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

合集下载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规范、简化本校文件整理方法及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2-2000)及省档案局《实施细则》, 同时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归档文件的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一系列具体整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所有归档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第四条归档程序:按照归档时间要求,各文件处理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在档案馆指导下,进行分类排列,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然后移交档案馆进一步整理和保存。

第五条归档时间:教学类档案须在当年12月以前归档,党群行政等其他各类档案须在次年6月以前归档。

第六条归档文件应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一)“件”的确定1.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2.文件正本与定稿合为一件;3.正文与附件合为一件;4.原件与复制件(包括复印件以及抄件等)合为一件;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合为一件;6.同一年度内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合为一件,跨年度的各为一件(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同此处理);7.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包括文件处理单、拟办单、发文稿纸、签批条等)合为一件;8.报表、名册、图表、介绍信存根、会议记录等按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个自然本(册)为一件。

(二)件内文件排序方法1.正本在前,定稿在后;2.正文在前,附件在后;3.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4.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5.请示与批复作为一件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6.不同文字的文本,中文文本在前,外文文本在后;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原文在前,译文在后;7.文书处理单置于相关文件正文之后。

(三)件与件之间的排序方法1.一般按照文件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

将反映本部门主要职能或本部门重要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前面,其他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后面;将综合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前面,具体业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后面。

档案事业概论试题[含答案]

档案事业概论试题[含答案]

《档案事业概论》第一章档案与档案工作自测题一、单项选择题1、的产生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A、阶段B、国家C、记录符号D、纸张2、我国甘肃省发现的为西汉初期(公元前179前—前143年)的纸质地图,不仅是迄今发现的世界最早的植物纤维纸,也是世界最早的纸质地图实物和最早的纸质档案。

A、放马滩纸B、金关纸C、马圈湾纸D、敦煌纸3、代以后,逐步由简、帛、纸并用过渡到以纸张作为撰写文书的主要载体。

A、元B、唐C、汉D、秦4、档案的本质属性是。

A、知识性B、原始记录性C、信息性D、文化性5、某单位编印的重要简报,在该单位一般作保存。

A、档案B、资料C、图书D、文物6、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

A、文书档案B、科技档案C、专业档案D、公共档案7、是国家机构或其他公共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为国家所有的档案。

A、公共档案B、集体档案C、党政档案D、文书档案8、从档案价值主体对象来看,可分为。

A、第一阶值、第二阶值B、现实价值、长远价值C、证据价值、情报价值D、利用价值、保存价值9、档案的保存价值实际上指档案是否具有被保存的意义,档案保存价值的外在体现就是档案的。

A、作用B、保密期限C、保管期限D、第二价值10、档案工作是档案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它是档案工作的起点,也是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

A、整理B、保管C、收集D、编目与检索11、档案工作的根本宗旨是。

A、收藏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C、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D、保护12、下列档案工作标准中属于档案工作行业标准。

A、《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B、《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C、《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D、《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BD33/T498-2004)13、档案工作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档案工作技术要求,由国家档案局或国务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起草,发布。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修订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修订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修订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档案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浙司〔2022〕100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修订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司〔2022〕100号各市司法局、各市档案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对《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档案局2022年10月27日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数字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浙江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档案,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总和,包括在行政事务管理活动中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档案、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特种载体档案等。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司法鉴定机构应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司法鉴定机构的发起设立单位应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12年12月17日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档案登记备份的实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登记备份,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记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单位重要档案组织实施电子备份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包括文字、图表、声像、数码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单位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本办法规定承担档案备份具体业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档案登记备份相关工作。

第五条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登记:(一)档案类别、总量,数据库名称及容量;(二)当年整理、归档的情况;(三)有否自行采取的档案备份措施;(四)其他事项。

第六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单位报送的档案管理情况予以核实,并根据单位档案的价值和国家档案灾害防治要求,提出实施档案备份的意见和档案安全管理的相关建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2017修正)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2017修正)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2017修正)【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1.30【实施日期】2017.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8年8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6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有效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的范围,包括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

前款所称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非国家所有档案的范围,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省、市(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馆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增加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对在开展档案工作、发展档案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统一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如何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如何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确 ,我 们 可 以 对 这 一 类 利 用 者 提 供
快速 优质 的服 务 。
第 二 是 利 用 者 只 知 道 发 文 编 号 ,不 知 道 文 件 标 题 。 利 用 者 常 常 拿 着 一 份 文 件 ,根 据 该 份 文件 提 供
的 相 关 文 件 的 发 文编 号 ( : “ 如 参
的归档 整理 和提 供利 用既遵 循 《 规 则 》 的 规 范 , 又 的 要 求 。


确 定 符 合 本 单 位 的 档 案 分
切 实 解 决 利 用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 则 》 取 消 了 案 卷 级 ,档 案 规 工作 者不 用再 为拟写 案卷 标题 而大 伤脑筋 ,减少 了工 作量 ;实行 随办 随 归制 度 .不 用 再 象 过 去 那 样 等 文
文 件 没 有 排 在 一 起 ,缺 乏 明 显 的 联
关 某 个 内 容 方 面 的 文 件 ,这 就 给 我
们查 找档 案带 来 了困难 。
我 们采 取 了年度— — 保管 期限 的分 类 方 法 。 这 种 分 类 方 法 比 较 适 合 我
们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也 避 免 了 二 级 单 位 产 生 的 应 归 档 文 件 甚 少 , 不 便 于 按 机 构 分 类 的 问 题 。 经 过 近 一 年 的 实 践 ,这 种 方 法 既 简 化 了 分 类 . 使 查找 利用 十分 方便 .又符合 《 规
况 .采 取 了相 应 措 施 ,使 文 书 材 料
求 ,提 供 利 用 都 很 方 便 。 但 是 , 万

遇 到 停 电 或 计 算 机 发 生 故 障 , 就
单 份 文 件 用 不 锈 钢 书 钉 装 订 。这 样 可 以 使 成 套 完 整 文 件 保 持 其 系 统

《档案工作实务》练习题(1)

《档案工作实务》练习题(1)

第一节文件一、是非判断题1、“文书”与“文件”是两个十分相近的概念,两者之间没有区别。

(×)2、文件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

(√)4、决定可以经过某种会议讨论并投票通过,以机关名义下发。

(×)5、请示和批复都可以越级行文。

(×)1、如有必要,“报告”可以夹带请示事项。

(×)12、两个以上的机关单位联合行文,其行文的机关应当是同级机关。

√)13、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14、拟办和批办都是对文件如何办理提出处理意见,所以两者没有区别×15、向下级机关或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22、凡是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都要立卷归档。

(×)23、部门立卷包括集中式、部门式和“谁办谁立卷”等具体模式。

(√)24、立卷类目是平时文件立卷的指南,是年终立卷归档的参考依据。

√25、归档是将办理完毕的文件经系统整理移交档案室积存的过程。

(×)26、填写全宗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1、档案收集是档案馆(室)获取和丰富档案的主要渠道和手段。

(√)2、有文必档,档案室接受本单位一切文件材料。

(×)3、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为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4、档案馆应从本馆的性质和职责范围出发,通过认真深入地、科学地确定应移交档案的单位并编制系统全宗名册。

(√)5、档案室应认真执行有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规定,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6、一般来说,综合档案馆仅收藏本级各单位形成的文书档案,而科技档案则由原单位保存×7、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形成的档案由其内设的档案室永久保存。

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

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

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试行) 1.引言1.1为了适应计算机管理档案的需要,简化文件归档整理程序,提高档案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档案局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1.3本办法实施的前提条件是使用计算机和有关适用的档案管理软件。

1.4本办法所称归档文件是指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材料。

1.5归档文件整理的单位是件。

一般以自然件为一件,逐件整理归档。

1.5.1单份文件,一份为一件。

1.5.2文件正本与定稿,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为一件。

1.5.3报表、名册、图册、期刊等,一册(本)为一件。

1.5.4同一年度形成的来文与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来函与复函等)为一件,跨年度形成的可各为一件。

2.归档文件整理原则2.1归档文件整理是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2归档文件整理原则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文件质量要求3.1每件归档文件均应齐全、完整。

对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3.2归档文件的纸张,书写、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用纸尺寸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规格;归档文件的字迹应确保耐久性;归档文件应无金属物。

4.归档文件整理方法4.1装订4.1.1归档文件应逐件装订。

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4.1.2使用装订的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且简便易行、成本低廉。

每件归档文件可用缝纫踏线(沿装订线或左上角斜角踏线)或使用文件存档固定套固定归档文件,页数多的装订可采用三孔一线。

浙江省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浙档发〔2019〕13 号

浙江省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浙档发〔2019〕13 号

浙江省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党政机关(以下简称“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根据《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电子公文管理暂行办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非涉密电子公文的归档与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公文是指以电子数字形式拟制、办理、管理的党政机关公文。

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专指归档后的电子公文。

本办法所称元数据,是指描述电子公文和电子档案内容、结构、背景和管理过程的数据。

第四条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其形成和利用规律,坚持“统一管理、全程管理、准确规范、便于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机关应建立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保管、利用和— 2 —移交等工作。

机关公文办理部门负责电子公文收文、发文办理完毕后的整理归档(以下简称“预归档”);机关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档案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对本单位电子公文系统预归档模块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要求;机关信息化部门负责为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根据档案管理需求开发建设电子公文系统预归档和交换模块,做好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负责对本级机关移交的重要电子档案进行接收和备份,并对同级机关电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统一的电子公文归档、交换与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实现馆室一体化管理。

第二章电子公文归档第七条电子公文归档是电子公文办理的重要组成环节。

机关应根据《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及有关档案法律法规、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电子公文归档职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电子公文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4档案整理之文书档案

4档案整理之文书档案

办法(试行)

3、办理完毕:指文件相应的文书处理 程序已经完成,而不论文件本身在实际 工作中是否还在发挥作用。 例子等见归
档文件整理实务12

注:此规则不涉及专门档案(科技、会计)、特殊
载体档案(声像、电子)
二、整理原则
1、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 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 管利用。 《规则》(前三是手段,后一是目的) 2、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 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 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便于保管和利 用。 浙江实施《规则》办法(试行)
⑤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法* 适用:不宜按机构分类的情况。多用于 现行机关。 ⑥问题―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 适用:撤销机关、历史档案。

⑦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 适用: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的基层单位或 小机关,或每年形成文件数量少的机关。 适宜:现行机关。 ⑧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 适用: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的基层单位或 小机关,或每年形成文件数量少的机关。 适宜:现行机关。
三、市法制办要加强对立法工作计划执 行情况的督促和检… 附件:杭州市二○○五年政府立法工作 计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杭州市二○○五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一、正式项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地方性法规: 1、杭州市旅游管理条例 市旅委 …… 见杭州市档案网之现行文件中心
分类(本项可以视情况予以取舍)。《规则》)(机 构分类法:根据文书处理阶段形成和处理文件的承办 单位对归档文件分类。)


注:机构=类。各类的次序可按本机关机构 序列表的规定或习惯上的顺序来排。一般是 领导机构、综合性机构在前,后依次排业务 部门。 归类:几个机构共同办理的文件,有主办者 归入主办者机构;以机关名义发文则归入有 关机构类中;业务部门起草、以机关或办公 厅(室)名义发出的,如内容属该部门职责 或业务的,应归入负责起草文件的机构中, 否则归入负责发文的综合机构内。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档案局•【公布日期】2014.07.31•【字号】浙档发〔2014〕25号•【施行日期】201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档发〔2014〕25号省直各单位:为规范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电子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浙委办〔2011〕26号)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我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浙江省档案局2014年7月31日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共享,根据《关于切实加强电子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浙委办〔2011〕26号)、《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规范》(浙档发〔2013〕23号)、《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省直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公文,是指省直各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生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类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专指归档后的电子公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元数据,是指描述电子公文和电子档案内容、结构、背景和管理过程的数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的省直单位的电子公文归档和单位档案室、省档案馆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与管理。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篇一: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直单位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并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单位电子公文的归档与管理。

各单位在业务工作中所产生的业务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各省直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通过电子计算机生成、处理和存储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第三条各单位应将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纳入档案工作管理范围,明确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条各单位档案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对本机关文书承办部门电子公文的形成、办理、收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二)负责归档电子公文的接收、管理与开发利用;(三)对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开发设计提出电子公文归档管理要求,确保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并同步实施;(四)对所属单位及本系统开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现代化管理知识,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五条各单位文书承办部门应做好电子公文的形成、办理、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信息网络管理部门应做好电子公文运行及归档管理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电子公文归档坚持实行“双轨制”管理原则。

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与原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参照关系。

第七条电子公文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的划分工作,参照国家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归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电子公文的归档方式可分为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

逻辑归档一般应在电子公文办理完毕后即时完成,物理归档应按照纸质文件的规定即时或定期完成。

采取逻辑归档时,必须由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供相应的功能,实行安全、规范操作。

贯彻落实《规则》推进立卷改革

贯彻落实《规则》推进立卷改革


以改革 的精神提 高对 落实 《 规
则》 的认 识
贯彻 落实 《 规则 》, 行立卷 改革 , 实 作为档案工作的重大改革 必 然对 传统 的观念 、 传统 的做法是一种 冲击 , 种否 一
定。特别是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要进 行一次 自我否定 , 实现一次质 的飞跃 . 就
i 愿 { i 霸


导, 从工作 的熟 练程度到装具的准备 、 使 用情况都 习惯于传统方法 , 对新 《 规则 》
的实施心中无数 , 因此积极性不 高。 二是
电脑 的单 位都用 电脑 打印归档文件 目录 .
为计 算机 的一次输 入 , 多次输 出 , 随机 生
基层单位 由于缺乏对 《 规则 》 的深八学 习和实际操 作 ,一听说立卷改革仍然要
操 作。比如分类 只需粗线 条分 , 按问题 如
根据我省实 际 制定 下发 了浙江省实施 《 归档文件整 理规 则 》 办法 . 《 则 》 使 规 更具操作性 新 昌县在调查
研究 、 搞好试点 、 取得 经验 的基 础上 , 已
在县 级 机关 、企事 业单 位 中贯彻 落实 《 规则 》 推进文 书立 卷改革 , , 通过一段
l { ; 露 l l l 蜃 i
基层 单 位的领 导 和档 案工 作者看 到
这些优越 性 以后 . 能 自觉贯彻 落实 《 就 规 则 》, 搞好立卷改革。 二、 做好归挡 文件整理各个环节 的工

按照《 规则 》整理归 档文件 , 要认真 做好组 件装订 分类装盒 . 排列 、 编号 、 编
机关档案工作改革 的一项重要举措 20 年省档案局 01
卷 3— 0卷 , 04 全部搞好需 要 1 5个工作 E, l而按 《 规则 》 整理只需 5个工作 E。 l 二是简授 易学 , 高了归挡 文件整理 质量。按 《 提 规 则》 整理 归档 文件 , 主要是进 行 装订 、 分类 、 排列 、 编 号 、 目、 编 装盒 . 个环 节简便 易懂 , 于 每 便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共5篇)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共5篇)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共5篇)第一篇: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定义本细则采用下列定义。

2.1 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2.2 归档文件整理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3 件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件,定稿过厚不宜装订的也可单独作为一件;重要文件需保留不同稿本(包括历次修改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定稿等)的,可将正本与历次稿本各为一件。

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如附件数量较多或者太厚不宜装订的也可各为一件。

正文与重要的文件处理单、发文稿头纸、签批条等为一个。

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作为一件。

报表、名册、图册等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

同一问题的来文与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可为一件。

会议记录应以每次会议为一件。

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质量要求4.1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

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文件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

4.2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整理方法 5.1 装订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方式与用材的选择:保管期限为永久或长期的归档文件,可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而定,件内文件较厚的,可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件内文件较薄的,可采用缝纫机轧边等方式。

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为装订边。

保管期限为短期的归档文件,不拆钉,保持原貌。

5.2 分类归档文件的分类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的方法进行,如单位较小,形成文件数量较少,可采用年度——保管期限的方法进行分类。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特点分析与新规解读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特点分析与新规解读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特点分析与新规解读黄莹妍;鄢嫦【摘要】文章通过对比分析新旧规则,解读最新的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认为新规则具有内容更为充实,具体操作更为灵活、总体要求更为具体等特点。

【期刊名称】《资源信息与工程》【年(卷),期】2018(033)006【总页数】3页(P184-186)【关键词】归档文件;文件整理【作者】黄莹妍;鄢嫦【作者单位】[1]湖南妇女儿童医院,湖南长沙410205;[2]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72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下简称新规则)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档案局批准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以下简称旧规则)失效。

实施新规则是顺应时代发展、应对档案工作新变化的重要举措,推动档案工作走向成熟、完善。

比较分析新旧规则,新规则的整体结构、适用范围、体例内容、语言表述及具体操作方面均呈现新的变化。

1 规则内容更为充实从整体结构来说,旧规则包括五方面的内容,而新规则扩充为七方面;从具体条款分析,新规则部分内容进一步充实,其阐释更为详细。

1.1 整体内容得以整合新规则设置“规范性引用文件”、“纸质归档文件的修整、装订、编页、装盒和排架”、“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三方面,去除旧规则第四项内容“质量要求”,形成包含七个模块的内容体系。

1.1.1 新增“规范性引用文件”新规则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5个文件,具体分析新规则的各项条款,结合当前归档工作的实际,强调这5个文件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

新规则的前言部分明确指出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与电子文件材料,因此将GB/T 18894、DA/T 38-2008新增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七章为“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为实现电子文件整理的规范化、有序化,新增这两个标准引文很有必要。

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练习题汇集(含答案)

浙江省档案职称考试练习题汇集(含答案)

《档案事业概论》第一章档案与档案工作一、单项选择题:1、( C )的产生是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P2A、阶级B、国家C、记录符号D、纸张2、我国甘肃省发现的( A )为西汉初期(公□元前179年—前143年)的纸质地图,不仅是迄今发现的世界最早的植物纤维纸,也是世界最早的纸质地图实物和最早的纸质档案。

P4A、放马滩纸B、金卷纸C、马圈湾纸D、敦煌纸3、( C )代以后,逐步由简、帛、纸并用过渡到以纸张作为撰写文书的主要载体。

P4A、元B、唐C、汉D、秦4、档案的本质属性是( B )。

P6A、知识性B、原始记录性C、信息性D、文化性5、某单位编印的重要简报,在该单位一般作(A )保存。

A、档案B、资料C、图书D、文物6、( A )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

P11A、文书档案B、科技档案C、专业档案D、公共档案7、( A)是国家机构或其他公共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为国家所有的档案。

P12A、公共档案B、集体档案C、党政档案D、文书档案8、从档案价值主体对象来看,可分为( A )。

A、第一价值、第二价值B、现实价值、长远价值C、证据价值、情报价值D、剩用价值、保存价值9、档案的价值实际上指档案是否具有被保存的意义,档案保存价值的外在体现就是档案的( C )。

P14A、作用B、保密期限C、保管期限D、第二价值10、档案(C )工作是档案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它是档案工作的起点,也是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

P18A、整理B、保管C、收集 D编目与检索11、档案工作的根本宗旨是( B )P24A、收藏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C、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D、保护12、下列档案工作标准中,( B )属于档案工作行业标准。

P25A、《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B、《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C、《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D、《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DB33/T498-2004)13、档案工作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档案工作技术要求,由国家档案局或国务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起草,( A )发布。

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ICS 01.140.20 A 14DB33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Clean up regulation of archives for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 case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为了规范制作、妥善保管和科学整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更好地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淑芳、王群。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定义、归档文件的要求、档案的整理、档号编制、案卷格式、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

本标准适用于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档案的整理。

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档案整理可以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156-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 9705-19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3-94 档号编制规则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DA/T 19-1999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DA/T 24-2000 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中国档案分类法》《档案分类标引规则》3 术语和定义DA/T 1-2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行政处罚案件档案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历史记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公布日期】2008.10.27•【字号】浙教办秘〔2008〕156号•【施行日期】2008.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办秘〔2008〕156号各高等学校:日前,教育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校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

为推进我省高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我省高校档案管理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现就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高等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深刻理解《办法》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在高等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分析高等学校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高校档案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凡具备《办法》规定条件的高等学校,应积极创建档案馆。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要加强对档案机构负责人的培养与选拔,积极创造条件稳定和充实档案人员队伍。

三、各高等学校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办法》、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及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学生类档案,是首次列入高校档案管理范围的归档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学生类档案的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库房、所需设备及经费,按《办法》要求规范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试行) 1.引言
1.1为了适应计算机管理档案的需要,简化文件归档整理程序,提高档案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档案局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作为文书档案保
)
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2归档文件整理原则
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3.1每件归档文件均应齐全、完整。

对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3.2归档文件的纸张,书写、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用纸尺寸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规格;归档文件的字迹应确保耐久性;归档文件应无金属物。

4.2.2按保管期限分类
将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分类。

4.2.3按机构分类
将文件按形成或承办的机构分类。

4.2.4按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内容所说明的问题分类。

4.3排列
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

会议文件、统计报表、一项工作(活动)、一件事情、简报、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应集中排列在一
(问题)

档案移交进馆时编制。

室编件号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

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

如:按年度一机构一保管期限分类,可一个保管期限编一个大流水号。

馆编件号按进馆要求标注。

4·4·5机构:填写文件形成或承办部门的名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宣传教育处可简称为
"宣教处"。

4·4·6问题:填写分类方案类目的问题名称,如cc党群"、"行政”、“业务”等。

4.5编目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档案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4.5.1《归档文件目录》由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归档整理说明、归档文件目录三部
(问
(见
号。

4·5·4·7备注:注释文件需补充和说明的情况。

4.6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4·6·1根据分类方法的不同,应将不同类别的归档文件装入不同的档案盒中,即不同
形成年度、保管期限和机构(问题)的归档文件,不能放入同一档案盒。

4.6.2档案盒
4·6·2·1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

档案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m×220mm(长×宽)、盒脊厚度可根据需要设置为20mm,30mm,40mm(见图4a)。


4·6·2·2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不同(档案盒横放排列,即档案盒的宽作为脊;档案盒
(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