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三篇
人民调解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开展情况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3264d126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20.png)
人民调解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近年来,人民调解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人民调解是
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具有便捷、灵活、廉价、和谐等特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为了总结人民调解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我们进行了全面的工作总结。
首先,我们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了各地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
通过走访调
研和座谈交流,我们发现各地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比如,一些地方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够完善,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不高等。
其次,我们开展了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总结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比如,一些地方通过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些地方通过建立健全的案件处理机制,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一些地方通过加强宣传和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最后,我们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建议。
比如,要加强人
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宣传和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公信力;要建立健全的案件处理机制,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等。
总的来说,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调解方式,它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
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56a7d81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fc.png)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一、背景在我国,民商事纠纷频繁发生,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国逐渐推行了民商事调解机制。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助,帮助纠纷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
为了进一步提高调解效果和保障当事人权益,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民商事调解的实施情况和调解机构的运作方式。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一般民众的了解和参与情况,深度访谈则主要针对从事调解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调解员、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等。
三、调研结果1.民众对民商事调解的知晓度普遍较低,甚至有人认为调解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对纠纷解决效果持怀疑态度。
2.调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地方设立了封闭式调解机构,有的地方则将调解工作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
3.在调解机构中,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参差不齐。
有的调解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也有的调解员只是充当一个"传话员",并未发挥真正的调解作用。
4.调解过程中的程序和保密性问题引起了一定的关注。
调解程序不够规范,很多当事人对整个调解过程不够了解,容易导致不信任。
同时,目前对调解结果的公开度较低,这对于监督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有所差异。
有的当事人认为调解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成本相对较低;而有的当事人则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认为他们在调解过程中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四、建议1.加强对民商事调解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社会媒体、电视广播等途径,向公众普及民商事调解的概念、效果等。
2.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和配备专业的调解员。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3.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调解结果的监督和公开。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3篇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ca083b3dd88d0d233d46a76.png)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3篇第一篇一、开展《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一是有效利用载体。
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街头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自觉性。
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组织区内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借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以及社会志愿者等力量,深入到社区、农村、企业、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是开展各项活动。
通过在繁华地段架设悬挂宣传栏、宣传板,向居民发放书籍、小册子,向过往群众发放传单、宣传单等形式,扩大《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集中统一开展大型《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面向社会开展竞答活动。
二、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一是组织司法行政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学习培训,使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领会、熟练掌握和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原则、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等方面知识,全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实行分级培训制度,区局组织开展首席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各街办(乡)调委会要以会代训,抓住每月例会的机会,让人民调解员互相沟通、相互学习。
年内全区内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人民调解员轮训一次。
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考评活动。
市局基层科拟于年底结合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年终考评,对每个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抽查考评,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巩固和完善社区、街道调委会7个,村调委会7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5个,劳动争议调委会3个,物业纠纷调委会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399人,专职人员104人,兼职人员1295人。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68d5eb1b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ea.png)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10篇在当下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1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
如何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和优势,以实现调解制度之公正、效率的终极目标,值得深思。
前不久,受省院委托,一行专程到各基层法院进行了调研,下面就调研结果主要发表一下看法:一、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为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几个基层法院的统计数字来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多在60%至70%左右。
有的是逐步下降;有的是稳步上升;还有的是先下降后又上升。
下降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调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的同时,调解的力度被削弱;二是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使法官应接不暇,没有时间过多的调解,客观上造成调解不能;三是调解需要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而目前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在下降;四是对司法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重判决轻调解,或认为调解过多有损法院形象;五是其他社会力量的不当干预,影响了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行使。
(二)主要做法各地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1。
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即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灵活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住所,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2。
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
即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根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意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及时通知原告立即到庭进行调解。
民调工作报告
![民调工作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5449397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07.png)
民调工作报告民调工作报告1人民调解工作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简便、节省时间、减少诉讼、减少纠纷当事人的费用,因其程序的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被国际上称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学习借鉴的法律制度,有的国家也在尝试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做法。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层出不穷,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矛盾类型发生变化,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进一步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研究。
以笔者所在区为例,近年来,在排查出各类纠纷案件中,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去做到化解矛盾纠纷,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
种种事实足以说明,在街道、村(社区)二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疑难化、涉及人数多、纠纷性质变化等趋势。
资源权属、环境生态、土地承包、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不再是民间的主要矛盾纠纷。
二是群体性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
主要有农民建房、土地纠纷、征地补偿、安置房分配等问题。
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现象明显。
所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篇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篇](https://img.taocdn.com/s3/m/4c9a912c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7b.png)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篇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以下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1一、调解案例情况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二、具体工作情况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
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 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 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
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
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
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平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
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
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
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ec10e560f12d2af90342e658.png)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明确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多年来,人民调解做为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民间纠纷、宣传党的方针与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实现群众自治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一枝花”。
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民间纠纷在形式和规模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出原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和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给人民调解工作许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那么如何让这朵“东方之花”开得更加绚丽多彩?让我国的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笔者做为一名基层司法所的所长,一名直接参与指导和调处各类的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就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一)调解组织网络健全。
政和县星溪乡地处城乡结合部,下辖14个村(场),80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206平方公里,总人口1.6万人。
目前,全乡设立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业性调委会4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全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兼职人民调解员62人,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履盖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
(二)人民调解深入人心。
人民调解已经成为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的重要手段,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
它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比,存在着三大的优势:一是群众性。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属于群众性组织,调解员大多来自民间,本乡本土,乡里乡亲,情况较熟,调查起来比较方便,解决问题也相对容易;二是便捷性。
人民调解在调解形式和运用手段上更具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调解的场所也不受限制,即使是田间地头必要时都可以做为调解的场所;三是无偿性。
关于人民调解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调解的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101c8848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df.png)
关于人民调解的调研报告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根底性作用,具有50年历史的“枫桥”再一次证明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强大生命力和时代活力。
随着城市化建立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城市管理、企业改制等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并渐呈纠纷复杂化,主体扩大化,种类多样化的趋势。
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调解优先的原那么更好地贯彻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维护好改革开展稳定大局,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xxxx区立足于创新机制、拓展平台,探索了一系列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模式,丰富和深化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内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结合地区实际,构建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机制,将两者在实践中有机结合,提出了“诉前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实现了诉讼案件的多元化分流,更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深层次的问题,从而缓解社会矛盾和预防犯罪。
着眼当前矛盾纠纷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完善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价格争议纠纷专业调委会建立,不断推进专业化调解新模式。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xxxx区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0个,其中,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18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96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个。
根本形成了以区级调委会为主导、街道调委会为依托、社区调委会为根底、专业调委会为补充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
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在解纷息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但是,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不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如何夯实原有根底、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仍存在许多缺乏之处。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3ce1810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58.png)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人民调解作为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发展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并贯彻实施了一系列以人民调解为核心的改革措施。
为此,我们开展了一项关于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调研,以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对策,在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道路上前进。
一、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现状我们的调查发现,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人员配备上,一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导致人民调解的效率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方面,部分人民调解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无法胜任复杂纠纷的调解工作,从而导致调解失败或仅得到局部解决。
同时,一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调解室硬件设施不够完善,也不利于人民调解员的工作。
二、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对策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以开设调解员培训班,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实践经验,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加强调解室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以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调解硬件设施,如投影仪、视听设备等,以改善调解工作的条件,提高调解的效率和质量。
3、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应当引领全社会,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宣传力度,为调解工作创造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4、营造文明调解的氛围。
人民调解需要在文明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各级法制机构可以开展文明调解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和教育。
三、结语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还有进一步的改进空间,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对策,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342253bbad02de80d5d84056.png)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一、主要作法和成效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学习“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初步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较好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从组织建设入手,完善人民调解网络。
注重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六统一”(统一名称、印章、牌匾、徽标、文书格式、调解员上岗证)、“四制”(调解纠纷登记制、纠纷调解调查制、纠纷调处制度、调解文书归档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一是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下设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协调、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市级层面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指导管理,成立了三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成立了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卫计局成立了市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妇联、市民政局成立了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以司法所为依托,在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建立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村民小组、网格为单位,建立了调解小组和信息员制度。
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98个,其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市人民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75个,调解员总数772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人,兼职调解员768人。
全市按53万人口计算,人均面对的服务对象680人。
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中,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或初中以下532人约占69%,高中或中专200人约占26%,大专30人约占4%,本科及以上8人约占1%。
人民调解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社会实践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0cd6148f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72.png)
人民调解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调解方式,其作用日益凸显,正在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影响,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对人民调解的调研,可以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为人民调解的长期发展提出建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等多种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参与人民调解的调解员和被调解对象,以了解他们对人民调解的认知程度、对调解效果的评价以及对人民调解的期待和建议等。
实地走访主要是走访了一些人民调解机构和实际参与调解工作的场所,以了解调解过程的具体操作和环节。
专家访谈则是邀请了人民调解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相关管理者,就人民调解的机构设置、人员培训和业务发展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和讨论。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 对人民调解的认知程度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参与人民调解的调解员对人民调解的认知程度普遍较高,大部分人对人民调解的起源、目的和程序等基本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
而被调解对象中,对人民调解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很多人对人民调解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司法诉讼视角上。
2. 对调解效果的评价调研结果显示,参与人民调解的调解员对自己的调解工作效果普遍持肯定态度,认为调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而被调解对象则对调解效果的评价褒贬不一,很多人认为调解结果对自己不利,甚至有不少人对调解结果表示不满。
3. 对人民调解的期待与建议调研中发现,参与人民调解的调解员和被调解对象对人民调解的期待存在部分矛盾。
调解员普遍希望提高人民调解的地位和权威,同时增加调解员的待遇和保障。
而被调解对象则更关心调解结果的公平和公正,期盼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4. 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在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人民调解的程序不够规范,很多地方因为人力和经费不足,导致人民调解的程序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一些违规操作。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3a4d68de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65.png)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1500字一、调研目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法律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为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和当事人,通过问卷了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实地走访主要围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机制、人员配备、工作效率等方面展开,通过走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现场了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情况。
三、调研结果分析1、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机制我国法律服务机构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大多由当地的乡镇、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
本次调研发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机制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
一些地区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完备,有专门的调解员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调解效率较高;而另一些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则存在组织不够完善,调解员专业性较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机制。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配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调解员。
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选任不够严格,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调解员经验不足、法律素质不强等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因此,加强人员培训和选拔程序,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素质是今后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3、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效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调研结果显示,在人员配备较为充足并且组织管理较为严格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的工作效率相对较高;而在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管理不够完善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调解工作的效率也相应较低。
此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丰富调解工具和方法,提高调解案件的工作效率。
人民调解 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 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f2286479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91.png)
人民调解调研报告《人民调解》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人民调解在中国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而在现代社会,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二、调研内容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概况:了解人民调解机构的设置情况、人员队伍的组成和案件处理的具体流程。
2. 调解效果评估:在已经处理完毕的案件中,调研调解的效果和被调解人的满意度。
3. 调解机构建设:调研目前各地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调解工作法律保障:调研法律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5. 调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调研人民调解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和培训情况。
三、调研结果通过调研,发现人民调解工作在实际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解决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人民调解机构建设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培训不够到位,导致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同时,法律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和约束还有待加强。
四、建议在调研结果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完善人民调解机构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的建设水平。
2. 增加对人民调解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保障,提高其合法性和权威性。
五、结论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认为只有在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律保障的同时,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和矛盾调解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调查报告范文
![人民调解调查报告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d8e97f94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e4.png)
人民调解调查报告范文一、调查背景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和纠纷,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纠纷,我国推行了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是指在社区、村居、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由人民调解员或有关方面调解人员进行的公开、公正、及时解决纠纷、纠纷和矛盾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的实施情况,我对某市某社区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二、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某市某社区的居民,主要针对市民中存在的感情纠纷、邻里矛盾、房地产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等问题展开调查。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设计了包括社区人民调解服务满意度、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态度、纠纷解决效果等在内的问卷,随机发放给调查对象填写。
同时,还进行了一对一的访谈,深入了解调查对象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和体会。
四、调查结果分析1.社区人民调解服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发现,80%的受访者表示对社区人民调解服务比较满意,认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态度比较好,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待纠纷双方;同时,有65%的受访者表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了纠纷,让矛盾得到了妥善处理。
唯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有些受访者反映人民调解流程较为繁琐,需要进一步简化和规范。
2.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态度受访者对社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态度普遍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人民调解员能够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调解,且能够保守秘密,不外泄纠纷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同时,也有受访者指出,希望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要更多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和立场,提高调解效率。
3.纠纷解决效果据访谈得知,通过人民调解,近80%的纠纷得以解决,调解结果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和接受。
调解员的公正、中立性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调解结果得以执行,达到了调解的目的。
然而也有少数纠纷未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主要是由于纠纷的性质较为复杂,调解员技巧不够娴熟等原因导致。
五、调查总结在社会生活中,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总结7篇
![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总结7篇](https://img.taocdn.com/s3/m/8c15b20b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d2.png)
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总结7篇篇1一、引言本年度,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报告将针对本年度街道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以便更好地展示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并为未来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工作内容及成果1. 案件受理与调解本年度,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XX起,成功调解XX起,调解成功率达到XX%。
主要涉及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物业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
通过调解,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 调解队伍建设(1)加强调解员培训:本年度共组织调解员培训X次,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2)优化调解队伍结构:积极吸纳具备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志愿者加入调解队伍,提高了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
3. 工作机制创新(1)建立联合调解机制:与社区、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了调解效率。
(2)完善调解流程:规范调解流程,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4. 法治宣传与教育(1)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
(2)加强案例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分析,向居民普及人民调解制度,引导居民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
三、工作亮点1. 成功化解多起重大疑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 创新调解方法,运用科技手段提高调解效率,如利用微信、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调解。
3. 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治理。
4. 建立健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
2. 部分居民对人民调解制度的认知度不高,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3. 调解工作仍存在一些盲点,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五、未来工作计划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5篇j精选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5篇j精选](https://img.taocdn.com/s3/m/1a84a3e7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ec.png)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5篇j精选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来对前段时期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一20__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
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
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
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
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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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三篇篇一: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人民调解工作直接面对群众,通过说服教育,有效地将各类矛盾及纠纷化解在基层,这对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区法制化建设进程,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调解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力求找出目前制约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为此根据司法所及社区人民调解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1、概状XX司法所所辖三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
共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并下设24居民调解小组,6个市场调解小组,44名调解员,并在社区确定了4名首席调解员,已形成了调解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近年来,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准,四个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五有”(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调解档案,有调解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调解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标准,并统一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每年司法所组织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对调处过程中应规范的调处登记、调处协议书等填写进行了讲解,明确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总结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式。
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本辖区实际,有的放矢,主动介入公民之间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的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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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三篇篇一: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人民调解工作直接面对群众,通过说服教育,有效地将各类矛盾及纠纷化解在基层,这对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区法制化建设进程,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调解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力求找出目前制约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为此根据司法所及社区人民调解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1、概状XX司法所所辖三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
共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并下设24居民调解小组,6个市场调解小组,44名调解员,并在社区确定了4名首席调解员,已形成了调解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近年来,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准,四个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五有”(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调解档案,有调解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调解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标准,并统一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每年司法所组织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对调处过程中应规范的调处登记、调处协议书等填写进行了讲解,明确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总结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式。
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本辖区实际,有的放矢,主动介入公民之间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的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件,调解成功4件,成功率为100%,共排查纠纷6次,专项治理2次。
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几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顺利,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
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领导及干部群众对人民调解在处理矛盾纠纷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重视和支持不够。
调解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组织的建设。
挫伤了民调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轻防重打”现象比较普遍。
加之,社会各界对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寄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
调解人员的社会地位得不到肯定,调解人员的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认可,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
(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不够。
街道调委会由司法所负责,司法所成为是街道的内设机构,在业务上受区司法局和街道双重领导,他们同时要做街道综治工作、街道有关工作、司法所工作。
在社区调委会,调解主任同时兼禁毒专干、综治专干他们不仅要管如:禁毒、综合治理、反教等工作,还要亲自做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和调解主任工作范围广,工作量大,没有做到专人专用。
(三)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与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达不到工作要求,20XX年结合居委会调整,对全街道、居委会调委会进行了调整,调解人员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人员素质有所提升,但他们中大多数没有受到过法律教育,对法律政策了解的不全不透,难以熟练使用相关法律进行调解,导致调解水平不高,依法调解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到基层。
(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远发展。
司法部颁发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些调解人员时常受习惯处事方法左右,不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对调处的纠纷不登记、不制作调解协议书,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适当、及时的保护,造成了调解工作的被动,导致了调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的萎缩。
随着人民调解协议被赋予法律效力,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民调解在当前条件下,纠纷调解的方式更趋向理性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已成为当前发挥调解职能作用,树立人民调解公信力的关键。
(五)调解队伍不稳定制约了调解事业的发展。
现在基层在聘用人民调解员时,即无文件明确,也无聘书证明,也无调解员的徽标,真正在做调解工作的人员往往身兼多职,调解人员的组成随意性较大。
同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人员在付出之后得不到必要的补贴和相应报酬。
调解人员的身份和地位不明确,调解经费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对策(一)加强宣传,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有赖于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树立调解人员的威信,也有利于调处结论的履行。
因此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让广大公民,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成为公民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选择。
要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激励他们更加热情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之中。
同时将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引起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视。
(二)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调解工作的格局。
在健全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基层调解人员待遇、建立配套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三级调解组织,使调解工作网络更趋成熟,同时成立由基层派出所、社区、司法所人员参与的调解组织,发生纠纷之后,各部门均应派出人员进行调解,改变基层调解组织单独以某个部门为主、孤军奋战的局面,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民调工作预防和在化解矛盾的作用,有效地把一般性民间纠纷解决在社区调委会这一级,把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街道这一级。
(三)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为保证人民调解制度的运转,应配套调解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人民调解经费区司法局专项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建设。
要在全区建立人民调解员补贴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不改变人民调解原有性质和运行方式的前提下,加大政府在“防和调”方面的经费投入。
(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面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要解决目前人民调解工作中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人民调解必须走专业化、社会化道路。
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组织机构,在继续加强三级调解网络的建设基础上,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调解机构。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推动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建设。
全区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实行业绩考核制度。
逐步成立一支比较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是探索建立新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构筑三级人民调解培训网络即:市司法局培训首席人民调解员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区司法局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专职调解员。
各街道司法所负责培训本辖区内的除调解主任及专职人员以外的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
(五)大胆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组织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诉讼制度相比人民调解具有扎根群众、贴近基层、方便快捷、节约成本的优势,调解与诉讼制度有功能上的互补,为两者之间的衔接和融合奠定了基础。
人民法院对一些受理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由人民法院委托调委会进行调解,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这样一来既可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功能上的优势,强化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提高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同时又节约了诉讼成本。
篇二: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 3 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率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负责人,深入通江、南江县的机关、乡 ( 镇 ) 、社区、村社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调研中,听取了两县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有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参考。
一、主要成效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基本健全,配备了人员,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经费保障力度加大,调处纠纷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一 ) 各级党政重视。
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20XX 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0XX 年,市编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
20XX 年,市人民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对县 ( 区 ) 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20XX 年,市财政局、司法局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的文件精神,结合巴中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下发了文件,市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从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上提供了基本保障。
( 二 ) 组织机构健全。
为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要做到“ 四落实”( 即调解组织、制度、工作、报酬落实 ) 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调研。
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是探索工作办法。
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工作程序,得到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三是狠抓文件落实。
每年市政府都要抽出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对落实好的给予表扬,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通过上述措施,有力促进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目前,全市 100% 的乡镇、村 ( 居 ) 委会, 70% 规模企业和部分行业建立了调解组织 2807 个,各级人民调解员达 14222 人,其中乡镇有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庭 176 个 ( 即有调委会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印章、有调解记录和回访记录、有统计台帐 ) , 2381 个村 ( 居 ) 委会,建有较为规范的人民调解庭 1432 个。
乡镇、村 ( 居 ) 委会、社、院户级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 三 ) 创新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市人民政府鼓励各地大胆探索调解新办法,创新新机制,做出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