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铁路运营管理的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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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速铁路运营管理的两种模式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高速铁路的建设将全面展开,这不仅要求我们在高速铁路建设资金筹措、技术攻关等方面要克服重重困难,同时在高速铁路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水平等方面也面临着巨大挑战。选择最佳的管理模式将是未来高速铁路建设与运营成功的关键,同时对加强我国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速铁路运营的两种管理模式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铁路系统深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多年来一直维持着高度集中、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既不能满足我国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又与铁路运输市场化改革的趋势相背离,更不可能在我国未来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我国未来高速铁路运营管理的需要,现提出两种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模式。
1.“网运分离”模式
“网运分离”就是把具有市场竞争性的客货运输经营和具有自然垄断性的铁路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分离开.对于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来讲,“网运分离”的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_是在此模式下,负责高速铁路路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路网公司与负责运输业务经营的客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二是相互独立的路网公司与客运公司将各司其责,客运公司主要负责包括列车运营管理、市场开发、车票管理和其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旅客运输业务,路网公司主要负责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道路的维修、通讯设备的维护、电力的供应等,三是路网公司、客运公司、各地铁路局之间会形成新型的经济关系,客运公司与各地铁路局是业务合作的关系,而路网公司与客运公司的关系则为市场交易关系。具体地说,高速铁路的客运公司与其相关的铁路局是合作经营的联盟关系,他们向这些铁路局支付代理销售车票的费用,而高速铁路的路网公司则向客运公司收取线路使用费。
“网运分离”的模式明确了公司与政府之间关系,真正体现了政企分开。不过,由于兴建高速铁路巨额投资的需要,以及出于对铁路运输所涉及公众利益的考虑,政府将会对高速铁路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政策的支持。但除此之外,政府仅负责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检查监督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而对铁路运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予干预,彻底实现政府宏观管理、行业管理的职能。“网运分离”的模式还能够使铁路部门中的运输企业从拥有与管理固定基础设施的繁重负担中解脱出来,从而允许这些企业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不仅对铁路运输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有极大地促进作用,而且还会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另外,这种模式还有利于企业加强对成本的控制,从而提高其获取利润的潜在能力。
不过,“网运分离”的模式对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也有不利的方面,主要表现在独立经营的各公司融资能力与融资渠道有限,工程建设的巨额资金筹措困准客运公司、路网公司、铁路局之间的关系复杂,政府的协调工作难度较大。
2.“网运合一”模式
“网运合﹁”就是铁路路网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与客货运输经营全部由一个独立实体实行统一管理。对于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来讲,“网运合一”的模式有三个特点:一是采用合资入股的形式组建高速铁路集团公司,这个公司应该是一个体现政企分开的法人实体,二是高速铁路集团公司需要承担高速铁路的路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等所有业务,其中包括轨道与机车管理、客运管理、市场开发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三是高速铁路集团公司与各地铁路局之间是业务合作的关系,即高速铁路集团公司为了节省投资资金、提高经营效率,可以借用各地铁路局的车站及站内有关设备、设施,还可以充分利用传统铁路站点的车票销售网络,不过为此要向各地铁路局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网运合一”,与我国铁路系统的现有“网运合一”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铁路系统现有的“网运合一”是在目前铁路系统严重政企不分背景下的一种管理方式,而这里提到的高速铁路“网运合一”模式则是具有市场主体法人的一种管理方式。
“网运合一”的模式有利于铁路企业建立起经济独立的法人实体,从而使高速铁路集团公司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同时还有利于综合管理高速铁路的各项业务,以减少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易成本。不过,“网运合一”模式的不足之处是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巨大,不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也不利于成本的分析与控制等。
二、两种管理模式的比较
以上两种管理模式在未来高速铁路的经营管理中各有利弊,现从以下6个方面对其进行定性分析与比较。
1.融资
高速铁路的建设工程与所需资金庞大,以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为例,其投资估算额将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所以,在高速铁路的工程建设中,融资是关键因素之一。“网运合一”模式中的高速铁路集团公司承担着高速铁路建设与运营的所有业务,易于形成规模大、实力强、经济效益可观的集团公司,因此在融资渠道、融资能力等方面都会较“网运分离”的模式有着更为便利的条件。
2.成本控制
尽管“网运合一”模式中的高速铁路集团公司总揽了高速铁路的所有建设与经营方面的业务,减少了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易成本,但是由于建设与运营业务均由一个经济主体来完成,所以,其成本控制能力不如“网运分离”模式更强。
3.资产保值增值
“网运合一”模式中的高速铁路集团公司能够根据客运需求的预测情况,更为有效地配置集团公司已有的资源,充分提高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并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新资源而实现集团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在这方面,“网运合一”模式较“网运分离”模式更加优越。
4.服务质量
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以满足人们对客运的需求是铁路运输中较为重要的社会目标之一。在“网运分离”模式中,客运公司之间可以在同一线路上以不同的形式展开竞争。竞争的引入不仅提高了铁路运输市场的效率,更重要的是,竞争会极大地改善与提高铁路运输的服务质量。因此,对于高速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来讲,“网运分离”模式较“网运合一”模式更好。
5.部门间的协调
铁路运输是一个涉及铁路路网建设、各种设备设施维修、客货运营等多方面业务的系统工程,如何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是铁路运输成败的关键之一。在“网运分离”的模式中,路网公司与客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需要利用系统外界的力量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以确保高速铁路运营的顺利进行。而在“网运合一”的模式中,高速铁路路网的建设、维修与客运经营均由高速铁路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的管理,无需借助外界的力量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仅需高速铁路集团公司协调好内部工作即可。因此,考虑到铁路运输各部门之间协调的难度,“网运合一”模式较“网运分离”模式将更为有效。
6.未来发展趋势
“网运分离”模式因其在运输市场中引入了竞争机制,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铁路运营与管理改革的趋势。我国铁道部门也从我国国情、路情出发,借鉴国外铁路改革的成功经验,并在多方考证与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政企分开,引入竞争、加强监管”的总体改革思路,准备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铁路系统内进行改造。所以,从铁路系统未来改革的发展趋势看,高速铁路的“网运分离”模式应比“网运合一”模式更有前途。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