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条鞭法”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摘要】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具有我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赋役制度变迁,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最终以失败告终。而这条政策对当今社会来说,应学其长处,避其短处,并对其失败原因进行反思。

【关键词】“一条鞭法”,优缺点,启示

一、“一条鞭法”的内容

1、背景

“一条鞭法”产生的背景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朝中叶,地主豪强勾结官府进行土地兼并、隐瞒税田,使税田流失近半。第二,农民因土地兼并而失去土地,使其收入减少,但税赋没有转移,迫使农民迁移来逃避过重的税收负担,从而造成人口不规则流动,田赋收入也随之减少,明朝财政收入大量减少。然而明朝中叶的统治阶级日益腐朽,开支不断增加,形成赤字,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第三,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得到有效地发展,带动了白银的流通,推动了“一条鞭法”的实施。

2、内容

在明朝的社会背景下,赋役制度带来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当时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庞尚鹏在职任浙江巡抚时创立了一条编,后因其把田赋和徭役合二为一,因此后称“一条鞭”。万历九年,内阁首铺张居正在清丈土地后,将“一条鞭法”作为当时正式的赋役制度。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总括一州县之赋役”。即将田赋和各类徭役

一律合并征收,将唐朝的“两税”同时课征。“一条鞭法”将繁杂的赋役科目进行合并,简化了赋役制度,更方便征管。第二,量地计丁,计亩征银。即把各种徭役摊入土地,随同田赋一并征收,征收依据为土地面积。第三,“一岁之役,官为佥募”,亦即以雇佣劳役的方式来代替明初以来征收力役的做法。官府一年所需要的力役由官府出钱来雇人应役,不再无偿征调。第四,归中央所有的“京库岁需”和供地方官府开支所用的“留存”,悉数并在一条鞭法内课征。第五,官收官解。为避免中间人对税银的侵蚀,“一条鞭法”规定所有的税银都由纳税户直接缴纳给官府,不再采用由里甲代为征收。第六,除少数地区用实物缴税外,其他地方一律将各种赋役都折合成白银来缴纳征收。

二、税收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条鞭法”作为我国封建社会中第二次里程碑式的赋役制度变迁,虽有失败,但在当时社会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除雇佣制度代替徭役制度、增加白银流通等,“一条鞭法”在税收方面对今天税收制度也是有启发的。

1.简化税制,提高效率

唐朝的“两税法”,存在很多缺点,比如各地的税率不同等,导致税收制度复杂,征收效率低。而“两税法”从唐朝发展下来,明朝则据《鱼鳞图册》和《黄册》对赋役进行的征收管理依然较为繁琐、税种较多。推行“一条鞭法”后,赋税和各类徭役的合并,减少了征收科目,减轻了地方官府征收赋役的工作量,降低了官府的

征税成本和百姓的纳税成本,从而提高明朝赋役征管的效率。

同样的,我国的现代的税收也应注重效率。我国人口众多,纳税人人数也逐年增加,减少税收科目、降低纳税成本能够有效提高税收效率,增加财政收入。例如我国目前的增值税、所得税比较繁琐,可以在保证公平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提高效率。又如我国一些地方机关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导致税收征管不力,效率下降,造成税收的超额负担。

2.平衡赋役负担,实现公平

明朝的土地兼并令赋役产生不均,豪强土地多而相对税负轻,反而贫苦农民的赋役负担较重。“一条鞭法”以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即计亩征银。张居正在清丈土地后,使得被豪强占有的土地计入其拥有的土地,不再是“消失的税田”,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一条鞭法”的实施平衡了豪强与平民间的赋役负担,从而改善贫苦农民的生活状况。

个人所得税的多次调整减免额即是对税收公平的完善。减免额过低,则收入较低者的税收负担较重,收入高这税收负担相对较轻,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3.改革先在试点进行

“一条鞭法”实行也并非在全国范围内,而是在部分地区进行,并且各地区也不尽相同。而现在的新发条颁布后,也经常会提前在部分试点举行,并根据具体实行情况进行完善,并逐步在全国推行。由于当时南北经济和人文的差异,“一条鞭法”在南方更容易实行,

因此导致北方的效果不如南方明显。如果当时根据地区具体情况进行完善并修改,这一政策也许在我国历史上会成为更加浓墨重彩的一笔。

运用试点不仅可以在试行中对政策进行完善,还可以给民众适应期,理解并接受新政策,有利于其正在全国内方的推行。

三、缺点与启发

1.治标不治本

“一条鞭法”的改革是对征收对象的改革,即土地面积,在一定意义上平衡了农民与豪强的赋役负担。但是从根本上看,这项改革仅仅将土地还给农民,但依然是和过去交同样的税。但是豪强比农民富裕,如果税率相同的话,农民的相对税负更加重,使得贫富差距扩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还可能引起社会的动乱,所以还要对税率、税种、税收优惠等角度来改革。因此对现代税法的改革更应该注重“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税收的公平问题。

2.未做到因地制宜

“一条鞭法”并没有在当时全国范围内实行,但是根据已实行的地区来看,南北方的效果存在差异。因为这项政策是源于南方,是根据南方的经济状况、地理情况和人文环境来制定的,但是将它完全推行到北方就变得不适宜。虽然当时张居正已经意识到此问题,但是由于一些官员的急功近利,造成了南北方政策一样,而效果不利。

税法的制定是要因地制宜的。虽然现在税法是全国统一的,但是

在资源税方面,我认为应该设定地区差异税率。在资源相对缺乏的地区,应该多增加税收优惠或适当降低税率,根据地区的地理差异来调整政策,更有利于税收公平的推行。

3.豪强逃避赋税

“一条鞭法”取消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免税免役特权,但是其依然可以利用关系、特权转嫁税负。自古中国就是一个“关系社会”,靠关系来谋职、晋升、享有特权,在当今社会依然如此。因此在现代社会更应该加强制度管理,加大遵纪守法的宣传力度,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平等社会关系,从而造成有权势的人逃税。

参考文献:

[1]《中国财政史》付志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一条鞭法”新解》边俊杰 2011.11 《江西社会科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