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框架(2020年)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二)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市、县组织实施。
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
行政系统
CLICK TO ADD UP YOUR TITLE HERE
国家 1
2 省,自治区, 直辖市
3 城镇市县
2.1国家-住建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 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我国城乡规划体制
城建16.1 袁铭扬 1615140129
目录
CONTENT S
1 …… 法规系统 2 …… 行政系统 3 …… 技术系统 4 …… 运行机制
1
法规系统
CLICK TO ADD UP YOUR TITLE 划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
宪法宪法全国人大
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
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行政处分(6类)■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分类】
主刑附加刑
■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城乡规划体系解析》
《城乡规划体系解析》1、组成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3、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4、总规、控规、修规、概念性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指导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总规)总规,全称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当地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简单说就是政府根据未来的发展,对未开发的区域做的总体规划,如下图所示,根据色块的不同,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同。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
宪法宪法全国人大
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
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行政处分(6类)■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分类】
主刑附加刑
■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城市规划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供热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规范
防洪标准
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城市加油(汽)站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及广场交通规划规范
标准层次 专用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工业用地规划规范 城市仓储用地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城市防地质灾害规划规范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城市岸线规划规范 区域风景与绿色系统规划规范
现行标准 GB/T 50280-98 CJJ/T 97-2003 GB 50137-2011 CJJ/T 85-2017
CJJ 57-2012 GB/T 50357-2018
CJJ 83-2016 GB 50289-2016 GB 50188-2007
备注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村镇道路交通规划规范
村镇公用工程规划规范
村镇防灾规划规范
现行标准 GB 50180-2018
GB 50337-2018
GB/T 50298-2018 GB/T 51294-2018 GB 50437-2007 (2018版) GB 50282-2016 GB 50318-2017 GB/T 50293-2014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标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次 基础标准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框架
[1] 1.2.1.2
[1]1.2.1.3
[1] 1.2.1.4
[1] 1.2.1.5
[1] 1.2.1.6
[1] 1.2.1.7
[1] 1.2.1.8
[1] 1.2.1.9
[1] 1.2.1.10
[1] 1.2.2
[1] 1.2.2.1
[1] 1.2..2.2
[1] 1.2.2.3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定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城乡防灾减灾
人民防空法
防灾减灾法
.1.23
.3.1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9.4.7
1999.4.7
中国现行城乡规划相关法规( )
内容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土地利用与农田保护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法
城市绿线管办法
.11.15
.2.1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11.28
.3.1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1.8
.3.1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988.10.3
1989.1.1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全国性人大制定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觃划法》颁布施行, 标志着中国在城市觃划法制建设上迈迚了一 大步。在此前后,还颁布了一系列与之相关 的法律法觃,形成以《觃划法》为核心、多 层次、全方位的法觃体系。 纵向体系:由各级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职权制 定的法律、法觃、觃章和觃范性文件构成。 四个层次 下一层次必须符合中一层次的原则和精神。
城市觃划
总体觃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 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觃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觃划对有关问题的深 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整及补充。 城市总体觃划的作用 城市总体觃划涉及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在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先导和统筹 作用;城市总体觃划是指导与调控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具有公共政策 属性。
城乡觃划的实施组织
城乡建设项目的觃划管理 城乡觃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制定城乡觃划必须遵守幵符合国家《城乡觃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觃,在觃划指导思想、
内容及具体程序上,真正做到依法制定觃划。
制定城乡觃划必须严栺执行国家政策,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 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 战略,促迚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迚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 遗产,保护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幵符合区域人口发 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
浅析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摘要:从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子系统构成入手,提出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应包括城乡规划法规系统、城乡规划行政系统、城乡规划技术系统以及城乡规划运作系统。
阐述了城乡规划体制各子系统的的具体任务,通过分析指出目前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现行;城乡规划体制中图分类号:f2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城乡规划解说》中从城乡规划的社会作用的角度对城乡规划作了如下的定义:“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纵观世界,各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不尽相同,因为城市规划体系受到了各国资源条件、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
我国的城乡规划体制可以分为四个子系统,城乡规划法规系统、城乡规划行政系统、城乡规划技术系统以及城乡规划运作系统。
2. 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法规体系是城乡规划体系的核心,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为其他系统提供法定依据和基本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城市规划本身的相关性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
主干法是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它的主要内容有关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的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主干法,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是我国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城乡规划编制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从属法和专项法是对主干法的补充,在我国主干法的落实补充主要在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等维度内。
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等法规形式。
相关法包括与城乡规划有关系的各个层面,是城乡规划活动在涉及相关领域时的重要依据,包括土地及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建设与管理、建设工程与管理、房地产管理等众多领域。
中国城乡规划体系简介
效力仅次于宪法。调节城市规划与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 中的各项关系。
是指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性文件。如《村庄和集 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
建设部(单独或连同相关部门)在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实施方面出 台的法规。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 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级国土部门编制的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土规)
2. 城乡规划的行政机构体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的发展目标确立。 国家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拟定并组织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三大部委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第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 划法律体系。
4. 规划编制体系
城镇规划体系示意
4. 规划编制体系
城镇体系规划
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 配置的依据和手段。需要从整体上对局部的发 展进行调控,避免局部的发展损害整体利益或 其他个体利益。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 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内容包括: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 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 市的性质、规模;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 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 利用资源;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 宜建设区,统筹安排城乡各类建设用地;合理 配置城乡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城市功能;贯彻公交优先原则,提升城市综合 交通服务水平;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保证 城市安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整体景观风貌, 突出城市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 历史文脉;合理确定分阶段发展方向、目标、 重点和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城乡规划师《管理法规》试题及答案(卷二)
2020年城乡规划师《管理法规》试题及答案(卷二)第1题下列关于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哪几项是正确的?()A.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0年B.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30年C.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D.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20年E.镇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年(正确答案):C,D第2题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包括()。
A.统筹兼顾,综合布局B.合理利用、节约土地和水资源C.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D.精心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E.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国有企业的改革(正确答案):A,B,C,D(参考解析):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是根据原国务院副总理******关于城镇发展讲话而制定的,有10条,除上述A、B、C、D外,还包括: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城镇建设区域发展的关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正确引导小城镇和村庄的发展建设,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把城乡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3题下列哪些表述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在涵义()。
A.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B.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C.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正原则(正确答案):A,B,C第4题下列哪几种方法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常采用的方法?A.不改变名城内的原状B.开辟新区,保护古城C.城市总体格局和历史标志保护D.严格控制各项建设E.城市宏观环境的保护(正确答案):B,C,E第5题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包括()。
A.新建、迁建需要使用土地的B.需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C.农村村民建宅D.原址改建、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土地的(正确答案):A,B第6题城市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含义是()。
A.市一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B.城市规划区内农村的规划建设由农村管理部门自行管理C.设区城市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确有必要的可设派出机构D.各类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都要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管理E.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与城市规划有矛盾时,要服从市政府的决定(正确答案):A,C,D第7题纵向法规体系构成的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 要求
7. 详细性规划内容包括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类。
(1)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包括:
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
的建筑类型; 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
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 要求
2.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 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
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 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文化水平,确定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 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分为:
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纲要)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分区规划
详细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 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作 出设想,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首先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是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城市规划的法
律法规体系为其他两个子系统-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运作体系提供
法定依据和基本程序,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和城市规划运行体系都是 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执行。一般可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 法和相关法。主干法是指国家和地方的城市规划法,是对城市规划 本身的界定、专项法是针对城市规划中涉及的某些特定议题进行的 立法。
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体系相关知识U r b a n A n d R u r a l P l a n n i n g S y s t e m-C O N T E N T S -城乡规划的含义1城乡规划的体系2城乡规划的流程3城乡规划技术体系41城乡规划的含义The City Planning“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
城市总体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2修建性详细规划3建筑设计42城市规划的体系规划体系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城乡规划工作体系◆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城乡规划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列》《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内容暂行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性法规法律法律法规体系法律规划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技术标准(规范)约束力逐渐降低法律效力规划行政体系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城乡规划行政体系形制城乡规划行政体系组成各部门职责关系运作核心: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审批划拨土地划拨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用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合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审核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城乡规划的流程总规编制与报批规划类型组织编制主体审批主体城市总规直辖市总规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一般城市总规城市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镇总规镇总规(县政府所在地)县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一般镇总规镇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分区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1.拟定分区规划编制任务书,择优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什么是城市规划?框架体系是什么?
编者按:最近因工作变动,由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转换道城市开发建设,工作内容是末端的日常施工管理转换到前段规划设计,需要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不断学习补充。
通过查询相关书籍及浏览网页等渠道,对规划方面框架体系有了一些粗略的认识。
那什么是城市规划?框架体系是什么?在我国地方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过程中,五年规划、总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规(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概念性规划都是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
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定位和功能,同时又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
总体来说,我国现行规划体系包括“五级三类四体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规划的“四梁八柱”。
五级是指按行政级层分为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县级规划及乡镇规划。
三类是指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四体系是指规划编制审核体系、规划实施监督体系、规划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在整个规划体系中,要明确各项规划的地位,即“国家总体规划是统领,空间规划是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是支撑,同时要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
五年规划、总规、概规、控规、修规到底什么意思,做规划的不能不懂。
总体规划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然后到修建性详细规划,其实是由宏观到微观、由浅到深的过程。
下文将深入探讨各类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01五年规划五年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谋划与总体部署,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类型上分为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专项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从层次上分为国家、省、市、区县等层面的规划。
各政府部门主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同级政府的专项规划任务。
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
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目前已进行到第十四个,即2021-2025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是一个虚实结合的规划,通过把握中国不同发展阶段的重大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从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角度战略性地提出适合中国国情和新时期、新发展、新阶段的目标。
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件、编制过程各阶段上的条件制约规定、公众参与 的过程规定、规划终稿的法定审定程序、规划成果 实施的移交、规划实施的政策制定程序……
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城乡规划包括: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 村庄规划。
•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
• 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 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 的行政许可。
• 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 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城市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区别
• 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 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划。 • 城市规划体系又分为:
➢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 ➢城市规划工作体系。
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是指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权限的分配、 行政组织的架构及行政过程的整体。核心是指不同层级的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及行政管理过程的 结构。城市规划的行政体系不仅仅限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涉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与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以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横向”行政关系共同组成了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也需要由各 个部门共同执行。
城市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区别
•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 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 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城市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法》基本框架
2014年10月18、19日。
中国网特别整理2014年辅导供大家参考,预祝你2014年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城乡规划法》共分为七章70条。
《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城乡规划法》共分为七章70条。
第一章“总则”共11条。
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概念,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来源,单位和个人对于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知情权、查询权和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权,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增强城乡规划科学性和实施监管的效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等。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共16条。
包括: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城市、镇的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城市、镇的总体规划的内容、强制性内容和期限,城市、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程序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乡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主要内容,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特殊需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条件,编制城乡规划的标准和基础资料,城乡规划草案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及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等。
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共18条。
包括:城乡规划实施的原则,城市、镇及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的原则,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与旧城区的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城市、镇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期限和备案,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生态环境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变更规划条件的批准程序,临时建设的批准程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以及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报送有关资料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注
2010 2018 2010 2000 2002 1991 2011 1995 2001 2003 2002 2002 2003 2005 2005 1995 2008 1988 1996 2001 2017 2017
GB/T 50357-2018 废止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与规范性
文件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城乡规划实施管 理与监督检查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城建监察规定城市规划行业源自 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现行标准 2019修订 1993.6.29 2016修订 2017修订
表1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框架(2020年)
类别
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风景名胜区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城乡规划编制与 审批
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