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正式)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9年2月28日修订内容(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健康对于我们每⼀个⼈来说都是⾮常重要的,那么我国出台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具体有哪些详细的内容呢?接下来由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对从事或可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医学检查、监测的预防医学⾏为,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
第三条⽤⼈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统⼀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现有医疗卫⽣资源,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五条医疗卫⽣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分为接触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物因素、放射线或放射性物质及特殊作业⼈员等六类,每类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设⽴若⼲项⽬。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责是:(⼀)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履⾏劳动者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的告知义务,以及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及报告义务;(三)发⽣或者可能发⽣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根据当地卫⽣⾏政部门要求或⽤⼈单位委托,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应急健康检查;(四)向辖区卫⽣⾏政部门报告年度职业健康检查⼯作情况;(五)根据⽤⼈单位的委托进⾏职业健康监护评价;(六)承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卫⽣⾏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作。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试题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3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正式实施。
A. 2001年10月27日B. 2002年5月1日(正确答案)C. 2002年1月1日D. 2002年7月1日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处理。
A.病假B.事假C.正常出勤(正确答案)3. 我国职业病一共分为10类()种。
A.116B.129C.132(正确答案)D.1464.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A.以人为本,标本兼治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正确答案)D.预防为主,标本兼治5.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A.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正确答案)B.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C.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D.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6. 国家规定每年()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A. 3B. 4(正确答案)C. 5D. 67. 职业病指()。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正确答案)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8.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B.粉尘、物理、放射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正确答案)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9. 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
A.呼吸道B.皮肤C.消化道D.呼吸道、皮肤、消化道(正确答案)10.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正确答案)B.可以C.经领导批准可以D.必须11.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检验的规定
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检验的规定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不仅有对职业病的检验机构作出规定,也对职业病的检验也作出相关规定。
那么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检验的规定是怎样的,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职业病检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九条医疗卫⽣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并及时通知⽤⼈单位。
⽤⼈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进⾏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与其订⽴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由⽤⼈单位承担。
第三⼗⼆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由⽤⼈单位承担。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与其订⽴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机构承担。
第⼗条劳动者可以选择⽤⼈单位所在地或本⼈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修订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的健康体检有何不同?在实施过程中又存有哪些障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与一般的体检不一样,职业健康检查是一种特殊的医疗行为,针对的是特殊的群体——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
而一般的体检主要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泌尿科等的检查以及血常规、血脂等化验项目。
据了解,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分为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生物因素类、接触放射因素类及特殊作业等六类,每一类又包括若干具体项目。
如接触化学因素类的检查项目包括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等。
“职业健康检查之所以如此细致严格,是因为其检查结果具有判定劳动者健康损害责任的法律效力。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生产领域,许多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都没有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
“我就从来没有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
”4月28日,今年50岁的毛善达对记者说。
他在湖北恩施从事油漆作业已有20多年,不仅没有接受过健康检查,刷漆时连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
据了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鞋、电子、家具等20多个行业。
油漆作业也属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领域,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须采取有效的通风设施,定期发放防毒口罩,还应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毛善达表示,这些要求都太“奢侈”,有活干就好,“不敢要求太多”。
“上岗前会进行常规检查,但在岗和离岗时就再也没有检查过了。
”在福建泉州某建筑工地工作的秦勇说,“这个工地的活干完去下一个工地,只要没跨年,连岗前检查都不用。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目录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1第一章总则 5第一条 5第二条 5第三条 5第四条 6第五条 6第六条 6第七条 6第八条 6第九条7第十条7第十一条 7第十二条 8第十三条 8第二章前期预防8第十四条 8第十五条 8第十六条 9第十七条 9第十八条 10第十九条 10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0 第二十条 10第二十一条11第二十二条11第二十三条11第二十四条11第二十五条11第二十六条12第二十七条12第二十八条13第二十九条13第三十条 13第三十一条13第三十二条14第三十三条14第三十四条14第三十五条15第三十六条15第三十七条16第三十八条16第三十九条16第四十条 17第四十一条17第四十二条17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病保障17 第四十三条17第四十四条18第四十五条18第四十六条18第四十七条18第四十八条19第四十九条19第五十条 20第五十一条20第五十二条20第五十三条20第五十四条21第五十五条21第五十六条21第五十七条22第五十八条22第五十九条22第六十条 22第六十一条22第五章监督检查22 第六十二条23第六十三条23第六十四条23第六十五条23第六十六条23第六十七条24第六十八条24第六章法律责任24 第六十九条24第七十条 25第七十一条25第七十二条26第七十三条27第七十四条27第七十五条27第七十六条28第七十八条28第八十条 29第八十一条29第八十二条30第八十三条30第八十四条30第七章附则30第八十五条30第八十六条31第八十七条31第八十八条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体检检查法律依据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体检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2011年12月31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八)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四、《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体检 检查法律依据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体检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2011年12月31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八)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四、《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 号)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02)第二章前期预防 (05)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07)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4)第五章监督检查 (20)第六章法律责任 (21)第七章附则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既是对员工的保护,也是对企业的保护。
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几种:岗前健康检查:凡新招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症,确定受检者是否可以从事该项作业;建立健康档案,为就业后定期体检追踪观察或诊断职业病留下健康状况的基础资料。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凡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以及观察对象,在一定时间间隔内都应该进行定期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造成的影响;早期诊断和处理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以及其他疾病。
体检间隔时间一般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而定。
当发生生产事故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对有关人员需进行应急性健康检查,以便了解这些人员的健康是否受到损害、损害程度、以及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检查内容除一般项目外,重点针对可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定一些特殊项目。
必要时有关人员会在现场采集一些样品。
离岗健康检查:近几年常出现有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后被查出职业病。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劳动者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赔偿责任。
为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离岗前应进行一次离岗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处理:对于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
对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其处理原则是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适工作;通过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个人三方面的配合,对有关疾病进行积极治疗。
对职业病人的处理原则是积极治疗、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适工作;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劳动能力和致残程度鉴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资、医疗费用等劳保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造成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1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职业病发病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限制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2020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2020年)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本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的职业健康体检。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
4、职责:人事行政科:组织进行特殊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
5、定义: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特殊岗位:工作时会接触到有害物质的岗位(详见:附件二)6、管理内容6.1人事行政科每年对公司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排查并公布。
释义:人事行政科每年定期对全厂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评估,并做成“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
新增或变更职业危害岗位时,人事行政科对“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进行及时变更。
“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如发生变更,须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总经理)核准,并向全公司公示。
6.2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由人事行政科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6.2.1上岗前检查:6.2.1.1拟聘员工在确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时,由公司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并知会员工本人,在上岗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太钢《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知识
太钢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知识一、职业病的特点: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二、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如何规定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未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或故意隐瞒公布的内容的,均属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应尽的相关义务有: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职业病病人可依法享受哪些职业病待遇?《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处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四、常见的职业病:1、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发病潜伏周期为2-20年,最短的在半年内会发病。
明显的症状主要有: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
常合并肺部感染、气胸、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等。
2、职业性耳聋系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的感音性听觉损害。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3月24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解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以下简称《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4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实施。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颁布《八条规定》的必要性(一)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微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十分薄弱,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知道怎样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因此,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以便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二)涉及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较多,内容要求较为复杂,用人单位掌握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关键要素,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把握不准,很难做到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因此,需要将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以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三)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没有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缺少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业务能力,监管工作难以抓住重点。
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防 范 尘 肺 病
作为呼吸器官,做呼吸 动作,肺和各级支气管 系统经肺通气和肺换气, 排出二氧化碳,吸入氧气,再经循环系统把氧源自气输送给全身各器官组 织利用。
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 累计超60万人,每年 死亡6000-8000人。 煤炭系统患病率最高, 占全国尘肺病总数 40.43%。
开发事业部塔中作业区
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人数超过2亿人,有两个职业病集中的重点人群:一是约1亿名在中 小企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的流动劳动者,二是1.36亿名在乡镇企 业从事工业劳动的农村劳动力。在现阶段,这些人群既是我国的劳动力 主体,也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重点人群。 我国的职业病形势十分严峻,对职业病的防治和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 极不适应,职业病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在全国报告的 各类职业病中,尘肺病占到80%,其他急慢性中毒约占20%。据统计,上 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58万多人,这个数字相当于世 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其中已经有14万多人死亡,现有患者44万 多人。 有关专家同时指出,由于现在厂矿企业劳动者的体检率低,报告不 全,因此估计实际发病要比报告的例数多10倍,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 数不少于100万人。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卫生部门正在加强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使 越来越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获得基本的职业健康保障。
高温作业时,人体会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这些变化在 一定限度范围内是适应性反应,但如超过范围,则会产生不良影 响,甚至引起病变。 1.对循环系统的影响。高温作业时,皮肤血管扩张,大量出汗 使血液浓缩,造成心脏活动增加、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血管 负担增加。 2.对消化系统的影响。高温对唾液分泌有抑制作用。使胃液分 泌减少,胃蠕动减慢,造成食欲不振;大量出汗和氯化物的丧失, 使胃液酸度降低,易造成消化不良。此外,高温可使小肠的运动 减慢,形成其他胃肠道疾病。 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高温下,人体的大部分体液由汗腺排出, 经肾脏排出的水盐量大大减少,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 4.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在高温及热辐射作用下,肌肉的工作能 力、动作的准确性、协调性,大脑反应速度及注意力降低。
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职业病防治法是20**年(),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A、9月1日B、5月29日C、10月27日2.职业病防治法于(B )正式实施。
A、20**年10日27日B、20**年5月1日C、20**年1月1日3.职业病防治的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 。
A、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B、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C、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4.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A、分类管理、综合治理B、防治结合,综合治理C、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5.职业病指()。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劳动者B、用人单位C、地方政府7.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8.(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劳动者B、各级政府C、用人单位9.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B、国务院有关部门C、中华全国总工会10.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制定并公布.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B、国务院技术监督部门C、行业主管部门11.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12.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A、按国家标准统一设置B、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C、根据生产规模设置13.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
A、考虑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要求B、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C、满足生产要求14.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合理,应当符合().A、效益原则B、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C、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15.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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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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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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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既是对员工的保护,也是对企业的保护。
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几种:
岗前健康检查:凡新招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症,确定受检者是否可以从事该项作业;建立健康档案,为就业后定期体检追踪观察或诊断职业病留下健康状况的基础资料。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凡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以及观察对象,在一定时间间隔内都应该进行定期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造成的影响;早期诊断和处理职业
病、工作有关疾病以及其他疾病。
体检间隔时间一般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而定。
当发生生产事故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对有关人员需进行应急性健康检查,以便了解这些人员的健康是否受到损害、损害程度、以及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检查内容除一般项目外,重点针对可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定一些特殊项目。
必要时有关人员会在现场采集一些样品。
离岗健康检查:近几年常出现有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后被查出职业病。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劳动者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赔偿责任。
为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离岗前应进行一次离岗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处理:对于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
对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其处理原则是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适工作;通过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个人三方面的配合,对有
关疾病进行积极治疗。
对职业病人的处理原则是积极治疗、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适工作;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劳动能力和致残程度鉴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资、医疗费用等劳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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