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需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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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需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需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一、财务资料:1、从立项--竣工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开发项目成本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2、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二、备查类资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7、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8、验资报告(复印件)9、章程(复印件)10、税务部门批准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复印件)11、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申报表(复印件)12、建设项目立项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4、土地开发合同(复印件)15、征地协议(复印件)16、土地受让合同(复印件)17、土地开发建设协议书(复印件)1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9、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相关会计凭证及后附的原始票证(复印件)20、人防工程认证文件(复印件)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4、合作建房相关协议(复印件)25、产权分割协议(复印件)26、施工平面图27、项目工程合同统计表(复印件)28、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复印件)29、项目工程相关建造合同、工程合同(总包、分包)30、项目工程施工、预算、决算、结算的相关资料(复印件)31、项目工程有关变更及增减账洽商的相关资料32、银行贷款合同、协议、贷款利息通知单(复印件)33、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34、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凭证及税收缴款书(复印件)35、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36、竣工项目地价核实函(复印件)37、测绘成果报告书(复印件)38、流转税及附加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39、商品房购销合同40、售房统计台账及销售明细表(复印件)41、税务局批准免税证明及暂缓征税证明(复印件)42、销售许可证(复印件)43、其他资料近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就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作出明确。

土增税清算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

土增税清算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

土增税清算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2、《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3、《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一式两份)4、纳税人提交清算材料真实性声明(一式两份)5、项目立项批复、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房地产五证),竣工备案表。

6、项目竣工清算报表、项目竣工决算报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当期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损益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

8、商品房购销合同样本及商品房销合同统计表(按栋号、年度统计,包括房号、购房人、合同签订日期、房屋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销售单价、有年度汇总数和全部汇总数)9、支付地价款有关证明材料(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发票、契税完税证以及地价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细金额清单,要有单据份数和金额汇总。

)10、工程合同、结算单、发票及合同明细清单(按照合同分类分别归集分类,清单项目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施工或承包方名称、合同记载金额、实际结算取得发票金额,要有汇总数)11、拆迁补偿款合同及结算发票及合同明细清单(拆迁合同、按照合同要素进行明细清单的制作,包括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汇总额等)12、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及明细清单13、房屋实测报告及栋号面积明细表(自制,按栋号注明总建筑面积、总套数、人防面积、总建筑面积、户均建筑面积和全部项目汇总建筑面积)14、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项目应税合同印花税及完税凭证清单)15、房屋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16、人防面积移交政府人防指挥管理部门的移交手续证明、其他非盈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移交手续。

17、以及税务机关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环节如立项合同、施工许可证、销售或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或者其他重要信息变化等相关证明)所有提交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14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4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需提供的资料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时,需结合有关项目台帐备案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资料:一、有关表格:1、《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2、(《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主表》3、《土地增值税清算(销售普通住宅)申报明细表》4、《土地增值税清算(销售其他类型房产)申报明细表》5、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及工作底稿(37份)注:如没有委托中介机构清算的,请自行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及工作底稿(37份)6、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表格二、以下资料复印件1、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合同及支付的地价款凭证;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金融机构贷款合同;5、立项批复资料;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资料(含建筑红线图、建筑审核书);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建筑工程合同或项目竣工结算书、决算报表;9、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所附资料;10、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11、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12、《商品房买卖合同》;(准备)13、其他资料。

三、有关书面说明,内容包括:1.项目用地情况说明:对土地开发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如是否在同一地块同时开发多个项目以及分期销售情况;2.对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应说明共同费用总额及其分摊情况;3.对开发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分项分类说明其具体情况(即按照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建成后自用或有偿转让进行分类);存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等情形时应附上相关凭证;4.书面说明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及其他关联方交易情况;5、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所有提供给税务机关的复印资料均需注明“此复印件由我公司提供,与原件一致”由经办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土增税需提供的资料

土增税需提供的资料

海南光明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基本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历次变更登记申请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4 股东及关联方最近工商登记情况的说明
5 土地(地上建筑物)入股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二)项目基本资料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判决书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预收(销售)许可证
7 建设,规划或国土等部门的函件/批复等文件
8 税务部门减免税文件
9 涉及清算项目的诉讼材料(判决书,调解书等)
10 测绘报告
11 清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
12 拆迁补偿合同,补偿花名册,补偿支付单据
13 合作开发合同,代建合同等材料
14 工程中标通知书
15 每种户型都须提供一份合同
16 贷款(抵押,质押)合同
(三)工程类
1 工程合同(施工,安装,采购,装修)
2 其他工程合同
3 工程预算(概算)书
4 工程合同决算(结算)书
5 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资料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资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报告
2、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申请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福建省土地增值税清算
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3、项目立项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4、预售许可证、开发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告
5、项目规划图、商品房分层平面图、施工图纸
6、开发项目预算、概算书
7、建安合同及发票
8、项目竣工决算书、工程决算报告、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9、商品房销售台帐(内容包括:销售项目、房间号、销售对象、销售面积、销售
单价、合同总价款、付款情况等)、销售合同备案表
10、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
款凭证
11、银行贷款合同及银行贷款利息结算证明材料
12、无偿提供公共配套设施的证明材料
13、开发项目成本扣除情况相关凭证明细表
14、清单期财务报表
1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测绘报告)。

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提交资料清单

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提交资料清单

类型序号资料名称资料要求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1 *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提供原件3项目税费结算表及附件附表24普通住宅免税申报资料提供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2企业设立、变更的协议、合同或章程提供复印件3设立、变更的验资报告提供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提供复印件*5全部开户银行及账号情况表附表3*6建筑安装工程基本合同、预算、决算*7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测绘等合同及明细表提供复印件附表4无合同的成本费用支出请提供相当于合同效力的凭据,如国家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小额订货单等。

 *1项目立项及批准文件提供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提供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计可证提供复印件 *5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提供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7预测和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提供复印件 *8房屋初始产权证提供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提供复印件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复印件 *11合作(联合)开发协议提供复印件12项目实际开工、竣工时间及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明细提供复印件*13项目交房时间及证明材料(如交房公告等)提供复印件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提交资料清单一、申报类二、企业基础类三、项目基础类四、收入类4各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备查清单备注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数据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数据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数据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数据与开发成本资料一同装订提供电子数据及纸质合同复印件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清晰可见。

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需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需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资料清单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房屋大确权书及房屋测绘所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书》
5、《建设项目用地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房屋销售台账及所有《房屋销售合同》
7、房屋开发成本台账及所有与成本支出有关的合同(含建安、消防、土地转
让、拆迁补偿、设计、外水电、配套等)
8、房地产开发期间的所有账本、凭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等。

9、复印该项目所交纳的全部土地增值税税单及注明相关会计凭证号。

10、房地产开发期间的所有借款合同
11、其他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资料
广州中信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对于符合规定应进⾏⼟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纳税⼈应当在满⾜条件之⽇起90⽇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续。

对于按规定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进⾏⼟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清算,税务机关确定应进⾏清算的项⽬,纳税⼈应当在收到税务机关下达的清算通知之⽇起90⽇内办理清算⼿续。

清算时,根据《⼟地增值税暂⾏条例》及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纳税⼈清算⼟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下⾯⼏项:
⼀是房地产开发项⽬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项、⽤地、开发、销售、关联⽅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是项⽬竣⼯决算报表、取得⼟地使⽤权所⽀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银⾏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成本和费⽤有关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记账凭证的,纳税⼈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三是纳税⼈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份证签证的清算项⽬,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签证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提供的清算资料后,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且报送的清算资料完备的,予以受理;对纳税⼈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清算资料不完备的,应要求纳税⼈在规定期限内补报,纳税⼈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清算资料后,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清算条件的项⽬,不予受理。

具体期限由各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算申请,纳税⼈⽆正当理由不得撤销。

土增清算所需资料清单

土增清算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资 料 名 称 资料要 企业 求 是否 复印件 × 复印件 × 复印件 × 复印件 × 复印件 × 复印件 ×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 √ × × × √ √ × × × × 提供了已售的 × √ X × × × 无 备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预售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 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证 建筑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结算单 建筑工程决算报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 银行贷款合同 规划及设计合同、测绘合同、供水、供电、供气、 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合同 非住宅、车库等的销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明细表(包括总可售、已售、未售商品 房明细表) 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预、实测) 所附房屋总建筑面积平面图(供办总证用) 房屋分户平面图(供办分户证用)
房地产清算项目2011年5月-2015年5月的账簿、凭证 原件 、会计报表、。 2011年5月-2015年5月地税申报表 2011年5月-2015年5月银行对账单 2011-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报 搬迁安置集资建房协议书,拆迁(回迁) 拆迁补偿费签收花名册、政府颁发的拆迁许可证明 文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土地增值税资料清单

土地增值税资料清单

1.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鉴证主表及其明细项目审核表。

具体包括:
(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2)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表
(3)转让房地产收入明细表
(4)扣除项目及成本结转明细表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表
(6)前期工程费明细表
(7)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表
(8)基础设施费明细表
(9)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表
(10)开发间接费用明细表
(11)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表
(12)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鉴证表
(13)扣除项目汇总表
(14)销售收入汇总表
(15)销售收入明细表
(16)开发成本汇总表
(17)开发成本明细表
(18)缴纳税金明细表
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提供的资料清单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法规,企业办理土增清算时应当提供的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8.初始产权登记证。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10.当地拆迁补偿办法或具体拆迁安置文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计算表;被拆迁人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房屋拆迁(回迁)安置协议;货币补偿协议;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

11.工程的预算(概算)书。

12.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报价清单;招标文件;中标文书。

13.评估、设计、论证合同以及相关报告。

14.工程施工合同。

1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

16.施工企业领取甲供材(设备)的领取记录凭证。

17.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18.竣工验收报告。

19.竣工验收备案表。

20.测绘报告。

21.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22.开发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和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相关证明资料,若未移交,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23.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说明;考勤情况记录;工资薪金标准说明;人员名单、劳务合同以及工资明细表。

24.银行贷款合同及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

25.网签备案表。

26.商品房购销合同。

27.销售明细表(销售台账)。

28.销售发票明细表及发票。

29.凭证(自年月至年月)。

30.总账、明细账(自年月至年月)。

31.财务报表(自年月至年月)。

32.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自年月至年月)。

33.银行对账单(自年月至年月)。

3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证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完税证明)(自年月至年月)。

土地增值税提供资料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提供资料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和项目所得税审计提供的资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全部盖公章。

1、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预缴)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备注Biblioteka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3、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 4、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单; 5、建筑工程预、决算书;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国有土地使用证》; 9、《预售许可证》;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1、配套工程合同(附明细表); 12、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包括:栋号、房号、姓名、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配面 积、销售总价,并注明未售出和已售出部分; 13、公共设施部分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已分配面积; 14、商铺、地下车库、架空层、住宅等经审核的平面图,并注明各自的高度; 15、项目竣工清算报表; 16、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7、税务机关出具的普通住宅的确认文件 1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19、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20、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1、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面积报告书; 22、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账复印件 23、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凭证; 24、转让房地产项目成本费用、分期开发分摊依据; 25、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合法有效凭证; 26、项目开始至结束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清算报告; 27、项目开始至结束各年每月地税综合申报表。 28、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的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明细账复印件; 29、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的应缴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 税)和主营业务税金明细账页复印件; 30、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的财务费用(贷款利息支出账页)明细账页复印件; 31、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并有负责人及会计签名 和盖公章(原件); 32、截止日存货盘点表(原件及签名盖公章); 33、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年末固定资产盘点表(原件及签名盖公章); 34、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年末各账户银行存、借款对账单(复印件及签名盖公章); 35、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的银行借款明细账复印件; 36、项目开始至截止日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明细账复印件;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

需提供资料清单1、项目基本资料:开发项目立项批复、建设项目起止时间、总预算成本、开发土地总面积、开发建筑面积、可售面积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4、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支付地价款发票或财政专用收据、契税凭证、付款记录)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5、土地拆迁补偿合同、协议(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拆迁单位开具发票或被拆迁人签字确认的相关单据6、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及借款合同7、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的形式,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等(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住宅)8、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9、清算项目的预算书、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10、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工程概况及备案表和有关帐薄11、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12、土地增值税纳税(预缴)申报表及完税凭证13、房屋分户(室)面积对照表(加盖市房产权监理处面积复核专用章)14、清算项目从开工至清算日期间税务检查结论通知书15、有人防工程的,与人防办签订的协议、移交手续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17、开发成本、收入、预收帐款、应交税金、开发产品明细帐(电子版)18、各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科目流转额(电子版)1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20、房屋测绘面积报告(房产面积分摊分户汇总表)21、各项目帐簿、凭证22、棚改部分回迁面积及扩大面积收款不足面积退款明细。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提供的资料201209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提供的资料201209

清 算 相 关 表 格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收 入 23 成 24 本 25 相 26 费 27 用 28 关 表 29 格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Hale Waihona Puke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开 发 证 明 资 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普通标准住宅审核表 发改委计划文件书(长计投); 投资预算、概算; 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全部的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各楼层平面设计图 楼房建筑设计说明书 预测成果表 测绘报告,测绘分层建筑面积,实测报告书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 楼层面积对照表 户室面积对照表 清算期财务报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的资料一览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报告:内容要涵盖《清算说明》 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资料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表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务事项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存量房扣除项目金额分摊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审核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意见书 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准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国税发2009-91),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 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 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 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按国税发2007-132号文件所需的资料和参考文本要求。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房地产转让收入明细表,附电子文档。附: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按楼层面积对 照表对应统计),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及不动产发票复印件一份。 转让房地产收入明细申报表。 房屋销售情况明细表 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表,附: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基础设施费明细表,附:基础设施费大额付款凭证、发票、合同复印件,项目工程 合同结算单 基础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表,附:项目概、预算,建安工程费大额付款凭证、发票、合 同复印件,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开发间接费明细表,附:开发间接费大额付款凭证、发票、合同复印件,项目工程 合同结算单 开发间接费用明细申报表 扣除项目汇总申报表 扣除项目及成本结转明细申报表 利息支出明细表,附: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 利息支出明细申报表 前期工程费明细表,附:前期工程费大额付款凭证、发票、合同复印件,项目工程 合同结算单 前期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表,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及 缴纳相关税费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申报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明细表,附:拆迁安置处理方法说明和拆迁补偿资料复印件 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额缴纳情况明细表,附:该项目缴纳相关税款的税票复印 件,清算补缴税票复印件。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申报表 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2 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统计情况,完结情况,缴销证明(购领本复印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含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含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含申报表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符合本规程第九条规定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符合清算条件后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附表1),同时提供本规程第十二条(二)、(三)、(四)项所列资料。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10日内予以受理,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对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资料不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报。

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清算资料后,10日内予以受理。

二、对符合本规程第十条规定,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附表2)。

纳税人自接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据实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同时提供本规程第十二条(二)、(三)、(四)项所列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清算资料及本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清算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对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应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明细表(附表3至13);对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据实填写•转让房地产收入明细表?(附表4)、•土地增值税核定纳税鉴证表?(附表15),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四、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资料后,应自纳税人提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

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鉴证表?(附表14) 或•土地增值税核定纳税鉴证表?及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退)税手续。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各类表式二??九年六月十五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土增清算应提供资料资产负债表

土增清算应提供资料资产负债表

土增清算应提供资料资产负债表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应当准备的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应当准备的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应当准备的资料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及清算工作中的实际需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清算申报表: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两份;2、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一式两份:(1清算项目销售收入汇总表;(2扣除项目汇总申报表;(3清算项目成本费用明细申报表;(4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申报表;(5前期工程费明细申报表;(6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申报表;(7基础设施费明细申报表;(8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申报表;(9开发间接费用明细申报表;(10利息支出明细申报表。

(11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申报表(12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二、清算基本材料:(1土地增值税清算书面申请。

(应清算的情况(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

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预售帐款总账复印件、成本归集表、土地成本分摊计算表、税金统计表、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预征的土地增值税等。

三、清算相关资料(1开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图纸;(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工程施工图批准书;(5工程概况及备案意见,如竣工备案表(符合清算规程可清算第一规定的项目提供;(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房屋分户面积对照表;(7房地产购销合同统计表(经房管局实测的项目取实际测量面积;(8普通住宅的确认方法;(9单位和个人拆迁合同、拆迁名单、支付给被拆迁人的凭证;(10利息支付的凭据及贷款合同;(11代收费用的金额和证明材料;(12自用房、人防设施、车库、其他配套设施的相关证明资料;(13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必须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并将工作底稿附列报送;(1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的其他资料。

中融发税务师事务所中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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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一、财务资料:1、从立项--竣工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开发项目成本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2、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二、备查类资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7、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8、验资报告(复印件)9、章程(复印件)10、税务部门批准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复印件)11、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申报表(复印件)12、建设项目立项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4、土地开发合同(复印件)15、征地协议(复印件)16、土地受让合同(复印件)17、土地开发建设协议书(复印件)1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9、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相关会计凭证及后附的原始票证(复印件)20、人防工程认证文件(复印件)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4、合作建房相关协议(复印件)25、产权分割协议(复印件)26、施工平面图27、项目工程合同统计表(复印件)28、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复印件)29、项目工程相关建造合同、工程合同(总包、分包)30、项目工程施工、预算、决算、结算的相关资料(复印件)31、项目工程有关变更及增减账洽商的相关资料32、银行贷款合同、协议、贷款利息通知单(复印件)33、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34、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凭证及税收缴款书(复印件)35、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36、竣工项目地价核实函(复印件)37、测绘成果报告书(复印件)38、流转税及附加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39、商品房购销合同40、售房统计台账及销售明细表(复印件)41、税务局批准免税证明及暂缓征税证明(复印件)42、销售许可证(复印件)43、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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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清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清算工作中的实际需要,纳税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应提交的相关表格
1、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表;
2、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申报表;
3、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
4、转让房地产收入明细申报表;
5、商品房销售合同明细申报表;
6、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申报表;
7、前期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8、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9、基础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10、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11、开发间接费用明细申报表;
12、利息支出明细申报表;
13、扣除项目汇总申报表;
1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申报表。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一)公司基本资料
1、股东及关联方最近工商登记情况的说明;
2、关联往来情况说明;
3、土地(地上建筑物)入股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4、合作开发合同、代建合同等材料。

(二)项目基本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判决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7、建设、规划或国土等部门的函件/批复等文件;
8、税务部门减免税文件;
9、涉及清算项目的诉讼材料(判决书、调解书等);
10、经由房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房屋测绘报告;
11、清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
12、经由土地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以及土地分割明细表;
13、无偿移交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程相关资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工程金额50万以上的合同及发票(施工、安装、采购、装修);
3、其他应提交的工程合同;
4、工程预算(概算)书;
5、工程合同决算(结算)书;
6、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四)财务相关资料
1、项目竣工决算报表;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地价款的凭证,包括税务发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财政收据等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3、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印花税完税凭证;
4、拆迁补偿合同、补偿花名册、补偿支付凭证等;
5、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完税凭证、营业税及附加完税凭证,按时间顺序整理;
6、贷款(抵押、质押)合同、银行贷款及利息结算通知单;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的会计记账凭证等。

(五)其他资料
1、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进行清算鉴证,税务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国税发〔2007〕132号)规定需提交的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说明及有关附表、工作底稿(包括电
子文件);
2、根据清算项目特殊情况,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上述所有材料如有电子文件的,应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2-1
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表
纳税人盖章:填表人签字:附件:2-2
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申报表
清算截止时间:单位:元、平方米
附件:2-3
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
附件:2-4
转让房地产收入明细申报表
附件:2-5
商品房销售合同明细申报表
纳税人盖章:填表人签字:填表时间:附件:2-6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申报表
附件:2-7
前期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附件:2-8
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附件:2-9
基础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附件:2-10
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附件:2-11
开发间接费用明细申报表
附件:2-12
利息支出明细申报表
附件:2-13
扣除项目汇总申报表
附件:2-1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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