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结构与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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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结构与设置
作者:[团区委] 11740 日期:[2010-2-11]
1、团的基层组织结构
团的基层委员会是团员代表大会(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基层团的日常工作。团的基层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章》规定,团的基层委员会可下设团总支部(或支部),团总支部可下设团支部,团支部团员数量较多时,可设立若干团小组。
2、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条件
《团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见图示)。
(1)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支部。
(2)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总支部。
(3)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3、团的基层组织的建立
《团章》规章,团的各级委员会都必须经选举产生,换言之,团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都必须经过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具体来讲,团的基层组织的建立一般必须经过三个环节:
(1)成立建团筹备小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指导下,在应建团单位(指团员人数至少在3人以上的单位,下同)成立“建团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之始就应明确成立的目的、组成的人员、开展的主要工作等。此时,筹备小组除了筹备团组织建立事宜之外,同时具有团的临时机构的职能,可进行团内统计,召集团员大会、开展一些团内活动等。因此,在考虑筹备小组的组成人员时,应与正式成立该团组织的候选人选相结合,起到一个考察锻炼的作用。成立筹备小组,应事先同时征得上级团组织的同意。以党组织发函的形式,与上级团组织协商,征询意见。函中应明确筹备小组人员基本情况、筹备小组成立目的、召开团员大会时间等。上级团组织收到函后,重点关注该单位是否符合建立团支部、团总支部、团委的相应条件。如符合,应及时函复,并在函复中明确正式选举的时间、要求。
(2)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一般筹备小组在运转、准备6个月后,应及时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认为正式成立团组织条件还未成熟,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期最多为6个月。
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前,应在事先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以建团筹备小组的名义,向上级团组织提出请示;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召开后,开始筹备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3)选举结果的审核、批准。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以新产生的委员会的名义,应当及时将选举结果呈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团组织批准。
基层团委下属的团总支,一般对团支部委员会建立没有审批权,审批权在基层团委。但经上级团委授权的基层独立团总支,可以审批所属的团支部委员会建立(授予新团员接受审核权的基层独立团总支,一般可以同时授予所属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审批权)。
4、建团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一般来讲,应建单位都有党组织、上级团组织,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有同级党组织,按“党团对口”原则,同级党组织负责建团,如无同级党组织,按先“属资管理”、后“属地管理”原则,由上级团委或所在地街道、团区(县)委负责在应建团单位建立团组织。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应建团单位无同级党组织。遇到这种情况,一是可以由上一级团委直接指导、参与该单位建团工作,并要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争取尽早、尽快建团。二是可以将应建团单位青年事务委托某一党组织管理;三是可以由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地街道党组织负责建团工作。
(2)二家以上单位联合建立团组织。一般来说,凡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都应独立建团。但如几家单位团员人数或其中若干单位团员人数未符合建团条件的,可以进行联合建团。联合建团原则是“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以便于日后开展工作。上级团委在建立下属的联合团组织时要积极与对应的联合党组织沟通、协调;党组织不是联合而是单独建制的,应分别与各党组织沟通,做好充分的筹备工作。
(3)二家以上单位重组、调整建立团组织。在企业改组、转制,机构改革过程中,几家单位合并、重组成一家单位现象是经常性。一旦重组、合并,重组单位原团组织建制就取消了。上级团委应尽可能提前介入重组后的建团工作,与同级党组织积极协调沟通,成立建团筹备小组,临时、主持、负责共青团工作。条件成熟,要及时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团的委员会,如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条件不成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从成立建团筹备小组日算起)。
(4)无同级党组织又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建团工作。既无同级党组织又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街道团工委负责建团。街道团工委要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应建团单位要主动与所在地街道团工委接洽、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