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服务 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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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病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特需病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特需病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特需病区的管理水平,保障特需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治疗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需病区的医务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是特需病区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特需病区是指救护、急救、重症监护、手术、康复等专门治疗危重病人或需要专门治疗的病人的病区。

第四条特需病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条特需病区的管理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强调全程质量管理,注重团队协作,实施专业分工,确保医疗安全。

第六条特需病区管理主要实施范围包括:护理管理、医疗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医疗秩序管理、医德医风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护理管理第七条特需病区的护理管理必须遵循患者的个性化需求,注重细致入微的护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护士长是特需病区的护理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护理工作。

第九条护士长必须具备专业护理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护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特需病区的护理工作。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遵循护理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特需病区护理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关爱患者,做到言行得体,态度亲切,服务热情。

第十三条特需病区的护理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护理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十四条特需病区的医疗管理必须遵循国家医疗标准和医院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五条主治医师负责特需病区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患者的治疗方案,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从事特需病区的医疗工作。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必须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需病房运营方案

特需病房运营方案

特需病房运营方案一、背景介绍特需病房是指专门针对慢性病、康复病人提供专业化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设施,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特殊患者的医疗护理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特殊医疗需求。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特需病房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

特需病房的运营管理不仅需要专业的医疗技术和护理水准,还需要良好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模式。

本文将从特需病房的定位、服务策略、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特需病房运营方案。

二、特需病房的定位特需病房的定位是指明确特需病房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明确特需病房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定位,为特需病房的运营管理奠定基础。

特需病房的定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对象:特需病房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慢性病患者、康复病患者、疼痛管理患者等特殊患者群体。

这些患者需要长期的医疗护理服务,对医疗资源和技术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2. 服务内容:特需病房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护理服务、康复疗法、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多种服务形式,旨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能力。

3. 功能定位:特需病房应成为医院的特色科室,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特色和竞争力,能够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护理服务,吸引临床专家和优秀护理人员的加盟。

4. 发展定位:特需病房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区域特需服务的中心,辐射带动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提高,提高医院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特需病房的服务策略特需病房的服务策略主要包括医疗护理服务、康复疗法、心理支持和社会帮扶等内容,要求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特需病房的服务策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护理服务(1)建立全科医疗模式,建立专业的诊疗团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包括基础医疗、护理、康复疗法等多种服务形式。

(2)加强医护协同,实现医疗护理的无缝衔接,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规范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全面的医疗护理服务。

2. 康复疗法(1)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语言治疗等多种康复疗法。

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的管理,保障特殊群体的医疗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订立本《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妇女、孕产妇等特殊群体。

第三条定义解释1.特殊群体: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特殊关照和服务的群体,包含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妇女、孕产妇等。

2.医疗服务:指医院供应的诊疗、护理、病愈、保健等相关服务。

3.医院:指本医院。

第二章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管理第四条服务引导原则1.服务理念:一切为了患者,关怀患者的身心健康。

2.平等和敬重:特殊群体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受到平等和敬重对待,不得因其特殊身份而产生鄙视。

3.安全和保密:对特殊群体的医疗信息,医生和护士应严加保密,确保其信息安全。

4.个性化服务:针对特殊群体的特点,供应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满足其特殊需求。

第五条服务流程1.预约挂号:特殊群体可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预约挂号,医院应保证特殊群体预约挂号的优先权。

2.就诊服务:特殊群体在就诊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依据其特殊需求,供应相应的关怀和支持。

3.医疗护理:针对特殊群体的医疗护理,应供应个性化的护理方案,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日常护理和病愈引导。

4.病愈服务:对于需要病愈的特殊群体,医院应供应相应的病愈服务,并引导其家庭成员进行病愈护理。

5.家庭医疗:对于不能前往医院的特殊群体,医院可派出医护人员上门进行家庭医疗服务。

第六条医疗服务保障1.便利条件:针对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医院应供应相应的便利条件,如无障碍通道、轮椅、洗手间设施等。

2.优先就诊:特殊群体在就诊过程中应优先布置,避开长时间等待。

3.医疗费用:特殊群体的医疗费用应合理,医院可依据特殊群体的经济情形,适当减免费用。

4.服务投诉:特殊群体在医院供应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进行投诉,医院应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应。

二甲等级评审医务科相关条款

二甲等级评审医务科相关条款

(1)内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 1 个。 B1 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临床重点专科的批文
(2)外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 1 个。
2.所有科室设置齐全,无科室缺失。如专 业不齐全,应有卫生行政部门支持性文件。
【A】符合“B”,并 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至少
A 同 B1
2 个。
1.1.4.1
【C】
1.支援基层医院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 制管理,有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C2 医院对口支援医院文件、员工职称晋升下派要求 的文件、年度下派单位、人员名单
2.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基层医院支援 C3 医院对口支援情况总结 协调工作。
3.针对受援医院的需求,制订重点扶持 计划并组织实施,选择 2~3 个重点,实 施系统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管理帮 扶。 4.参与支援基层医院服务纳入各级人员 晋升考评内容。
评审标准
评价要点
支撑材料准备
1.3.1 根据政府指令承担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 专人负责。
1.3.1.1
【C】
C1 法人与卫生局签定的目标责任状、对口支援计 划、方案
将对口支援基层 医疗机构(以下 简称基层医院) 工作纳入院长目 标责任制与医院 年度工作计划, 有实施方案,专 人负责。
主控:医务科
2.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定期评估总结。
【B】符合“C”,并
1.2.3.1
将推进规范诊 疗、临床路径管 理和单病种质量 控制作为推动医 疗质量持续改进 的重点项目。
定期征求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对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效果实施评价并收集其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 【A】符合“B”,并 根据定期总结和征求意见,持续改进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中涉及的机制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中涉及的机制

医院评审各项机制1.有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措施与动态管理机制。

(第4页、1.2.6.1框内【C】的第1项)2.有多部门、多科室的协调机制,保障多发伤、复合伤、疑难病例的抢救治疗。

(第6页、1.3.4.1框内【B】符合“C”,并的第1项)3.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机制。

(第7页、1.4.1.1框内【C】的第5项)4.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

(第8页、1.4.2框内)5.有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间的协调机制,有明确的协调部门和协调人。

(第8页、1.3.4.1框内【B】符合“C”,并的第1项)6.有奖惩措施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率。

(第15页、2.2.2.1框内【B】符合“C”,并的第2项)7.有门诊与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

(第15页、2.2.3.1框内【C】的第3项)8.有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16页、2.2.3.2框内)9.有急诊医护人员培训考核机制。

(第17页、2.3.1.2框内【A】符合“B”,并框内项)10.有部门间协调机制,并有专人负责。

(第18页、2.4.1.1框内【C】的第2项)11.有完善的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协调处置机制。

(第22页、2.6.5.1框内【B】符合“C”,并的第2项)12.实行“首诉负责制”,科室、职能部门处置投诉的职责明确,有完善的投诉协调处置机制。

(第23页、2.7.1.1框内【B】符合“C”,并的第1项)13.建立有医务人员主动报告的激励机制。

(第34页、3.9.2.1框内【C】的第1项)14.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对重大不安全事件要有根本原因分析。

(第35页、3.9.3框内)15.有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第36页、4.1.1.2框内【B】符合“C”,并的第2项)16.建立医疗风险防范确保患者安全的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不隐瞒和漏报。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关于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的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和未来计划一、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措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为规范特需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全面实行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将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实际执行价格、收费依据、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偿向患者提供服务价格、医疗费用的查询服务和费用清单。

2、向患者收取医疗费用时,应使用安徽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医疗单位收费专用收据。

(1)由财务科实行医疗服务价格的内部管理,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专人、专组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接受价格、卫生、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及社会的监督。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a) 实际执行价格超过政府最高限价、特殊材料不按规定加价率作价以及不执行价格备案规定的;b)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未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c) 不按规定公示其主要服务项目实际执行价格的;d) 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

(3)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财务科、医院管理委员会举报乱收费行为。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特需门诊量不超过专家门诊量10%,住院特需床位数量占开放床位数≤7%。

特需门诊量占总门诊量≤5%,住院特需床位数量占开放床位数≤5%。

二、未来计划由于我院各项设施不齐全,暂未开设相关特需服务。

在未来的工作中,完善各项措施,加强特需服务的学习,为未来我院特需服务规模的开展奠定基础,更好地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

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

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妇幼保健院的职责主要分为妇幼保健工作、培训工作和健康教育三个方面。

在妇幼保健工作方面,医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和基层,以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医院以群众保健工作为基础,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医院还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医院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还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此外,医院还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包括各个阶段的保健服务和常见疾病诊治等。

医院还负责完成国家、自治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在培训工作方面,医院根据本县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人力发展规划与在职培训计划。

医院还选送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和妇幼卫生专业的实,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在健康教育方面,医院根据妇女、儿童保健目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活动。

医院还提供健康教育材料,并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

总之,___在妇幼保健工作、培训工作和健康教育方面都有着重要的职责和作用,为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才问题是医院竞争的核心问题。

为了实现人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目标责任制化,医院需要培养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善于合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也需要培养一支善于经营、善于管理的人才队伍。

为了完善管理体系,医院需要搞活用人机制,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实现激励科室、促进医院发展的目标。

医院还需要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实施全员全程全面质量管理,降低医疗成本,推行单病种费用控制办法,降低病人费用,减轻病人负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鲁医保发〔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提升医疗技术服务价值为核心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建立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成本为基础,以科学方法为依托,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思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妥善处理本地区与周边地区、综合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学科与一般学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与西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关系,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医疗服务有效供给相匹配、与医保基金负担和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总量控制。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增长总量调控机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医药总费用占比、医保基金筹资运行、公立医疗机构管理绩效等指标确定价格增长总量,保持医药卫生费用总量适度合理增长。

门诊特需疾病诊疗管理制度

门诊特需疾病诊疗管理制度

门诊特需疾病诊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门诊特需疾病的诊疗流程,提高病人的就诊体验,有效防控疾病传播,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需疾病的诊疗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门诊特需疾病:指那些需长期治疗或需要特殊技术、设备或专长医生参加诊疗的疾病。

2.诊疗管理:指门诊特需疾病的预约、就诊、检查、诊断、治疗以及相关的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预约管理第四条预约方式1.病人可以通过电话、线上平台、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时需供应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以便医生合理推断预约的紧急程度。

第五条预约优先级1.紧急病例优先:对于病情紧急、需立刻就诊的患者,医院应确保其立刻布置就诊。

2.普通预约:依据患者的预约时间,按先到先诊的原则进行排队就诊。

第六条预约确认1.医院接到预约后,应及时与患者确认预约,并告知具体的就诊时间、地方和注意事项。

2.如因诊疗资源紧张或其他不行抗力因素,无法按预约时间布置就诊的,医院应及时与患者联系,协商调整就诊时间。

第七条预约取消1.如患者因故不能如期就诊,应提前至少2小时通知医院取消预约。

2.多次无故取消预约或违反商定不通知取消的,医院有权暂时停止为其供应预约服务。

第三章就诊管理第八条就诊须知1.患者就诊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相关医保凭证。

2.就诊时,患者需如实告知病情、过敏史、用药情况等,搭配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第九条排队就诊1.患者按预约时间前往就诊,提前到达医院并在指定地方进行候诊。

2.医院应合理布置医生和设备资源,确保患者能定时就诊。

第十条病例记录1.医生需准确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结果和诊断看法等信息。

2.病人有权要求查阅本身的病历,医院应为其供应便利。

第四章检查与诊断第十一条检查与检验1.依照患者的病情需要,医生可以依据临床需要申请必需的检查和检验。

2.医院应确保检查和检验项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供应可靠的结果供医生推断诊断。

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机制与措施

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机制与措施

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机制与措施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保证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我们特制定了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机制。

为了实施这一机制,我们成立了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小组,由医务部主任担任组长,护理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担任成员,负责特需医疗服务的动态管理和检查考评工作。

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各临床、医技科室应严格执行《医院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管理措施》,体现医疗卫生的社会公益性。

根据管理措施,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应该控制在全院服务规模的5%以内,特需门诊量不超过专家门诊量的10%,特需门诊量不超过医院总门诊量的3%,住院特需床位数量不超过开放床位数的1%。

医院现有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特需病房、特需自选体检服务、院际会诊服务。

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患者的需求,开展新的特需服务项目。

但是,拟开展新特需服务项目的科室应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开展的理由及保障措施,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开展。

各科室要加强特需医疗服务的管理,对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做好记录和分析,认真填写《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并在每月5日前将统计表上报医务科。

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开展特需医疗服务过程存在的问题纳入医疗护理质量考评,与当月绩效奖金挂钩,兑现奖惩。

为了体现医疗卫生的社会公益性,保证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我们制定了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管理措施。

根据这一管理措施,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应该控制在全院服务规模的5%以内,特需门诊量不超过专家门诊量的3%,特需门诊量不超过医院总门诊量的1%,住院特需床位数量不超过开放床位数的1%。

特需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外宾、部分领导干部以及有特需医疗服务需求的患者。

我们现有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特需病房、特需自选体检服务、院际会诊服务。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市中医局,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三级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精神,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我市将放开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国际医疗服务发展。

为保障此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满足对外开放和建设国际交往中心需要,满足国内外患者多层次医疗需求,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向患者提供部分特需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在国家允许的比例范围内设置和发展国际医疗部。

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放开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保证基本医疗服务规模和质量不受影响,不能因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其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登记床位总数的10%;除特需夜门诊和特需节假日门诊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医师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量不超过医疗机构出诊单元总量的10%。

医疗机构内设的国际医疗部在完成政府委托的涉外医疗服务任务外,为社会提供的医疗服务属于特需医疗服务,服务总量包含在全院10%控制范围内。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现状、问题和对策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现状、问题和对策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现状、问题和对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近年来,我国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现状1、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对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如诊疗、手术、护理等,通常由政府制定价格或指导价;而对于一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如高端体检、美容整形等,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2、价格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成本变化,各地陆续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通过定期评估医疗服务成本和价格水平,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以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价格管理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如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对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和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医保支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医疗机构合理定价,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4、信息化建设助力价格监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了价格的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预警,提高了价格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存在的问题1、价格结构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中,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偏低,如诊疗、护理、手术等;而药品、耗材等物耗项目价格偏高。

这种价格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和耗材的销售来弥补收入,不利于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

2、价格调整不及时尽管建立了价格调整机制,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价格调整往往滞后于医疗成本的变化和技术进步。

一些新技术、新疗法未能及时纳入价格管理范畴,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创新和发展。

3、地区差异较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原因,医疗服务价格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儿童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儿童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儿童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儿童特需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医院儿童服务水平,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儿童特需医疗服务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儿童特需医疗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为儿童供应优质、安全、规范、高效的特需医疗服务。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儿童特需医疗服务对象为0—14岁的儿童。

第六条儿童特需医疗服务对象必需供应相应的医疗证明或医生指示方可享受本服务。

第七条儿童特需医疗服务对象应佩戴有效的身份识别标志。

第三章服务范围第八条儿童特需医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专家门诊服务:供应针对儿童特殊疾病的专家会诊和引导。

2.专科医疗服务:供应儿科、口腔科、眼科等专科的诊疗服务。

3.病愈治疗服务:供应儿童病愈治疗,包含物理治疗、言语治疗、职能治疗等。

4.心理咨询服务:为儿童及其家长供应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

5.特殊检查项目:针对儿童特殊需求开展的各类检查项目。

第九条儿童特需医疗服务依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儿童需求的变动,可适时调整和加添服务项目。

第四章服务预约与布置第十条儿童特需医疗服务需提前预约。

具体预约方式包含电话预约、线上预约、前台预约等。

第十一条预约时应按要求供应执业医师处方、检查单、诊断证明等必需料子。

第十二条预约成功后,医院将依据服务项目的特点和儿童的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服务布置并及时通知预约者。

第十三条预约者需依照规定的时间和地方前来接受儿童特需医疗服务。

如需取消预约,应提前告知医院并办理取消手续。

第五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儿童特需医疗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提升。

第十五条医院将定期对儿童特需医疗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和家长的需求和看法,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健全儿童特需医疗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服务投诉,确保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管和改进。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的规模控制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证特需服务的公平、合理和可持续发展,公立医院需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规模控制,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本文将从控制措施和管理机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叙述。

一、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1.定额分配:公立医院应根据特需服务的需求和资源情况,合理确定特需服务的定额分配。

通过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基数、患者需求、医务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划定不同科室的特需服务定额,确保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

2.引导机制:为了合理引导患者选择,公立医院可制定不同级别的特需服务费用,并对特需服务进行定价。

高级别的特需服务费用相对较高,可以有效引导患者选择合适的特需服务等级,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特需服务的规模。

3.医疗资源调配:公立医院应根据特需服务的需求进行合理的医疗资源调配。

通过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优化特需服务设施建设等举措,可以提高特需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特需服务的需求。

4.效益评价:公立医院应建立特需服务的效益评价体系,对特需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并进行动态调整。

通过对特需服务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定量评估,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规划特需服务的规模。

二、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动态管理机制:1.监测机制:公立医院应建立特需服务的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特需服务的需求和供给变化情况。

通过定期收集、统计和分析特需服务的相关数据,可以及时调整特需服务的规模,保证服务的适应性和及时性。

2.管理机制:公立医院应建立特需服务的动态管理机制,保证服务的高效运行和质量监控。

通过制定特需服务的管理规范、评价指标等,对特需服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特需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3.风险评估:公立医院应建立特需服务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特需服务潜在风险的分析和评估,预测和避免特需服务的不合理扩大。

同时,对特需服务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进行风险控制和处理,确保服务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261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1261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1261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随着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和特需服务的不断增加,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控制特需服务的规模,从而保证公平公正的医疗资源分配。

在这个过程中,动态管理机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及动态管理机制。

一、特需服务规模控制措施1.完善特需服务准入机制:建立健全特需服务准入机制,明确特需服务对人身体检查、医疗治疗、康复护理等相关条件的要求,限制特需服务规模的扩大。

2.定期调整特需服务定点医院名单:通过专家评审、公开招标等方式,定期对特需服务定点医院进行评估和甄选,确保服务的质量和透明度。

3.建立特需服务约见制度:建立特需服务约见制度,明确特需服务医师受理特需服务的条件和方式,并设立特需服务约见专员,负责受理和协调特需服务的预约和安排。

4.完善特需服务价格机制:制定合理的特需服务价格机制,确保特需服务价格透明、合理,严禁设置虚高的特需服务价格,避免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5.加强特需服务监管:加大特需服务监管力度,严禁特需服务的乱象和不合规行为,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1.定期评估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能力:定期评估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能力,包括医生和护士的培训情况、设备设施的更新与维护情况等,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特需服务的规模。

2.提高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效率:通过提高办公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科学管理等措施,提高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的效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3.建立特需服务投诉机制:建立健全特需服务投诉机制,鼓励患者和家属对于特需服务不满意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投诉,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4.定期公布特需服务情况:定期公布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情况,包括特需服务的数量、价格、医生的专业水平等相关信息,提高特需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5.加强特需服务数据统计与分析:建立健全特需服务数据统计与分析机制,及时掌握特需服务的需求和供给情况,为特需服务的规模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

控制特需服务规模管理措施与动态管理机制

控制特需服务规模管理措施与动态管理机制

控制特需服务规模管理措施与动态管理机制
一、为了既能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能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措施。

二、特需服务是指在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自愿选择的卫生服务。

三、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必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能开展。

四、特需服务收费标准必须经过物价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五、我院特需服务规模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全院特殊服务规模占全院服务规模≤1%;特需服务病床数量占开放床位≤1%;特需门诊量不超过专家门诊量的1%。

六、在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医疗服务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特需医疗的组织及日常工作,对特殊服务规模定期检查,使特需服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1、参加特需医疗工作的专家必须为理论基础扎实、临床经验丰富、医疗技术精湛、医德高尚、对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有独到的见解,深得患者及医务界的敬重和信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师。

2、参加特需医疗工作的专家应从对患者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尽职尽责,准时到岗,认真接诊病人,仔细做好病史记录,耐心解答病人就诊的疑难问题。

3、每位专家接诊病人结束后,都要主动征求患者对诊治的意见,如仍有不解之处,应及时予以解答,尽最大可能满足病人的就诊要求。

4、若因服务态度或质量问题而引起患者投诉者,依据医院管理的有关规定,停止特需医疗服务。

特需服务内容。

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制度

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制度

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人群包含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其他具有特殊需求的患者。

在医院内,特殊人群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权利,医院将依照不同特殊人群的需求供应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和特殊人群就医者,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

第二章特殊人群健康管理第四条医院将建立特殊人群健康档案,对特殊人群进行健康情形的定期评估和跟踪,并依据评估结果供应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第五条医院将建立特殊人群健康教育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卫生宣传和个别引导等形式,提升特殊人群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本领。

第六条医院将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特殊人群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第三章特殊人群就医服务第七条医院将设立特殊人群就医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咨询和投诉,并协调医务人员供应相应的服务。

第八条医院将依据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和就医次序,订立特殊人群优先就医方案,确保特殊人群能够优先就诊,减少等待时间。

第九条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就医区域或通道,为特殊人群供应舒适的就诊环境和便捷的就医通道。

第十条医院将加强特殊人群就医信息的管理,保护特殊人群的个人隐私,并确保特殊人群的就医信息使用安全、合法。

第四章特殊人群资源统筹第十一条医院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和医院资源的供应情况,合理配置医院的各类医疗资源,确保特殊人群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将定期评估和分析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和资源利用情况,依据评估结果完善资源配置计划,优化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体验。

第十三条医院将建立和完善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为特殊人群供应优先接诊、优先治疗和优先用药等医疗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医院将乐观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等合作,争取更多的医疗资源和资金支持,为特殊人群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

XX医院特需服务管理制度

XX医院特需服务管理制度

1 定义
特需医疗服务是指我院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部分人群对医疗保健高层次的特殊需要而提供的多样化、高层次的全程医疗保健优质服务。

2 范围
各临床科室病区。

3 原则
3.1 特需医疗坚持自愿、公开、优质和自由选择的原则。

3.2 特需医疗坚持动态管理、控制管理的原则。

4 服务措施
4.1 特需病房归属各临床科室管理。

4.2 科室配备特需服务人员,尽可能满足患者合理要求。

4.3 特需患者的检查、治疗应优先预约、合理收费,但不享有任何减免权利。

4.4 特需医疗服务各项费用的超额部分由患者自理,不得在相应的合作医疗、医疗保险
及其他商业保险中报销。

4.5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正常开展的急诊、会诊、抢救、特护、监护、加班工作不属特需
服务范围。

5 控制管理措施
5.1 我院不设特需医疗服务门诊。

5.2 我院不设特需护理、家庭医生、家庭护士等特别需求的医疗服务。

5.3 床位控制:
a 住院特需床位数量占总体编制床位数量≤5%;
b 保健科特需病床不得超过8张;
c 产科设一定数量的LDR产房;
d 其余各临床科室病区特需病床不得超过2张。

5.4 医务科根据特需床位使用率进行动态管理:
a 每季度信息科提供特需床位使用率;
b 了解科室具体情况;
c 必要时调整特需床位设置。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健康服务管理方案

健康服务管理方案
第2篇
健康服务管理方案
一、引言
为响应国家关于提升公民健康水平的相关政策,针对当前健康服务管理的现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健康服务管理方案。本方案旨在构建高效、全面、人性化的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目标与原则
1.目标: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健康服务的均等化、专业化和个性化。
2.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
3.特需医疗服务:针对特殊人群和疾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如康复医疗、老年病治疗等。
4.健康促进服务:通过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健康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5.个性化健康管理: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健康计划,实施针对性管理。
3.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七、实施与监督
1.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表。
2.监督评估: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方案内容,确保管理效果。
八、结语
本健康服务管理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的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各相关单位应密切协作,确保方案的有效执行,共同为构建健康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四、服务流程
1.预约与登记:建立完善的预约系统,方便居民预约就诊,减少等待时间。
2.诊断与治疗: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详细诊断,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
3.跟踪与随访:对治疗后的患者进行定期跟踪与随访,确保治疗效果。
4.信息管理: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实现健康信息的动态更新和有效管理。
五、服务质量管理
1.医疗质量控制:制定严格的医疗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特医服务管理制度

特医服务管理制度

特医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种医疗服务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范围特种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骨科手术、神经外科手术、心脏手术、眼科手术、整形美容手术等特殊医疗服务。

三、管理机构医院设立专门的特种医疗服务管理机构,由医院院长或相关领导任命部门负责人,负责特种医疗服务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四、服务流程1.患者就诊患者首次就诊需提供相关病史和检查报告,医院负责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特种医疗服务。

2.手术安排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确定手术时间、手术室和手术团队,医院要确保手术设备和物资的准备充足。

3.手术过程手术过程中,医疗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医疗流程,确保手术安全顺利进行。

4.术后管理医院负责安排患者的术后康复护理和随访工作,确保患者术后恢复状况良好。

五、医疗质控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控体系,定期对特种医疗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工作中的问题。

六、医疗安全医院要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建立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七、人员培训医院要定期开展特种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八、费用管理医院要公开特种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清单,保证患者知情权和权益,避免因医疗费用问题引发纠纷。

九、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种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医院的特种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医院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

十、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院和医疗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医院领导决定为准。

以上所述,特种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是医院特种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不仅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也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

因此,医院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特种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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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控制措施
及动态管理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走向新时代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正在从早期的基本医疗服务转向人性化,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也呈现出复合性,多样性,多层次性的需求特点,由此适应高层次服务需求的特需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应运而生。

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具有一定条件的医疗单位在保证广大群众获
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部分高收入人群对医疗保健高层次的特殊需要而提供的多样化、高层次的全程医疗保健优质服务。

现就特需服务制定管理举措。

一、医疗保健服务范围及内容
特需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我院开展医疗保健服务的实际确定。

从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住院特急服务、门诊特急服务等全程导医,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提供专用轮椅推送的门诊服务入手。

例妇产科服务、儿科服务可选择点名手术、加班服务、全程护理、特需病房、产科分娩及新儿特殊训练、导乐分娩、预约专家、专家门诊、专家会诊等形式;例医技科室、细胞遗传中心可选择点名检查、加班服务、预约时间、抽血采样、心电图检查、B超及彩超检查、摄片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筛查(例唐氏筛查、遗传代谢性筛查、地
中海贫血检查等)、外周血液染色体检查等形式;例保健服务小儿健康检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智力筛查、孕前优生咨询等。

其它还有提供复印病历、协助交费、预约专家、陪同检查等服务。

特需服务一般由临床经验丰富、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

患者也可以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病情的专家。

在服务措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特需服务设建独立的温馨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及茶水供应,创造条件设置独立的治疗室。

二、特需服务初步措施及制度:
为规范特需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云南省计委·云南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基准价格》《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及措施。

(一)全面实行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将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实际执行价格、收费依据、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偿向患者提供服务价格、医疗费用的查询服务和费用清单。

(二)向患者收取医疗费用时,应使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医疗单位收费专用收据。

1、由财务科实行医疗服务价格的内部管理,医院管理委员会
制定专人、专组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接受价格、卫生、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及社会的监督。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1)、实际执行价格超过政府最高限价、特殊材料不按规定加价率作价以及不执行价格备案规定的;
(2)、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未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3)、不按规定公示其主要服务项目实际执行价格的
(4)、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财务科、医院管理委员会举报乱收费行为。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按三级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机构标准要求,特需服务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比例≤10%,住院特需服务床位数占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10%。

三、特需服务动态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保证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又能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特制定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机制。

1、医院成立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小组,由医务科科长担任组长,护理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担任成员,负责特需医疗服务的动态管理和检查考评工作。

2、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执
行《医院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管理措施》,体现医疗卫生的社会公益性。

3、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按三级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机构标准要求执行。

4、医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按上诉医疗保健服务范围及内容,自选特需服务。

5、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患者的需求,开展新的特需服务项目。

拟开展新特需服务项目的科室应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开展的理由及保障措施,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开展。

6、各科室要加强特需医疗服务的管理,对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做好记录和分析,认真填写《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并在每月5日前将统计表上报医务科。

7、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开展特需医疗服务过程存在的问题纳入医疗护理质量考评,与当月绩效奖金挂钩,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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