝缘棒操作 1 千伏以上的停送电工作。

6、停关电要严格执行“申请制度”,禁止违章停关电。

7、停关电在严格执行“停电加锁挂牌”制度,专人联系停关电,由谁联系停电,必须由谁联系送电。

8、停电检修要实行《停电加锁挂牌》制度,停电后,开关能锁上的必须锁上,开关不能锁的要设人看守,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牌。

9、机电技术员机电班长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执行。

10、正常供电回路停电时,应及时开启备用发电机组,确保主要用电设备供电。

(二)配电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条件第 1 条配电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条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三条必须了解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熟悉变电所电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方法,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2)安全规定第一条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的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二条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配电工或值班员操作,进行操作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顺序操作。

第三条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回。

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四条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无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矿有关电气技术人员报告。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停、送电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设备、电网和环境安全,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大型工矿企业、建设单位等需要进行停、送电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包括专业停送电公司),以及参与停、送电作业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相关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停、送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停电安全管理第五条停电安全主要针对电力设备的停用和维修保养时进行,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停电作业前,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停电预报,通知相关单位,并确保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良好。

(二)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停电计划和方案,明确任务、责任以及时间节点。

(三)工作人员在停电作业前,应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切换和断电完全安全可靠。

(四)停电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保持与供电单位的沟通。

(五)停电作业完毕后,应进行设备恢复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停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他们应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各自职责:(一)设立并完善停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织开展停电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对停电作业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四)及时总结和分析停电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五)定期组织评估和检查停电安全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送电安全管理第七条送电作业主要是指对电力设备的重新接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送电作业前,应进行送电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送电作业时,工作人员应全面掌握送电区域的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送电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遵循送电作业程序。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板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板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方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停、送电操作的安全、科学、规范,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停、送电操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条定义1.停电:指将电源切断,使特定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失去供电状态。

2.送电:指将电源接通,为特定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供应正常供电状态。

3.停电操作:指停电人员依照特定程序执行停、送电操作任务的过程。

4.停电范围:指停电操作涉及的特定范围,包含电气设备、设施和四周环境。

5.送电范围:指送电操作涉及的特定范围,包含电气设备、设施和四周环境。

第二章停电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停电组织与管理1.停电工作由设备维护部门负责布置和组织,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停电前应订立认真的停电计划,明确停电的时间、范围和具体操作流程,并将计划提前报备相关部门。

3.停电操作时应依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超出权限执行操作。

4.停电期间应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随便触碰电气设备。

5.停电操作完成后,应及时填写停电操作记录,并上报设备维护部门进行备案。

第五条停电作业人员培训1.停电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相关的电气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能够娴熟、正确地执行停电操作。

2.停电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电气安全培训和操作技能考核,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依照培训和考核结果,对停电操作人员进行评价和分类管理,确保只有合格人员才略执行停电操作任务。

第六条停电操作演练1.定期组织停电操作演练,以提高停电作业人员的应急响应本领和协同搭配本领。

2.停电操作演练应模拟真实场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演练,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条停电安全防护1.停电过程中,应依照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需的防护措施,确保停电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停送电操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的工作实施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高效完成。

第四条停送电操作应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应遵循“谁停送,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履行停送电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建立完善的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流程第七条停送电操作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工况和需要,编制详细的停送电方案,包括停送电的时间、范围、程序、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停送电操作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认停送电范围和工作条件,确保停送电的安全可行性。

第九条停送电操作应先停电后送电,先断开负荷再断开电源,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跳过操作环节。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确保所有设备、线路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停送电操作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存档工作,建立完整的操作记录。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和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四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电力系统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规程,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时刻注意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停送电操作应确保设备、线路和周围环境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停送电操作应保证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避免误操作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障用电安全,避免停电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商业中心、住宅小区等。

第三条停送电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停送电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2.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事前预防,做到事故预防和控制。

3. 综合管理原则:从技术、管理、人员、设备等多个方面综合管理停送电工作。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四条停电管理的组织机构1. 设立停电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停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停电计划、制定停电指令、监督停电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停电计划的制定1. 每年停电计划应提前编制,包括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等。

2. 停电计划应根据相关部门和用户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参与人员。

第六条停电通知知到位。

2. 停电通知内容应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原因、停电范围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停电工作标准1. 停电工作应符合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停电过程中需要进行必要的绝缘和接地处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停电工作的记录和报告1. 停电工作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等相关信息。

2. 停电工作结束后,需要提交停电工作报告,总结停电工作的问题和经验。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九条送电管理的组织机构1. 设立送电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送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送电计划、制定送电指令、监督送电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送电计划的制定1. 每年送电计划应提前编制,包括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等。

2. 送电计划应根据相关部门和用户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参与人员。

第十一条送电通知知到位。

2. 送电通知内容应包括送电时间、送电原因、送电范围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送电工作标准1. 送电工作应符合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4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4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停、送电安全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降低停、送电事故的发生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停、送电作业的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运营单位以及所有涉及停、送电作业的电力从业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停、送电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停、送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倡导科学、标准、规范的作业方式。

第二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第六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包括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停电操作、送电恢复等环节。

第七条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停、送电的具体需求,编制停、送电计划及技术方案,落实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调查现场情况,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第八条停电操作应按照严格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停电设备要检查、确认,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九条送电恢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序进行,保证恢复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停、送电作业的责任主体为电力公司或设施运营单位,其安全管理属于公司或单位的基本职责。

第十一条电力公司或设施运营单位应明确停、送电试验工作部门及相关岗位的责任,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电力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证书,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停、送电作业的要求和规范。

第十三条电力从业人员应按照公司或单位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停、送电作业的相关手续和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办法第十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十五条日常考核应涵盖停、送电准备工作、停电操作、送电恢复等环节,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查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等。

第十六条专项考核应针对重点环节进行,包括对新招聘人员的培训考核、对事故隐患的检查考核等。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提高电力设施停、送电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停电管理1. 停电安排:1.1 按照停电计划执行,停电计划由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停电时间、地点、范围等内容明确规定;1.2 停电计划应提前发布给相关单位和公众,以提供充足的准备时间;1.3 临时停电需提前进行公告,并在停电前进行现场警示和执勤人员配置。

2. 停电操作:2.1 停电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禁无证人员参与停电操作;2.2 停电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良好;2.3 停电期间,严禁进行设备维修和改动,若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停电前应有应急预案。

3. 停电恢复:3.1 停电恢复操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3.2 停电恢复后,应进行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送电管理1. 送电安排:1.1 送电计划应提前编制,明确送电时间、范围和电力负荷等内容;1.2 送电计划应及时发布给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充分准备;1.3 特殊情况下的紧急送电应有紧急预案,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2. 送电操作:2.1 送电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禁无证人员从事送电操作;2.2 送电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良好;2.3 在送电期间,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力负荷稳定;2.4 送电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并报告相关部门。

3. 送电安全:3.1 送电过程中,应加强设备巡检,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3.2 送电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四、考核办法1. 停、送电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1.1 负责制定停、送电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绩效评估;1.2 负责制定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1.3 负责检查停、送电设备设施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1.4 负责制定停、送电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了确保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企业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停送电操作的场所和单位。

3.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得恶意违反或规避规定内容。

二、责任分工1. 停送电操作的实施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停送电管理岗位,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2. 停送电操作岗位的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且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操作流程1. 所有需要进行停送电操作的单位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操作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2. 在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对停送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 停送电的实施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操作或擅自改变操作计划。

5. 在停送电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电力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6. 在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设备和场所的安全。

四、安全措施1. 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护目镜等。

2. 在操作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域。

3. 停送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4. 停送电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和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引发火灾等事故。

5. 在停送电过程中,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在停送电操作中,如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2. 对停送电操作中发生的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六、执法和监督1. 相关执法部门有权对停送电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罚款、责令停产等处理。

2. 各相关单位必须定期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的政策、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避免各类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停送电票是指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办理断电或送点联络票。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是为了约束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因个人盲目送电或断电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凤翔公司在内所有断电、送电设备或与其他和电有关的作业第二章内容及流程第五条各单位检修设备之前,存在危险系数较大维修作业人员(职工或外委维修人员)必须对检修设备进行“三个必须”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三个必须定义:作业前必须对安排的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或可能的不安全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在作业全员领会或确认后必须书面签字),需停、送电时,检修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停送电联系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白班必须经工段长、四点及零点班必须经中控操作员、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

如现场发现有作业前对作业点未进行“三个必须”或进行“三个必须”未形成会议记录,未办理停、送电票进行作业的等情形,一次处罚责任部门1000元。

第六条需电气室局部停电、送电,现场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需停电设备,岗位人员填写“停电工作联络票”,维修作业点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检修作业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签字确认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调度室值班人员签字、到有关电气部门(电工值班室)找值班长联系停电,工程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将“停电工作联络票”交电气执行单位。

(正常停机,无需检修作业时工程公司不需要签字)在执行停、送电票的过程中如出现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越级签字、缺级签字、授权签字、代签字、缺项等情形,一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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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
考核办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的政策、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避免各类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停送电票是指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办理断电或送点联络票。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是为了约束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因个人盲目送电或断电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凤翔公司在内所有断电、送电设备或与其他和电有关的作业
第二章内容及流程
第五条各单位检修设备之前,存在危险系数较大维修作业人员(职工或外委维修人员)必须对检修设备进行“三个必须”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三个必须定义:作业前必须对安排的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或可能的不安全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在作业全员领会或确认后必须书面签字),需停、送电时,检修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停送电联系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白班必须经工段长、四点及零点班必须经中控操作员、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

如现场发现有作业前对作业点未进行“三个必须”或进行“三个必须”未形成会议记录,未办理停、送电票进行作业的等情形,一次处罚责任部门1000元。

第六条需电气室局部停电、送电,现场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需停电设备,岗位人员填写“停电工作联络票”,维修作业点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检修作业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签字确认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调度室值班人员签字、到有关电气部门(电工值班室)找值班长联系停电,工程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将“停电工作联络票”交电气执行单位。

(正常停机,无需检修作业时工程公司不需要签字)在执行停、送电票的过程中如出现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越级签字、缺级签字、授权签字、代签字、缺项等情形,一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二)值班电工根据“停电工作联络票”进行停电操作后(需关断主回路电源,即有一个明显的动力开关断开点)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通知联系人可以作业。

停机检修期间,所有设备断电票只能当日有效,择日重办(即每台设备停电票只能使用一天,第二天即使该台设备已经断电也要补办当日停电票)。

(三)岗位工到达作业岗位,将机旁控制盒(LCB)用钥匙转到“OFF”位置后,在机旁控制盒上同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后方可开始作业。

在执行操作停电后,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在开关前和机旁控制盒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一次处罚500元。

(四)作业完毕,经岗位领导会同岗位工检查确认工作完毕,由岗位人员填写“送电工作联络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经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调度值班人员签字后,交电气室通知送电。

(五)值班电工根据“送电工作联络票”进行送电操作后,拆除电气室及机旁悬挂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通知调度室恢复送电完毕后,设备可以启动。

第七条需要总变电站停、送电,按以下程序:
(一)要求停电的单位,由指定的联系人提前一天申请。

填写“停电工作联络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经设备部主管及领导审批、调度值班长签字后,于第二天工作前送电气主管部门由主管供电工程师、技术组长或其他领导签发停电工作票。

(二)联系人持“停电工作票”到变电站,变电站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进行停电操作,并做好短路地线,挂警告牌等安全措施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作业。

(三)工作结束后,原联系人查看现场,确认工作已完毕,人员已撤离,方可将“停电工作票”交回签发人,并填写“送电工作联络票”经供电负责人签字后由联系人交回调度室。

(四)调度室再次确认工作结束,现场无问题,在“送电工作联络票”上签字、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后,由联系人送交变电站通知送电。

(五)变电站进行送电操作。

第三章注意事项
第八条遇有紧急情况,调度室或电气主管部门领导可直接用电话通知变电站或电气室停电。

值班员操作结束后作详细记录,记录发令人姓名命令内容、停电原因、接命令时间和操作时间。

第九条虽然线路(或设备)已处于停电状态,但未经办理停电手续,应视为带电状态,任何人不能作业,因为这些线路或设备随时都有可能送电,由此而造成事故由作业本人负责。

第十条调度员与变电站值班员应掌握,某回路停电,如果有两个单位同时作业,应指定一个负责人,只能开一张工作票,必须等各单位工作全部结束后,负责人会同各单位联系人验收完毕,方能交回工作票,填写送电工作联络票,通知变电站送电。

第十一条正常计划停电调度室要提前八小时通知停电回路所涉及的生产、生活等用电单位,以免造成损失。

第十二条电气主管单位、各工段、班组,也要执行本规定。

第十三条禁止口头约时送电。

第十四条凡在磨机、破碎机、选粉机、旋窑、传动减速机上工作,拆除传动机械零部件及其他机械电机,电气设备检修及实验等有可能危及本人、他人及设备安全者,均应办理以上手续。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停、送电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对停、送电票进行归档,在进行检查时,停、送电申请单位的联络票,必须和停、送电执行单位的联络票数、联络票编号相吻合,如出现无对称联络票数、票号时,每张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岗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停、送电票手续,电工停、送完电,对于设备对应的模盒,岗位在模盒上锁、开锁前必须经过(电工、操作
员或者其他相关技术人员)确认无误方可操作,坚决杜绝因设备编号不明确误上锁、开锁,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十七条电工每次停、送完电,岗位和电工必须在场同时操作开锁、上锁,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在停、送电期间私自离开,坚决杜绝另一方独立操作。

检查时出现岗位或者电工任何一方独立操作,处罚当班岗位及停送电人员各200元。

第十八条现场岗位上锁后,必须悬挂责任人牌,责任牌上标有当班岗位联系方式,停电、送电必须由岗位亲自上锁、开锁,并记录备案。

若岗位交接班,下班人员必须更换责任人牌并记录。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其他人员私自上锁、开锁。

在专项检查时发现断电模盒未上锁,不挂责任牌或者责任牌和岗位人员不符,记录不全者,以上任何每项处罚当班岗位100元至500元不等。

第十九条在设备停机期间,各部门妥善保存本单位的锁、记录本和责任牌,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个电气室模盒上锁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进行处罚并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即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FX2-AQ007-02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制度层及说明
本制度属于公司三级制度,本制度无涉及的上级制度。

制度下发及修订档案
序号
起草人
审核人
主要内容
日期
1
韩涛
赵彦敏
初建
2013年5月
2
韩涛
赵彦敏
第一次修订:
人员变更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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