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区域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退出机制
特许经营退出机制1. 引言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其中一个公司(特许人)授予另一个公司(特许人)使用其品牌、商标、产品和服务的权利。
特许经营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如餐饮、零售、酒店等。
然而,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通常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建立一个退出机制来终止合同并保护双方利益。
2. 特许经营退出机制的重要性特许经营退出机制对于特许人和特许人都非常重要。
2.1 对于特许人•终止不良合作关系:如果特许人发现特许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退出机制可以帮助特许人终止与不良特许人的合作关系。
•品牌保护:退出机制可以确保在某些情况下,如丑闻、恶意行为等,当事方可以迅速解除与该特许人相关的合同,以保护品牌声誉。
2.2 对于特许人•合理终止:如果特殊情况下,特许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退出机制可以提供一种合理的方式来终止合同。
•保护投资:退出机制可以帮助特许人保护其在特许经营项目中的投资,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 特许经营退出机制的实施步骤3.1 协商和沟通在决定终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进行协商和沟通。
他们应该就合同条款、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尽力达成一致。
3.2 终止通知一旦双方决定终止合同,特许人应向特许人发出书面通知。
该通知应包括终止原因、生效日期和其他相关事项。
3.3 合同解除和清算在确定终止日期后,双方应共同解除合同,并对已经进行的交易和未完成的交易进行清算。
这可能涉及到库存、设备、员工等问题。
3.4 知识产权转移如果特许人使用了特许人的商标、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双方应就知识产权的转移达成协议。
特许人应确保特许人不再使用这些知识产权。
3.5 签署终止协议双方应签署一份终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将确保双方在合同终止后不再有争议。
4. 特许经营退出机制的法律依据4.1 合同法特许经营合同可以根据合同法来执行和终止。
根据合同法,当事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违约责任来解除合同。
4.2 知识产权法特许经营通常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使用和转移。
“”便利店特许经营案例
“”便利店特许经营案例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至1992年底,该公司在全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590个分支店。
在我国的深圳,该公司自1992年起,就开始以自营的方式开展业务,并以出售区域特许权的方式在中国开展特许业务。
为分店着想的特许制度“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基本上为100平米。
商店的商品构成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
商店的商圈为300米,经营品种达300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
另外,总部每月要向分店推荐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能给顾客以新鲜感。
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
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A必须商品齐全;B实行限度管理;C店内保持清洁明快;D亲切周到的服务。
这四项原则即是“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7—11”便利店成功的特许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受许人及其员工“7—11”公司为了使受许人适应最初的经营,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疑虑,在新的特许分店开业之前,对受许人实行课堂训练和商店训练,使其掌握POS系统的使用方法、接待顾客的技巧、商店的经营技术等。
另外,总部还应店主的要求,为提高员工、临时工的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商店营运和商品管理、接待顾客等内容,集中进行短期的基础训练。
(2)合理进行利润分配毛利分配的原则是:总部将毛利额的57%分给24小时营业分店(16小时营业的为35%),其余为总部所得。
商店开业5年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还可以按成绩增加1%--3%,对分店实行奖励。
如果毛利率达不到预定计划,分支店可以保证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毛利额,保证其收入。
(3)给予多项指导总部对分支店进行开业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并从经营技巧培训、人才的招募与选拔、设备采购、配货等方面对分支店给予支持。
总部还指导分支店的日常经营、财会事务等工作。
特许经营知识:特许权组合设计
特许经营知识:特许权组合设计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认为,特许经营体系的内容应包括特许权、加盟店、区域分部、特许经营总部和整个体系的设计,具备这五个方面就构成了特许经营体系的全部雏形。
不同类型的热许经营应该对应不同的特许权,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特许经营模式设计对应的特许权,特许权及其组合模型是特许经营特许构建的基础。
1.特许权的设计原则(1)对潜在受许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便于他们的理解和学习。
(2)实现与竞争者的差异化,确保竞争优势。
(3)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和优势。
(4)满足现有和潜在消费者的各种需求。
(5)充分考虑企业实际业务和经验积累,力求有自己的特色。
(6)充分考虑特许经营体系运营管理、维护与控制的因素。
(7)充分考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8)充分考虑特许经营体系投资获利组合的因素。
(9)充分考虑企业未来的发展。
(10)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特许权的组成要素(1)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认为,特许权的油性物质部分。
因为每一个特许经营体系要求各个加盟店和直营店在店面、产品、原料、设备、工具方面做到一致,所以就需要企业根据已有的和未来的发展计划,提炼出本体系所需要的统一的特许权,然后采用说明书配以图案和照片等方法,对其物理属性、化学属性和社会属性等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使受许人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更为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和制作特许经营手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业种不同,各个特许经营企业所经营的产品也各不相同,这就涉及一个特许产品的价格问题,包括特许人直接供应的产品的作价问题、受许人从第三人处购货的价格问题及特许经营产品的再卖价格问题。
价格是经济的神经中枢,也是最敏感的法律问题。
双方当事人都对产品的出售存在合法的经济利益,但受许人不属于特许人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所以特许人对于这一点-连锁加盟-必须注意,不能强迫受许人接受建议的价格,否则易引起纠纷。
特许权的无形技术部分。
这部分主要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经营诀窍等内容,它是复制给受许人的特许权主体,是关键性的技术描述,应该准确全面,便于受许人在培训中及日后的单店运营中随时学习、体会和研究。
国家公园里的特许经营
国家公园里的特许经营作者:***来源:《新西部》2020年第09期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特许经营,包括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服务业、有机畜产品加工业、民族服饰、餐饮、住宿、旅游商品及文化产业等。
鼓励开办牧家乐、民间演艺团体、民族手工艺品、生态体验等特许经营项目,并予政策扶持。
特许经营遵循保护第一、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管经分离、多方参与”的经营机制,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牧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他们的存在感、获得感,共享国家公园红利。
8月16日,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管委会接待的首批15名访客顺利完成了为期七天的国家公园生态体验活动,被授予《三江源国家公园访客证书》。
这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特许经营生态体验工作正式啟动。
这是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管委会为使园区特许经营生态体验工作顺利推开,积累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设计,尝试以生态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授权玛多云享自然有限责任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探索开展的此次生态体验项目。
此次由企业、地方政府和社区共同参与设计的具有“提前预约、科学导赏、特许线路、牧民参与、惠益社区”特点的生态体验活动方案,首次让牧民参与到生态体验环境教育解说等工作中来,力求使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社区居民建立起利益共享机制。
按照《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工作方案》,2020年8月至9月底为验收阶段。
据2019年发布的《青海蓝皮书》,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特许经营工作的开展是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平衡当地社区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规划,三江源国家公园共涵盖12个乡镇53个行政村,涉及牧民7.2万人。
园区内的若干经营性项目,按照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在有序推进中。
澜沧江漂流,有望成为最“高”水平的国际漂流项目2019年3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接收了昂赛乡年都村“雪豹观察”合作社和北京川源自然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申请,申请特许经营的项目分别是《昂赛自然体验项目》和《三江源国家公园昂赛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项目》。
2020最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订版全文
2020最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订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一、合同双方
甲方:(特许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许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特许项目
特许方同意授权受许方在约定区域内使用特许方的商标、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从事特许项目相关业务。
三、特许费用
1. 受许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特许方作为特许使用费用。
2. 特许使用费用为__________元,受许方应每年按期支付。
四、经营规定
受许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特许方制定的经营规定,确保项目的正常运作和形象。
特许方有权对受许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五、保密协议
受许方同意在特许合同期限内和合同解除后对特许方的商业机密和
经营模式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如发
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约定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期满前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
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修改合同。
特许方(盖章):受许方(盖章):
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特许经营合同范本,甲乙双方均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合同内容。
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
贵州燃气:关于子公司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20-017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公司”或“乙方”)于2020年4月22日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秀区人民政府”或“甲方”)签订了《安顺市西秀区各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或“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将扩大贵州燃气下属全资子公司安顺公司经营区域和经营规模。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未来如果安顺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将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被终止或取消,从而使安顺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若乡镇经济发展不达预期,将可能导致安顺公司乡镇燃气业绩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特许经营权概况为了规范安顺市西秀区14个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2日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安顺市西秀区各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
西秀区人民政府授予安顺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14个乡镇(包括轿子山镇、蔡官镇、大西桥镇、旧州镇、七眼桥镇、鸡场乡、宁谷镇、刘官乡、杨武乡、双堡镇、东屯乡、黄腊乡、新场乡、岩腊乡)现行行政区域以及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随着城镇的发展而拓展的西秀区行政区域30年(2020年4月22日至2050年4月21日)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一)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取消1、特许经营权授予(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主体将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在30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最新RCEP《投资法》与我国《外商投资法》要点对比大全
最新RCEP《投资法》与我国《外商投资法》要点对比大全2020年11月15日,涵盖15个成员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正式签署。
该15个成员国包括中国、东盟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韩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
根据RCEP的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国中至少9个成员国批准,其中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批准。
目前RCEP正在各国内部批准过程中。
RCEP由序言、20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章节)以及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包括:关税承诺表、服务具体承诺表、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自然人临时流动具体承诺表)组成。
其中,RCEP第十章《投资》章节主要涵盖了投资保护、自由化、促进和便利化四个方面,在原“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了整合和升级,增加了承诺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非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承诺并适用棘轮机制(即未来自由化水平不可倒退)等内容1。
本文将主要对RCEP第十章《投资》章节及其相关附件与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对比和梳理,并进行简要评论。
总体来讲,RCEP第十章《投资》章节大都为一些原则性规定,和《外商投资法》以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基本一致。
但是RCEP涵盖的“投资”范围比《外商投资法》以及《实施条例》更广;另外,在诸如禁止业绩要求、征收补偿、投资转移等方面,RCEP较《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有更为明确详尽的规定,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更大。
2020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汇总
合同编号________2020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汇总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一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总金额(大写)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
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蔡玉洁与北京五福盛商贸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蔡玉洁与北京五福盛商贸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7【案件字号】(2020)京03民终522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承松李坤杜丽霞【审理法官】孙承松李坤杜丽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蔡玉洁;俞浩;北京五福盛商贸有限公司;圆通速递(北京)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当事人】蔡玉洁俞浩北京五福盛商贸有限公司圆通速递(北京)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蔡玉洁俞浩【当事人-公司】北京五福盛商贸有限公司圆通速递(北京)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徐立荣北京著文律师事务所;段小刚北京如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立荣北京著文律师事务所段小刚北京如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立荣段小刚【代理律所】北京著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如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蔡玉洁【被告】俞浩;北京五福盛商贸有限公司;圆通速递(北京)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圆通速递是否应当对蔡玉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圆通速递是否应当对蔡玉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俞浩驾驶印有“圆通速递"标识的电动三轮车和蔡玉洁发生交通事故,而圆通速递主张其与五福盛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圆通速递拥有圆通快递网络特许经营权,俞浩是五福盛公司员工。
从上述圆通速递陈述的内容可知,俞浩与圆通速递具有密切的关联;其次,本案一审中,圆通速递并未按照一审法院要求提交《特许经营合同》原件,蔡玉洁对此明确提出异议,而本案中,五福盛公司与俞浩均未到庭,该证据真实性无法核实,一审法院仅凭圆通速递提交的复印件即认定圆通速递与五福盛公司存在《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明显不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圆通速递怠于举证,相关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再次,即便圆通速递与五福盛公司之间存在《特许经营合同》关系,也并不能凭其内部约定产生对外免责之效果,具体理由如下:第一,从收益与风险相统一的角度而言。
智能家居社区分销商合作协议(精选5篇)
智能家居社区分销商合作协议(精选5篇)时间:2020年08月02日编稿:请输入第一篇:智能家居社区分销商合作协议智能家居社区分销商合作协议甲方:黄山睿巢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分销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系专业从事智能化产品与物联网技术推广、设计、施工、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科技服务企业,乙方为独立的自然人。
甲方为了能快速推广智能家居及其它智能系统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志愿成为甲方智能化产品及物联网技术推广的社区分销商,现为保证分销业务合作的顺利举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作关系及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系平等志愿的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共同信守商业信誉,相互支持,精诚合作,以期达到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营销战略与合作目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当前重点推广的产品业务是智能家居入门第一步——智慧安防门锁套餐。
合作期间,甲方负责乙方相关的产品知识培训,并免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
2、甲方全面负责各阶段推广产品的广告宣传,其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公司网站、公众号、微信、各类折页资料、社区室外广告、电梯间广告、社区活动展示等,其广告宣传以及活动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合作期间,甲方全程负责乙方客户所需的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及售后服务。
4、甲方安排专人举行售后服务保障,如客户系统设备浮现故障,甲方立即组织抢修。
甲方自接到乙方或客户故障报修信息起,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使用。
5、甲方为其代理的所有智能产品和设备提供一年包换,三年保修的质保。
超出质保期需举行售后服务,该客户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6、甲方及时支付乙方分销业绩的激励提成,激励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以所推广项目单位逐个结算,项目完工,客户业务款到位一次性付清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成为甲方分销商,首先自置一套“智慧安防门锁套餐”,甲方以内部成本价格优惠供应,以作为乙方所代理分销社区的案例展示。
商业特许经营究竟是什么
商业特许经营究竟是什么特许经营作为一种与传统模式完全不同的新型经营模式,受到越来越多商家的青睐并被采用,像连锁便利店、连锁餐饮店等都通过特许经营的模式实现了品牌的发展和推广。
但特许经营中也蕴含着较多的商业风险,各参与方应充分注意,尽可能规避。
一、什么是特许经营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1.关于特许人,需满足一定资质:(1)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2)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3)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两店一年”)。
2.关于特许经营合同:(1)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2)合同中应约定被特许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冷静期”);(3)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3.关于特许经营权: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二、特许经营与商标/专利许可的区别实务中经常将特许经营与商标/专利许可的概念混同使用,虽然二者均是将相关权利许可给他人使用,但仍存在明显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是企业;而商标/专利许可的权利人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2.商业模式不同:在提供特许经营之前,特许人必须通过自己直营店的运营形成成熟的经营模式,然后复制给加盟者;商标/专利许可则不必然要求许可人是否实际从事经营活动,而通常只需要签订相对简单的商标/专利授权使用合同。
3.控制权不同:特许经营活动中,为保证品牌的统一性和口碑,特许人往往拥有足够的控制权,对知识产权的使用、设备及物料的采购、服务质量、销售价格、店面装修等均有统一的安排,此外,特许人在培训、选址和营销方面通常也会给加盟者较多支持;而商标/专利的授权许可中,许可人的控制较少,被许可人有较大自主权。
片区综合开发的投资模式探讨
摘要:片区综合开发是一项对资金需求较大,具有一定复杂性的综合系统工程。
多数地方政府因财政压力大,自身无法获得足够融资从而难以将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按规划落地。
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对片区综合开发的投资模式进行分析研究,并在结合片区开发实施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片区开发投资模式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片区综合开发;投资模式;对策一、片区开发主要投资模式片区开发主要是指在城市一定规模区域内,依照城市总体规划,有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资源经营等的综合性开发。
具体划分为旧城改造、新城开发等类型,其中包含公益性、准经营性以及经营性子项目。
现阶段,片区开发主要投资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模式一:政府直接投资开发。
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资金或者专项政府债券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资金需求的,可以采取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
即政府直接投资,并指定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同级平台公司)具体实施,现有资金、专项债务,增加土地开发财政收入,作为开发建设资金来源列入政府预算支出。
管理实施依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模式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财金十号文件”发布前,部分区域开发项目整体以PPP模式实施;“财金十号文件”发布后,地方政府可根据PPP模式实施的财政承受能力,在区域开发范围内,采用适合实施PPP模式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并满足实施PPP模式的相关条件。
具体执行《财金十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模式三:片区特许开发模式。
区域特许经营发展模式是地方政府通过竞争方式授予社会投资者特许经营权,社会投资者作为项目业主,向政府提供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具体而言,委托项目业主或社会投资者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项目提供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全方位服务。
根据《特许经营发展授权协议》的规定,政府应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并在运营维护期内每年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支付相关费用。
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监管架构................................................... - 37 6.1、授权关系................................................. - 37 6.2、监管方式................................................. - 38 6.3、授权范围................................................. - 40 6.4、监管方式及内容.....................................- 40 -
(4)《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5)《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7 年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 号);
(6)《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的通知》(国发〔15〕51 号);
(7)《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 综[2016]4 号);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2.2、风险分配原则.........................................- 13 2.3、风险分配框架.........................................- 14 2.4、风险应对措施.........................................- 17 三、项目运作方式................................................... - 20 3.1、项目运作方式.........................................- 20 3.2、资产权属................................................. - 20 四、项目交易结构................................................... - 21 4.1、项目投融资结构.....................................- 21 4.2、项目回报机制.........................................- 22 4.3、垃圾处理补贴费付费方式.....................- 23 4.4 股权锁定与退出机制................................- 24 4.5、违约及提前终止补偿.............................- 25 4.6、期满移交................................................. - 26 4.7 争议的解决................................................- 29 4.8、绩效考核................................................. - 29 4.9、调价机制................................................. - 31 4.10、中期评估机制.......................................- 31 五、项目合同体系................................................... - 34 5.1、特许经营协议体系组成.........................- 34 5.2、合同结构................................................. - 34 5.3、边界条件................................................. - 35 5.4、履约保函体系.........................................- 36 -
餐饮授权加盟合同范本(精选5篇)
餐饮授权加盟合同范本(精选5篇)餐饮授权加盟合同范本(精选5篇)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授权加盟合同范本(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授权加盟合同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
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
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2020版)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第五章燃气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第六章供气安全第七章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第八章收费第九章权利和义务第十章违约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第十二章争议解决第十三章附则第十四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第十五章附件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3 特许经营原则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2)遵守中国的法律;(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2.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宁德海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裁定书
宁德海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2【案件字号】(2020)闽行终1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珩吴声鸣陈生奇【审理法官】王珩吴声鸣陈生奇【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宁德海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宁德海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公司】宁德海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余晓婷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曹珍珠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李乾宝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曾君问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余晓婷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曹珍珠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李乾宝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曾君问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余晓婷曹珍珠李乾宝曾君问【代理律所】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宁德海滨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权责关键词】违法级别管辖专属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异议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据此,本院于2015年作出《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若干规定(试行)》,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其中,原管辖中院为宁德中院的一审行政案件调整为福州中院管辖。
无锡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与刘冬生、张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无锡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与刘冬生、张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3【案件字号】(2020)苏02民终6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静静潘晓峰仓勇【审理法官】王静静潘晓峰仓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无锡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刘冬生;张涛;刘欢【当事人】无锡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刘冬生张涛刘欢【当事人-个人】刘冬生张涛刘欢【当事人-公司】无锡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无锡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被告】刘冬生;张涛;刘欢【本院观点】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合同约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鉴定意见证明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涛陈述其受刘欢雇佣从事快递收发业务,中通公司亦陈述其和张涛之间并无任何关系,并提交了该公司和刘欢的《特许经营合同书》合同予以证明,而刘欢未到庭参加诉讼陈述意见。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相关书证及案涉事故的实际情况,可以认定张涛系受刘欢雇佣从事快递收发业务。
案涉事故系张涛驾驶无号牌机动三轮车在送快递过程中不慎碰撞刘冬生,致刘冬生发生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对刘冬生的损失,刘欢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
刘欢、中通公司均未向法院提交刘欢获得快递经营许可的相关证据,中通公司在刘欢并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刘欢以中通公司的名义对外实际经营快递业务,该行为名为特许经营,但实质意义上为挂靠,系违反国家行政许可、规避国家快递行业准入制度的行为,且中通公司对刘欢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支配并获取收益,故中通公司亦应此行为承担风险。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20]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20]154法》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
其它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
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定义第1条术语定义1.1术语定义1.2其它第三章特许经营权第2条特许经营权2.1特许经营权2.2特许经营期第3条声明和条件3.1甲方的声明3.2乙方的声明3.3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3.4融资完成3.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第4条土地使用4.l土地使用权4.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第5条设计5.1设计要求5.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5.3施工图设计5.4甲方的责任第6条建设6.1乙方的主要义务6.2甲方的主要义务6.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4项目进度计划6.5进度报告6.6甲方的监督和检查6.7不可免除6.8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6.9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第7条竣工7.1项目设施竣工验收7.2环保验收7.3开始商业运营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第8条运营与维护8.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8.2污水处理范围8.4乙方的主要责任8.5维护保函8.6运行与维护手册8.7水样的采集和储存8.8水量的计量8.9暂停服务8.10环境保护8.11未履行维护的处理8.12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第9条污水处理服务费9.1污水处理服务费9.2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9.3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9.4污水进水水质超标9.5更改出水排放标准9.6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9.7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10.1移交委员会10.2移交范围10.3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10.4备品备件10.5保证期10.6承包商保证的转让10.7移交效力10.8维护保函的解除10.9风险转移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1.1不可抗力11.2保密11.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第12条甲方的一般义务12.1不干预12.2不当兑取保证金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13.1股权转让的限制13.2遵守适用法律13.3劳动安全标准13.4项目文件的协调13.5税金、关税及收费13.6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13.7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第14条保险第八章违约赔偿第15条违约赔偿15.1赔偿15.2减轻损失的措施15.3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15.4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第16条终止16.1甲方的终止16.2乙方的终止16.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16.4终止的一般后果16.5终止后的补偿16.6终止后的移交第17条变更和转让17.1甲方的变更17.2乙方的转让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第18条解释规则18.1修改18.2可分割性第19条争议的解决19.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9.2仲裁19.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19.4继续有效第十一章其它第20条其他条款20.1通知20.2附件目录20.3不弃权20.4合同文字20.5生效日期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_______市(县)_______(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_______ ,职务:_______;与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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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2020区域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旨在使分部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
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以及总部给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系统,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场,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分部实施的特许经营系统: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分部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分部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
分部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分部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
分部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分部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
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发展特许经营系统。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
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区域内_________地区设立直营店;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该地区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开发特许区域的市场时,总部以自己名义或许可其他分部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四)_________。
第九条权利的限制
总部对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满_________年后,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内全部特许店数量的_________%。
第十条特许区域
总部许可分部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__,在特许区域内,分部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分部开发特许经营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开发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行为,总部将保留对特许区域进行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分部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年,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分部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三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