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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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的通知

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2012学年第一学期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的通知大田小学各班主任: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估优秀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在学期结束前,各班要做好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达标三好学生:等各项评比工作。

现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四好少年①有理想,明目标: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②爱学习,长本领: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③懂关爱,乐助人: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④强体魄,常乐观: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2.三好学生①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

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思想品德考核总评等第优秀。

②学习好。

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发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求知欲强,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学习成绩在本班名列前茅,并且各门学科成绩均为“优”或“A”档。

(如果符合该条件的名额不足,除思品、语文、数学外,其它学科可放宽至良或“B”档)③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注意保护视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体育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身体健康。

3.优秀队干部①一年内连续担任大队委员或中队委员(班干部)。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业绩,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学校、少先队和班级的工作,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各门学科学习成绩均在“良”或“B”档以上。

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比通知

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比通知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班级:为了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比程序各班级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评选工作。

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的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审核。

二、评比要求各班级在各项评优过程中,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有关主题班会讨论,并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三、时间安排1、10月8日——10月11日,完成各项工作;2、10月11日将各项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

四、注意事项1.各类表格可以在机电建工学院网页下载专区的“学生工作材料”或者机电建工学院班长团支书群共享中下载;2.各附件要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交至学生科(奖学金材料交至学生科吕键老师,电子文本发至52394464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材料交至学生科季翼平老师,电子文本发至电子文本发至244652250@ );3.申报单项奖的同学必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4.表格和材料一律使用A4纸,Word格式。

附件:1.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丽水学院机电建工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2.丽水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3.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汇总表4.丽水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5.丽水学院学生评优汇总表机电建工学院学生科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附件1: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关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关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中小学,区职教中心: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三好、争三好”活动,激发学生干部为同学服务的热情,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中小学生中评选市、区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身体好:(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自信自强,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不怕困难。

(3)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修体育课的学生(须有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2.思想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国情。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有社会责任感,知法守法,自觉遵守纪律和社会公德。

(4)人际关系和谐,诚实守信,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主动帮助他人。

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5)热爱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6)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7)每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学习好:(1)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2)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二)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身体好”和“思想品德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良好。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进步生的评选办法为了充分发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将我校三好、优干、优团评选条件及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㈠思想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践,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初步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3.思想上积极上要求进步,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㈡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崇尚科学,学有所长,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㈢身体好1.自觉锻炼身体。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强。

3.体育课成绩优良。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 “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应达到同层次“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2.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

3. 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攀学院学…2012‟25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继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在校的学生班集体;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在校的全体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担任或曾经担任班级、二级学院、学校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1、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学生奖励表彰条例》中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和条件进行评选。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寝室清洁卫生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已被列入2011-2012 年度最差寝室的成员不予评选。

三、表彰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表彰。

四、评选要求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批程序和环节;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对于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要实事求是;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

基层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组织,吸收教学科研科和学生会负责人参加。

在评选过程中应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的通知 - 副本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的通知 - 副本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班主任、班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电子院学发【2015】4号)文件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附属中专学校学生素质;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为促进附属中专学校学风建设、并在校园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结合附属中专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领导小组组长:周春光(附属中专学校副校长)副组长:王丹平(附属中专学校学工办主任)成员:何文辉赵辉包达林台闫玲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总支。

其职责是此次评选的组织、审核、上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丹平(附属中专学校学工办主任)副主任:何文辉(附属中专学校团总支书记)办公室成员:郝春雨肖明星林敏董鹏环刘磊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上进,能模范遵守《附属中专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成绩均为良好或75分以上。

德育、体育测评成绩在班级30%内。

3、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各项活动。

4、凡有违纪行为和补考(包括劳动教育课补考)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上进,能模范遵守《附属中专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以上。

3、能模范地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热爱劳动,生活俭朴,工作扎实,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学,办事公道、正派,协作精神好,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陕教基一办〔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优秀学生榜样引领带动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省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

二、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本次评选采取“校校参与、市县(区)推荐、省级评定”的程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校、县(区)推荐。

时间:2023年5月20日前。

学生自愿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附件2)或《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学校、县(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区)评选。

时间:2023年6月10日前。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并根据《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4)择优推荐,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信息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一、总则为了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培养良好的品德,努力学习,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培养领导才能,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我校特制定《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以下简称《评选规定》)。

二、对象范围《评选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册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进行“三好学生”评选,每个班级评选1-3名“三好学生”。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学习好:积极参加学习,每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成绩、德育老师和班主任组成。

(3)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确定获奖学生: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期间的投票结果,评审小组综合评选结果,确定获奖学生。

4.表彰与奖励(1)获奖证书: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2)奖学金:每学期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学金发放。

(3)先进个人:学校将优秀的“三好学生”评选出来,每学期评选出1名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关奖励。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评选,包括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生活委员等职务。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组织纪律。

(2)能力好: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职务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3)业务能力好:在职务上能够胜任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职位负责人组成。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4.15•【文号】中青联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十次“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评选表彰范围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高专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活动,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全国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XXXX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五大行动”,实现立德树人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育人目标,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现就评选庐阳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集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本校二至六年级少先队员2.先进班集体:本校所有中队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共青团或少先队组织的各项公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乐于思考,善于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善于交往,不怕挫折,自我调控能力较强。

2.学习方面: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在期末检测或绿色评价中获得A-以上等级。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平时的体育课、大课间、运动会等活动,有体育特长或代表学校参加体育赛事,可作为加分项。

4.美育方面:积极参加美术或音乐等比赛或活动,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区级及以上赛事获奖,可作为加分项。

5.劳动方面: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的劳动,参加劳动社团、社区志愿服务、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劳动赛事或展演,可作为加分项。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在校级或班级担任小干部,工作实绩突出,管理能力良好,在各项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截止评选时任职满一年以上。

(三)优秀少先队员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6•熟知队章、队史,热爱少先队组织,主动参与队的管理;7.积极参加各类少先队主题活动;8.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9.遵守行为规范,帮助他人,在队员中有一定的影响。

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XXXXXXXX大学XXXX校通[2007]97号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分校,省直属教学点,附属中专学校: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省校决定开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在我校办理了2006-2007年度入学注册的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以及成人专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且必须是相应所在单位评选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⑵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识基础扎实,积极培养自身能力。

本专业上一学年学习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良记录;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心理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⑴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本专业上一学年学习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⑵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⑶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名额省校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5%以内。

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基数不足时推荐1名。

四、评选要求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在推选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要在校内公布推荐的条件和程序,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2.所需材料:⑴分别填写好XXXXX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XXXXX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XXXXX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⑵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推荐对象综合材料(1000字左右)一份,其内容要求详实、具体。

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现将评选2015—2016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办法(一)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

(二)局直属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评选结果对口报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

(三)县(市、区)各学校、各高校及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2-4)将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对口报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审批。

县(市、区)教育局报送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县(市、区)级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

(四)毕业班和非毕业班、普通高中和职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评选比例(一)普通中学评选比例:(略)(二)郑州地方高校评选比例:(略)(三)中等职业学校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毕业班和非毕业班总人数,按比例对所辖地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班)分配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四)普通小学评选比例:(略)三、评选条件(一)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继续在全市普通中学中开展2021-2022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1.市级三好学生: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在籍直升(没有休学或留级)的学生可参加评选。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中,担任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干部和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务的学生干部。

3.经教育行政部门计划招收并经审计认可的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班才有资格参加市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见附件1)三、表彰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5)各单位表彰名额按初二、初三和高二、高三年级在籍且没有休学或留级的学生数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四、评选办法1.各县区教体局在所属学校评选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基础上统一部署,评选出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然后按各类先进分配名额(详见附表2)择优推荐市级各类先进。

2. 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组织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然后按各类先进分配名额(详见附表3-5) 择优推荐市级各类先进。

关于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限报1名省“三好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读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或党支部或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四、提交材料
1、电子版
(1)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一)
(2)个人推荐表(附件二,限1页内填写,不得加页)
2、纸质版
(1)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一)
(2)申请人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包括:论文(SCI论文要提供图书馆提供的收录证明)、专利(要提供科技处出示的证明)、获奖、实践性成果] 注意:申请人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不得用夹子),封面见附件三。

(一份)
请大家于4月1日上午9:00-11:30之间将纸质版交到北602施婷婷处,电子版材料于4月1日上午9:00之前发送到sky_py@,过期不候。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3月29日。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系: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学年初评审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对象:1.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定(具体文件见学生手册)。

2.办法中评选比例所指的“参评班级”和参评不包括2011级和2011年入学专接本。

二、材料要求:1.校级先进个人填写《学生奖励呈报表》一式四份、先进班集体填写《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三份,各单位在上报本单位获奖名单时候统一填写《2010-2011学年申报校级先进登记表》,以上材料于10月13日前报学生处212室。

2.除签名盖章部分,其他部分尽量采用计算机输入填写,辅导员和学院(系)领导意见由辅导员和学院(系)领导亲自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3. 表格打印一律采用A4纸张。

务必采用正反面打印,分开打印者一律作废。

4.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学生资料,如出现不实现象,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学生工作会议上通报。

三、联系人:郭斌电话:36056附件:1.学生奖励呈报表2.先进班集体评审表3.2010-2011学年申报校级先进登记表4.2010-2011学年校级先进评选指标分配表学生处2011年09月19日附件1: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奖励呈报表奖励时间:奖励种类:奖励等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入学年月院系班级专业政治面貌任职情况联系方式辅导员辅导员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主要事迹文化课成绩优秀[ ]门,良好[ ]门,合格[ ]门,不及格[ ]门本学年本人学位课、必修课平均成绩___________本学年所在班级学位课、必修课平均成绩__________本学年本人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_______/_______(班级人数_____)本学年本人体育成绩____________(备注:本栏目适用于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候选人)所在班级意见列为候选人,所在班级学生认同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部通知辽石化大研通字[2008] 6号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通知》(辽教发[2008]11号)文件,决定从在校研究生中推荐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辽宁省三好学生的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辽宁省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推荐名额请各有关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评选及报送材料的要求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按照要求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电子版格式可到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公告栏下载),并贴附个人二寸同版照片。

五、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3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候选人名单报到研究生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做好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模板】

XX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学工字〔2014〕21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
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按照《学生手册》(2014年8月版)中《XX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学院学生总人数中不包括2014届已毕业学生)。

三、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填写相关申请表(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并附事迹材料一份→学
院综合评定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同意备案,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良好校风班风的形成,并严格按评选标准和比例进行推荐。

(2)评选书面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育管理科,并报汇总表(班级、姓名、学号)电子文档(Excel格式,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区),逾期按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处
(部)
2014年9月28日学生工作处(部)2014年9月28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2.16•【字号】甘教思[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甘教思〔2012〕2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原则上,本科院校从三、四年级学生中评选,专科院校从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

各高校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标准(一)“三好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即2011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应届高职毕业生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即2011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应届毕业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应届毕业高职生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24•【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河大附中、河师大附中: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关规定,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2021—2022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1.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和学生干部中评选。

2.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以各地普通高中上一年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千分之一比例下达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地须按分配名额进行评审,等额上报。

二、评选条件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5.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努力锻炼身体,身心健康;6.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三、评选工作要求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一定要严格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师生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具体评选程序由各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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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直有关学校:
为了认真做好20××年全县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年度全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商政教发20××54号)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2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在全县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中进行,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普通中学范围内进行(均不含补习生)。

二、评选名额
20××年全县共评选三好学生300名(其中:中学120名,小学180名),中学优秀学生干部80名。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市级中评选产生,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县级中评选产生(分配名额见附表),各镇、学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及日常行
为规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异,注重实践,有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要求.大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各项评优争章活动或在活动中获得荣誉;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资料《六小的市级三好学生》。

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除具备省、市级“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在积极、主动承担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四、几点要求
1.评选活动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学习进步,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争取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

注意将评选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

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应将荣誉称号记入该生本学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评选标准,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上报,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的先进性,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县级中产生。

3.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毕业年级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上报名额的40%。

严格评选程序,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层层把关,择优上报,坚决杜绝少数人“内定”,在上报前要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其中市级三好、优干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防止单纯以学生成绩评选的现象。

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镇、校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各校统一印制(标准A4纸张)。

各类登记表必须用蓝、黑色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不得自行改板打印。

各类登记表要认真核实,省级一式两份,市级一式一份,贴照片,并逐级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

各镇(县直以校)为单位将中、小学分开造册上报。

5.各类先进的表册、名单务于3月20日前报局基教股,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Excel格式),发电子邮件至。

愈期不报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附:
1.评选名额分配表
2.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3.市级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
4.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山阳县教育体育局20××年2月15日
附件2
2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注:填写花名册时,姓名、性别、所在县区学校班级必须与申报登记表完全一致,学校名称填写不得用简称,正确填写格式:﹡﹡县﹡﹡学校﹡年级﹡班。

类别栏填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备注栏填省级或市级,按照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的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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