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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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调派数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毕业生调派数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毕业生调派数据、档案转递本卷须知毕业生同窗们,你们好!你们即将完毕国科大生活,开场人一辈子新的旅程。

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记载你们成长足迹的学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

为了每位同窗的档案能够准确、迅速的转递到接收单位, 请你们对以下本卷须知必然给予重视,而且严格遵循执行。

一、签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1).就业毕业生向所在院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及未就业学生提交?二分回省申请表? 。

(2).毕业生登录国科大学籍系统填报个人调派信息;院系负责就业工作教师审核毕业生调派数据;就业中心上报就业方案。

(3).就业中心去教委打印报到证〔上联?就业报到证?、下联?就业通知书?〕。

(4).毕业生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上联;院系整理学生档案,将下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档案;院系转寄材料齐全的学生档案,缺材料者无法转档。

(5).毕业生凭报到证上联领取户籍卡〔在户籍办领取,中关村青年公寓东平房131室〕。

(6).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到调派(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京外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籍卡、到所在派出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

(7).单位人事部门接收毕业生及毕业生档案。

二、申请出国的毕业生毕业生出国程序凭二分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到国科大户籍治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

将户档落回生源地后到本地公安局办理护照。

具体流程:1〕联系国外境外学校:收到国外境外大学接收函或录取通知,本人经慎重考虑,申请出国〔出境〕留学,不参加就业调派。

2〕了解户档政策3〕落实户档去向:就业指导中心原那么上将出国毕业生户档统一依照二分回原籍手续办理。

出国毕业生户档转到生源地正规人材效劳机构。

毕业生在填报就业调派信息时,“毕业去向〞要选择“二分〞,不要选择“出国〞!办理户档转出:(1).批准同意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规定日之前到所在院系办理户口档案二分回原籍的相关手续。

档案转出说明

档案转出说明

档案转出说明
档案转出说明是指将某个单位或个人的档案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和规定。

档案转出通常发生在某个单位或个人需要将自己的档案转移到其他地方时,例如工作单位转移、学校转学、个人迁户口等情况。

在档案转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在档案转出前,需要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填写转出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 档案转出目的地。

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需要明确档案转出的目的地,例如指定的单位、学校或个人。

3. 档案保密。

在档案转出时,需要注意保护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不被泄露或损害。

4. 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转递方式可以选择邮寄、快递、物流等方式,需要注意选择可靠的转递方式,并对档案进行妥善包装和标识。

5. 档案转入确认。

在档案转出后,需要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方式与目的地确认档案已经到达,并核实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总之,档案转出是档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接转须知目录1.档案转入须知2.档案转递须知3.档案转出须知正文档案转入须知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一八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一)工作要求1.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2)非国有企业;(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2.工作单位注册地工作单位注册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成都市六城区内;(2)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3)在成都市外(限成都市户口)。

3.出国(境)工作(限成都市户口)。

(二)档案要求1.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2.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

三、办理流程(一)持以下材料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1.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除外);3.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限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制内人员,成都市内的国有企业人员);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限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5.房屋产权证,若无,则提供购房合同和物管公司开具的入住证明(限成都市郊区(市)县就业,且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二、办理条件(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档案转递与移交流程规范

档案转递与移交流程规范

档案转递与移交流程规范1. 引言2. 定义档案转递将档案从一个组织或个人转交给另一个组织或个人的过程。

档案移交将档案从一个部门或办公室移交给另一个部门或办公室的过程。

3. 档案转递与移交的流程3.1 准备工作1. 确定转递与移交的档案类型和数量。

2. 联系接收方,并明确他们的接收能力与条件。

3. 确保档案转递与移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遵守。

3.2 档案整理与清点在进行档案转递与移交之前,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与清点1. 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将档案进行归类。

2. 对每个档案进行清点,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和状态。

3.3 档案装箱与封存在进行档案转递与移交之前,需要将档案装箱并进行封存1. 使用规范的档案箱对档案进行装箱,并在箱子上标明档案的名称、数量和装箱日期。

2. 使用安全可靠的封条对档案箱进行封存,并记录封存日期和封存人员。

3.4 档案转递与移交1. 双方对档案转递与移交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达成一致。

2. 由转出方和接收方的授权人员共同参与档案转递与移交过程。

3. 对档案进行逐一清点,并记录档案的接收状态。

4. 将档案转交给接收方,并在转出方留存一份确认单。

3.5 档案接收与验收1. 对档案进行验收,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和数量与档案转出方的清单一致。

2. 如发现档案有损坏或遗漏,及时与转出方联系,并记录在档案接收报告中。

3. 完成档案接收报告,并将报告传达给转出方。

4. 异常情况处理1. 档案未能按时转递或移交当无法按计划进行档案转递或移交时,应及时与对方联系并重新安排转递时间。

2. 档案变更或丢失如在档案转递或移交过程中发生档案的变更或丢失,应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5. 结束语。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毕业生同学们,你们好!你们即将结束大学生活,开始人生新的旅程。

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记载你们成长足迹的学生人事档案。

为了每位同学的档案能够准确、迅速的转递到接收单位, 请你们对下列注意事项一定给予重视,并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档案转递步骤须知一、确保在网站上填写的档案转递信息准确无误毕业生在网站上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时,应特别注意:请填写准确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单位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请毕业生依据个人情况对应以下六种类别。

1、有派遣单位的毕业生(1)凡派遣单位有接收机要档案权限的,比如毕业生签约单位是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应直接填写其单位接收档案部门的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凡派遣单位不符合机要通信投递范围的,比如签约单位是某中学或某个企事业单位,则要填写与机要局有直投关系的上级单位的名称及详细地址。

(3)在“三资”(合资、外资、独资)或私企等报到单位不符合机要通信投递范围,且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就业的,应提供其专门指定的符合机要通信范围并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档案转递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一般单位集体在某人才交流中心开户的,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填写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将被转递到该中心;综上所述,要特别注意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之间的关系,两者有可能不是一致的,因而在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时,如有必要,请咨询单位人事加以确认。

2、档案转回原籍的毕业生凡回省二分的同学,其报到单位、档案转递地址一般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等。

上述地址由北京市教委协商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后提供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继续读研的毕业生(1)已经考取校外研究生的同学,请按录取学校的要求填写转档信息,一般具体到所录取学校的院(系、所、中心)的党委或人事部门。

另外,请将录取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交给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档案室备份留存。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招就处管理,由招就处转移(可自带);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党员关系由组织部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

近几年来,上述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毕业生的职称评定、结婚生子、买房投资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毕业生能够了解并正确处理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说明如下:一、关于档案转移档案转移是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派遣原则确定的。

简单的讲,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移的地址。

(一)关于派遣原则派遣时的基本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受函、录取通知书、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托管审核表或者人事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基本原则是:1、“三支一扶”。

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2、升学。

无报到证。

3、正式就业。

派遣到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需有人事部门盖章)。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

如果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派遣到上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到原籍。

档案回原籍详见《全国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

(二)关于档案转移程序(1)6月中旬,毕业生将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办(没有按时报送的将先派遣回原籍)。

(2)6月中下旬,学校就业办到省毕办统一办理报到证。

(3)7-8月,学校就业办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

原则是学校集中寄送,也可以由学生本人自带交到报到地址。

(三)关于档案转移的案例分析1、“三支一扶”“三支一扶”(含资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

按省教育厅规定,派遣至省毕办,档案由其代管,不收管理费。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

到湖北保康资教(要将资教协议书报送就业办)。

6月底毕业离校时,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转至省毕办。

转档案流程及手续

转档案流程及手续

转档流程及手续
转档流程及手续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
转档案至新存档单位的流程:
1. 确认调档需求:
- 确定新工作单位或新就读学校是否需要接收个人档案。

- 如果档案需转入人才市场、社会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机构,了解该地接收档案的具体要求。

2. 开具调档函:
- 与新存档单位联系,按照其规定申请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上应写明调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原存档单位名称以及新存档单位信息,并加盖公章。

3. 准备材料:
-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解除合同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依据文件,以证明身份变更或新的工作学习关系。

4. 提交申请:
- 到原存档单位提交调档申请及相关材料。

- 原存档单位审核后,会检查档案完整性,并办理转出手续。

5. 档案转递:
- 原存档单位在收到有效调档函并核实无误后,通过机要或者专门的档案传递渠道将档案寄送到新存档单位。

- 新存档单位收到档案后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完成入库,更新档案存放状态。

注意事项:
- 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及时跟进档案转移进度。

- 若涉及到跨区域转移,还需注意不同地区间的政策差异。

- 部分情况下,档案转移可能还需要在线上平台操作或者提供电子版文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务必与当前存档单位和接收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按最新规定执行转档流程。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6篇范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6篇范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6篇范文)第1篇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一、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转至新单位。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规范整理。

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未经规范整理的档案不得转递。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档案转出1个月后未收到档案回执,应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严防档案丢失。

六、违犯档案转递制度,造成档案丢失,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现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2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一、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并经人事科长初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要爱护档案,严禁圈划、涂改、抽换、摘抄、拍摄、复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查阅部门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阅,须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如需续借,应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续期不超过3天。

外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携带回家,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六、严禁在查阅档案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

七、外单位人员查阅我院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介绍信》,经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八、借出档案,应清点登记;收回档案,应在核对无误后放归原位。

第3篇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安全。

二、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接收、转递、查(借)阅档案都必须做好记录,始终做到帐物相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档案转递与迁移流程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档案转递与迁移流程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档案转递与迁移流程一、引言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档案的转递与迁移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合理、规范地进行档案转递与迁移,不仅能够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还能提高干部人事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就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与迁移流程进行探讨,旨在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二、档案转递与迁移的基本概念1. 档案转递档案转递指的是将档案从一个组织或部门转交给另一个组织或部门的过程。

在干部人事管理中,档案转递发生在干部调动、晋升、降级等情况下,确保干部档案及时送达到目标单位。

2. 档案迁移档案迁移是指将档案从一个存储位置转移到另一个存储位置的过程。

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档案迁移可能发生在单位更换存储地点、档案存储设备升级等情况下。

三、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流程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阶段在进行档案转递前,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和信息。

包括调档函、档案目录、接收单位的名称、联系人信息等。

发送单位应仔细核对干部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并制定详细的转递计划。

2. 档案整理与打包根据档案目录,将需要转递的档案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然后将档案进行打包,标注好档案的种类、数量等信息,便于接收单位进行接收和存储。

3. 档案送达通过快递、专人送达等方式,将打包好的档案送达给接收单位。

在送达过程中,需要妥善保管好档案,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接收单位应及时确认收到档案,并签署接收单,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核实。

4. 档案接收与存储接收单位在接收到档案后,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档案接收和存储。

根据档案的种类和保管要求,将档案安排到对应的存储设备或位置,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四、干部人事档案迁移的流程干部人事档案迁移的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迁移计划制定在进行档案迁移前,需制定详细的迁移计划。

包括迁移的时间、地点、工作流程、责任人等信息。

迁移计划应充分考虑迁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置。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倡导,档案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现代的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转入、转递和转出三个方面,其中档案的转入、转递和转出也是档案监管流程中的三个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管档案,必须加强对档案转入、转递和转出的监管,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保密。

一、档案的转入须知档案的转入是指将一定时间或一定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交付给档案机构加以保管和管理。

档案机构作为档案的接收方,要做好档案的转入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1.填写档案转入清单在将档案交付给档案机构之前,必须填写档案转入清单,明确档案名称、编号、分类、日期、负责人、存放位置、使用权等信息,以便于档案机构根据清单的要求验收档案并进行记录和管理。

2.检查档案完整性档案转入前,必须对档案进行仔细的检查。

检查档案的完整性,确保档案不失实、不抽取、不填加、不挂失、不篡改、不遗漏,有助于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

3.封存档案档案机构收到档案后,应按照要求进行封存。

将档案整理好后,要对档案进行封存,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

同时要注明封存日期及封存人,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二、档案的转递须知档案的转递是指将档案从一个档案机构或者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者另一个档案机构。

档案转递的目的是满足业务需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流。

1.办理转递手续在档案转递前,要办理转递手续,包括填写转递单、交办单、审核单、领用单等,对转递的档案进行监管,在交接时进行记录。

2.确定档案的归属在档案转递时必须明确档案的归属,以便于后续的查找和管理。

同时要注意档案的保密性,在转递前要对档案进行分类和评级,根据档案的级别进行保密措施。

3.确保档案安全在档案转递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避免档案丢失和损坏。

同样,也要加强对于档案的跟踪和监管,定期进行档案点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档案的转出须知档案的转出是指将档案从一个档案机构或者一个部门转出,以完成业务需要。

2022年廊坊市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2022年廊坊市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2022年廊坊市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档案接收和转出
(一)档案接收
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EMS外包装需加盖学校公章)寄至市级或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中心均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

(二)档案转出
1、拟接收档案部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原件;可本人持调档函原件到现场办理,也可网上办理,网上办理流程:请登录xxx"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接"模块操作。

2、本人无法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档案查询
请登录xxx“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模块查询到档情况。

如未查询到本人学籍档案信息,可能是以下原因:
1、学校尚未寄出学籍档案或寄出的学籍档案还未接收;
2、如通过学校查询EMS已签收,说明学籍档案正在清理,还未
录入系统(因暑期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工作量大,应届毕业生可在九月之后查档,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档案入档、保管、查阅、复制、转接制度

档案入档、保管、查阅、复制、转接制度

档案入档、保管、查阅、复制、转接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档案入档、保管、查阅、复制、转接制度是组织或机构管理档案工作的重要部分。

档案是记录着组织或个人活动的文件、资料或信息的载体,对于历史研究、管理决策、司法审判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查性,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一、档案入档制度档案入档制度是指将新产生或获得的档案文件纳入档案管理系统中并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档案入档制度的实施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归档登记:对每一份新产生的档案文件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

2. 审查归档:经过初步审查,确定档案文件的分类归档方式和存放位置,确保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检索的便捷性。

3. 归档存放:将档案文件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存放到指定的档案柜或库房中,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归档管理:建立档案文件的借阅和利用制度,监管档案文件的存取情况,防止档案被滥用或遗失。

1. 档案保管期限:对不同类别的档案文件制定不同的保管期限,明确档案文件的保存时间和销毁方式。

2. 档案保管环境:建立符合档案保存要求的保管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方面的控制,防止档案文件受潮、变质或被腐蚀。

3. 档案安全管理:建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措施、保密措施、防火防盗等,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4. 档案修复与抢救:对受损或老化的档案文件进行修复和抢救,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和价值。

档案查阅制度是指对档案文件进行检索、查询和利用的规定。

档案查阅制度的落实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查阅申请:建立统一的查阅申请程序,明确查阅者的身份和目的,保证查阅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查阅方式:提供不同方式的查阅服务,包括现场查阅、复制查阅、电子查询等,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

3. 查阅时间:确定查阅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档案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查阅服务。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档案转递与移交是档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档案的流转和移交,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的相关内容。

一、档案转递档案转递是指将一个单位的档案交接给另一个单位的过程。

在档案转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交接手续:档案交接时,应该制定相应的档案转递手续和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交接手续应该包括交接单、交接记录和交接清单等。

2. 交接标识:在档案转递过程中,需要对档案进行标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清晰的归属。

标识可以采用封条、标签或者其他合适的方式。

3. 交接验收:在档案转递后,接收方需要进行档案的验收工作。

验收应该包括对档案的数量、完整性和合规性的检查。

二、档案移交档案移交是指将档案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在档案移交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移交计划: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该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移交地点、移交方式等。

移交计划应该提前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2. 档案整理: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该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完整。

3. 安全保障:在进行档案移交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可以采用封包、防潮、防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 移交记录:在档案移交完成后,应该制定移交记录,包括移交人员、移交时间、移交数量等。

移交记录应该保留备查,以备档案管理需要。

档案转递与移交是档案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通过规范的转递和移交流程,可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可查和可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转递与移交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好档案管理的良好秩序。

档案转寄回生源地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档案转寄回生源地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档案转寄回生源地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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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人事档案转递制度1、接到有关干部的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指示后,要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2、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一次性转出。

3、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与档案一道密封,加盖密封章。

4、转递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档案转出后,必须在档案花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转往何处,以备查考。

6、接收单位应及时催要干部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要立即退回,并限期在10天内整理好后再报送。

对收到不属于管理范围的干部人事档案,要立即退回原转出单位。

7、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

若发现缺少材料,应在回执上写明。

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的,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8、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须认真登记、编号,及时入库。

9、干部调配、任免工作等部门应将干部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制度2016-02-01 18:32 | #2楼一、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二、转出的'档案必须是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整理过的档案,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三、因干部职务或干部管理体制变动,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时,原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将干部档案转递给有关干部档案管理部门。

四、转递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转出单位应逐项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与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一并严密包封。

对成批移交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转出单位应填写《干部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

五、接收单位收到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检查核对无误后,将回执或移交清单签字盖章并及时退回转出单位。

转出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一个月后,尚未收到回执的,转出单位应主动向接收单位查询、索要。

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出

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出

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出1、干部档案必须经严格密封通过机要部门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得私自拆阅。

2、档案管理人员收到新入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后,要认真审阅核对,发现档案材料不全应及时催要,教职工要积极配合并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向原单位催要所缺材料。

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回执。

3、教职工调动工作时,应将调档函交调配岗位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签署同意调档意见后,由调配岗位工作人员转人事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填写转递清单,及时交机要部门发送。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字材料。

二、归档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三、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

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与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四、归档材料中人员的姓名、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等基本情况必须填写准确无误。

五、归档材料须使用A4的办公用纸,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利用一、处级以上单位(部门),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应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填写《人事档案利用登记表》后,在人事档案阅档室查阅。

提供利用的范围包括:组织工作、人事工作、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奖惩工作、政审外调工作、纪律检查、监察、公安、公证、出入境管理、审计部门的案件审理工作、编史修志等工作。

二、各分党委、中层部门负责人可查阅本单位教职工的档案,除办理案件外不得跨部门查阅其他部门人员的档案。

三、查阅处级(中层))以上级别的干部档案,须经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查阅者应在人事档案阅档室查阅,档案管理人员须在场并记录阅档情况。

查阅者不得擅自拍摄、摘记、复制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确须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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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转须知
目录
1.档案转入须知
2.档案转递须知
3.档案转出须知
正文
档案转入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一八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2.工作单位注册地
工作单位注册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2)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
(3)在成都市外(限成都市户口)。

3.出国(境)工作(限成都市户口)。

(二)档案要求
1.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
2.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

三、办理流程
(一)持以下材料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
1.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除外);
3.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限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制内人员,成都市内的国有企业人员);
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限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
5.房屋产权证,若无,则提供购房合同和物管公司开具的入住证明(限成都市郊区(市)县就业,且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
二、办理条件
(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三)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

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四)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五)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六)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
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七)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人事关系。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①条件: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毕业工作满一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半年。

②流程:
A.人才中心领取《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b.按照要求填写《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须用人单位盖章);
c.提交《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中心。

(2)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①转正定级材料,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②行政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③工资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④现实表现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⑤婚育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如系未婚,则不需出具;
⑥离职文件,原工作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且系在编者提供。

⑦以下人员档案内不需转正定级材料、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a.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
b.毕业未满半年的硕士研究生。

上述两类人员符合条件后,由市人才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单纯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单纯存档”的,或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市人才中心不负责办理人事关系调动。

三、办理流程
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调档:
(一)调档函(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商调函或档案接收证明),凭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调档的,还需提供复印件。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婚姻生育相关证件:
1.已婚未育者: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已婚已育者: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再婚或离异者,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局鲜章)或《法院离婚
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特别提示
档案转入时,原存档单位未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现实表现证明、婚育证明),未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转正定级、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的,档案转出时,市人才中心不能出具相应证明、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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