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2011年07月20日 13:28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 (二)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确保医院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医院的财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是医院合规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
一、会计制度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医院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正确的财务数据支持医院管理决策。
2. 范围:涵盖医院的财务核算、报告、预算、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二、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医院会计凭证的种类、编制、审核、使用和归档等流程,确保凭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医院各项费用的核算方法和核算原则,包括人工费用、耗材费用、设备折旧等。
3. 收入核算制度:规定医院收入的核算范围、核算方法和核算流程,确保收入的准确计量和账务处理。
4. 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医院资产的登记、盘点、使用和处置等流程,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财务报告制度1. 财务报表编制:规定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和流程,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分析报告:要求医院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和解读,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财务报告披露:明确医院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和流程,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预算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规定医院年度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流程,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等。
2. 预算执行:要求医院按照预算执行,进行预算控制和预算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预算报告:规定医院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为预算决策提供依据。
五、审计管理制度1. 内部审计:规定医院内部审计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风险控制。
2. 外部审计:要求医院定期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独立性和可靠性。
六、会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责任分工:明确医院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会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改革
浅谈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于2011年颁布了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本文将新会计制度与原制度进行比较,提出改革之后新制度各方面完善之处,以此作为参考,提升财务会计的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财务会计制度包含了财务会计工作所需要遵循的规章制度,所采取的方法,所实施的程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方面的完善,这就需要医院从内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传统的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所存在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已经不能适合新时期下医院发展的要求。
一、新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性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革传统制度固定资产计提修够基金之后,医院资产负债统计表上关于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能针对原值进行反映,不能对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具体损耗进行反映,从而让固定资产的实际面值与资产账面有很大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总量的虚增,无法客观的阐述医院固定资产使用实际情况与新旧程度,相关财会工作人员也无法真正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
新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了改革,另外,还完善了分摊制度。
这样是对固定资产核算的一次重大变革,将“固定基金”账户消除,增加了“待冲基金”的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账户是当作规定资产备抵项目而存在的,这样才能让医院会计统计表能将资产、净资产等等相关结余情况真实的体现出来,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固定资产价值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保障性、真实性。
2.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比例、方法的改革传统制度是这样规定的:年终时期,应该根据年末应收医疗款与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来计提坏账准备。
但是医院针对在院病人逐步实施预收医疗款制度,因此,关于在院病人医药费的收取,并不属于实际欠费,而且“应收医疗款”中“病人欠费数”占据了账户的重大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无法满足可能发生的坏账,导致很多坏账、死账长期不能实现冲销,影响医院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现金流量不够,最终使医院的流动性标准失去真实性。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推荐一、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变化的地方1、总说明部分1)核算基础:现行制度规定:“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而在新制度规定“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提出了会计要素的概念:“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3)新制度没有如现行制度一样规定“医院对明细科目的设置可自行规定”,而是笼统地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4)报表种类的增减:删除了“基金变动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明确了“基建投资表”的地位。
5)制度修订与解释部门:现行制度由财政部与卫生部共同解释并修订,而新制度中对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没有卫生部的事。
2、会计科目设置方面会计科目编码规则由“3-3-3”变为“4-2-2”;现行制度会计科目为43个总账科目,新制度为57个总账科目及4个预算会计科目。
变动如下:一是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成本,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额分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三是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规定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四是为了解决现行制度下医院医疗和药品收支不配比、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科研教学经费核算混乱等问题,借鉴国际惯例,合并了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规定管理费用不再分摊,完善了自制药品和材料的成本核算,明确了科教收支的会计处理;4、核算科目内容的变化(新增总账科目不再介绍):1)“银行存款”:明确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也纳入本科目核算;例举外币购入设备及物资、外币兑换、期末外币账户折算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货币资金”:除保留现行制度中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外,增加了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删除了在途资金的表述。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变化创新论文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变化与创新【摘要】本文对2011年发布实施的新医院财务会计等五项制度与原制度进行比较,指出了新旧制度在总体结构、基本规定、科目设置与核算等三个方面的23处变化,阐述了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医疗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医院审计监督、引导医疗体制机制、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八大创新。
【关键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创新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财政部对1998年颁布实施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月18日,正式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同步制定发布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会协[2011]3号)。
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的五项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较原制度有多方面的变化和创新,充分体现了我国医疗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审计理论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也顺应了新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变化(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总体结构上的变化对于医院会计制度,原制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总说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新制度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其中,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属于新增内容。
对于医院财务制度,原制定规定了14章60条,而新制度则规定了16章82条,极大的丰富了制度的内容。
新制度全篇贯穿了公益性和福利性的理念,特别强调了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精细成本核算、预算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变化1.适用范围的变化。
新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它主要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计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会计核算部份:1. 会计期间:医院会计核算的时间单位为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2. 会计科目:医院会计科目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分类,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等。
3. 会计凭证:医院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包括原始凭证和汇总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医院内部各项经济业务的单据,如收费单据、采购单据等;汇总凭证是指将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分类、汇总和登记的凭证。
4. 会计账簿:医院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等。
总账记录了医院各项经济业务的借贷方向和金额;明细账记录了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具体发生情况;日记账记录了每天的会计分录。
5. 会计报表:医院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医院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利润表反映了医院在特定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情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了医院在特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二、财务管理部份:1. 预算管理:医院应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
预算编制应根据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各项预算指标,并进行监控和控制。
2. 资金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调度和资金监控等。
资金计划要合理安排医院的资金需求和资金来源;资金调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的调拨和使用;资金监控要及时掌握医院的资金状况,避免资金短缺或者闲置。
3. 成本管理:医院应建立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制度,包括成本分类、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
成本分类要根据医院的业务特点和成本构成进行分类;成本核算要对各项成本进行准确计算和分配;成本控制要通过控制成本的发生和提高效益来降低医院的成本。
财会[2011]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届时停止执行。
为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新制度施行平稳、顺利,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
为了做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前的准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将清查和盘点事项进行处理。
(二)旧账的截止和新账的建立。
2011年7月1日之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编制2011年上半年度(1-6月)会计报表。
自2011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原账中2011年6月30日的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7月1日的期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若干变化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若干变化浅析【摘要】本文通过学习和研究1998年《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和新修订的《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对新旧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着重讨论新制度中的适用范围、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体系三方面的若干变化和改进。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体系财政部对1998年11月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2010]27号)。
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新制度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新修订的医院会计制度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强化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凸显了一系列重大创新。
第一、明确制度适用范围新制度第一部分第二条中明确规定,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并指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
也就是说新制度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排除在外。
这主要是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在政策和管理上的较大差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能定位、财务管理方法、补偿政策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都明显有别于公立医院,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门制定了会计制度。
第二、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新制度对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充实了各科目的确认、计量等核算内容,使医院的日常核算依据更为明确。
原制度中会计科目为43 个总账科目,新制度中为52 个总账科目。
2011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打印专用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一部分总说明-第二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一部分总说明-一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二)本制度统一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年《医院会计制度讲解》讲义
第一章《医院会计制度》总说明2010 年12 月31 日,财政部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 号),规定自2011 年7 月1 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施行。
这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 号)(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 2011 )》(国发[2009〕1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公立医院会计信息的质量、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的成本、绩效和财会管理水平、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章对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修订过程、主要结构和内容、主要变化等进行说明。
一、《医院会计制度》修订背景我国原《医院会计制度》发布于1998 年,自199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对于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院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十年前制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具体来讲,修订《医院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提升医院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2009 年4 月,随着《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的相继出台,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医改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并在具体措施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2011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医院会计制度)
本节学习内容提要:出台背景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把医改不断推向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财政支持逐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革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收付工资和津贴补贴改革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产生显著差异成本补偿机制差异预算管理模式差异业务活动内容差异内部会计机构差异制定过程2010年4月,启动制度制定工作2010年4-6月,前往北京西城区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初步调研 ,起草制度2010年7月15日,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0]38号),随后召开研讨会、收集反馈意见,进行全面修订2010年11月10日,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模拟测试稿)》(财会便[2010]69号),组织北京、上海、安徽等地进行模拟测试2011年1月12日,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制定原则顺应基层医疗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简化会计核算涵盖多种收支管理模式和医保结算模式本节学习内容提要:制度结构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总说明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会计组织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财务报告本节学习内容提要:资产资产的概念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资产的内容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资待摊支出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一、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业务内容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1.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流程编列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下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审计报告与附注2011医院会计制度
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地址:XXXX XX XXXX XXX XXX 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 Co., Ltd .传真:审计报告注报备:20110000号X审字[2011]000号2011医院会计制度:我们审计了后附的2011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ABC医院)财务报表,包括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收入费用总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ABC医院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ABC医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ABC医院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XXX 二○一二年×月×日2011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报表附注2010年度一、医院基本情况2011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医院或医院)系经XXX批准,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以下简称丙方)以合经营方式设立的医院,于年月日成立,取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字第号"医院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
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医院会计制度讲解第一章
第一章概述一、新医改政策介绍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重点抓好医药卫生体制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加快了医改步伐,2009年11月18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全面部署和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
湖南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预期目标是全面完成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方案将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
为了实现我省改革的目标,2009年~2011年需财政新增投入425亿元,其中我省各级财政需投入248亿元。
在医改方案的指导下,随着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收入模式的改变、补偿机制的转换、成本核算的强化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将使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生重大转变。
二、原《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1998年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财政体制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旧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四、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五、医院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
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六、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医院财务报表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
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二)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三)医院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组成。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是指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度和准确性。
下面是医院会计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一、总则1.1 目的和适合范围医院会计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本制度适合于医院所有部门和相关人员。
1.2 定义- 医院:指本制度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医院、专科医院等。
- 财务管理部门:指医院内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部门。
- 财务主管:指医院财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具体职务由医院内部确定。
二、财务管理组织和职责2.1 财务管理部门设置医院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2.2 财务主管职责财务主管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提供财务报告和分析,协助医院领导层做出决策。
三、会计核算3.1 会计制度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准则,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会计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3.2 会计凭证医院会计凭证应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两种,凭证的填制、审核和存档应符合相关规定。
3.3 会计账簿医院应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报告4.1 财务报表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2 财务分析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提供财务指标和趋势分析,为医院领导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财务控制5.1 预算管理医院应制定年度预算,按照预算执行和控制,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和报告。
5.2 资金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5.3 成本控制医院应建立成本核算和控制体系,对各项成本进行合理控制和分析。
六、财务监督和审计6.1 财务监督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2 财务审计医院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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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2011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
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
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
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
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
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
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
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
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