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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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适用范围: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暑、奖惩有关 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使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 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 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 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1)准确规范
公文与文学创作最大的区别在于格式的规范性,撰写任何公 文,都必须严格遵守公 文的格式要求,从语言到内容,从格式到语体均不能自行其是。
(2)完整美观
格式是公文的门面,一份完整美观的公文,给人以赏心悦目的 感受,令阅者能读完全文。否则,公文格式零乱无序、蓬头垢 面,则令人恶心。 •
(3)合理适用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 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 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 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 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 定事项。

• 1﹑公文体式: • 一指撰写公文所采用的语体(现代汉语语体); • 二指格式,即公文结构与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文 字符号在载体排列上的规定形式。公文的拟制 必须遵循规范化的体式,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 文的法定效力和机关的权威性,也是为了实现 公文工作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2﹑公文格式
• 公文写作与其他文体写作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公文格式的规范性。 这种规范性,既体现在公文的内容上,也体现在公文处理的程式 化、程序化和文面构成的相对固定化上我们这里所说的公文的格 式,主要是指公文的文面要求。 公文格式,指的是公文外在表现 形式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各自的位置,也包括公文的用纸、留空 等。 • 探讨公文的格式,既可以使公文的写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从而增强公文外在形式的美学效果,也能符合通行惯例,被受文 者接受和认同,使受文者更加准确、快速地了解文书精神,从而 大大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探讨公 文的格式,也是公文这种特殊文体自身的要求。公文的主体是公 务活动,要想更加顺利地开展好公务活动,如果不强调统一规范, 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则根本达不到目的。只有讲求格式的规范, 才能事半功倍。 • 公文格式的规范性是其他文体所不具备的。写其他文体,可以 任由作者来抒情言志,而公文却不行,撰制公文是一项十分严肃 的工作,撰写时,必须考虑对格式的如下要求:
公文格式的组成部分较多,这些格式不是每份公文都必须全部 具备的,如公文的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要根据公文 的需要分别对待,合理使用,如签发人、密级、紧急程度、附 件、附注等。公文的作者在写作时,应根据需要合理使用,而 不是不分情况,一律把所有格式都安到公文中去。如有些普发 性公文,全部标上“绝密”,不仅失去了密级应有的效果,使 应当是绝密的公文失去了应有的“待遇”,而且也使阅文者无 所适从。因此,公文的格式在使用时还必须合理、需要、适用。
• 公文的体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附件、发文机关、发文日期、印 章、抄送机关、发文字号、机密级、缓 急程序、阅读范围等。 文头部分 行 文部分 文尾部分
1.公文的作者:公文的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 义行使职权和担负义务的机关或组织。撰写和制发公文不 是个人行为,所代表的是机关或组织。因此,它的内容受 法律、工作需要和领导人指示的制约,其法定作者的制发 公文的权利和名义受法律的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在机关 中起草公文的工作人员和签发公文的领导人都不能称为公 文的作者。 • 2.文头:文头是通俗的说法,指出公文页面的眉首部分。公 文的眉首部分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
一、公文写作的特点
公文写作的对象是公务活动,是行政机 关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 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 务活动的重要的工具。其特点: (1)由法定作者制发,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2)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 (3)具有规范的体式; (4)必须履行法定的生效程序。
三、党政机关公文体式
为便于管理,提高公文的质量,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国家对公文的格式作过多次规定和改革,使公文格式不 断改进,便利了文书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颁布的《党政 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 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 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 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除 此而外,像公文份数序号、印发份数、翻印机关、翻印时间。份 数等也是公文格式的重要内容。 • 公文格式是由公文的组成部分(要素)及其在公文中的位置、文字 规范、书写等构成的法定体式,也是公文外形规范化、标准化、 区别其他文体的显著标志。能直接识别公文种类、处理要求,有 利于公文的归档、立卷与检索。
二、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 及类型
2012年4月16日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条例》规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文种类,共15种。主要是: ( 一)决议;(二)决定 : (三)命令(令); (四)公报 (五)公告 : (六)通告; (七)意见 (八)通知; (九)通报;
(十)报告; (十一)请示; (十二)批复; (十三)议案:(十四)函; (十五)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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