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规定
闲置房屋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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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房屋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闲置房屋的管理,充分利用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拥有的闲置房屋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闲置房屋指单位、个人拥有但长期未使用或出租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公寓、别墅、商业用房等。
第四条闲置房屋管理应遵循合理利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房屋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闲置房屋的管理单位和个人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利用房屋资源。
第六条鼓励对闲置房屋进行租赁、出售或改建,以缓解房屋紧缺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第七条对于恶意闲置房屋的,相关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闲置房屋的管理第八条闲置房屋的所有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报,并按规定缴纳空置房屋税。
第九条闲置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房屋的日常维护,确保房屋安全,防止房屋被损坏。
第十条闲置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房屋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房屋被废弃。
第十一条对于长期闲置的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利用房屋,或者租赁、出售、改建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闲置房屋进行改建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闲置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房屋利用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纳税。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闲置房屋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房屋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闲置房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恶意闲置现象发生。
第十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闲置房屋的管理,加强对闲置房屋的监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闲置房屋管理制度的单位、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规定。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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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管理,保障居民的安全和财产利益,依据《房屋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类住宅、商业用房、办公楼、工厂和其他房屋。
第三条房屋安全的管理工作由居民、物业公司、房屋主人及相关责任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房屋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商业用房、办公楼、工厂等房屋进行安全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对房屋应当依法履行管理义务,自觉维护房屋安全。
对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章房屋建设和使用管理第六条房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建设标准,确保房屋结构稳固、材料安全。
第七条房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实施质量管理制度,遵守施工工艺和建设程序。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巡查和验收。
第八条房屋竣工后,应当进行使用登记并获得相应的使用证明。
未取得使用证明的房屋不得用于居住或其他用途。
第九条房屋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
房屋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房屋维修保养计划,并将计划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房屋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清理房屋周围的积雪、积水和垃圾,确保房屋周围环境整洁。
第三章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房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使用。
第十二条房屋内应当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装置等,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房屋内禁止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内火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房屋内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居民具备基本的火灾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五条房屋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逃生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居民个人责任第十六条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房屋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燃气管道。
第十七条居民应当注意日常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严禁在房屋内进行违法违规用电、用火、用气行为。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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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是指对于由政府或公共单位所有的房屋,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和使用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有房屋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维护房屋的秩序和安全,并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房屋分配和申请:规定公有房屋的分配原则和程序,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的分配。
2. 使用权和租赁合同:规定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和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程序,保障房屋的合理使用和租赁关系的明确。
3. 房屋维修和拆迁:规定公有房屋的日常维修管理、装修规范、改建程序等,确保房屋安全和质量;同时规定公有房屋的拆迁程序和补偿政策,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4. 租金管理和收费:规定公有房屋的租金定价原则和管理办法,确保租金的合理和公平;同时规定相关收费标准和项目。
5. 违规和处罚:规定对违反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违约行为、不当行为等,以维护公有房屋管理的秩序和权威。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总体目标是为了保障公有房屋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公正。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二)是指针对由政府机构或公共机构拥有的房屋,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编制和实施公有房屋使用和分配计划:规定公有房屋的使用和分配原则,如根据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进行分配,并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
2. 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管理:规定公有房屋的租赁合同模板、租金标准、租期等,并明确合同的变更、终止、续签等相关事项。
3. 公有房屋维护与修缮:规定公有房屋的维护和修缮责任,如通风、照明、设备运行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 公有房屋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公有房屋管理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制定相关的管理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公有房屋的有效管理和运营。
5. 公有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和继承:规定公有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和继承程序和条件,以保障公有房屋的合法使用和产权权益。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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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管理,防止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影响房屋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 房屋安全是对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设备等方面进行监管,保障人民身体和财产安全的公共事务。
2. 房屋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便民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监管体系。
3. 房屋安全管理的重点包括房屋建设规划、房屋使用维护和房屋改造等方面。
4. 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费支持。
二、房屋建设规划1. 房屋建设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规划土地和资源利用,确保房屋建设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2. 房屋建设规划应充分考虑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地质条件等因素,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确保建筑物在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具有一定的抗震、防火和抗风能力。
3. 房屋建设规划应合理安排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布局,确保居民在房屋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安全、舒适。
4. 房屋建设规划应合理安排房屋的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交通和教育、医疗等需求得到满足。
三、房屋使用维护1. 房屋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房屋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2. 房屋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房屋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房屋和居民的安全。
3. 房屋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房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房屋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4. 房屋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房屋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房屋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入住人员的管理,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违法活动和事故的发生。
四、房屋改造1. 房屋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适用和美观。
2. 房屋改造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特殊情况,采取相应的改造措施,如扩建、加固、装修等,确保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得到提升。
房屋管理制度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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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制度和规范房屋作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为了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维护房屋的价值以及保障居住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房屋管理制度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一、房屋的交付与验收在房屋交付时,开发商或房东应向购房者或租户提供房屋的相关资料,包括房屋的平面图、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
购房者或租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重点检查房屋的结构、墙体、地面、门窗、水电设施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开发商或房东提出,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合格。
二、房屋的使用规定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房屋的结构是经过专业设计和计算的,擅自改变可能会影响房屋的安全性。
同时,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或其他非居住用途也是不允许的,除非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遵守房屋的承载限制。
不得在房屋内堆放过重的物品,以免超过房屋的承载能力。
3、合理使用水电设施。
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水管,避免造成水电浪费和安全隐患。
4、保持房屋的清洁和卫生。
定期打扫房屋,不得在房屋内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三、房屋的维修与保养1、房屋的维修责任划分对于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房屋的质量维修。
保修期过后,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费用从维修基金中支出。
对于租户租赁的房屋,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由房东负责维修;因租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租户负责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
2、维修申请与流程当房屋需要维修时,业主或租户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房东提出维修申请,并说明维修的内容和位置。
物业管理公司或房东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查看和维修。
维修完成后,业主或租户应进行验收。
3、房屋的保养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包括屋顶、墙体、地面、门窗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对房屋的水电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3c24970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06.png)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对房屋进行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旨在保障房屋的安全性,防止房屋发生事故,并保护居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筑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包括建筑材料的选用、结构安全、消防设施、电气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房屋的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要求,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烟雾报警器等设备的设置和日常检查。
3.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房屋电气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要求,包括线路的敷设、插座的规格、用电设备的选择等,以确保电气安全。
4. 水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房屋自来水、供水设备的水质安全、水压稳定和污水处理等要求,以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卫生环境。
5. 安全设施管理规定:规定了房屋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包括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禁系统、防盗门窗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会因国家、地区、城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居民在使用房屋时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并加
强自我安全意识,保持房屋的安全状态。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罚。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d5d645a1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b9.png)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的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物所有权人、业主、管理单位等应当承担保障房屋安全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负责制定和实施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并定期更新、评估和排查房屋安全风险。
第三章房屋安全责任第八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建筑法律法规,确保房屋建设过程中符合安全规范,杜绝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并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遵守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随意停放车辆或擅自改动建筑结构。
第四章房屋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各类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建筑物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并要求整改。
第十三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房屋安全检查应包括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电气设备的安全性、防火设施的有效性等方面内容,确保房屋的安全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第五章房屋安全防范第十五条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灭火器等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建筑物外部应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安全门等,防止人员跌落事故的发生。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4330917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be.png)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房屋的正常使用,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一、房屋使用的基本要求1、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例如,住宅不得改为商业用途,不得在住宅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拆除、改变房屋结构和外观。
不得在承重墙上随意打孔、开窗,不得破坏房屋的防水层、保温层等。
3、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二、装修管理1、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房屋装修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括装修的时间、范围、施工队伍等信息。
2、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如不同意装修方案,应当说明理由。
3、装修施工期间,应当遵守施工时间规定,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
如因装修造成相邻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5、装修完成后,应当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房屋租赁管理1、业主出租房屋时,应当告知承租人本小区的房屋使用管理规定,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2、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业主应当及时将出租房屋的信息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包括承租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四、房屋维修与养护1、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和养护。
共用部位包括屋顶、外墙、楼梯间、走廊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给排水管道等。
2、业主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由业主自行负责。
但因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需要业主配合的,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3、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87aff58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db.png)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住宅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设等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住宅、农村居民房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房屋的设计、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尊重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保障民主参与。
第二章房屋设计和建设安全管理第四条规划设计安全管理任何一个房屋的建设之前必须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并且在方案中就安全问题进行科学评估。
如果评估出存在风险,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条施工过程安全管理任何一个房屋的建设在施工中都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施工,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竣工验收安全管理每一栋房屋在建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过程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无论是安全方面的验收还是其他方面的验收都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
第三章房屋使用和维护安全管理第七条日常管理安全管理每一栋房屋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都必须经过严格管理,例如:防火管理、防盗管理、通风管理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维修养护安全管理每一栋房屋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随时检查维护和养护,例如:管道维护、电线维修、水暖维修等,这些维修养护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制定安全措施下进行。
第九条应急救援处理与防范安全管理每一栋房屋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必须制定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并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及时的处理问题,减少损失。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附则第十条违法行为的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建设使用和维护中存在违反法律规章标准的行为,会依据相关法律给与处罚,对于严重行为会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有效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本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24版)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24版)](https://img.taocdn.com/s3/m/2cd57070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51.png)
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24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租赁活动。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出租方应当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的代理人。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房屋。
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第六条出租方的义务: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房屋。
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第七条承租方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要求出租方履行维修义务。
在租赁期限内不受无故干扰。
第八条承租方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维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
第三章租赁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九条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租赁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章租金与租赁保证金第十二条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房屋所在地段、房屋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三条租金支付方式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采用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五条租赁保证金用于保障出租方的权益,不得用于抵扣租金。
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应当在房屋交付验收合格后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五章房屋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六条承租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妨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
第十七条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确需改动的,应当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4篇)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4篇)](https://img.taocdn.com/s3/m/208d237f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77.png)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住宅小区的业主、租赁人员、管理人员和访客。
第三条住宅小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环境、消防、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住宅小区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由业主或居民选举产生,负责协调小区内各项事务,并向执法部门报告。
第五条业主或者居民应当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保持小区的卫生整洁。
第六条业主或者居民应当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和谐的居住环境。
不得进行辱骂、恶意中伤、诽谤他人等行为。
第七条住宅小区内禁止投放垃圾、乱丢乱扔。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享有对住宅的使用权,并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共有部分的所有权。
第九条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小区的事务进行决策。
第十条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有义务依法履行合同,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的结构、平面布置和外观;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二条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或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第三章租赁人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租赁人员享有规定的租赁权利,并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住宅。
第十四条租赁人员有义务遵守住宅小区的规定,不得进行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租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租金,并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六条租赁人员有权对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或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第四章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小区进行维护、管理、服务,保障住宅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环境、绿化、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定和操作流程。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9868c556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fe.png)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房屋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以下是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保障居民的安全权益。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宅、商铺、工厂、仓库等房屋单位及其居住人员、使用人员。
第三条房屋所有者、房屋管理人员、租户、居民等均有责任遵守本规定,并共同维护房屋的安全。
第四条基于风险和安全性考虑,对于房屋的特殊结构、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可以单独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屋安全管理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全面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房屋所有者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保证房屋结构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任。
第七条房屋所有者应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第八条房屋管理人员是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房屋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房屋安全培训,提高居民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租户及居民是房屋安全的直接使用人,负有遵守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设施设备的责任。
第十一条租户及居民应配合房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并积极参与房屋安全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三章房屋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房屋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并保持其有效性。
第十三条房屋应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房屋内部布局应合理,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和阻碍安全疏散的障碍物。
第十五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如水电设备、煤气设备等。
第十六条房屋外部建筑物、墙体应定期检查,防止因腐蚀、漏水等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
房屋管理制度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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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制度和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房屋是我们遮风挡雨、安身立命的重要场所。
为了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保障居住者的安全和舒适,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房屋管理制度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一、房屋使用管理1、房屋用途限制房屋的使用应符合其规划设计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例如,住宅不得用作商业经营场所,工业厂房不得改为居住用途等。
这样可以避免因用途不当而对房屋结构和设施造成损害,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2、装修管理装修房屋时,应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遵守规定的装修时间和要求。
不得拆除或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梁柱等关键部位,不得影响房屋的整体外观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同时,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3、租赁管理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签订合法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应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基本设施的完好,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转租。
二、房屋维护管理1、日常维护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屋顶、墙面、地面、门窗等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渗漏、裂缝、破损等问题。
对于公共区域的设施,如楼梯、电梯、楼道照明等,也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设施设备维护房屋内的水电、燃气、供暖、通风等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证其安全可靠。
特别是一些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备,如电气设备、燃气管道等,要加强检查和维护的频率。
3、紧急维修建立紧急维修机制,对于突发的房屋损坏情况,如水管爆裂、电路故障等,能够迅速响应并进行抢修,以减少对居住者的影响。
三、房屋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房屋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居住者应了解消防安全知识,遵守用火用电规定,不得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物品。
2、结构安全定期对房屋的结构进行安全评估,特别是对于老旧房屋,要加强监测。
发现结构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修复措施,确保居住者的生命安全。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f1565815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c0.png)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安全使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物,包括厂房、商品房、商业楼、综合楼、办公楼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以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等活动。
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等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受市建设局的委托具体实施对危险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局、安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共有的房屋,其产权共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产权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异产毗连的房屋,异产毗连部位的产权共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的房屋安全责任。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建设局举报或反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建设局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二章房屋使用管理第九条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小区租赁房屋管理规定
![小区租赁房屋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8a5949c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f6.png)
小区租赁房屋管理规定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小区内的租赁房屋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小区租赁房屋管理规定。
一、租赁房屋登记备案1、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时长内,携带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2、物业管理处应认真核对相关材料,如实登记出租房屋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及双方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备案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责任与义务1、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标准,不得出租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提供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配合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等相关手续。
告知承租人小区的管理规定,并督促其遵守。
2、承租人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
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赔偿。
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小区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
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三、房屋使用规定1、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传销、赌博、制毒等。
2、不得在房屋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遵守小区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夜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4、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不得浪费。
四、安全管理1、出租人应当为出租房屋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承租人应当了解和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4、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处和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环境卫生管理1、承租人应当保持房屋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定期清理垃圾。
2、不得在房屋外乱堆乱放杂物,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3、遵守小区的垃圾分类规定,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488207f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7f.png)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房屋及设施管理1、业主应爱护小区内的房屋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如需进行装修或改造,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不得在建筑物外墙、阳台、窗户等部位擅自搭建、悬挂、张贴任何物品。
3、定期对房屋及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维修。
二、环境卫生管理1、业主应保持自家房屋及周边环境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将垃圾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禁止在小区公共区域随地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3、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应遵守相关规定,定期为宠物接种疫苗,遛宠时需使用牵引绳,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三、绿化管理1、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摘、砍伐。
2、不得在绿化区域内堆放杂物、晾晒衣物等。
3、如有需要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移植等,应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车辆管理1、小区内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或堵塞通道。
2、禁止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笛,确保小区内的交通安全和安静。
3、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安全管理1、业主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出门时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2、小区实行门禁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行登记并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3、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楼道、阳台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业主和物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公共秩序管理1、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禁止在小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3、业主之间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不得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
七、物业服务管理1、物业管理处应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施维修等。
房屋的使用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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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房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以及其他与本房屋有关的管理和服务单位。
第三条房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合理使用,爱护公共设施;(三)公平公正,维护公共利益;(四)文明居住,和谐共处。
第二章房屋安全与维护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的规定,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第五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六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房屋安全。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房屋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第八条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
第九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在房屋内从事下列活动:(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违法活动;(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四)在房屋内饲养大型动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房屋使用与维修第十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一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要求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拆除。
第十三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向房屋管理部门报告,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十四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房屋维修:(一)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自行负责房屋的日常维修;(二)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三)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房屋安全;(四)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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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有房屋的管理,保护公有房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公平性,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有房屋是指由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建造、购买、租赁并用于居住的房屋。
公有房屋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共利益原则。
第三条公有房屋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公有房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加强对公有房屋的监管,并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公有房屋的申请和分配第四条公有房屋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第五条公有房屋的申请人须向公有房屋管理单位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家庭成员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六条公有房屋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按需分配。
公有房屋管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分配办法,根据居民的收入、家庭人口、居住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分配顺序和分配比例。
第七条公有房屋的申请和分配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有序进行,遵循申请先后的原则,杜绝人情主义和不公平的行为。
第三章公有房屋的使用和维护第八条公有房屋的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并严禁擅自改变、转租、转让房屋。
如有需要转租或转让的,应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进行。
第九条公有房屋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和公共财物,避免对公有房屋造成损坏或浪费。
如有故意破坏、盗窃或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性,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公有房屋的使用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邻里关系,不得从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影响公有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公有房屋的维修和改造第十一条公有房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公有房屋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使用条件。
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a88e6f9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ea.png)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房屋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纠正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1. 安全设施:房屋必须安装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安全门窗等设施,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火灾等安全事故。
2. 电气安全:房屋的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维护。
3. 建筑结构安全:房屋的建筑结构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结构检查和维护。
4. 水、气安全:房屋的水、气管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防止水、气泄漏。
5. 疏散通道和出口:房屋必须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以便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6. 防火安全:房屋必须符合防火标准,禁止在禁烟区域吸烟,禁止乱丢烟蒂等行为。
7. 卫生安全:房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清扫。
8. 安全培训:住户应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如何应对紧急情况和常见安全事故。
9. 安全管理责任:房屋和住户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房屋所有者或物业管理单位承担,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具体的规定及要求,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遵守和执行。
现房房屋管理制度
![现房房屋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5828b00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7b.png)
现房房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现房房屋的管理,保护业主权益,保障房屋质量安全,保持社区环境卫生,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现房房屋的管理,包括住宅、商铺、办公楼等各类房屋。
第三条现房房屋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四条现房房屋业主应当主动参与房屋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现房房屋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维护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合法权益。
第二章房屋质量管理第六条开发商应当保证现房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房屋结构安全稳固,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第七条业主在购房之前应当委托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开发商反映,并保留证据,要求开发商及时整改。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现房房屋进行巡查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开发商协商解决。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等相关方进行质量检测,保障房屋质量安全。
第十条现房房屋质量问题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物业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管理内容、服务标准、责任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日常清洁、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修等各项管理事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业主投诉,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保持安全稳定的社区秩序。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物业管理情况,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维护业主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并定期向业主公示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有异议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并要求提供明细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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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内的房屋和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清洁、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小区内业主(房屋承担人或其他使用人)拥有居住和享有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物业管理处对小区内楼宇公共配套设施等物业实施管理,并实行有偿服务,业主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和维护的义务。
1、业主(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物业管理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a) 住户如对室内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小区内装修管理规定,不得对室内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防水、隔热层和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建及封堵通口,用铝合金、铁皮、板、钢网等封闭前后阳台和窗户,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b) 住户不得在其单元之外墙及窗户禁止竖立任何广告或标志,并不得改变房屋原设计外墙装饰和防盗网、门窗的材料、规格形式,不得乱挂、乱搭、乱贴、乱画,违者责令恢复原状。
c) 严禁将阳台改建卫生间、厨房等,严禁将阳台雨水管改为排污管,严禁私自改变室内外明暗电气管线,未经许可不得更换水电、气计数表,若造成严重后果,一切由住户负责。
2)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
动,及堆放危险物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
a) 楼宇公共地方、小区绿化地、道路等,不得摆放家私、物品,严禁随意停放车辆。
b) 严禁传播黄色录像、黄色书刊,严禁在休息时间高声播放音乐,严禁聚众喧哗、赌博、吸毒等活动,不能收留“三无”人员,违者送交公安收容审查。
c) 严禁高空抛垃圾、杂物、倾倒污水,禁止把垃圾、布屑、胶带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导致堵塞、损坏,住户应负责全部修理费用。
④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3)了使小区经常保持整洁优美的环境,住户应遵守公共道德。
a) 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
b) 严禁饲养家、家畜。
c) 住户应于每日早八时之前将生活垃圾入袋放于指定位置,以便清洁工进行集中清运。
4)住户应按期缴纳各项管理费用。
2、区房屋的维修责任,按下列划分
1) 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
2) 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由物业管理处组织定期养护和维修,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3) 小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绿地、停车场、走廊、自行车(棚)等小区公用设施,由物业管理处统一管理维修养护,费用从
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 小区的水、电、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电、供气及通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有关业务单位支付。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物业管理处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3、管理处定期安排对主要的公共设施和房屋共用部分的养护,规定如下:
1)公共设施部分
a) 上、下水管道、明暗沟、污、雨水井、检查井;
b) 道路;
c) 绿化;
d) 路灯;
e) 消防泵;
f) 停车场;
g) 其它;
2)房屋专用部分
a) 屋面;
b) 室内上下水主管、电线、电、气、阳台防盗网;
c) 消防水管、箱;
d) 楼梯间、墙面、扶手;
e) 电子防盗门;
f) 其它;
做到大修有计划安排,小修随时处理,房屋不破不漏,管道不堵,公共设施、机电设备保养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