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从事不在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可否开具相关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集下载

会计实务:收款与开票单位不一致能否抵扣进项税?

会计实务:收款与开票单位不一致能否抵扣进项税?

收款与开票单位不一致能否抵扣进项税?问:我们从甲企业购进货物,因三角债,要求我们将货款付给乙企业,发票由甲企业开,这种发票能否抵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1995-10-18)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但是我们认为,增值税是对货物流通环节的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收,其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产生与否,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哪一方,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均取决于其货物的买賣或者购销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货物的价格是否为市场价值且公平合理。

若具备了货物交易的真实性以及交易价格的合理、合法性,则销售方即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则可将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货款的支付与否,以及如何支付,这是商业活动中市场经济主体的一种交易模式或者自主权利,因为单位与单位之间存在诸多款项结算与资金往来,合同法上也允许民事主体将债权、债务转让或者由另一方承担,因此,以付款单位或者接收付款的单位必须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之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强求一致,显然是违反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也不符合市场主体的实际经济状况。

事实上,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及其要求,无论货款实际支付与否,只要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货款的日期,销售方即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取得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即使执意不予付款,仍然可予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在此之后,该款项既可能始终未予支付销售方,可能只支付部分给销售方,也可能由与购货方具有特殊关系的一方貸为支付;另外,若销售方欠付第三方一笔债务的,购货方也可能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而不向销售方支付。

如果严格按照前述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则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必须等实际付款之后才能确定开票方与受款方是否为同一方,从而认定可否抵扣进项税额,这显然是荒谬的。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这些特殊规定2017-11-13为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01-建筑服务一、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02-销售不动产一、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基本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开具规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1-192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1-192
.......................................................................................................................................I 问 192:外资企业是否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011-2-14 .......................................1 问 191:对已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期满的企业可否继续享受优惠政策?2011-2-121 问 190:企业向信托公司支付借款利息,是否需要取得发票?2011-2-15 .......................2 问 189:已投入使用的无形资产尚未付清款项,可否税前列支无形资产摊销额? 2011-2-14 .................................................................................................................................. 2 问 188:工程发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2011-2-12 ...............................................................3 问 187:装饰成本可否加计扣除?2011-2-11 .......................................................................3 问 186: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2011-2-11 .......................................................4 问 185:收到的市场支持费如何缴税?................................................................................4 问 184:农村违规建房销售是否要缴税?2011-2-10 ...........................................................5 问 183:股权转让损失可否税前扣除?2011-2-1 .................................................................5 问 182: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2-1 .............................6 问 181:担保公司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可否税前扣除?2011-1-30 .......................................6 问 180:机构所在地补征税款时如何定性?2011-1-30 .......................................................6 问 179:公务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缴纳个税?2011.1.28 ............................................7 问 178: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租金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7 问 177:再次发票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7 问 176:经法院判决撤销了已纳税的房屋,契税能否退还? ............................................8 问 175: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企业,附征的附加税费是否可以退还? ........................8 问 174: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契税? ................................8 问 173:同一投资主体内部两个公司之间的土地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8 问 172:从事不在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可否开具相关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问 171: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9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集团内部发生的业务往来如果不属于涉 税业务,则可以按照会计法中的有关规定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如果属于涉税业务,则 必须开具相应的发票或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 9 问 170: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9 问 169:运输发票内容填写不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9 问 168:已投入使用的无形资产尚未付清款项,可否税前列支无形资产摊销额? ........9 问 167:上下班交通补贴是否缴纳个税?..........................................................................10 问 166:保险赔款是否需要交纳个税?..............................................................................11 问 165:补缴去年的工会经费已取得专用收据在今年能否作纳税调整? ......................11 问 164:证券公司投资者基金营业税如何缴纳?..............................................................12 问 163:矿业企业的巷道和专门临时运输道路计提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12 问 162:年终一次性收入怎样进行缴税?..........................................................................13 问 161: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14 问 160:民办学校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14 问 159:商贸企业纳税人购进免税饲料产品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15 问 158:手续费和佣金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哪些项目..........................................................15

会计实务:行政事业单位普通发票违规的主要表现与审计方法

会计实务:行政事业单位普通发票违规的主要表现与审计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普通发票违规的主要表现与审计方法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

发票有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本文的普通发票是相对增值税发票和专业发票而言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除了工资、保险等支出外,其他大部分支出都是由普通发票来支撑,因此审计部门在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对普通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是对单位支出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单位在发票上做起了文章,将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的各项开支,或巧立名目,或化整为零,或空手套白狼,演绎发票“变形记”。

一张小小的发票,会隐藏很多违纪违规问题。

审计人员要在短时间内发现这些不合规发票,查明违纪违规问题,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下面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谈谈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发票表现形式以及违规发票的审计方法,与大家共勉。

一、违规发票表现形式一张完整的发票构成要素主要有: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

发票到财务报帐前必须办理审核手续,除经办人签字外,还要有证明人、审查人签名,购买物品时还需物品验收人签字。

发票的各种要素之间有其内在的联系或规律,单位在发票上违规,发票各种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多少都有些破坏。

财务上违规发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发票要素不完整。

如无发票专用章,或印章模糊,或不填写物品名称,或购买物品没有收货证明等。

2.大额支出发票上没有具体明细内容,发票后也没附清单。

如会议费、购置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印刷费、宣传费、小车修理费等大额支出发票没有具体的明细内容,也没有附明细清单。

如会议费报销票据必须分项注明住宿费、餐费、场地使用费等内容。

3.外地购办公用品或电脑耗材发票,且发票上没有具体购置明细也没附购置清单。

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开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开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开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零时前只能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5月1日零时后才可以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5月1日之前已经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5月1日之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开具有误或补开发票等情形,符合税务总局2018年1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只能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必须要说明的是,一般纳税人5月1日之后取得的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符合抵扣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仍然可以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

2一般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开票请问公司(一般纳税人)行业是投资与资产管理,能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吗?如果不能开必须要什么条件才干开具?1.一般纳税人全部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般发票。

2.依据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您开具发票应该据实开具。

如果你司有房屋租赁相应的应税行为发生,则可以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如果你司经营范围没有该项目,且该应税行为是临时性的,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状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后自行开具。

4.如果该行为是常常性的,建议您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3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给小规模公司开发票1.一般纳税人不管是开专用发票还是一般发票,都是17%的税率。

给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开具一般发票,但税率还是17%。

按17%来缴税。

2.而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发票,是不能抵扣销项税的,所以缴税是依据发票的金额除以1.03=他们的收入,再乘以3%,就是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的税。

3.现在国家有优惠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不用缴纳增值税。

超过2万元的,正常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4为什么一般纳税人能开3%的增值税一般发票一般纳税人不能开3%的增值税一般发票,你看看开票人是该一般纳税人吗?可能是该一般纳税人单位的卫星企业。

无形资产转让 开票 经营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无形资产转让 开票 经营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无形资产转让开票经营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从一个简要的介绍无形资产转让、开票以及经营范围三个主题入手。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写作方式:无形资产转让、开票和经营范围是企业日常经营中涉及的重要事项。

无形资产转让是指企业将其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交易和转移的过程,如版权、商标、专利等权益的出让或转让。

开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向客户开具发票的行为,是纳税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经营范围是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的合法经营活动的范围。

本文主要围绕无形资产转让、开票和经营范围这三个主题展开,并探讨它们的相关细节和影响因素。

首先,将介绍无形资产转让的方式和程序,详细解释企业在无形资产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法律规定。

其次,将阐述开票的条件和流程,解释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如何规范开具发票以及相关的税务政策。

最后,将对经营范围进行定义,并分析企业应如何管理和调整经营范围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通过对无形资产转让、开票和经营范围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经营的内涵和外延,并为企业在这些方面的决策和操作提供相关指导。

同时,也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无形资产转让、开票和经营范围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企业经营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更加了解无形资产转让、开票和经营范围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并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关于如何进行无形资产转让、开票以及管理经营范围的实用建议。

同时,也能增加读者对企业经营方面知识的储备,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无形资产转让的转让方式和转让程序。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无形资产转让、开票和经营范围为主题进行阐述。

其中,无形资产转让部分将介绍转让方式和转让程序;开票部分将探讨开票条件和开票流程;经营范围部分将对定义和管理进行详细说明。

在无形资产转让部分,我们将分析不同的转让方式,如出售、授权等,并介绍各种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检测卷附有答案详解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检测卷附有答案详解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检测卷附有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在纳税评估中,发现企业已进行决算的以前年度存在多计提费用的情况,企业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应通过()科目进行反映。

A.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B.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C.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D.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答案】 C2. 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应单独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它要依据应税所得表按()填报并附送有关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内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A.月;三个月B.月;六个月C.季;三个月D.季;六个月【答案】 A3. 对于小微企业的涉税业务,也应当执行至少()级的质量复核程序。

A.一B.二C.三D.四【答案】 B4. 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应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D.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案】 D5. 关于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委托方的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做出事先筹划和安排,为委托方取得合法的税收经济利益B.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C.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D.税务师执业受法律保护,除税务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答案】 D6. 下列项目不予列入工资薪金所得,不予征收个税的是()。

A.加班费B.季度奖金C.年终加薪D.差旅费津贴【答案】 D7.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现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

A.直接判定为不得抵扣B.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C.纳税人可向海关申请数据核对D.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答案】 B8. 二手车经销商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技巧

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技巧

一、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购销合同牵涉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二、税务根本知识:〔一〕、增值税的概念三、〔二〕、现行增值税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普遍征收现行增值税普遍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的各个环节。

2、价外计税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方法。

即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销售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要分别注明增值税税款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以消除增值税对本钱、利润、价格的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的价外计税决非是在原销售价格之外再课征增值税,而要求在销售商品时,将原来含税销售款中的商品价格和增值税,分别列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

例如,甲工厂销售给乙批发企业应交增值税商品假设干,计收款项100元,增值税率17%。

那么这100元中,销项税额为100÷〔1+17%〕×17%=14.53元,实际商品销售价款只有100元-14.53元=85.47元。

乙批发企业购置甲工厂的商品时,除了需向甲工厂支付85.47元的商品价款外,应同时负担甲工厂的销项税额14.53元。

甲工厂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填列销售价款85.47元和销项税额14.53元。

3、税率简化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7%和13%两档。

即除了税法规定的少数工程的增值税率为13%外,其他应税工程的税率一律为17%。

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其应纳增值税额需按应税销售额的3%计算,不再抵扣进项税额。

当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亦可视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标准的方法计征增值税。

4、实行抵扣制度现行增值税制充分表达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根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那么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财税实务【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

财税实务【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

财税实务【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发票的开具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发生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行开具发票和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对于发票的开具除了一般性规定外,对一些特殊性企业、行业等有一些特殊性的规定。

应该说发票的开具是有严格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可能需要承担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收风险,比如:可能在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凭证、土地增值税计算时不得扣除等等。

本文对开具发票的一些规定进行了梳理。

一、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一)发票管理办法的一般性规定1.开具使用范围和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目前,付款方开具主要是农产品收购和国网公司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候。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中,有先开具发票的,按照发票开具日期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对于这一点的理解,笔者一叶税舟认为应当相互印证着看,并不是说可以随意地,没有时间限制地先开具发票,否则在完全还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很容易触犯刑法,追究刑责。

2.开具的基本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明确

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明确

龙源期刊网
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明确
作者:
来源:《商业会计》2017年第13期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公告》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公司法经营范围与开票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经营范围与开票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经营范围与开票关系是怎样的按照规定开发票的内容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的。

如果开得发票完全是超出了经营范围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就算是开出来了,后期税务人员也会要求店主做退票处理的。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我们都知道在平时的消费中商家都应该对消费者提供一些发票或者小票,票据上面应该对所购物品的信息有一些描述,但是如果发现票据与实际购买情况不符合的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公司法经营范围与开票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经营范围与开票关系是怎样的按照规定开发票的内容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的。

如果开得发票完全是超出了经营范围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就算是开出来了,后期税务人员也会要求店主做退票处理的。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二、主要内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

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

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简答题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简答题

1、某税务师事务所在2012年省注税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中,被查出以下问题,请分别指出下列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注册税务师张某以个人名义承接代办税务登记业务。

(2)事务所以低于成本价收费方式承接业务。

(3)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导致委托人少纳所得税税款,经查实情节十分严重。

(4)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财产损失鉴证报告,但被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未造成少纳所得税税款。

(5)注册税务师同意帮助委托方偷逃税款,双方约定五五分成。

【正确答案】(1)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2)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3)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4)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5)《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这项规定,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相互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某企业集团财务主管王某到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以下咨询,请根据王某提供的资料,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集团所属某子公司当年9月份成立,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及提供设计劳务,子公司一直没有销售电子产品业务,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税务机关认为企业违反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资料汇总: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1种情形

资料汇总: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1种情形

资料汇总: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1种情形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2.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1.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三、免征增值税不得开专用发票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5.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六条6.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7.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规定,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

会计实务: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

会计实务: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般纳税人,是指符合财政部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首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填写《认定书》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并按《认定书》要求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件、资料:(一)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相应的专业证书);(三)税务登记证;(四)营业执照;(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六)验资证明;(七)经营场地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四条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各资金、资产和收益类账户的总账、明细账。

企业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运用复式记账法如实记账,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

以下会计账簿企业必须设置:(一)库存商品的总账、分类明细账和实物台账;(二)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总账、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三)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总账、明细账;(四)“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的总账、明细账;(五)“其他业务收入”的总账、明细账;(六)“应交税金”的总账、明细账及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第五条基层税务征收机关收到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书面申请及要求其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应到纳税人经营场地进行实地审查。

实地审查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税务管理人员参加。

审查的重点是:(一)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真实有效;(二)有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与申报的经营地址是否相符;查验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真伪;经营场所、设备配置、人员结构和数量是否具备申报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条件;(三)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健全,财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水平,是否能严格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四)资金构成是否真实,与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五)是否具备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铁门、铁窗、保险柜)。

《[会计税务]全套会计实务账务处理(特别推荐)》

《[会计税务]全套会计实务账务处理(特别推荐)》

《[会计税务]全套会计实务账务处理(特别推荐)》作者:仰望天空2010 日期:2009-10-23 10:53增资款的账务处理企业办理增资,增资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间有一个临时账户,停留在该账户时,要计入“银行存款——增资临时款”吗?还是等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时再入账?企业办理增资,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贷:其他应付款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借: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借:银行存款——基本户贷:银行存款——临时户房产代理公司的账务房地产代理公司是收取卖房佣金的,请问如何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科目是哪些?房地产代理公司收取的卖房佣金收入属于代理费收入,应当在销售房产确认代理费的时候确认收入(一般是开具代理费的发票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可以设置“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与销售房子直接相关的人工等费用’在确认收入时’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劳务成本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简化核算也可以不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发生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等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处理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与另一公司协议。

一部分货款以港币支付给我公司,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而我公司又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其他公司,而付港币这部分货款我公司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请问我这笔收入该怎么做分录和交税,是不是就不交增值税了?您的理解不对。

即使不开具发票,销售商品也要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祝收到港元时要按即期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账务处理正常计算值税。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印件)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贷:应收票据包装物核算在对包装物进行处理时,单独计价的是计人其他业务收入。

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具体操作

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具体操作

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具体操作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

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

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

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

如果业务相当大。

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领购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保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事不在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可否开具相关内容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
问题描述:问:我公司是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企业,最近准备加工一批手推车,原料由对方自备,公司只收取加工费,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并没有受托加工这项内容。

请问,公司如果从事该业务,可不可以开具有加工费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项时,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可以开具为加工费,并依法缴纳增值税。

 如果公司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且经营范围中没有这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建议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局去办理增项业务(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办理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