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管理制度体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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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管理制度体系汇编

目录:

第一章、考勤管理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三章、资料档案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五章、印章管理

第六章、会议管理

第七章、公司钥匙管理

第八章、办公、清洁用品管理规定

第九章、电脑管理制度

第十章、空调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公司废旧物资、物料的处理管理规定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一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9:00-12:00;下午13:00-18:00,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第二条: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指纹刷卡一次。因故未能正常刷卡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或《出差申请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对替人刷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刷卡者,各罚款100 元,通报批评,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归零。

第五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迟到者本人及其直接上司分别

罚款20元;以上则加倍;无故缺席罚款100元。

第六条: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一)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二)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三)以虚假理由请假获

批准而不上班

第七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一)旷工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二)旷工计算时间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三)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凡试用期员工,一月内内累计考勤违纪达三次的,则直接予以辞退。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一条:公司公文是传达方针、发布指示、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公司公文包括通知、呈批文件、工作联络函、会议记录、工作报告等。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简便。各部门须指派人员进行公文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公文拟写、审批都须注明时间。

第二条:各部门公文在草拟完毕后,须交部门负责人审阅、修改并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下发执行。

第三条:公司内所有公文原件必须统一交由办公室存档和销毁。

第四条:公文的处理包括收文和发文。收文包括传递、签收、

分发、拟稿、归档等程序。发文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打印、登记、分发、归档等程序。

第五条:公文草拟要求及标准:1,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和条例;2,情况要具体,观点要明确、内容要全面、表达规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要准确。3,引文要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第三章资料、档案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特殊情况可予以一定方便

第二条:收到的文件,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档案管理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第三条:档案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劳动工资、人事行政档案、决议、合同、项目方案、协议等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分管副总及以上人员借阅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

经分管副总及以上人员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条: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分管副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七条: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机密档案须经分管副总审批,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销毁;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一条:公司合同按类别可分为以下八类:劳动合同、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合同、业务合作合同、销售合同、维修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其他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和公司发生的业务合同,必须交公司顾问律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劳动合同由董事长直接签署或由董事长委托人签

署。

第四条: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签订一式两份,原件交由办公室处编号存档,凡涉及经济往来的经济类合同,必须由办公室将原件或复印件报财务有关人员备份;经办部门只允许保留复印件作为工作开展的依据或存入部门、客户档案。

第五条:凡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均属公司机密文档,任何人不得对外泄密,凡泄密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由泄密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赔

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以上规定公司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立即解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印章管理

第一条:印章分为:1,公章:公司向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鉴及特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2,合同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使用的印章。3,财务专用章:财务

部门开展业务使用的专用印章。4,部门章:刻有公司及部门名衔的印章。

第二条: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公章的使用,由用章人如实填写“用章申请单”报部门经理确认后,报分管副总审批,方可盖印。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统一编号,以备查询、存档。

第三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并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开具。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向办公室汇报介绍信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盖章后出现的意外责任由部门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印章制发的申请。因业务需要,由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第五条:印章的印文磨损需要换发时,由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注明拓具印模。

第六条:原有废旧印信应于换发的印章收到后,交由办公室毁损。

第七条:种印章由各监印人员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况由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第八条:由办公室门指定专人负责印信的制发、换发等管理工作,并设立“印信登记表”,拓具印模,装订成册,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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