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检验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目的:为公司的抽样检验工作提供依据。
2.0适用范围:
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及出货检验均适用。
3.0引用标准和术语:
《GB/T2828.1-2003抽样标准》按接受质量检验限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对应ISO2859-1;
3.1 引用标准:
3.2 抽样水准:没有特别指定时采用:一般抽样水准Ⅱ级,单次正常检验;
3.3 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接受质量限值/允收品质水准。
CR/Critical(致命缺陷):对使用者造成伤害,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安全要求,及其极严重缺点情形;
MA/Major (严重缺陷):造成产品失去或减少其用途、功能,影响产品的耐用性,或影响产品的外观美感从而影响销售,并可能造成消费者退货或投诉等情形;
MI/Minor (轻微缺陷):与产品品质标准存在偏差,但不会显著影响产品的外观、功能或耐用性,不会造成退货等情形;
3.4 Ac/Accept:允收、 Re/Reject:拒收;
3.5 抽样检验:从群体中,随机抽出一定数量的样本,经检测后以其结果与判定基准相比较,以判定该群
体是合格或不合格的检验过程。
3.6 抽样方案: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结合在一起,称为抽样方案。
3.7 抽样程序:使用抽样方案和判断批合格与否的过程,称为抽样程序。
3.8 单位产品: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
3.9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之为检查批,简称为批。
3.10 批量: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
3.11 样本单位:从批中抽取用来检查的单位产品,称为样本单位。
3.12 样本:样本单位的全体,称为样本。
3.13 样本大小: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称为样本大小。
4.0抽样执行说明:
4.1抽样水准:抽检方案以《MIL-STD-105E》或《GB/T2828.1-2003抽样计划》为依据,检查水平定为正
常检验水平II级。
4.2允收品质水准AQL值界定:在无特殊要求时,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及出货检验对AQL值的选择
均采用如下规定:
CR=0 MA=1.0 MI=2.5
4.3不良品等级划分:
4.3.1致命不良品:含有致命缺陷产品即为致命不良品,致命不良品可能同时含有严重缺陷和轻微缺陷。
4.3.2严重不良品:含有严重缺陷产品即为严重不良品,严重不良品可能同时含有轻微缺陷。
4.3.3轻微不良品:只含有轻微缺陷的产品即为轻微不良品。
4.4抽样检验步骤:
4.4.1决定允收质量标准:确定良品、不良品的标准,无法用文字表述的部分必须设定实物样板。
4.4.2设定AQL值。
4.4.3设定检查水平:正常检验单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II、III,特殊检查水平S-1、S-2、S-3、
S-4。
4.4.4设定抽检方式:有单次抽样,二次抽样,多次抽样几种。
4.4.5确定检验的松紧度。
4.4.8随机抽取样本。
4.4.9检查样本,统计不良品或缺陷数。
4.4.10依抽样表对抽样批次进行合格与否判定,并对该批次进行处置。
4.4.11记录检查结果。
4.5样本检验结果数据分析:不良数为R,如R≤Ac,判为合格,如R≥Re,判为不合格。
举例:某厂进料检验采用MIL-STD-105E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II、AQL值为CR=0 MA=1.0 MI=2.5,一批产品送货数量为2000个,品管员的抽样检验过程如下:
1)从抽样字母表中取出2000数量批次的样本大小字码为K。
2)在一次抽样方案表中按字码K取得样本数量为:125。
3)品管员从该批中抽取样本125个进行检验:如果检验出的不合格数(严重缺陷ma)≤3时,则该批货判为合格,如果检验出的不合格数(严重缺陷ma)≥4时,则该批货判为不合格,数据3、4,
即K字码所在行与AQL=1.0对应所在列取得:Ac:3、Re:4;当检验出的不合格项目为轻微缺陷
时,则按AQL=2.5与K字码对应的Ac、Re值进行判定。
4.6当选取的允收水平内出现箭头时,箭头向下的,则采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箭头向上的,则采
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4.7当一次出现二种选择时,如严重缺陷判断水准栏和轻微缺陷判断水准栏出现方向不同的箭头时,若抽
样方式为单次抽样,则依严重缺陷栏的箭头指示抽取样本,其允收水平亦按严重缺陷栏的箭头指示判定。
4.8若为二次或多次抽样,则按规定抽取样本。
5.0附件:
5.1《抽样标准字母表》
5.2《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5.3《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5.4《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