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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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
(中国地震局2005.2.18发布)
一、总则
1.为指导和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制定本工作大纲。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遵循本工作大纲的基本要求。
2.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指非地震系统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从事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防御行为。
3.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
4.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1)地震宏观异常测报
监视和收集地下水、气体、地声、地光、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并及时向上级地震部门汇报。
(2)地震灾情速报
震后及时收集灾情,随时向上级政府及地震部门报告。
(3)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向社会公众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
(4)社区地震应急
平时指导社区群众做好地震应急的准备工作,临震、震后组
织社区群众开展避震、自救互救和抢险工作。
(5)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宣传房屋抗震知识,推广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标准图纸,指导乡(镇)民居抗震设防。
5.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测防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部门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对市(县)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地方各级财政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群测群防员的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7.市、县地震部门应制定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目标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建设
1.市、县地震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地震灾害环境背景,积极推进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相应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多震区,应全面开展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社区地震应急、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等工作。在少震、弱震地区,应重点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工作。
2.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的社区,宜设立防震减灾联络员,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和地震应急工作。
3.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多震地区的乡(镇),应设立防震减灾兼职助理员或联络员。
三、地震宏观异常测报
1.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
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如生物、地下水、地形变、电磁、气象等,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并把观测结果进行记录。
2.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
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首先是调查出现的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
调查人应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
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还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
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3.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
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
常填报表”(附件)上报。
上报的方式一般应将填写的表格以尽可能快的形式报给市、县地震部门,对突然出现的、规模很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之外,还应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用最快的速度上报市、县地震部门,也可同时上报省级地震部门。
四、地震灾情速报
1.地震灾情的观察和估计
地震发生后,地震灾情速报员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的房屋、景物的变化;根据观察结果,结合人的感觉,对照《中国地震烈度表》中的三类基本标志性现象,粗略估计地震灾害程度。
2.地震灾情的初次速报
速报员将地震灾情的初步观察结果应及时向市、县地震部门报告。
3.地震灾情的调查
速报员在做出首次速报后,应尽快调查了解自己负责区域内的三类基本现象。调查重点是:
(1)人员的伤亡及分布等情况;
(2)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毁情况,家庭财产损失,牲畜死伤情况;
(3)社会影响,包括群众情绪,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受影响情况等;
(4)地震造成的其他灾害现象。
4.地震灾情的后续速报
将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速报;以后还应不断调查核实和补充新情况,尤其人员伤亡变化情况须随时上报。
五、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乡(镇)防震减灾兼职助理员或城市社区防震减灾联络员、村文书、中小学校教师或课外地震科普兴趣小组等作为基层防震减灾宣传员,在市、县地震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对本乡(镇)、社区、学校、单位和周围人群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任务。
1.宣传方式
(1)设立宣传橱窗、墙报;
(2)中、小学校普通教育和课外兴趣活动的科普教育;
(3)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4)播放地震科普宣传声像资料片;
(5)组织各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知识竞赛;
(6)组织各种地震应急演练;
(7)利用互联网、“防震减灾知识咨询热线”、乡(镇)、社区广播站进行防震减灾宣传;
(8)散发地震科普读书、挂图、宣传页;
(9)利用科技周、“7、28”、国际减灾日等进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2.宣传内容
(1)平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