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税务稽查是如何查你的账!-房地产篇(老会计人的经验)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说明:这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的定义,实际上,随着新征管法的出台,稽查的内容更丰富了,即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又包括对涉税相对人的检查和处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总局对《税务检查通知书》也设计了两种格式,即:格式一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稽检通一〔〕号: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格式二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稽查的工作原则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应遵循的贯彻工作始终的基本行为准则。
房地产企业税务检查方法
房地产企业税务检查方法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检查方法一、检查项目有关情况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时,应从项目的立项、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施工、配套设施支出、房屋销售产权转移为顺序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和批准书,掌握开发项目的总体情况,如总开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工程造价及完工时间、房屋销售合同及入住时间承诺、有无合作建房、有无代建工程等,为下一步检查打下基础。
二、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对房地产业的检查采用逆查法比较省时省力,从审查报表入手,进而审查总账、明细账,最后有针对性的抽查有关凭证资料。
在检查中应加强对有关重点科目的检查,如往来科目,收入、成本科目等。
三、实地检查与询问调查相结合在掌握项目开发总体情况和检查账本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地实地盘点检查,了解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房屋销售情况及购房者的入住情况。
同时广泛和有关人员接触,通过询问交流的方式了解房屋销售方式,有无有工程配套设施、有无出租未售出房屋的情况,周转房的摊情况等与项目检查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查证涉税问题。
四、营业成本的检查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审查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审查企业是否分清项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成本对象总成本=(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费+设计不可转让的配套设施造价+建安工程招标价格+开发间接费)预计开发面积,求出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检查时要仔细核对有关合同和立项书,检查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是否准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造成多转成本。
审查有无将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不能转让的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直接记入开发产品成本,而不摊入可有偿转化的配套设施,自用房产,出租房产等,增加销售成本。
解析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
解析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维护税收秩序,防范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针对税务稽查,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与技巧,以确保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析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
一、调查核实税务稽查的核心是调查核实,通过对企业和个人的财务账目、税务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核实,以确保其纳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稽查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税务知识和相关法规的理解能力,以提高调查核实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二、抽样检查大多数情况下,税务稽查是以抽样检查的形式进行的。
通过抽取一部分涉税主体进行检查,从而推断出整个纳税人群体的纳税情况。
在抽样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需要根据统计学原理,合理地选择样本,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三、比对核实税务稽查还需要进行比对核实。
通过与其他涉税主体、财务和商业资料进行核实比对,以发现和确认存在的问题。
比对核实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可以排除虚假报税等违法行为,提高税务稽查的效果和准确性。
四、信息披露税务稽查过程中,信息披露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与技巧。
稽查人员需要向纳税人详细解释稽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告知纳税人应提供的材料和配合事项,并提供必要的税法和政策指导。
信息披露可以增加稽查的透明度,促进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
五、数据分析税务稽查中,数据分析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对大量的财务数据和税收信息进行分析,稽查人员能够发现异常情况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行为。
数据分析可以帮助稽查人员发现潜在的税收风险区域,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风险评估在税务稽查中,风险评估是一项重要的技巧。
通过评估纳税人存在的风险,稽查人员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稽查对象和稽查方案,以确保稽查工作的重点和效果。
风险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纳税人的历史行为、行业特点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等。
七、现场检查税务稽查通常需要进行现场检查,以获取更加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现场检查要求稽查人员具备一定的沟通和调查技巧,能够与纳税人或其他涉税主体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协商。
税务稽查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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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有哪些方法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查账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
(一)查账方法
查账方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
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
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1)会计资料的审阅
(2)记账凭证的审阅
(3)账簿的审阅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4)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税务稽查案件调查流程
税务稽查案件调查流程税务稽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核实和审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税务稽查案件的调查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一、案件立案税务稽查案件的调查流程首先是案件立案。
立案是指税务部门接收到举报信息或者发现有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后,依法对相关纳税人展开调查的决定。
立案的具体步骤包括案件登记、案件评估和案件立案审批。
1. 案件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到举报信息或者发现问题后,将案件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案件编号、纳税人基本情况、举报人或巡查人员信息等。
2. 案件评估:税务机关根据登记信息对案件进行评估,判断案件的重要性、复杂性、可能存在的风险程度等,并据此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3. 案件立案审批:经过评估后,案件需要经过主管领导或稽查部门批准立案,在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案件的证据材料、立案理由及法律依据等因素,并确保立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调查准备案件立案之后,税务稽查部门需要进行调查准备工作,以确保调查高效有序进行。
1. 调查计划制定:稽查机关根据案件的性质、重要性和复杂性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调查计划,并确定主要调查内容和目标。
2. 调查人员安排:根据调查计划,稽查机关会调配相应的人员参与到案件的调查工作中,确保调查团队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 业务熟悉和证据搜集:调查人员对案件相关领域进行充分了解和研究,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同时搜集证据材料以支持后续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实施调查实施是税务稽查案件调查流程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对纳税人的调查讯问、核对资料和取证等工作。
1. 调查讯问:税务稽查人员会对相关纳税人进行调查讯问,了解其税务情况、纳税申报过程、财务核算等情况,并记录相关内容。
在讯问过程中,调查人员要保持专业、客观的态度,依法提出问题,并妥善保存讯问记录。
2. 核对资料:为了核实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和财务记录,调查人员会与相关单位交流,核对涉案纳税人的资料。
核对资料的过程需要保证核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税务稽查,税务机关可以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依法纳税,并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管。
税务稽查内容涵盖税务行政、税收征管、税收法律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税收申报核实:税务稽查通过检查纳税人所提交的税收申报材料,核实其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税务账册、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进行详细审查,比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申报情况,发现并纠正虚假申报、漏报、误报等不当行为。
2. 税收征收核查:税务稽查将对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
主要包括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合规税款缴纳情况、税务处理和补缴情况等进行审核和追踪。
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纳税记录、税务缴款凭证、税款支付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税款,并防止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的发生。
3. 重点税源稽查: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进行重点税源的稽查。
重点税源稽查主要包括对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情况、税款申报情况、合规缴纳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
这些重点行业包括垄断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对国家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的领域,目的是确保这些领域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税款。
4. 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税务稽查还负责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
稽查人员会对有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5. 税收法律监督:税务稽查是税收法律监督的重要环节。
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指导纳税人遵守税法、正确履行税收义务。
稽查人员还会就税收法律政策问题向纳税人提供解释和咨询,为纳税人提供合规纳税的指导和支持。
综上所述,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申报核实、税收征收核查、重点税源稽查、税收违法行为查处以及税收法律监督等。
税务稽查技巧与方法
税务稽查技巧与方法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监管活动,旨在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与管理。
为了确保稽查的高效和质量,税务稽查人员需要掌握一些技巧和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的技巧和方法,以帮助稽查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数据分析技巧1. 数据采集:稽查人员应充分利用各类数据源,如企业报表、银行数据、物流信息等,收集涉税信息。
同时,借助信息化工具,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2. 数据比对: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比对,寻找异常和矛盾之处,精确定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比对过程中,需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风险评估:基于数据比对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企业或个人。
优先处理高风险对象,提高检查效率。
二、调查核实技巧1. 审查凭证:对企业的发票、合同、收据等财务凭证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特别关注发票真伪和虚开发票等问题。
2. 现场核实: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观察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
与企业负责人、员工交流,收集更多信息,排查隐性问题。
3. 调取证据:依法调取相关证据,如银行对账单、进出口单据等,证明涉嫌违规行为。
在依法程序下取证,并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沟通与合作技巧1. 沟通技巧:与被稽查对象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其经营模式和涉税情况。
根据情况调整沟通方式,谋求合作共赢的目标。
2. 合作共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税务违法行为。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
3. 争议解决:在稽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纠纷和争议。
稽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妥善处理争议,并与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案件处理技巧1. 罚则运用: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合理运用罚则。
平衡税收追缴与企业经营合法合理之间的关系,维护税收秩序与企业正常经营的平衡。
2. 处罚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
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免因程序问题造成案件无效。
3. 随机抽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无预警的检查,增加稽查的惩戒力度,预防潜在的违法行为。
税务稽查流程
税务稽查流程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的一种行政监督活动。
税务稽查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维护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下面将介绍税务稽查的流程和相关事项。
一、稽查立案税务稽查的第一步是立案。
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和风险分析的结果,决定对某个纳税人进行稽查。
稽查立案是税务机关基于公平公正原则的一项重要举措,确保稽查的目标客观、公正、合法。
立案时,纳税人将收到稽查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包含稽查的目的、范围、时间等相关内容。
二、稽查准备税务机关在进行实地稽查之前,会进行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对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比如纳税申报表、会计凭证等。
税务机关还可以与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合作,共享信息资源,确保稽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是税务稽查的一个重要环节。
税务机关会派出稽查人员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中,稽查人员有权调阅纳税人的账簿和财务资料,并可以进行核实和核对。
纳税人在实地调查中应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解释。
四、初次会议初次会议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实地调查结束后,税务机关会与纳税人召开初次会议,就稽查结果进行初步沟通和交流。
纳税人可以就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释和意见,税务机关也会就稽查结果进行说明和提醒。
初次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稽查事实,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结案处理税务稽查的最后一步是结案处理。
税务机关根据稽查结果,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评估和判定。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同时,纳税人也有权对稽查结果提出异议,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六、风险提醒在税务稽查流程中,纳税人应加强税务合规意识,主动遵守税法规定,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纳税人应合理组织会计和财务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
同时,建议纳税人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潜在的税务风险。
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汇总
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汇总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的一种行政手段。
通过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检查,税务稽查能够发现纳税人的违规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国家财政稳定。
本文将总结一些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
1. 账务核对法账务核对是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之一,通过比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来核实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否真实、准确。
稽查人员会仔细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录,包括销售收入、进货成本、费用支出等,与凭证一一核对。
同时,还会与纳税人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账务真实可靠。
2. 现场检查法现场检查是税务稽查的重要手段之一。
稽查人员会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或者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证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在现场检查中,稽查人员会查看生产设备、原材料、产成品、销售记录等,以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合同、票据等。
通过现场检查,税务机关可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3. 盘点抽样法盘点抽样是税务稽查中的一种常用方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存货、原材料等进行抽样盘点,可以了解实际库存数量,核实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和进货成本是否真实。
抽样盘点要求稽查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财务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存货、原材料的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构和隐匿销售收入的情况。
4. 业务比对法业务比对是一种通过将纳税人的业务数据与同行业、同市场的相关企业进行比对,分析纳税人的运营情况是否与行业水平相符合的方法。
通过与同行业企业的比较,税务机关可以发现纳税人的异常情况,如销售成本偏低、毛利率异常等,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虚构和隐匿收入的可能。
5. 自愿申报核对法自愿申报核对是一种通过与纳税人自愿申请的核对,核实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方法。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纳税人可以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纳税申报进行核对,以证明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税务机关会依据纳税申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如实核对相关资料,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诚信度。
税务稽查的流程
税务稽查的流程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 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分工制约的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 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稽查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选案环节税务稽查选案亦称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 是指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和要求, 对纳税人各项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筛选, 最终为税务稽查的实施确定具体检查对象的过程。
涉税案件主要来源于检举、上级交办、各级转办、协查拓展、检查拓展、情报交换和采集的综合信息。
(二)检查环节1.实施检查征的一方认为属于无偿赠送, 如果做折扣的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否则该折扣不能减。
不征的一方认为不属于无偿赠送。
例如,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川国税函[2008]155号 : "买一赠一"是目前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 其行为性质属于降价销售, 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2.收集证据在检查环节最重要的是收集、固定证据, 证据不充分, 案件的处理就有风险。
稽查证据主要有: 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等。
(1)稽查人员收集证据的方法有:①提供法。
责成纳税人提供有关资料。
②换取法。
凡需要索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的, 可以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用提取证据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原件。
③复制法。
不能取得原件的, 可以录音、录象、影印或复制、复印。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④记录法。
到现场观察并将观察到的情况制作书面记录, 稽查人、企业在场人及其他当事人签名盖章后作为证据。
⑤询问法。
落实征税问题。
⑥调查法。
以调查取证有两种情况, 一是派人到外单位调查;二是函调, 即发函到外地单位调查取证, 异地协查回函及所附票据、文书复印件, 也应视同取得证。
税务稽查程序简介
税务稽查程序简介税务稽查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检查和核实的一系列操作和步骤。
本文将对税务稽查的程序进行简要介绍。
一、稽查计划的制定税务机关首先根据纳税人的诚信记录、风险评估和税收政策等因素,确定稽查计划。
稽查计划通常涵盖了稽查的时间、地点、对象和范围等信息,确保稽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稽查通知的发送税务机关在确定稽查对象后,会向纳税人发送稽查通知。
稽查通知一般包含稽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内容。
纳税人在接到稽查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税务资料和信息。
三、现场检查与核实税务稽查人员到达稽查地点后,会进行现场检查与核实。
他们会检查纳税人的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账簿等相关资料,核实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同时,稽查人员还可以与纳税人进行面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四、异议申报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异议申报。
异议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对稽查结果不满意的意见和解释,并要求重新核实或修改。
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异议申报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五、税务处理决定基于稽查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和资料,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可以包括税务罚款、税务处罚等,旨在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
六、行政复议与诉讼如果纳税人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对税务处理决定的复查;而诉讼则是在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相关案件。
七、稽查结果的公示税务机关在稽查程序结束后,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稽查结果的公示。
公示内容通常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稽查事项和处理决定等,旨在提高税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结税务稽查程序是保障纳税人遵守税法法规、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环节。
通过制定稽查计划、发送稽查通知、现场检查与核实、异议申报、税务处理决定、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结果公示等步骤,税务机关确保稽查工作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税务稽查流程
税务稽查流程税务稽查流程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种检查活动。
下面是税务稽查流程的详细步骤:1. 稽查立案:税务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涉及纳税人的违法案件后,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如果初步认为涉嫌违法,会立案进行税务稽查。
2. 稽查准备: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确定稽查范围和稽查重点,制定稽查计划。
同时,会通知纳税人进行备案登记和提供相关资料。
3. 稽查实施:税务机关会派出稽查员前往纳税人的经营地点进行实地检查,核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相关资料。
稽查员会逐项检查纳税人的税收申报情况,是否存在漏税、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4. 询问调查:稽查员在实地检查的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和说明。
稽查员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5. 资料核对: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比对,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
特别是核对纳税人的销售额、进项税额、税费申报等关键数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和实际情况。
6. 发现问题:如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漏报、少报、错报、误报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会对其进行调查并记录下来,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7. 资料退还:在稽查结束后,税务机关会将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退还给其,同时告知相关处理意见和可能的处罚措施。
8. 处理决定:税务机关会根据稽查结果,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决定。
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9. 处理告知:税务机关会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给纳税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如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或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10. 监督检查:税务机关还会对已处理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防止纳税人再次违法,确保税收的合法征收。
以上就是税务稽查流程的基本步骤,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保证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税务稽查步骤
税务稽查步骤税务稽查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的一种监管手段。
在税务稽查的工作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以确保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整理税务稽查的步骤,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工作流程。
税务稽查的步骤主要包括调查准备、现场稽查、数据核对、初步结论、复核与复议、封存与解封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步骤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调查准备阶段。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根据案件的特点和背景,进行充分的案件调查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的税务资料、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等。
同时,还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检索和分析,筛选出可能存在问题的纳税人。
接下来是现场稽查阶段。
稽查人员会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情况,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在现场稽查中,稽查人员可以查阅纳税人的账簿、票据、报表等财务资料,并进行财务核对和实物检查。
稽查人员还可以与纳税人进行询问和访谈,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及纳税人的所得和支出情况。
第三个环节是数据核对阶段。
稽查人员会将在现场稽查中获取到的财务资料与纳税人提交的报表进行比对和核对。
通过对纳税人的收入、支出、成本等数据进行详细的计算与分析,以判断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数据不一致或存在异常情况,稽查人员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查找问题所在。
在完成数据核对之后,稽查人员会进行初步结论。
根据现场稽查和数据核对的结果,稽查人员会形成初步的结论,判断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并对问题的性质和涉及范围进行初步分类和划定。
初步结论需要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和对质,听取纳税人的解释和辩护意见,并且要记录和留存纳税人的陈述材料。
复核与复议是税务稽查中的重要环节。
如果纳税人对初步结论有异议,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税务机关会重新审查和核实相关问题。
如果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上级税务机关再次审查和决定。
税务稽查工作流程
税务稽查工作流程税务稽查工作是指国家税务部门依法对纳税人的一定时期内的纳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及一定税务事项进行审查、调查的一项工作。
税务稽查是维护税收法律纪律、保障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人遵纪守法、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渠道之一。
税务稽查主要涉及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税款缴纳、账务处理等方面。
一、稽查前准备税务稽查前,稽查人员需要对涉税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企业纳税历史记录和存在的问题。
具体如下:1、前期准备税务稽查前,税务稽查人员需了解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稽查程序、方法和技巧,全面做好准备工作,对涉税企业的税务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
以确保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做到准确、系统、科学、公正。
2、确定稽查对象税务稽查人员需要在纳税人档案中查找符合稽查条件的企业,查看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税务处理方式等。
3、筛选稽查重点税务稽查人员可以根据纳税人档案中的数据和企业的业务情况,结合税务部门、涉税部门的反馈意见,对于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业务进行重点稽查。
4、通知稽查对象在确定稽查对象和目标后,税务稽查人员需通知相应的企业,并告知即将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同时,也需要告知企业有关税务稽查的有关规定和原则,为后期的税务稽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税务稽查过程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需按照稽查对象和稽查重点确定的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主要包括:1、实地调查税务稽查人员需要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查看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情况等。
同时,也需要查看企业的发票、销售单、收付款单、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核实企业的账务情况、税款缴纳情况等。
2、资料检查税务稽查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进行详细检查,核对企业的账务和税务申报是否真实可靠、合法合规。
3、讯问企业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也需要讯问企业有关经营管理和税务申报的责任人、财务人员等。
通过讯问,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
税务稽查询问技巧七例
税务稽查询问技巧七例税务稽查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收记录进行检查和审计的过程。
对于许多纳税人来说,税务稽查可能是一项令人感到紧张和困惑的任务。
然而,只要您了解并掌握一些税务稽查的基本技巧,就能够应对税务稽查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是七个税务稽查的技巧,帮助您更好地应对税务稽查。
1.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税务稽查的重要一环是收集和分析纳税人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因此,您应该尽可能地保留所有与税务有关的文件,例如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资产购买记录等。
这些文件可以为您提供纳税申报的证据,以免被税务部门误会或怀疑造假。
2.熟悉税法规定作为纳税人,了解税法的基本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这可以帮助您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益,遵守税法规定。
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稽查时,会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评估和判断,了解税法规定可以帮助您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防止因为对税法规定的不了解而导致的纳税问题。
3.寻求专业帮助4.协调合作态度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与税务稽查人员的合作和协调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您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需要的信息和文件。
与稽查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可以减轻税务稽查的压力,并有助于查询结果的更加准确和公正。
5.谨慎对待询问问题税务稽查人员可能会对您进行询问和提问。
在回答问题时,您应该谨慎并准确地回答,不要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
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回答一些问题,可以婉转地请示并寻求专业帮助,确保自己的回答准确和符合实际情况。
6.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申诉途径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您作为纳税人有一些法定的权益,例如申诉、复议和诉讼等。
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申诉途径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您在税务稽查中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申诉或上诉。
7.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是一个良好的税务合规和风险管理实践。
通过内部审计,您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税务问题,避免因为税务违规而受到税务稽查的惩罚。
确保自己遵守税法规定并进行内部审计,可以降低税务稽查的风险。
总结起来,应对税务稽查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技巧。
税务稽查有哪些方法
税务稽查有哪些⽅法税务稽查基本⽅法是指稽查⼈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段和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查账⽅法、分析⽅法、调查⽅法。
(⼀)查账⽅法查账⽅法按照审查⽅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审阅法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资料的内容进⾏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种检查⽅法。
审阅法适⽤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
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的信息资料。
(1)会计资料的审阅(2)记账凭证的审阅(3)账簿的审阅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4)会计报表的审阅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5)其他资料的审阅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审阅,⼀般是为了进⼀步获取全⾯信息。
在实际⼯作中,应视检查的具体情况审阅有关资料。
⼀般可审查以下⼏⽅⾯的资料:应注意:⼀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外,还应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审阅。
⼆是对于时间逻辑关系的审阅,应审核资料所反映⽇期与经济业务发⽣⽇期、会计核算记录⽇期是否存在前后⽭盾的情况。
2.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对书⾯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种检查⽅法。
核对法作为⼀种检查⽅法,在检查过程中⽤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定限度的,在采⽤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法的运⽤,才能达到检查⽬标的要求。
(1)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2)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3)证证核对(4)账证核对进⾏账证核对时,⼀般采⽤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发⽣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预案(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预案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
隐匿收入、虚增本钱等问题,单纯的就账论账难以查深查透,需要从外围入手,争论一个工程从获得土地到销售完成的全部环节,从开发流程、资金流向、权属登记等各方面,运用建安本钱分析掌握、利润率掌握、实际投资额与投资概算差额掌握、大额资金支付掌握等方法找准疑点,承受实地检查与询问调查相结合、账内检查与外调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审核开发工程的收入和本钱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进步检查效率,增加税务稽查针对性,特制定本预案。
一、查前预备〔一〕首先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理解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基本状况,理解企业检查期限内的申报纳税状况,查看稽查部门以前年度检查档案,把握以前年度税务检查状况。
〔二〕要求被查单位供给有关资料。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除调遣取企业账簿凭证外,还要求其供给如下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以初步理解企业状况: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章程4、纳税申报表5、以前年度检查报告表6、减免税批准文件7、发票存根、收据8、合同:如征地合同、搬迁合同、根底设施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建安合同、分包合同、配套设施合同、销售合同等9、自用房产的房产证10、土地使用证11、开发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2、发改部门签发的工程批准方案书13、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14、建立工程规划容许证15、建立工程开工容许证16、建立规划平面图17、工程预算及决算报告18、销售平面图19 、商品房屋预售容许证20、销售面积明细表21、回迁安置房屋面积明细表及回迁安置具体施行方案22、配套工程和物业治理具体施行方案23、人员资料。
〔三〕整理核实有关资料,必要时可到发改、规划、土地、建立、住建等部门进展调查核实,如到建立核实开发产品开工验收的建筑面积、到住建部门核实房屋产权移交手续。
〔四〕把握企业会计核算程序,尤其是获得售房预收款、预收账款提缴纳营业税、结转收入本钱利润等环节的时点方法流程,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安排方法。
税务稽查流程
税务稽查流程税务稽查是在税务管理机构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起正常的税务关系,包括税收监管、调查税收行为、发现不正当税收行为以及维护和加强正常税收秩序的关键一步。
税务稽查流程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采取必要的步骤来开展税务稽查。
这些步骤包括申请查询、文件审核、收入调查、审计结论及结果处理等。
一、申请查询首先,根据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税务机关可以申请查询纳税人的财务记录。
在审查审核纳税人的财务记录中,首先要求纳税人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税收申报表。
税务机关还可以查询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以及自然人或者企业受到影响的其他文件。
在收集了所需的财务记录之后,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自身要求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核,以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不正确的做法。
二、文件审核税务稽查的下一步是文件审核。
税务机关对收集的会计资料和税收申报表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不正当税收行为。
为此,税务机关会分析纳税人提供的财务资料,例如财务报表、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和税收申报表等,以确定准确的财务状况以及纳税义务。
如果税务机关在审核中发现了可疑的不正确的做法,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这些可疑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三、收入调查税务机关在审核文件的基础上,会采取收入调查的措施,以确定纳税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不法犯罪行为。
收入调查要求纳税人提供有关自己的营收、利润、支出、其他收入等信息,以确定纳税义务。
此外,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财务文件、发票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确认纳税义务。
四、审计结论及结果处理审计结论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审计结果的总结与归纳,根据审计结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一般情况下,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存在不正确的税收行为,将按照税收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罚款、罚单、没收违法所得或违法行为等处理措施。
五、结论税务稽查包括申请查询、文件审核、收入调查、审计结论及结果处理等复杂的步骤。
税务稽查方法
税务稽查方法1. 顺查法,就像顺藤摸瓜一样,沿着企业的账务处理一路追查下去。
比如从原始凭证开始,看看发票啊、合同啊什么的是不是都合规,然后再逐步查到记账凭证、账簿,这样就能把所有相关的信息都搞清楚,要是有偷税漏税问题,肯定能揪出来!2. 逆查法,这可不得了,反其道而行之!先从报表这些大的方面入手。
比如说,发现报表上的某个数据很奇怪,那就倒回去查,看看是不是账务处理上出了问题,这不就像从结果找原因嘛!比如看到利润突然暴跌,那肯定得倒查看看哪里出了岔子。
3. 抽查法呀,就跟抽奖似的,随机抽取一些业务来检查。
好比去超市抽查商品质量一样,咱税务稽查也可以挑一些重要的、有嫌疑的业务来重点看看。
像突然抽查一笔大额的采购业务,看看有没有猫腻!4. 审阅法,那可是睁大双眼仔细瞧!把企业的各种账册、凭证啥的都细细过一遍。
想象一下你在认真看一本很重要的书,一字一句都不放过,就是这种感觉呀!比如审阅合同的条款,看有没有啥隐藏的风险。
5. 核对法,就是两边对照着看嘛!把不同来源的资料相互核对。
好比说把发票和出入库记录一核对,要是对不上,那肯定有问题呀!像发现发票上的数量和仓库记录的不一样,这里面肯定有文章!6. 调查法,这可得走出去了解情况啦!不是光在办公室看资料,还要去实地调查呢!可以去和相关人员聊聊天,问问情况。
比如说去企业的仓库看看实际存货情况,难道不比光看账本靠谱?7. 盘存法,这可是直接盘点实物呀!看看实际的东西和账上是不是相符。
就像你去数数自己家里的东西和你记得的数量一不一样。
比如去盘点下库存商品,要是少了很多,那可就得好好查查啦!8. 分析比较法,这是要动脑子分析比较的呀!把企业的数据和同行业的进行比较。
要是发现跟别人差距很大,那肯定不正常呀!就好像你发现自己班的成绩和其他班相差好多,能不找找原因嘛!总之啊,税务稽查方法多样又重要,能保障税收的公平公正,让该交税的一分不少,不该交的也不冤枉!。
税务稽查对企业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税务稽查对企业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一、税务检查方法: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二、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
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以某一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为例,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进行比对分析。
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吨/10=100吨。
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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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税务稽查是如何查你的账!——房地产篇(老会计人的经验)本案特点:本案背景相当复杂,曾给稽查局领导和检查人员都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检查难度。
最后,检查人员在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突破多重困难,顶住多方压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处理处罚合法、合理。
本案实施了听证程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效果和影响力。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本案为T市局督办的群众实名举报案件(省局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举报信中反映D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发票多开、销售发票少开、利润不实等现象。
考虑到该单位2001-2002年基本为筹建阶段,2003年开始才有预售发生,因此检查人员决定于年1月21日开始对D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3-2007年的涉税情况实施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D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30日,股东为H(占50%)、Z(占25%)、Y(占25%)。
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
该单位自成立以来共开发了三星二期(包括繁锦公寓和锦绣苑)、佳园东区、佳园西区四大楼盘,检查人员进点检查时,除佳园西区刚开始预售外,其余基本已销售完毕。
二、检查过程及采取的检查方法(一)实施检查前的预案接到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在查前做了一定的基础工作:1、从《税友2006》户管资料库中调阅该单位的基本信息,对其纳税申报情况有了初步了解;2、以业务咨询的方式口头约谈某些比较熟悉的建筑业老板,从侧面了解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之间工程款的开票和结算等有关情况,使心中有底。
3、专门针对此案进行了查前讨论分析。
根据省局有关房地产行业检查的要求,结合举报信中的内容,一致认为该案比较棘手,要想把该案查深查透,就必须对该单位近几年所涉及的开发项目来个“兜底算”,重点检查核对工程决算额与入账的建安发票额是否一致?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结转是否正确?预售收入是否已按规定结转实际销售收入?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偏低的不正常现象?所涉及的各项地方小税种是否均已申报缴纳?经过以上查前分析,明确了办案思路,并制定了《税务稽查预案书》,决定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要求其提供近几年所开发完工产品的决算资料、测绘书及销售明细记录等。
(二)检查的具体方法在本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先后调取了该单位2003-2007年度的有关账册凭证、报表、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等资料,然后进行查阅审核。
首先对账面的“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及“开发成本”、“开发产品”所属的二级子科目的借贷发生额进行逐笔审核,看其是否存在异样或预估多计成本等情况;然后重点核对该单位已完工交房的三星二期工程和佳园东区工程决算数据与入账的开发成本(开票数)是否一致,有无存在多开或虚开发票等现象。
在检查核对过程中,发现了以下疑点:1、该单位所开发的三星二期--锦绣苑工程中的门窗属甲供材料,但实际入账的门窗发票额大于决算书中所冲减的门窗款;2、锦绣苑中有1套小康型住宅和佳园东区中有9套商品房分别已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5月交房,但所收房款仍挂在“预收账款”科目中;3、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书中,预计计税毛利额减少额的数据来源模糊不清;4、2006年度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应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起讫时间不对;5、所售的繁锦公寓一层营业房共有18间,其中股东H的母亲许××一次性所购的16间的平均销售单价仅8846.36元/m²,明显低于其余两间20000元/m²的售价,且当时的购房款是由公司全额借与的;另锦绣苑A、B型均属联体小康型住宅,共有24套,其中有2套售价明显低于均价;C 型属独体小康型住宅,共有6套,大部分由股东所购,但售价明显偏低于同期的联体均价。
针对以上发现的疑点,检查人员一一进行取证核实。
期间,曾多次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现场进行实地盘点。
特别是针对上述第5点所反映的销售价格问题,检查人员采取外围调查和税企沟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由于该单位对价格问题所作出的解释(认为所涉几人既有股东,也有亲朋好友或“关系户”,销售价格上给予优惠是正常的)理由不充分,并非因为经权威部门认定的房屋出现瑕疵等质量问题而降价,所以不是构成价格明显偏低的正当的理由。
同时,检查人员又考虑到许××所购的营业房(其余两套是连二层一起卖的)和C型的4套独体小康型住宅(产权面积中包括部分夹层和车库面积)的售价均缺少一定的直接的可比性,为此,检查人员借鉴A、B型联体小康型住宅的售价及繁锦公寓对面由D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局下属单位)开发的营业房的同时期的平均拍卖价格13682.87元/m²,结合该单位每间营业房的具体方位、实际销售情况以及平常与其交流中的反馈意见,并多次报请市局案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有关房屋的计税营业额重新核定调整。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一)违法事实通过上述分析、审核、询问、取证等稽查环节,查清了本案以下税务违法事实:1、2003年11月-2006年7月期间,取得锦绣苑工程项目21张总金额为2606586.71元的门窗发票列入工程成本,而该门窗的实际决算金额为2302878元,造成多计工程成本303708.71元。
另结合三星二期工程账面开发成本多结转的数据,经重新核实确认,2005年度多结转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570435.58元,2006年度多结转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497749.65元,2007年度少结转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284205.54元。
对以上计税成本差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2004年1月8日-2005年4月20日期间,收到锦绣苑(2005年12月交房)1套房款1700000元、佳园东区9套(2006年5月交房)房款9245201元,一直挂“预收账款”科目,而未按规定确认为实际销售收入并进行纳税申报。
经计算确认,上述10套房款应调增2005年度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954994.55元,允予调减预售收入毛利额255000元、允许税前扣除已缴税费101150元;应调增2006年度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2040720.87元,允许调减预售收入毛利额1386780.15元、允许税前扣除已缴税费571964.46元。
3、稽查局原先在对该单位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检查时,已对2005年度预售收入毛利额和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之间的差额1170034.63元作纳税调减处理,但该单位误认为上述差额未作纳税调减,故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又把该笔差额作为纳税调减数进行扣减,造成多扣减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70034.63元。
4、2006年度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74656.35m²,其中佳园东区24907m²(占用5个月),佳园西区49749.35m²(占用12个月),则应申报缴纳2006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80381.8元,已申报缴纳124405.68元,少申报缴纳55976.12元。
5、销售给许××的16间繁锦公寓一层营业房和销售给潘××(A)-109#、杨××(B)-109#、陈×(C)-085#、江××(C)-086#、股东Z(C)-095#、股东Y(C)-096#的锦绣苑小康型住宅,与同期同类房屋的销售价格相比,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经市局案审委决定,对以上房屋的计税营业额重新核定调整后,应调增2005年度计税营业额2318995.87元、2006年度计税营业额1684816.51元,并调增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听证过程当本局于2008年12月23日向该单位送达《D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拟处罚结果及听证等救济途径时,该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听证要求,本局依法于2009年1月7日上午9时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
该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就以下四个问题提出异议和申辩:1、关于锦绣苑和佳园东区10套房屋预售收入是否应确认为销售收入并认定为偷税问题;2、关于少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应认定为偷税问题;3、关于销售给许××的16间繁锦公寓营业房销售价格的核定问题。
4、关于对已售的锦绣苑4套C型独体小康型住宅的销售价格核定问题。
为此,检查人员引用大量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政策,一一给予质证。
听证会结束后,本局再次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听证意见书的内容,作出最后的审议决定:1、根据国税发[2003]83号和国税发[2006]31号文件中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本案所涉及的锦绣苑和佳园东区10套房屋的收款和交房时间,均已达到了文件规定的销售收入确认及结转的要件。
因此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将预收款结转为销售收入,导致在账簿上少计收入而少缴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情形,应当认定为偷税。
2、根据国税发[2004]100号、台地税政发[2005]10号及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建造商品房受让的用地,是以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或合同签订的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并非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为准。
考虑到本局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上述政策的征管现状,以及该单位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并非主观故意,因此对其2006年度少申报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追缴税款、滞纳金,但不作偷税处罚。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许××作为该单位股东H的母亲,其购买繁锦公寓16套一层营业房的房款12576600元,是由该单位于2006年6月28日借给她当日购买的,属非正常的特殊交易,并且平均售价8846.36元/平方米,明显低于同期同类营业房的销售价格。
借鉴繁锦公寓马路对面由D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营业房的平均拍卖价13682.87元/平方米,考虑该单位每间营业房的具体方位、整体销售因素,决定调增计税营业额150万元。
另外,该单位销售给股东Z、Y以及朋友陈×、江××的四套独体小康型住宅的售价明显偏低于同期开发的联体小康型住宅的平均售价,其申辩的理由既不符合房地产企业的房屋销售现状,也不具备经权威部门认定的房屋存在瑕疵等质量问题而低价销售的正当理由,属于非正常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