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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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

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一)税务机关标识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二)文书名称非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小初字。

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税务稽查执行报告》、《税务稽查复查鉴定》等少数文书除外。

文书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进行必要的字间距调整,但应当保证文书名称在一行得以完整反映。

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税收执法文书标准为规范、简化税收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有利于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如下:一、文书名称统一对外文书的税务机关名称,除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和部门之间对等原则外,均采用“××税务局”,与现行文书发文文头保持一致,税务局和稽查局都使用的文书,文头采用“××税务局(稽查局)”。

二、文书字号文书字号统一为“税〔〕号”,年份应使用公元全称,去掉“年”字,例如“2004”不得写成“04”,并用六角号“〔〕”括起;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不加“第”字和虚位“0”。

稽查局使用文书时,应在字轨中增加“稽”字,以区别于本级税务局。

如《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税务局使用时,字轨为“税强扣〔〕号”;稽查局使用时,字轨为“税稽强扣〔〕号”。

三、引用条款文书引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时,应尽量直接标明具体的条款,并引用原文。

四、文书的受理和审批文书的受理和审批栏,统一使用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

在使用中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例如《税收征管法》明确为税务局局长批准的,签字的负责人应为局长。

五、告知事项文书中有告知事项的,统一将告知事项作为文书的内容,放在文书正文的尾部。

复议事项中应写明具体的复议税务机关名称,需要先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在告知事项中标明。

六、技术规范1.文书尺寸。

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210mm×297mm)印制。

2.字体字号。

税务机关名称使用2号宋体;文书名称使用1号宋体;文书字轨文号、字号和正文使用3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小4号仿宋。

使用说明使用3号仿宋。

3.文书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4.文书页数在2页或者2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纸制或打印稽查文书格式标准

纸制或打印稽查文书格式标准

纸制或打印稽查文书格式标准一、用纸规格大小和使用字体所有稽查文书用纸均为A4(宽21厘米、高29.7厘米)规格。

所有稽查文书均使用“宋体”字。

二、各种纸制或打印的稽查文书具体格式标准1.海关稽查方案审批表。

字号:表标题1号字(加粗),其他小3号。

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3.5厘米。

2.海关稽查通知书。

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4号。

框线(内侧)大小:宽17厘米,高25厘米。

3.账簿单证调审单。

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3号。

页边距:上、下均为2.54厘米,左、右均为3.17厘米。

4.检查记录。

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3号。

表格大小:宽15厘米,高19厘米。

5.询问笔录。

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其他3号。

笔录头表格大小:宽17厘米。

,高20.5厘米。

笔录纸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2.5厘米。

6.封存(解除封存)清单。

字号:标题1号(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4号。

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1.5厘米。

7.协助查询通知书。

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其他4号。

框线(内侧)大小:宽17厘米,高25厘米。

8.海关稽查报告。

字号:标题1号(加粗),其他4号。

9.其他。

封存通知书、解除封存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海关稽查报告征求意见书、海关稽查结论的格式标准均与稽查通知书相同。

有正副本的,正本和副本必须同时印制或打印。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DOC 128页)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DOC 128页)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DOC128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 (1)2.交办/督办/转办/情报交换案件登记表 (6)3.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 (10)4.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情况报告表 (12)5.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 (15)6.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 (18)7.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 (21)8.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 (25)9.税收违法案件交办函 (28)10.转办函 (30)11.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33)12.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36)13.税务稽查项目书 (38)14.税务稽查案件稽查所属期间变更审批表 (42)15.税务稽查案件稽查人员变更审批表 (45)16.检查纳税人电子信息系统审批表 (48)17.税务稽查报告 (51)18.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 (58)19.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 (62)20.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 (65)21.延长税收违法案件检查时限审批表 (69)22.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 (72)23.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 (75)24.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80)25.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 (84)26.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 (88)27.延长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时限审批表 (92)28.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95)29.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表 (98)3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 (101)3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 (104)32.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 (106)33.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审批表 (108)34.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执行审批表 (112)35.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 (115)36.税务稽查案卷(正卷、副卷)封皮 (119)37.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 (124)38.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 (129)39.查阅税务稽查案卷审批表 (131)40.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审批表 (135)41.税务稽查案卷内容摘抄复制审批表 (139)42.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 (143)43.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报告 (145)44.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 (149)45.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鉴定 (153)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编号:×××领导批示(签名)年月日。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格式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格式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1)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3)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5)4.现场笔录 (8)5.勘验笔录 (13)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7)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4)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1)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4)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臵。

2.适用范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电话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电话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5. “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6.本记录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我局于年月日决定受理。

对你(单位)及所检举事项,我局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名目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0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2)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4)4.现场笔录 (7)5.勘验笔录 (12)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6)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19)8.涉嫌犯罪案件情形调查报告 (23)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7)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0)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3)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治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受理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晰,准确记录。

受理、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能够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5. “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6.本记录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我局于年月日决定受理。

对你(单位)及所检举事项,我局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

乐税网( / )邮箱: Jiu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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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网( http://www.les / )邮箱: Jiufu@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 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
【标 签】税务稽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11﹞122号 【发文日期】2011-11-29 【实施时间】2012-03-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现予印发,自 2012年3月1 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一、引言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是税务机关进行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的重要文书工具。

本文将介绍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的基本要素和常见类型,旨在帮助税务稽查机关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的基本要素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标题:文书的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其内容和目的,帮助读者快速理解。

2.编号:文书应当具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归档和查阅。

编号一般包括文种代码、稽查机关代码、年份和序号等信息。

3.日期:文书应当标明制作的日期,便于追溯和协调工作。

4.主送、抄送:文书应当明确主送和抄送的对象,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5.正文:文书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应当清晰明了,语言简练,内容准确完整,文字通顺。

6.签章:文书应当经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以确保责任明确和事实准确。

三、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的常见类型根据税务稽查的不同阶段和目的,常见的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有:1. 稽查通知书稽查通知书是税务稽查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通知,用于告知纳税人被稽查的事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通知书的格式如下:编号:XX稽通20210101日期:2021年1月1日主送:XXX纳税人抄送:XXX税务机关标题:稽查通知书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税法》,我机关决定对您进行税务稽查,稽查事项如下:1. 稽查对象:XXX企业2. 稽查时间: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20日3. 稽查地点:XXX地址请您配合稽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税务稽查机关领导签字:XXX2. 稽查报告稽查报告是税务稽查机关对稽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和审计后,形成的报告,用于总结稽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报告的格式如下:编号:XX稽报20210101日期:2021年1月1日主送:XXX税务机关抄送:XXX纳税人标题:稽查报告尊敬的领导:经过对XXX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我机关形成以下报告:1. 企业基本信息:XXX2. 稽查过程:XXX3. 发现问题:XXX4. 处理意见:XXX请领导批示。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D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各级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时使用。

3.“检举人”栏为必须填写项目,实名检举的,填写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匿名检举的,填写“匿名”。

检举人使用与其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名称、姓名检举的,为实名检举;否则为匿名检举。

4.“被检举人登记注册类型”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2)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填写其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类型;(3)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其登记注册类型的,可以暂不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2)被检举人为自然人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由公安部为其编制的居民身份证号码;(3)被检举人只有上述之外的其他身份证件的,填写证件类型、名称、号码及发证单位;(4)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被检举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可以暂不填写。

6.“检举材料”栏填写检举受理时接到或者记录的相关检举材料的名称。

7.“检举形式”栏填写来访、电话、信件、传真、计算机网络及其他。

8.“拟处理意见”栏填写转办、承办单位、转办、承办日期、应回复日期和本级处理意见。

其中,上级批示督办并指定查办单位的检举事项,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再下转处理。

9.“领导批示”栏区分以下情况,分别由稽查局局长或者其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1)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案情重大、涉及范围广,拟作为重大检举案件由本级税务局稽查局直接查处、转下级税务局稽查局查处并督办或者向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申请督办的,由稽查局局长或者其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基本标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税务稽查案卷封皮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项目书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1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

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一,税务机关标识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讲课教案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讲课教案

附件2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 (1)2.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8)3.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 (13)4.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 (15)5.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18)6.电子文件登记表 (21)7.档案交接文据 (24)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29)9.利用税务稽查案卷涉密文件材料保密承诺书 (32)密级密级密级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

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

“××××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成“××公司偷税案”、“××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不缴(少缴)税款案”等;没有查获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可写成“××公司税案”等。

优秀税务稽查案例书写格式

优秀税务稽查案例书写格式

附件一优秀税务稽查案例书写格式要素和内容稽查案例要素重点应突出案例格式、文字表述、纳税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检查方法与技巧、定性处理与结果、案例分析与启示等七个方面。

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一)案例格式1、按照货物与劳务税类、出口退税类、所得税类、发票管理类和其他税种进行分类,并在案例名称前注明。

2、案例名称应采用以下格式:被查对象+违法手段+违法性质。

(二)文字表述1、行文思路清晰,语言简洁流畅,叙述客观公正。

2、案例结构严谨,层次关系分明,有较强逻辑性。

(三)纳税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纳税人机构设置、办证认证情况,纳税人经营类型、主要产品或商品以及其财务、报税、发票使用等与案件查处相关联的各种情况资料,享受税收政策优惠的纳税人还应说明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出口退税企业还应包括出口额、收汇额、来料(进料)额、免抵额和退税额等情况。

(四)基本案情1、案件来源。

案发经过要简洁,力求言简意赅。

2、作案手法。

纳税人作案手法必须既有代表性又有典型性,描述纳税人作案手法要求概括准确、清楚明了,并有一定的深度挖掘。

3、主要违法事实。

有真实的税收违法行为,证据确凿。

(五)检查方法与技巧1、办案程序、执法手段合法,审批手续齐全,没有擅自越权行为。

2、调查取证有一定的技巧性或创新性,检查方法有一定的针对性,且检查效果好,值得推广借鉴。

(六)定性处理与结果1、证据充分,具有法律效力。

2、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准确,处理处罚定性适当。

3、依法执行,稽查成效较为显著。

(七)案例分析与启示1、案件分析。

案件分析要求深入、细致,且能全面客观地评析税收征管工作,特别是对日常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分析透彻,切中要害。

2、稽查启示。

通过对案件的认真分析和解剖,提出对加强税务稽查和税收征管工作有一定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3、法理评析。

对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争议的焦点等应有明确的观点,并能结合该案可适用的法律原则、判断依据和标准等提出自已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于案件涉及到税制本身的问题等,应力求作出前瞻性的探讨。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范文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范文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基本标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税务稽查案卷封皮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项目书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

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一)税务机关标识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 ×15mm 。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2013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2013

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出示情况确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另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标志或者执行此项公务的专用证明,不按规定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将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请你单位指定相关人员对检查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的情况进行确认、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如果检查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机关(公章)年月日税务检查告知书:一、您的权利:(一)对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稽查未达到两人以上或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二)对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被查对象有权提出税务稽查人员回避。

(三)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政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有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的情况保密;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申辩权、陈述权。

(四)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税务稽查人员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因不当或违法造成的损失,被查对象有权按法定程序提出赔偿请求。

(六)对税务稽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查对象有权按法定程序提出听证、复议、诉讼。

(七)对税务稽查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或检举。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您的义务:(一)被查对象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被查对象在税务稽查人员依法执行稽查时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扰、阻挠。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

附件2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 (1)2.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7)3.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 (11)4.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 (13)5.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16)6.电子文件登记表 (19)7.档案交接文据 (22)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27)9.利用税务稽查案卷涉密文件材料保密承诺书 (30)密级密级密级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

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

“××××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成“××公司偷税案”、“××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不缴(少缴)税款案”等;没有查获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可写成“××公司税案”等。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2.适用范围:下级税务局稽查局需要向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申请延期查处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时使用。
3.本申请中的“查处”,是指承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税收违法检举案件调查取证并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
4.本申请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上级税务局稽查局,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5.“涉嫌违法性质”栏根据接到的上级税务机关交办或者督办、相关部门转办或者情报交换的案件涉嫌违法性质,分别填写以下项目:
(1)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2)逃避追缴欠税;
(3)骗税;
(4)抗税;
(5)发票违法;
(6)违反税收管理性规定;
(7)其他税收违法。
6.“相关材料”栏填写接到的与交办或者督办、转办或者情报交换的案件相关资料目录名称。
5.“查处情况”栏根据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查处进度分别填写:
(1)首次报告时,简要填写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的立案情况、具体查处方案及组织实施检查情况;
(2)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经查处的,简要填写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总体查处情况;
(3)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经结案的,简要填写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总体查处及执行情况。
6.“上次报告后进展情况”栏从第二次报告起,简要填写自上次报告后的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没有进展或者进展缓慢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明确提出下一步查处工作安排。
4.本催办函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下级税务局稽查局,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税务局稽查局
税收违法检举事项
×税举交〔 〕号
关于交办×××检举事项的函

现将检举事项转给你局,请尽快调查处理,并注意按规定为检举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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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文
非表格式文书标题下方空一行为正文。正文使用仿宋3号体字,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出现的第一层级小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
正文中若有较多层级,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等,依照下列要求标识层级序数:
仿宋或仿宋2312
WORD、EXCEL字号对照表
WORD
EXCEL
初号
42
小初
36
一号
26
小一
24
二号
22
小二
18
三号
16
小三
15
四号
14
小四
12
五号
10.5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
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
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文书名称下方或者反线下方使用“编号:×××”进行标识的内部文书,其编号规则采用4位年份号加3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编排,年份号和顺序号之间使用一字线“—”予以连接。如反线或者编号行下方有文书标题的,应当在反线或者编号行下空1行,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分一行或者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5.第五层级使用“①”、“②”、“③”、……,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
诸如:“2011年5月~6月”等使用到连接号的,应当使用“~”,而不使用“—”或者其他。
(四)附件
文书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仿宋3号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有序号时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及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当一致。
五、版记
会议纪要性文书一般设置版记,如《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版记应当置于文书最后一页,且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发送应当左空1字使用仿宋3号字标识“发送”,后标全角冒号;发送机关或者人员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发送机关或者人员对齐;在最后一个发送机关或者人员后标句号。
(五)成文时间
正文下方空4行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应当右空4字,并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不使用阿拉伯数码“0”和汉字“零”。如:“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六)生效标识
文书在落款处不写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印章应当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五)《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眉首
《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文书字号只标序号,按年编排。该文书字号下方的印发日期应当居左空1字,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文书字号下方的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仿宋3号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楷体3号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四、税务稽查文书主体部分
(一)编号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在行政机关公文首页,置于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眉首部分通常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构成。)
(一)税务机关标识
注意查看“工具-选项-兼容性”里查看“字体替换”里的内容。一般来说,win7里用的是仿宋,XP用的是仿宋2303,当你将在win7版本下的word中编辑的文档拿到XP中的伙WORD中使用时,要进行字体替换,即在“工具-选项-兼容性-字体替换”否则出来的可能就不是的想要的字体效果。
(三)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一般由税务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并用仿宋3号字在税务机关标识及文书名称下方居中标明。其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四)反线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下方为一条3.25磅的单实反线。对本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眉首下方的双实反线由一条3.25磅和一条0.5磅的单实线构成,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等。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反线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反线使用黑色。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
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1.第一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使用顿号“、”;
2.第二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3.第三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使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者其他;
4.第四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二)文书名称
非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小初字。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税务稽查执行报告》、《税务稽查复查鉴定》等少数文书除外。文书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进行必要的字间距调整,但应当保证文书名称在一行得以完整反映。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名称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名称使用黑色。
(七)页码
页码使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八)其他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尽量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调整行距、字距以印章不压正文为度;若出现印章压正文情形,应当另页打印成文日期,但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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