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根据市、县有关学校安全预防工作的精神,为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拟订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一、财产分级保管,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后勤保障处设立全校财产总保管员,各处室或各部门(以班级、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设立各处室财物保管员。

二、购入财产一律先经总保管员入库,并根据价值大小,分类记帐,再由各处室保管员签名领取。

学校会计建有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帐,总保管员建有财产总目录,并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保管员建有各处室财产分类帐目,各处室保管员建有本处室财产帐目,也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后勤保障处必须组织力量每一年对各处室财产清查一次,平时对物品保管安全及保管质量进行抽查,(至少每学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情节严重的施以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处理。

四、保管员应严格遵守各处室保管制度,经常清查本处室财产,物品堆放有序,仓库干净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