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居民用气的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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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21)

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21)

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21)《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业经2021年1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林武2021年2月9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升燃气使用安全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的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燃气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支持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使用,开展智慧燃气建设,提高全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燃气管理工作,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安全用气宣传、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和规范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移送涉嫌燃气安全使用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处理盗用燃气行为,依法对辖区内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非居民用户燃气使用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本行业、本领域燃气使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城乡燃气供气安全负责,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加强对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

第七条城乡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履行安全使用义务,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用气设备,主动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设施的安装、更新、维护和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修正)【发文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1.18【实施日期】2021.0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3年1月5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经营与服务第四章设施保护与器具管理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发展规划、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燃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2021年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意见

2021年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意见

2021年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燃气管理办法(暂行)》、《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研究确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组织推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主任、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各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相关部门燃气管理职责。

安监局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燃气隐患整治。

负责我市城市门站以外的高压燃气管道(境内长输管线除外)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项目安全预评价和项目验收评价的备案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燃气安全事故。

发改委负责境内燃气长输管线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建设项目的核准、监督和投资管理阶段的安全审核。

住建局是本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燃气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宣传用户安全用气知识,保障燃气生产经营安全,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进行监管;协调地下燃气老旧管道改造更新计划和路面开挖审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及其元件制造质量,以及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

2021年关于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事故防范对策措施报告

2021年关于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事故防范对策措施报告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国庆期间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分析梳理了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并制定了相关防范措施,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佳木斯市区现有7家燃气企业,天然气门站两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三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5座,天然气加气站四座在用(另有两座歇业)。

现有天然气管线总长度815公里,居民用户250025户,工商服用户2957户,现有天然气管线总长度815公里,居民用户250025户,工商服用户2957户二、安全风险分析燃气行业安全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1、燃气场站设施安全运行风险。

主要由于燃气设施失查、失修、失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站内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引发。

2、燃气管道泄漏风险。

主要由于管道腐蚀、老化,存在质量缺陷,外力破坏等因素引发。

3、燃气用户安全使用风险。

主要由于燃气用户燃气具不符合国家标准,胶管质量不合格,胶管连接不紧密,未按安全规定程序操作,私自改动燃气设施,报警器和切断阀缺失或失效等因素引发。

三、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及应急处置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各燃气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不放过一个隐患;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风险,并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防范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现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1、进一步强化燃气场站安全管理工作,节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完成),节日期间再进行一轮安全检查,确保燃气场站国庆节期间不发生任何问题。

2、监督督促管道燃气企业认真做好燃气管线巡检、巡查工作,每日一次全覆盖巡检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利用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督促燃气企业做好入户安检工作,对用户存在各类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可停止供气。

鞍山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

鞍山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

鞍山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的规划与建设、经营与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沼气、秸秆气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燃气工作的领导,将城镇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燃气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第四条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政府确定的燃气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教育、科技、商务、应急管理、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镇燃气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燃气经营者和燃气使用企业、单位应当将燃气安全纳入本企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供应安全负责,并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

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对燃气安全实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本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安全使用教育,并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增强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公益性宣传。

第八条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

2021年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021年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欧阳光明(2021.03.07)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管理规则2021版

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管理规则2021版

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管理规则2021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商旅局、区房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各园区,各燃气供应企业,各商业综合体单位:近年来,我区商业综合体不断崛起,数量大幅增加。

商业综合体体量大,分布广、业态多元、人员密集,用气安全尤为重要。

为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现就加强全区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商业综合体各用气商家、业主方、物业管理方,燃气供应企业等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管理。

(一)各商业综合体内使用燃气的商户(以下简称用气商户)。

是商业综合体内自身权属范围内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用气安全管理。

各商业综合体要按照《成都市商业商务楼宇安全管理标准化评定规范》(DB510100/T191-2015)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城镇安全。

(二)各用气商户应当建立并落实燃气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员工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购买(更换)、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燃气设备,并及时告知物业管理方。

严禁私接管道、私增设备、擅自扩大用气区域等违章用气行为,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三)各用气商户要加强用气设施的安全巡检和日常维护,对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期限整改,确保用气安全。

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要落实专人对营业区域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用完气后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

商业综合体燃气用户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与中控室联动。

2021年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

2021年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

Albert Einstein: Logic will get you from A to B. Imagination will take you everywher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当前城市燃气爆炸、火灾、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我司特与用气单位(个人)签定燃气安全检查责任书,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单位应履行如下职责:一、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级规定,经建设部门或燃气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行燃气安全责任制,单位法人(用气户主)为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员及操作员必须懂得安全用气常识和燃气设备、设施的操做规程。

四、不得擅自将燃气管道、气表进行包裹,必须拆除妨碍安全供气的所有障碍物。

五、凡使用燃气的用户不得在同一空间使用第二火源。

用方用气场所必须确保宽敞和通风良好。

六、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变动、损害供气设施。

2、私接燃气管道或者盗用燃气;3、擅自转供燃气;4、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5、使用明火检查泄漏;6、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7、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屋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8、钢瓶必须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

9、钢瓶必须要远离热源,摆放在易搬动、周围没易燃物,较通风的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

10、不准私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专用设备,有问题请交供应单位处理。

11、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要及时关紧瓶阀,打开门窗,进行通风疏散,在泄漏场所,要严禁各类明火(包括烟头)严禁开、关各类任何电器设备。

12、严禁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释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据统计,到2021年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05.9亿正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入门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

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

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任意改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

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障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微弱平衡,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障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

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燃气供应中断。

第三,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燃气经营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造成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的混乱。

2021 成都居民室内燃气连接软管规定

2021 成都居民室内燃气连接软管规定

2021 成都居民室内燃气连接软管规定
1、天然气软管原则上不要超过2米,并且经常检查。

2、技术要求1-2年必须更换,如果临时用气还可以长一些,如
果长期使用,尽量采用金属管,与燃气灶接头处也可以采用金属软管,安全系数高。

3、如果天然气管较长,要注意管的安全防护,尽量贴墙走,以
防意外碰破燃气管发生危险。

4、首先要知道像不锈钢软管它的材料有分为304不锈钢或301
不锈钢制成。

这种材料制成它有着良好的柔软性、耐蚀性、耐高温、耐磨损、抗拉性、防水性。

5、金属软管这种就是一种螺旋形波纹管,还有一种就是环形波
纹管。

6、螺旋形波纹管这种就是波纹呈螺旋状排布的管形壳体,而且
这两种波纹之间还会有一个螺旋升角,全部的波纹这些都是可以经过一条螺旋线衔接起来。

7、环形波纹管这种也是波纹呈闭合圆环状的管形壳体,这种管
也是波与波之间由圆环波纹串联而成。

而且这种也是受加工方法制约,较之螺旋形波纹管,它的单管长度相对来说会比较短。

环形波纹管的长处它的是弹性好、刚度也是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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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居民用气的安全控制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93
2021版居民用气的安全控制
0引言
随着城市燃气的发展,国家“西气东输”工程与“川气出川”工程的建成及广东、福建LNG项目工程的建设;管道燃气在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其燃气的安全使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每年因燃气引发的燃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故屡屡出现,对燃气企业的经营和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

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进一步宣传普及燃气常识与使用知识,减少和杜绝燃气用户因不了解燃气知识而造成操作事故外,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燃气用户的正常使用系统设置有效的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燃气用户安全用气。

1居民燃气事故
根据历年来燃气事故统计数据及爆炸原因分析,可将居民燃气
事故划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人为燃气事故,是由于人为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另一类是由于物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1.1人为燃气事故
①用户在使用完燃具后没有将燃具开关关闭或完全关闭。

燃气从未关闭或未完全关闭的燃具中泄漏出来,遇明火发生燃烧或爆炸。

②用户使用燃具小火炖汤或煲粥等未关闭燃具而外出,汤外冒将火扑灭后,燃气泄漏,遇明火发生燃烧或爆炸。

③燃具本身制造质量问题,由于本体泄漏、接头泄漏等,漏出燃气遇明火发生的燃烧或爆炸。

④安装质量差、接头泄漏、漏出燃气引起的爆炸。

1.2其它燃气事故
①由于连接燃具的胶管使用时间过长出现龟裂而漏气,从而引起燃气泄漏燃烧或爆炸。

②由于连接燃具的胶管过长。

胶管部分长期处在油污环境或长期被炉火烤,使胶管老化而引起的泄漏燃烧或爆炸。

③由于连接燃具的胶管被老鼠咬破或其它意外原因引起胶管破
损,燃气从破损处泄漏出来、遇明火引起的燃气爆炸等。

1.3燃气事故的避免
人为燃气事故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和普及燃气知识而减少,而其它类燃气事故真是防不胜防,偶然发生。

只有加强安全措施的设置,增加安全装置,方可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

2控制燃气事故发生和扩大的方法
为避免居民燃气事故的发生和扩大,确保安全用气一般可选购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安装过流截断考克及表前紧急切断电磁阀等增加燃气泄漏报警、门外控制、远传控制、遥控等先进控制手段。

确保居民用气安全,其控制工艺如图1所示。

图1居民用气安全控制系统
2.1选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熄火保护装置是当燃气灶具遇到意外熄火时自动关闭燃气阀的一种安全保护装置。

用户如遇强风将火吹灭或煮粥溢出将火浇灭等情况时,熄火保护装置就会自动关闭燃气阀,防止大量燃气泄漏到室内造成中毒、火灾燃气爆炸等事故。

2.2过流安全截断阀
根据居民使用燃具的最大热负荷核算其最大用气量。

据此选择燃具灶前阀(现灶前阀有:TY—B03SA(B)1.2m3
/h、TY—B03SC2.1m3
/h、JWC—1型F2.1、F2.5、F3.6等可供选择),当燃具的耗气量比其通过能力低时,燃气正常供给,燃具工作正常。

当燃具出现事故,胶管穿孔、脱落、燃烧等情况出现时,其燃气流量将超过额定流量,而引起过流截断,阻断燃气的供给,从而避免事故的扩大或阻止事故发生(现韩国、香港采用此供气方式)。

当事故处理后,需恢复供气时,只需将灶前过流阀先关闭、而后缓慢开启,便可恢复供气。

2.3安装表前紧急切断电磁阀
根据居民的用气情况,在燃气计量表前(或其它位置)安装燃气紧急切断电磁阀;在燃气泄漏时容易聚集的地方,安装家用燃气报警器;当泄漏报警器感应到燃气泄漏时,同时输出信号给截断阀而截断并报警,此时截断阀自动关闭。

也可以将控制线路接至居民门
外安装手动按钮或楼幢总控制室。

当住户发生事故时,可方便在居民门外,按下手动按钮或在楼幢总控制室控制,而紧急截断燃气,避免燃气事故的扩大。

2.4燃气紧急切断电磁阀的工作原理
“欧好”品牌的紧急切断电磁阀属于手动复位开阀(也可手动关闭),直流电脉冲驱动关阀且开关状态自保持的浇封型防爆电磁阀。

它充分利用线圈瞬时产生的直流电磁力与磁铁永磁力的相互干扰作用及钢弹簧弹力的相互作用、产生消磁而关阀的原理进行工作。

通过高级的磁路设计和精密的加工工艺实现低压直流电脉冲驱动关阀和手动开阀及开关状态自保持功能,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3应用示例
某长富花园1500多户家庭全部安装了民用燃气紧急切断电磁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使用不到一个月,已成功避免了数起因户内燃气泄漏可能导致的事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国外紧急切断阀已成为智能家庭中央控制系统的重要控制对象之一,住户外出时可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关闭燃气阀。

国外许多家庭认为装了紧急切断阀后,
更有安全感,也便于养成外出关气的良好习惯。

目前城市住宅开发正向着与国际接轨的智能、舒适和安全的方向发展,燃气已成为许多城市的首选厨房能源,保障家庭的用气安全是政府和燃气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采用高品质的民用燃气紧急切断阀和报警器是国际上公认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具有推广意义。

4安全措施及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要搞好居民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除进行日常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燃气知识的教育外,要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必要的安全装置,将被动的安全管理变为主动采取安全控制的方法来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同时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①由政府或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出面,强制淘汰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这样可以减少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燃气事故,同时推荐采用安装欧好紧急截断电磁阀和自动报警器,变被动的安全管理向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办法搞好安全用气管理工作。

②由新闻媒体对燃具泄漏发生的燃气事故进行追踪报道,监督生产厂家对燃具的质量进行跟踪,并对已发生的泄漏事故原因进行
调查、分析,提出整改办法,以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③由行业协会向市场推广防鼠咬、耐油、抗老化的燃气专用胶管,同时明文规定燃气胶管的使用寿命,让用户在胶管的有效使用寿命内使用。

同时燃气供应企业应广泛向用户进行宣传并向有需求的用户提供这种胶管,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

④严格把好安全产品质量关是成功推广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重要前提。

安全产品是靠品质和法规推动的,如果忽略了品质,反而留下诸多隐患,适得其反。

政府和燃气经营管理部门应鼓励安全产品生产企业提高品质,同时建立一套严格的产品选型和品质监管办法。

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和使用好安全产品,使安全产品真正成为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保护神;只有这样,才能让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企业发展。

⑤抓好安全可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安全需要投资,合理解决安全所需的资金(主要是产品及推广和服务资金),是成功推广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关键和保障。

在实际推广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家庭的状况,采取灵活的、多层面的推广方式,使大
部分家庭都能用上满意有品质保证的安全产品,从安全中获得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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