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意见通知书(博康、杨官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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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13
•【字号】2020年第7号
•【施行日期】2020.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2020年第7号
为了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

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表: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口药品分包装出厂检验问题的意见-食药监办[2009]2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口药品分包装出厂检验问题的意见-食药监办[2009]2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口药品分包装出厂检验问题的意见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口药品分包装出厂检验问题的意见(食药监办[2009]26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美能检验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苏食药监安〔2009〕2号)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鉴于进口药品分包装产品是按进口药品管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是法定检验报告,药品质量保证责任应由境外制药厂商承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制剂进行分包装前,分包装企业应同境外制药厂商商定出厂检验方式,严格保证药品质量,但无需对外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

二、分包装产品批号原则上应与相应进口产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检验的批号一致。

分包装后确有必要分批的,经境外制药厂商同意,可以编制亚批号,并可出具批号关联性证明文件。

三、进口大包装药品在分包装前储运时间较长的,分包装企业应对分包装后药品在有效期内进行稳定性考察,以评估进口和分包装过程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二○○九年三月十八日——结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药品批发(连
锁)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11.12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
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2018年上半年度对本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实施GSP认证、跟踪和专项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
GSP认证检查企业51家,GSP跟踪检查4家,GSP专项检查20家,合计75家,其中限期整改28家。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零售药店检查意见书模板

零售药店检查意见书模板

零售药店检查意见书模板[零售药店检查意见书模板]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单位:被检单位:一、基本情况被检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经营场所面积:开业时间:二、检查情况本次检查主要对被检单位的经营行为、药品存储管理、销售服务等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1. 经营行为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被检单位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药品存储管理检查对被检单位的药品存储环境、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检查,并对药品进行了抽样,送交相关药检机构进行检验。

3. 销售服务检查对被检单位的药品销售服务进行了检查,包括质量标志的正确使用、顾客健康咨询等。

三、存在问题根据检查情况,发现以下问题:1. 存在的问题1问题描述:问题的具体描述。

处理意见:对问题的处理建议。

2. 存在的问题2问题描述:问题的具体描述。

处理意见:对问题的处理建议。

四、整改要求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 进一步完善相关体系,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调整药品存储环境,保证温度湿度参数符合要求。

3. 加强对销售服务人员的培训,确保顾客咨询的及时准确。

五、处罚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处罚建议:1. 处罚建议1: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议。

2. 处罚建议2: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议。

六、检查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对被检单位的经营行为、药品存储管理、销售服务等进行了综合评定,给出以下检查结论:1. 总体评价:对被检单位的总体评价,如“优秀”、“合格”、“不合格”等。

2. 检查结果:简要总结本次检查结果,如“存在较多问题”、“存在少量问题”等。

七、其它意见和建议根据本次检查情况,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附件清单列举本次检查所需的附件清单,如抽样检验报告、整改报告等。

九、检查人员签字检查人员1:检查人员2:以上为本次对零售药店进行的检查意见,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感谢您的配合!(注:此为检查意见书的模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修改。

查验通知书

查验通知书

海关查验通知单海关编号:310120140518606345 宁波艾金报关有限公司:你单位于 2014年6月25日所申报货物,经审核现决定实施查验,请联系港务等相关部门作好准备,于月日派员配合海关查验。

特此通知。

联系人: 310803 联系电话:90803 经办关员:310803签收人:北仑海关(3104)2014年6月25日注:海关查验通知一式两联,第一联报关单位留存,第二联海关留存。

篇二:洋山海关查验通知单海关查验通知单海关编号: 22290100792652078上海翔泰你单位于 2010 年 12 月 09日所申报货物,经审核现决定实施查验,请联系港务等相关部门作好准备,于特此通知。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2)存货地点洋山包装种类纸箱(2) 序号商品编号 1 2 3 4 5 6 78 提运单号申报毛重(kg) 6976.1 申报件数 949 商品名称申报净重(kg) 5580.88 数量单位总值 mscud6878674 月日派员配合海关查验。

6109.9090.63 女式化纤制针织背心viscosa knitted vest 600pcs 2400 美元 6109.9090.52 女式化纤制针织 t 桖 viscosaknitted t-shirt 300pcs 1680 美元6104.5300.90 女式化纤制针织短裙poliester/elastano knitted skirt 300pcs 1380 美元 6104.3300.99 女式化纤制针织上衣viscosa/poliamida knitted coat 800pcs 5600 美元 6110.2000.92 男式棉制针织套衫algodon/poliamida knitted pullover 750pcs 5025 美元 6110.2000.92 男式棉制针织套衫algodon knitted pullover 2788pcs 20272 美元6114.3000.90 女式化纤制针织上衣poliester knitted coat 400pcs 2160 美元6110.3000.99 女式化纤制针织套衫acrilico/algodon knitted pullover 600pcs 4620 美元 9 6110.3000.99 女式化纤制针织套衫 viscosa/ poliamida knitted vest 300pcs 2370 美元 10 6110.2000.92 女式棉制针织套衫 algodon/viscosa knitted pullover 300pcs 2160 美元 11 6110.2000.60 女式棉制针织开衫 algodon/poliamida knitted cardigan 5472pcs 33422 美元 12 6110.3000.99 女式化纤制针织开衫viscosa/algodon knitted cardigan 1200pcs 8880 美元138433.4000.00 女式麻制针织开衫 ramie/algodon knitted cardigan 600pcs 6300 美元 146110.3000.99 女式化纤制针织开衫 viscosa knitted cardigan 792pcs 6019.20 美元 156110.2000.93 女式棉制针织套衫 algodon knitted pullover 9448pcs 311784 美元 166104.4300.90 女式化纤制针织连衣裙 poliester knitted dress 200pcs 2480 美元 176110.3000.99 女式化纤制针织套衫 viscosa/algodon knitted pullover 1000pcs 6400 美元联系人:联系电话:经办关员:签收人:222980 上海海关(2200) 2010 年 12 月 09 日注:海关查验通知一式两联,第一联报关单位留存,第二联海关留存。

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五篇范文

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五篇范文

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五篇范文第一篇: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河北省药品监督执法文书检验告知书()检告[]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查〕(扣押)的物品进行检验,检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特此告知。

(公章)年月日本通知书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第二篇:检验结果告知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本部门依法对你单位进行采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详见检测报告(编号:)。

依据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申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二)留样超过保质期的;(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四)已进行过复检的;(五)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六)样品的生产单位或进口代理商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文号:作用:是卫生行政机关将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的文书。

目的是保证当事人在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依法向卫生行政机关提起复核申请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当事人的,要依法告知。

适用: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健康相关产品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抽检的其它相关物品。

制作:1、首部:文号填写格式同前;填写被采样人全称(生产者或经营者)。

2、正文:应当写明被检验的产品或者其他物品的名称,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定或规范的情况,并告知当事人依照规定是否有申请复核的权利及提出复核申请的期限等内容。

3、尾部;当事人签收(姓名)+日期;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公章+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达标保健中心名单的通知-国质检卫[2006]29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达标保健中心名单的通知-国质检卫[2006]29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达标保健中心名单的通知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达标保健中心名单的通知(2006年6月29日国质检卫[2006]290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关于依法加强保健中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卫[2004]464号,以下简称464号文)要求,经核查,西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26个保健中心(含分中心)符合《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设置最低基本要求》,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考核达标的保健中心要严格按照464号文和《关于公布第一批达标保健中心的通知》(国质检卫[2005]418号)的要求依法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第二批达标的保健中心名单┌─────┬────┬─────┬──────────────────────┐│直属局│合计数│序号│保健中心(分中心)26个│├─────┼────┼─────┼──────────────────────┤│││1│西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藏│ 2 │││││├─────┼──────────────────────┤│││2│西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樟木分中心│├─────┼────┼─────┼──────────────────────┤│河北│ 1 │3│河北国际旅行卫生保──────────┤│││ 4 │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东宁分中心│││├─────┼──────────────────────┤│黑龙江│3│5│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6│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萝北分中心│├─────┼────┼─────┼──────────────────────┤│福建│ 1 │7│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武夷山分中心│├─────┼────┼─────┼──────────────────────┤│江西│ 1 │8│江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赣州分中心│├─────┼────┼─────┼──────────────────────┤│││9│山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龙口分中心│││├─────┼──────────────────────┤│山东│ 3 │10 │山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荣成分中心│││├─────┼──────────────────────┤│││11 │山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泰安分中心│├─────┼────┼─────┼──────────────────────┤│││12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花都分中心│││├─────┼──────────────────────┤│││13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揭阳分中心│││├─────┼──────────────────────┤│││14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从化分中心││广东│8│││││├─────┼──────────────────────┤│││15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高明分中心│││├─────┼──────────────────────┤│││16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惠州港分中心│││├─────┼──────────────────────┤│││17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潮州分中心│││├─────┼──────────────────────┤│││18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饶平分中心│││├─────┼──────────────────────┤│││19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广西│ 1 │20 │广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钦州分中心│├─────┼────┼─────┼──────────────────────┤│云南│ 1 │21 │云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瑞丽分中心│├─────┼────┼─────┼──────────────────────┤│││22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塔城分中心│││├─────┼──────────────────────┤│││23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伊犁分中心│││├─────┼──────────────────────┤│新疆│5│24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阿勒泰分中心│││├─────┼──────────────────────┤│││25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阿拉山口分中心│││├─────┼──────────────────────┤│││26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喀什分中心│└─────┴────┴─────┴──────────────────────┘——结束——。

检查检验结果告知书范文

检查检验结果告知书范文

检查检验结果告知书范文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进行检查检验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本次检查检验结果如下:
一、患者基本信息:
患者姓名:xxx
性别:男/女
年龄:xxx岁
检查检验项目:xxx
二、检查检验结果:
根据本次检查检验,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 检查检验名称/编号:xxx
结果:xxx
解读:
(根据实际结果进行详细解读,阐述正常或异常情况,或提供数值范围)
2. 检查检验名称/编号:xxx
结果:xxx
解读:
(根据实际结果进行详细解读,阐述正常或异常情况,或提供数
值范围)
请注意,以上检查检验结果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您的病史、症状等综合判断。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与您的主治医生进
行沟通,以便得到更详细、专业的解释和建议。

三、注意事项:
1. 请妥善保管本次检查检验结果,以备后续使用。

2.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您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请及时与
您的主治医生联系,按照其指导进行后续处理。

3. 如有任何不适或疑问,请务必与您的主治医生联系,并遵循医嘱
进行治疗。

最后,我们将持续关注您的健康情况,如有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xxx医院/检查机构
日期。

查验意见书

查验意见书

查验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我是XXX公司的***,对于近期进行的查验工作,我有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重视和改进。

首先,我认为查验工作中应该注重方法和流程的规范性。

在实际的查验过程中,有时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流程混乱,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为了有效提高查验质量,建议可以建立和完善查验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流程规范,便于操作人员有效执行,并提供培训和指导,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次,对于查验结果应进行及时和准确的记录和汇总。

在过去的查验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一些查验情况的记录不完全或者错误,给后续的分析和统计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建议可建立一个完善的查验报告系统,通过统一的电子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从而减少手工操作的错误和漏洞,并能够对查验结果进行及时的追踪和跟踪。

另外,我认为在查验过程中应重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对于一些特殊或涉密的货物,可能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我们在过去的工作中发现,由于沟通不畅或者协调不到位,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延误和纠纷。

因此,建议可以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起一个稳定而高效的合作机制,确保开展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我认为查验工作应注重对人员的培训和评估。

对于查验工作来说,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是非常重要的。

过去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查验人员对于工作细节不够注意,或者对于难点问题处理不当的情况。

为了提高查验的专业水平和质量,建议可以加强对查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帮助其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升查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此外,可以建立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对查验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技能培训,通过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发其积极性和责任心。

在结尾,我希望以上的意见和建议能够被认真对待,并在实际的查验工作中加以改进。

相信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和探索,查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会得到有效的提升,为公司的发展和客户的满意度提供更好的保障。

衷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XXX公司***。

关于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_通告_

关于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_通告_

关于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如何写关于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1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x4年7月13日以局令第11号颁布了《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为做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及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四川、甘肃等省、市药品检验所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王军志副所长等14名同志(见附件1)为上述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签发人,根据批记录审核、实验室检验或者复核结果,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

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同时加盖生物制品批签发专用印章(具体样式见附件2)。

三、先期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的品种为人血白蛋白、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及CHO细胞表达)、麻疹减毒活疫苗、卡介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等6种制品。

用于血源筛查的4种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IV抗体、HCV抗体和梅毒抗体检测试剂)以及ABO血型定型试剂仍按原批批检定方式进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生物制品批签发品种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上述6种制品的批签发方式采用批记录摘要审查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验室检验项目和抽验比例见附件3)。

其中,人血白蛋白的批签发工作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和授权承担批签发工作的各药品检验所分别负责;疫苗类生物制品的批签发工作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授权承担批签发工作的各药品检验所负责管理辖区内规定批签发疫苗品种的现场抽样(见附件4《批签发生物制品现场抽样程序》)和其中部分项目的检验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2年6月)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2年6月)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2年6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7.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
查信息的通告(2022年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2年6月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监督检查,行政检查结论为合格,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9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9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正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9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药监注〔2013〕40号)等10个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目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2日附件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号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药监注〔2013〕40号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京药监注〔2013〕19号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4〕42号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事宜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4〕43号5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5〕18号6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5〕32号7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京食药监〔2015〕18号8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及互联网药械配送服务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告京食药监〔2015〕26号9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产品贮存、运输管理检查评定细则》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6〕2号10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业扩大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食药监〔2017〕14号——结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
督抽检质量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10.24
•【字号】2017年第19号
•【施行日期】2017.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
2017年第19号为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2017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检验234件。

现将质量抽检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各相关抽样单位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加强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召回相关产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相应企业,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

附表:2017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附表
2017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

小区安全门效能检验通知

小区安全门效能检验通知

小区安全门效能检验通知尊敬的小区居民:大家好!为了确保小区安全门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小区的整体安全防范水平,小区物业管理处将对小区内的安全门进行效能检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验目的小区安全门是小区安全防范的重要设施之一,其正常运行对于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次效能检验旨在全面检查安全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门在关键时刻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检验范围本次检验将涵盖小区内所有的安全门,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出入口的大门、各个楼栋的单元门以及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门等。

三、检验内容1、门锁功能检查门锁是否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锁芯是否灵活,钥匙是否能够顺畅插拔,以及密码锁、指纹锁等电子锁的识别功能是否准确。

2、门体结构检查门体是否牢固,有无变形、损坏或松动的情况,门轴是否运转顺畅,门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3、门禁系统测试门禁系统的读卡器、控制器、电磁锁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刷卡、人脸识别等功能是否灵敏准确,门禁记录是否完整。

4、报警系统检查安全门的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如遇强行闯入或异常情况,报警系统是否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5、可视对讲系统对于配备可视对讲系统的安全门,检查图像传输是否清晰,通话质量是否良好,按键操作是否灵敏。

四、检验时间安排本次检验工作将从_____开始,预计在_____结束。

具体的检验时间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可能会对部分区域的安全门进行短暂的封闭和限制使用,请居民朋友们提前做好准备。

五、检验期间的注意事项1、在检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安全门暂时无法使用的情况,请居民朋友们耐心等待,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通行。

2、请居民朋友们在检验期间注意自身安全,不要靠近正在检验的安全门,以免发生意外。

3、为了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居民朋友们不要在安全门上张贴、悬挂或倚靠任何物品。

4、如发现安全门存在异常情况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XXXX-XXXX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oxygen supply(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10年4月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氧舱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院于2010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起草组工作会议,讨论了起草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计划。

起草组在北京、武汉、烟台多次召开了起草组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2013年7月形成了《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3年月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xxxx]x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xxxx年xx月在xxxxx召开会议,研究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xxxx年xx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xxxx年xx月本规程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基于《特种设备目录》中氧舱的分类规定,将原《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中“医用氧舱”改为“氧舱”,从而覆盖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目录》所规定的安全监察工作范围。

根据关于制定“大规范”的思路,作为试点,在原《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安全监察工作经验和氧舱技术的发展,在充分吸收事故教训的前提下,整合材料、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监察各环节、各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废止以前零散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覆盖氧舱安全监察工作内容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管注[1999]369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管注[1999]369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管注[1999]3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局、各口岸检验所:《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药品口岸检验的管理工作,保证进口药品口岸检验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及现承担进口药品检验任务的药品检验所,可继续按照原工作安排,根据《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受理和审查进口药品口岸报验并进行质量检验。

我局将根据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的进展情况,对现各口岸药品检验所及现承担进口药品检验任务的药品检验所进行审查调整,重新确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口岸药品检验所。

二、1999年10月1日前已签订购货合同,12月31日前到货的进口药品,可仍按原合同规定的到岸地,到该口岸就近的口岸药品检验所或现承担进口药品检验任务的药品检验所申报进口检验,各所不得受理跨口岸报验。

2000年1月1日起到岸的进口药品,必须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从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所在城市的口岸组织进口,并向该城市所在口岸药品检验所或现承担进口药品检验任务的药品检验所申请报验。

三、各药品检验所在完成进口药品抽样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生物制品的检验按其检验周期进行)。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检验报告书》的。

须及时通知报验单位,并说明原因。

四、凡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品种和已完成进口药品质量标准复核的品种(见附件),其进口检验必须按已核定的进口复核标准或认定的药典标准、生物制品规程的规定进行。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1年12月)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1年12月)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1年12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1.04•【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1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1年12月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监督检查,行政检查结论为合格,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一)合格企业序号检查部门企业名称许可证号行政检查类别检查日期现场检查人检查结论1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镇宁路店沪CB0060053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31 张毅,李妮合格2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汉中路药房沪CB0080133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31 周龙会,卫康合格3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雷允上药城分公司沪DB0060008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31 张毅,李妮合格4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静安分店沪CB0060004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31 张毅,李妮合格5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益丰共鑫大药房沪CA0060192 专项检查、GSP跟踪2021-12-30 李耀,李士琪合格6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静安芷江西路店沪CB0060219 专项检查2021-12-29 沈今瑶,沈雯茜合格7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西新特大药房有限公司沪DA0060188日常监管2021-12-28 许忠玮,张帆合格8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大润发分店沪CB0080010 日常监管2021-12-28 许忠玮,张帆合格9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环龙分店沪CB0080005 专项检查2021-12-28 邢坤亮,尹亚子合格10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九和堂国药连锁有限公司平型关路店沪CB0060189 日常监管2021-12-28 许忠玮,张帆合格11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店沪CB0060002 日常监管2021-12-28 查雍,朱毅合格12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静安店沪CB0080131 日常监管2021-12-28 查雍,朱毅合格13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北区大药房有限公司常青药店沪CB0080051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7 余嫣,张春晓合格14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店沪CB0060144 专项检查、GSP跟踪、日常监管2021-12-27 苗杰,梁辰合格15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蒙古路店沪CB0060200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7 张春晓,余嫣合格16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药有限公司宝山药房沪CB0080043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7 张春晓,余嫣合格17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第十医药商店沪CB0080013 专项检查2021-12-27 沈今瑶,沈雯茜合格18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山西北路店沪CB0080114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7 余嫣,张春晓合格19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南山路店沪CB0080076 专项检查2021-12-27 沈今瑶,沈雯茜合格20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柳营路店沪CB0060201 专项检查2021-12-24 凌心岳,黄伟合格21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北区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健药店沪CB0080062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4 余嫣,张春晓合格22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西藏北路店沪CB0060186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4 张春晓,余嫣合格23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静安芷江西路店沪CB0060149 专项检查2021-12-24 凌心岳,黄伟合格24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太阳山路药房沪CB0080124 日常监管2021-12-24 曹德华,朱炯合格25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泉源堂智慧药房有限公司静安区芷江西路店沪CB0060218 专项检查2021-12-24 凌心岳,黄伟合格26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银州药房有限公司沪DA0080001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曹德华,朱炯合格27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北区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兴路药店沪CB0080068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曹德华,朱炯合格28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大统路店沪CA0060162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曹德华,朱炯合格29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华山路店沪CA0060013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张毅,李妮合格30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山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沪DA0060007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张毅,李妮合格31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康浩大药房有限公司沪CA0060205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张毅,李妮合格32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太阳山路药房沪CB0080124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曹德华,朱炯合格33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云欣药房有限公司沪DB0060005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3 张毅,李妮合格34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北区大药房有限公司同泰药店沪CB0080060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1 张杰,朱晶晶合格35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泽邻大药房有限公司沪DA0060066 专项检查2021-12-21 刘颖胤,黄伟合格36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静安分店沪CB0060004 专项检查2021-12-21 刘颖胤,黄伟合格37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益丰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沪CA0080112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1 张杰,朱晶晶合格38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江宁药房沪CB0060027 日常监管2021-12-21 查雍,朱毅合格39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雷允上药城分公司沪DB0060008 专项检查2021-12-21 黄伟,刘颖胤合格40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南京西路药房沪CB0060006 专项检查2021-12-21 刘颖胤,黄伟合格41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静安芷江西路店沪CB0060149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1 张杰,朱晶晶合格42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向新药店沪CB0060018 专项检查2021-12-21 刘颖胤,黄伟合格43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泉源堂智慧药房有限公司静安区芷江西路店沪CB0060218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1 张杰,朱晶晶合格44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北区大药房有限公司沪CA0080018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21 张杰,朱晶晶合格45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九和堂国药连锁有限公司平型关路店沪CB0060189 日常监管2021-12-20 许忠玮,张帆合格46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静安临汾路店沪CB0060171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17 耿昕豪,闵烨文合格47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北区大药房有限公司阜东药店沪CB0080050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17 耿昕豪,闵烨文合格48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店沪CB0060002 日常监管2021-12-15 查雍,朱毅合格49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静安店沪CB0080131 日常监管2021-12-15 查雍,朱毅合格50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高平路店沪CA0060185 GSP跟踪2021-12-14 陶磊,胡克静合格51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大润发分店沪CB0080010 日常监管2021-12-14 朱伟,张帆合格52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西新特大药房有限公司沪DA0060188日常监管2021-12-14 朱伟,张帆合格53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静安店沪CB0080131 日常监管2021-12-8 查雍,朱毅合格54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店沪CB0060002 日常监管2021-12-8 查雍,朱毅合格55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柳营店沪CB0811109 专项检查、日常监管2021-12-7 金迪,王琳琳合格56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静安店沪CB0080131 日常监管2021-12-2 查雍,朱毅合格57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店沪CB0060002 日常监管2021-12-2 查雍,朱毅合格。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的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的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的通告正文:----------------------------------------------------------------------------------------------------------------------------------------------------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号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对本市经营重点监管产品、经营销售额高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集中开展了飞行检查,其中10家企业检查结论为“整改合格”,3家企业检查结论为“立案查处”,1家企业检查结论为“立案核查”。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通告表(2018年12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25日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通告表(2018年12月)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检查方式检查结论1上海柏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沪杨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16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2上海谊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沪松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09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3史密斯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沪静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050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4上海麟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沪金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116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5庆颖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沪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139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6实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沪黄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89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7上海昕途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沪黄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16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8上海北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沪虹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99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9艺斯高(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沪虹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12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10上海兰博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沪长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9006号现场检查整改合格11上海鑫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沪普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104号现场检查立案查处12科尔视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沪闵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9012号现场检查立案查处13上海精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沪宝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063号现场检查立案查处14维锶(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沪闵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62号现场检查立案核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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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一、青县博康医院
1、机房门无标识
2、轿頂高度不足1.1米
3、对重块未固定,对重块数未标注
4、电梯平衡系数应调整
5、对重块损坏的应更换
6、底坑对重侧缓冲器无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
二、杨官店二村
1、机房内钢架应浇筑(完善)
2、钢丝绳空洞台阶高度至少50mm
3、钢丝绳应有平层标识
4、机房无照明,井道照明损坏
5、断电平层装置的启动应设置在开关前立面
6、层门门头固定应加固
7、对重块应有快速识别的标志
8、顶层导轨支架不应在空心砖上使用穿墙螺丝固定
9、部分副锁应调整
10、确认下所填数值部分与实际尺寸是否相符
注:定检康泰、中和艺圣、金泉宾馆、博康以及监检小区应以此标准整改,自查、自改现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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