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持而象征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补充协议---文顾律所鲁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因代持而象征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补充协议

出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于2017年月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明确《股权转让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确认,甲方向乙方转让xxxxxx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象征性价格,即壹元人民币。本协议签署时,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二、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之所以采取象征性价格完成支付,是因该股权实际系为乙方代为持有,该股权真实权利人自始为乙方,甲方实际并未出资,仅是代替乙方出资并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股权转让就是恢复股权归属的原本状态。为此,甲方同意在取得一元转让款后,无条件将上述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无任何异议。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出让方:(签字)受让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