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SMP-11-014-01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doc
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目的:通过持续稳定性考察可以检测在有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正式生产的产品、中间产品、原料、主要辅料等稳定性考察。
责任人: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内容:1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目的:是在有效期内监控药品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或溶出度特性的变化),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2 持续稳定性考察对象:主要针对市售包装药品。
但也需兼顾待包装产品。
还应当考虑对贮存时间较长的中间产品进行考察。
3 稳定性考察方案:每个品种需要制定考察方案,考察方案应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执行。
考察方案应涵盖药品有效期;每种规格、每个生产批量药品的考察批次数;制定考察项目、检验方法依据及合格标准;容器密封系统的描述;考察周期及检验频次;贮存条件(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
4 稳定性考察留样原则及批次数量:产品批准上市后首次生产的前三批验证产品,对不同包装材料及包装规格的销售产品均要分别留样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
生产第二年起各年的产品,对生产的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留取一批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
有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
改变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变更、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及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实施后生产的药品留样三批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也应当留样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考察样品留样数量:按照取样频次、考察项目、考察期内所需的全检量。
为监控公司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批次,常规产品每年抽取1-3批。
即每年生产量少于10批考察1批,产量10-25批的,考察2批,产量超过25批的考察3批。
除当年没有生产外。
(完整版)GMP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使能在产品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的各项要求。
2.范围已获准上市的市售包装药品。
3.责任QC部负责执行本规程。
4.内容4.1 由够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稳定性计划,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 由授权人担任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
4.3稳定性分类4.3.1影响因素试验4.3.2加速试验4.3.3长期试验考察产品分为以下四类:A类:新产品头3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直至转正后。
B类: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改进、设备变更、改变内包装形式、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变更的头三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C类: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质量稳定性的产品,如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该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
D类:除上述A、B、C类之外的产品,长期生产的产品每年选择至少1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除当年未生产4.4考察原则4.4.1 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一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
4.4.2 正常情况下,每一品种的每一规格、每一内包装形式的药品每年考察一个批次。
4.4.3 特殊情况下,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以及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应列入稳定性考察,并增加考察批次,一般应不少于三批。
4.6制定稳定性计划4.6.1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4.6.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4.7建立稳定性试验考察方案4.7.1 QC应负责建立各个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方案,由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实施,在方案中应明确考察对象、考察项目、考察时间、考察条件、稳定性试验的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同时注明样品包装,要求所用材料和封装条件及厚度等与市场包装一致。
11-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题(如杂质含量等的变化),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新产品和合同加工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由其他原因引起公司产品和合同加工产品需要进行的稳定性考察。
3.责任:质量部相关人员对其实施负责。
4.内容:1.质量部设专人负责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对公司生产的每个品种的每个批号药品,按规定数量留样,填写留样登记台账(即留样样品观察记录),并及时做好持续稳定性考察记录。
2.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分类:2.1为公司新产品以及合同加工产品确定有效期与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数据所进行的稳定性考察;2.2为监控公司产品以及合同加工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2.3由其他原因引起公司产品和合同加工产品需要进行的稳定性考察。
;;3.产品稳定性考察样品批次的规定:3.1为公司新产品以及合同加工产品确定有效期与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数据所进行的稳定性考察,这种情况的稳定性考察需要连续试制的三批样品;3.2公司新产品和合同加工产品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三批产品应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
3.3为监控公司产品以及合同加工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批次按产品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内包装形式每年考察一批,除当年没有生产外。
所考察批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3.4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批次,均需做持续稳定性考察。
,均需做持续稳定性考察。
4.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量:4.1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量,由质量部根据不同品种包装规格及检验用量的不同要求制定,不得随意变更。
4.2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产品,每批留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10倍量。
每一品种至少留3批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
注射剂视具体情况按一次全检量的12~15倍量留样。
4.3各种剂型品种持续稳定性考察留样量见附表1。
5.留样环境:5.1长期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环境:长期稳定性考察留样样品须在恒温恒湿箱中进行。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稳定性考察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稳定性考察管理。
2.职责2.1稳定性考察人员和分析报告人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2.2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稳定性考察的基本要求3.1.1药品生产企业应有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计划、原始数据和分析汇总报告。
3.1.2质量管理部门应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3.2稳定性考察方式3.2.1 加速试验供试品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按药典规定进行)。
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
3.2.2长期稳定性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物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制定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3.3稳定性考察计划3.3.1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每年按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分类制订稳定性考察计划。
3.3.2稳定性考察计划包括对有关产品的完整描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考察批次、每批的留样量、考察方式、考察项目、试验数据的总结等。
3.3.3某些情况,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应额外增加批次,如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列入稳定性考察计划。
3.4稳定性试验的批次数量要求3.4.1原料稳定性试验的批次数量要求3.4.1.1 正常使用的原料,每批次按《留样观察管理规程》进行留样观察。
3.4.1.2无有效期规定尚未确定贮存期的原料和主要辅料,开始使用时连续三个批次留样,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以确定贮存期。
3.4.1.3原料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在规定的贮存期(或有效期)内出现质量异常时,应安排该品种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
3.4.2中间产品稳定性试验的批次数量要求3.4.2.1未确定贮存期的中间产品的头三批,应安排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以确定其贮存期。
成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贵州苗药药业有限公司 GMP管理文件第 1 页 共 2 页文件名称成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文件编号MY1202.029-00版 本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执行日期分发部门变更原因: 原文件编号: 变更内容:1目 的建立出厂成品的稳定性考察制度,为考察产品的稳定性,确定产品负责期限提供依据 2范 围 出厂成品 3职 责检验员、QC 主任、质量部长 4内 容4.1 质量检验室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考察,考察的每批产品由QC 主任安排专人负责。
4.2 新报产品的品种前三批必须作稳定性考察;若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或主要原辅材料更换或其它特殊原因,也需作稳定性考察。
4.3 需做稳定性考察的产品由QA 开具成品留样请验单(一式两份)交成品发货员,由QA 人员在成品库抽样,留样量为每批40片。
抽取样品交QC 主任或授权人,QC 主任或授权人检查封口是否完好、标签上的批号是否清楚、合格后在成品留样请验单上签字。
成品留样请验单由QA 室归档。
4.4 QC 主任或授权人在留样产品上标示品名、规格、批号及留样日期后,放入观察室。
4.5观察室应清洁、干燥、避光。
每周检查温、湿度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留样产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
4.6考察的留样产品作为稳定性考察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4.7考察方式按产品稳定性考察记录上的项目及观察时间进行观察,在考察期间或进行检验时,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部经理,并协助查明异常原因。
产品稳定性记录由QC 主任归档。
4.8一般每年由QC 主任或授权人将考察情况总结成文字材料报QA 主任存入产品档案。
贵州苗药药业有限公司 GMP管理文件文件名称成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文件编号MY1202.029-00版本第 2 页共 2页4.9 由够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稳定性试验计划,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10 由授权人担任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
4.11 稳定性试验计划内容4.11.1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测的频次、试验方案等。
10011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1. 目的考察产品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因素影响下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为产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有效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新产品、中间产品、返工品等的稳定性考察。
3. 引用/参考文件ChP2015 通则9001 原料药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ICH Q14. 职责4.1 QA负责建立稳定性考察计划,监督质量控制实验室进行稳定性考察试验,将稳定性考察结果纳入产品年度回顾。
需要时,参与OOS调查。
4.2 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根据QA编制的稳定性考察计划进行取样、试验、检测、报告,需要时,启动OOS调查。
4.3 生产部负责根据QA编制的稳定性考察计划准备样品,需要时,参与OOS调查。
5. 程序5.1 稳定性考察重点检测项目5.2 稳定性考察分类5.2.1 影响因素试验影响因素试验是为了产品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产品的生产、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依据。
供试品可以选用一批产品进行,取供试品拆开内包置于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进行试验。
5.2.1.1 高温试验开口容器中放置10取出内包装的产品,注意不能叠连,在6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照5.1进行检测。
如果供试品的颜色、规格、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生物力学性能低于内控标准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若60℃无明显变化,不在进行40℃试验。
5.2.1.2 高湿试验开口容器中放置10取出内包装的产品,注意不能叠连,在25℃,90±5% RH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照5.1进行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重量,以考察产品的吸湿潮解性能。
如果产品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RH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恒湿条件可以选择在干燥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根据不同相对湿度要求,可以选择NaCl溶液(相对湿度75±5%,15-60℃),K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92.5%,25℃)。
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的管理程序。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的考察。
职责:质量管理部、QC内容:1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及目的1.1产品稳定性试验方法分为加速稳定性考察方法和长期稳定性考察方法。
1.2目的主要是考察产品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产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实验建立、证实产品的使用期限或有效期。
2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取样计划2.1新生产品种考察计划至少应包括投产的前三批产品,其余同常规产品一样处理。
2.2常规生产的每个品种每年应留样考察1至3批,具体方案如下:a)每年生产少于10批:考察1批;b)每年生产10~25批:考察2批;c)每年生产多余25批:考察3批;3贮藏3.1样品必须存放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
4检查频率4.1产品有效期为0~24个月,检查频率为0月、6月、12月、18月、24月、36月。
4.2产品有效期>24个月且<36个月,检查频率为0月、12月、24月、36月、48月。
4.3每个产品至少应考察至产品(拟定)有效期后3个月或更长。
4.4某批产品的二次检查时间间隔少于12个月,检验应在计划日期的前后两周内完成。
4.5某批产品的二次检查时间间隔大于12个月,检验应在计划日期的前后1个月内完成。
4.6 4.4和4.5项中不包括在有效期快到期的最后一次检验,因为该次检验应在有效期到期时进行。
4.7考察样品应保留至产品有效期后1年。
5检验项目与检验方法5.1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由质保部制定,原则上应与该品种常规检验相同。
5.2检验时由留样室管理员将样品根据检验频率送至检验室进行检验。
6分析评价和报告6.1必须在检验频率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检验的结果以及以前获得的有关分析数据一起进行分析评价。
评价记录应由质保部整理归档。
6.2对达不到效期规定的必须查明及确证对稳定性有影响的疑点或实际偏差。
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目的: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质量,以发现市售包装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市售包装药品,由其他原因引起需要进行的稳定性考察。
责任:质量部QA、QC、质量部部长、质量受权人。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内容:1 质量部设专人负责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对公司生产的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按规定数量留样,登记台账,并及时做好持续稳定性考察记录。
2 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分类2.1 为监控公司市售包装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
2.2由其他原因引起公司市售包装产品,必要时兼顾待包装产品,需要进行的稳定性考察。
2.2.1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
2.2.2任何采用非常规工艺重新加工、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
2.2.3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时所作验证的批次。
3 产品(必要时兼顾待包装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批次的规定3.1 为监控公司产品(必要时兼顾待包装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批次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内包装形式每年考察两批,当年未生产的除外。
所考察批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3.2 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批次。
3.2.1任何采用非常规工艺重新加工、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均需做持续稳定性考察。
3.2.2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时所作验证的批次,均需做持续稳定性考察。
4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量4.1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留样量,由质量部根据不同品种包装规格及检验用量的不同要求制定,不得随意变更。
4.2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产品,每批留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10倍量。
每一品种至少留3批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
5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留样样品的存放5.1 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要有专人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GMP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使能在产品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的各项要求。
2.范围已获准上市的市售包装药品。
3.责任QC部负责执行本规程。
4.内容4.1 由够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稳定性计划,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 由授权人担任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
4.3稳定性分类4.3.1影响因素试验4.3.2加速试验4.3.3长期试验考察产品分为以下四类:A类:新产品头3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直至转正后。
B类: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改进、设备变更、改变内包装形式、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变更的头三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C类: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质量稳定性的产品,如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该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
D类:除上述A、B、C类之外的产品,长期生产的产品每年选择至少1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除当年未生产4.4考察原则4.4.1 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一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
4.4.2 正常情况下,每一品种的每一规格、每一内包装形式的药品每年考察一个批次。
4.4.3 特殊情况下,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以及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应列入稳定性考察,并增加考察批次,一般应不少于三批。
4.6制定稳定性计划4.6.1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4.6.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4.7建立稳定性试验考察方案4.7.1 QC应负责建立各个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方案,由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实施,在方案中应明确考察对象、考察项目、考察时间、考察条件、稳定性试验的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同时注明样品包装,要求所用材料和封装条件及厚度等与市场包装一致。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一、目的: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并且通过持续稳定性考察检测在有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稳定性试验。
三、职责:品质部:负责稳定性试验样品的取样、管理、检验、记录及报告。
质量受权人: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稳定性情况,对异常情况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内容:1. 稳定性试验管理员由品质部授权负责稳定性试验的管理工作,在做稳定性试验前必须先制定稳定性试验方案由品质部负责人批准后,按照方案进行稳定性的试验。
2.稳定性类型及考察条件2.1药品稳定性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三种。
2.1.1影响因素试验2.1.1.1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后置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于60℃的试验条件下放置10天,分别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如样品发生显著变化(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
2.1.1.2高湿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于25℃、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同时应准确称量实验前后样品的重量,以考察样品的吸湿潮解性能。
(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应在25℃,相对湿度75%±5%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且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条件的试验。
)2.1.1.3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 ±500LX 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2.1.2加速试验:供试品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试验条件下放置,分别于0,1,2,3,6个月时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稳定性试验标准管理规程(修订版)
一、目的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质量, 以发现市售包装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变化), 保证按照固定验证过的生产参数制造的产品质量维持在稳定的趋势, 并且经此考察可以在有效期内监控药品质量, 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 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公司生产的成品制剂, 以及人生长激素原料药。
三、职责1 质量部负责制定本规程。
2 QC负责按照本规程对成品制剂, 以及人生长激素原料药。
四、术语无五、内容1 要求考察批次数和检验频次应当能够获得足够的数据, 以供趋势分析。
通常情况下, 每种规程、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 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 除非当年没有生产。
某些情况下, 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 如重大变更、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
此外, 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 也应当考虑列入考察, 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稳定性报告必须定期更新。
2 稳定性考察计划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 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 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 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 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3 稳定性考察方案应涵盖药品有效期,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3.2产品介绍, 包含包装形式及现有有效期;3.3相关的物理、化学、微生物的检验方法, 可以考虑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验方法; 3.4检验方法依据; 3.5合格标准;3.6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推荐每年进行, 至少在有效期的开始、中间和结束点进行;我公司规定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 按持续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物料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Microsoft Word 文档
4.1 原辅料稳定性试验4.1.1 观察项目:性状、鉴别、含量测定等。
4.1.2贮存条件:与该物料规定贮存条件相一致。
4.1.3贮存时间:按《留样管理规程》执行。
4.1.4考察方式4.1.5影响因素试验: 将检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称量瓶或培养皿中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样品摊成≤10mm厚薄层,在以下条件下贮存、观察、检测,考察各项指标变化情况。
4.1.5.1高温条件下,温度分别为40℃、6 0℃2个温度水平。
将供试品在6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无明显变化则不再进行40℃条件下试验;若供试品有明显变化(如含量下降5%、鉴别不明显、外观色泽变化大等),则须在40℃条件下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试验。
4.1.5.2高湿条件下,相对湿度分别为75%±5%、90%±5%2个湿度水平(温度为25℃)。
将供试品置于相对湿度90%±5%湿度下(装有KNO3饱和溶液的干燥器中,用封口胶密封)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同时准确称定试验前后供试品重量,若供试品无明显变化则不再进行相对湿度75%±5%条件下试验;若供试品有明显变化(如含量下降5%、鉴别不明显、外观色泽变化大、吸湿增重5%以上等),则须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装有N a Cl饱和溶液的干燥器中,用凡士林密封)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试验。
4.1.5.3强光照射条件下,将样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4500±500 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第10天取样,按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需要注意样品的外观变化。
4.1.5.4加速实验:连续留样三批将供试品放于温度为38℃~42℃,相对湿度为75%±5%的条件下(装有N a Cl饱和溶液的干燥器中,用凡士林密封)保存6个月,于1、2、3、6个月末取样检测一次重点项目。
(完整版)SMP-11-014-01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完整版)SMP-11-014-01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黑龙江宝庆隆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 目的为产品稳定性考察提供原则及依据,考察药品(包括原料、成品等)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考察建立产品的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成品、原料的稳定性考察。
3 责任者中心化验室、质量管理部、质量受权人4 职责4.1中心化验室副主任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起草。
4.2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审核。
4.3 质量管理部部长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审核。
4.4 质量受权人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批准。
5 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及《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6 内容6.1 稳定性考察的类别6.1.1 上市前阶段: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
6.1.2 上市后阶段:上市后持续稳定性考察(条件等同于长期稳定性试验)、承诺稳定性试验(条件等同于为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6.1.3 其他稳定性试验:中间产品放置时间稳定性试验、批量放大及上市后变更(如生产设备变更,原辅料变更,工艺调整等)稳定性试验、特殊目的稳定性试验,例如对偏差调查等的支持性试验。
此类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均可参考上市前试验的条件,根据不同产品特性和稳定性试验的目的选择。
6.2 已上市阶段稳定性试验的目的6.2.1 监控已上市药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含量、有关物质变化),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考察产品上市后在生产、包装、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重大的变更对产品稳定性的影响,考察变更后药品的稳定性趋势,以评价变更的合理性。
6.3 考查范围6.3.1 成品6.3.1.1 新增品种及新增生产线的产品;关键原辅料、关键设备、内包材有变动的产品;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的产品需进行加速试验和持续稳定性试验。
(完整版)GMP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使能在产品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的各项要求。
2.范围已获准上市的市售包装药品。
3.责任QC部负责执行本规程。
4.内容4.1 由够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稳定性计划,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 由授权人担任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
4.3稳定性分类4.3.1影响因素试验4.3.2加速试验4.3.3长期试验考察产品分为以下四类:A类:新产品头3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直至转正后。
B类: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改进、设备变更、改变内包装形式、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变更的头三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C类: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质量稳定性的产品,如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该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
D类:除上述A、B、C类之外的产品,长期生产的产品每年选择至少1批产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除当年未生产4.4考察原则4.4.1 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一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
4.4.2 正常情况下,每一品种的每一规格、每一内包装形式的药品每年考察一个批次。
4.4.3 特殊情况下,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以及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应列入稳定性考察,并增加考察批次,一般应不少于三批。
4.6制定稳定性计划4.6.1质量保证部QA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4.6.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4.7建立稳定性试验考察方案4.7.1 QC应负责建立各个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方案,由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实施,在方案中应明确考察对象、考察项目、考察时间、考察条件、稳定性试验的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同时注明样品包装,要求所用材料和封装条件及厚度等与市场包装一致。
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安徽丰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文件的规律,为产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产品质量。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在研新药的小试、中试,首次商业生产的新产品;经批准进行的有关工艺改进;重要原辅料变更;以及产品包装材料的变更等情况下对产品质量进行的稳定性考察。
责任:本文件由化验室负责起草,化验室主任审核,生产负责人批准,化验室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正文:1稳定性考察原则研发阶段:应进行全面的稳定性实验,以得到注册所需所有数据。
此数据用于证明环境因素对产品特性的影响,以确定包装、储存条件、复验周期和有效期。
已上市阶段:产品上市后,应进行适当的持续稳定性考察,监测已上市产品的稳定性。
2稳定性考察分类a.影响因素实验b.加速稳定性实验c.长期稳定性实验d.持续稳定性实验: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同时开展中间产品放置时间稳定性实验。
批量放大及上市后变更(如生产设备变更,原辅料变更,工艺调整等)稳定性实验、以及特殊目的稳定性实验,例如对偏差调查等的支持性实验。
3. 影响因素实验影响因素实验目的是考察制剂处方的合理性与生产工艺及包装条件,供试品用1批进行,将供试品脱去外包装,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进行高温实验、高湿度实验、强光照射实验。
3.1. 高温实验供试品置密封洁净容器中,在60℃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工程进行检测。
如供试品发生显著变化,则在40℃下同法进行实验。
如60℃无显著变化,则不必进行40℃实验。
3.2.高湿实验供试品置恒温密闭容器中,于25℃,相对湿度为90%±5%条件下放置10天,在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工程进行检测。
检测工程应包括吸湿增重项。
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应在25℃,RH75%±5%下同法进行实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且其他考察工程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实验。
液体可不进行高湿实验。
恒湿条件可在密闭容器如干燥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根据不同湿度要求可以选择NaCl饱和溶液[相对湿度为(75±1)%,15.5℃~60℃]、K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为92.5%,25℃]、Na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为61.5%~64%,25℃~40℃]、CH3COOK·1.5H2O饱和溶液[相对湿度为(20±2)%,(40±2)℃]、Na2CrO4饱和溶液[相对湿度为6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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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SMP-11-014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黑龙江宝庆隆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名称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11-014 版本号01 拷贝号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执行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中心化验室1目的为产品稳定性考察提供原则及依据,考察药品(包括原料、成品等)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考察建立产品的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成品、原料的稳定性考察。
3责任者中心化验室、质量管理部、质量受权人文件编号SMP-11-014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4职责4.1 中心化验室副主任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起草。
4.2 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审核。
4.3 质量管理部部长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审核。
4.4 质量受权人负责本标准管理规程的批准。
5依据《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及《药品 GMP 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6内容6.1 稳定性考察的类别6.1.1 上市前阶段: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
6.1.2 上市后阶段:上市后持续稳定性考察(条件等同于长期稳定性试验)、承诺稳定性试验(条件等同于为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6.1.3 其他稳定性试验:中间产品放置时间稳定性试验、批量放大及上市后变更(如生产设备变更,原辅料变更,工艺调整等 )稳定性试验、特殊目的稳定性试验,例如对偏差调查等的支持性试验。
此类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均可参考上市前试验的条件,根据不同产品特性和稳定性试验的目的选择。
6.2 已上市阶段稳定性试验的目的6.2.1 监控已上市药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含量、有关物质变化),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考察产品上市后在生产、包装、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重大的变更对产品稳定性的影响,考察变更后药品的稳定性趋势,以评价变更的合理性。
文件编号SMP-11-014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6.3 考查范围6.3.1 成品6.3.1.1 新增品种及新增生产线的产品;关键原辅料、关键设备、内包材有变动的产品;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的产品需进行加速试验和持续稳定性试验。
加速试验和持续稳定性试验的实验数量为生产的前三批。
6.3.1.2 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每年持续试验数量至少一个批次,除非当年没有生产。
生产工艺验证的产品试验数量为三批,当年不必另做长期试验。
6.3.1.3 改变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时,还应当对变更实施后最初至少三个批次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
如果变更可能影响药品的有效期,则质量评估还应当包括对变更实施后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6.3.1.4 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批次,应进行质量评估。
如果可能影响药品的有效期,则质量评估还应当包括对涉及重大偏差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6.3.1.5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药品,应进行质量评估。
如果可能影响药品的有效期,则质量评估还应当包括对涉及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6.3.2 原料:对于首次使用的原料或生产商变更或质量标准发生变更的原料,应根据质量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
6.4 稳定性考察的样品贮存条件6.4.1 成品6.4.1.1 成品的稳定性考察的样品采用市售包装,与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国版本号01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贮存。
6.4.1.1.1 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对温度无特殊要求的,贮存于25℃±2℃的温度条件下;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温度不超过 20℃的样品,应贮存于 20℃±2℃的温度条件下。
6.4.1.1.2 使用密闭容器(玻璃瓶、西林瓶、密封的玻璃安瓿瓶)包装,环境湿度对此影响极小,故对湿度无特殊要求。
其它包装形式的样品存放于60%±10%的湿度条件下。
6.4.1.1.3 加速稳定性样品采用市售包装,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加速试验条件(温度40℃±2℃、相对湿度 75%±5%)贮存。
6.4.2 原料:模拟市售包装,密封在聚乙烯袋中并且外用铝箔袋包装,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
6.5 考察时间点稳定性试验点时间表试验类型制定依据最少时间点加速试验研究《中国药典》2010 年版0、1、2、3、6 月0、3、6、9、12、18、24、36 月。
如效期持续稳定性试验《中国药典》2010 年版长于 36 个月,则每年一次直至有效期止。
6.6 考察项目选择在药品贮存期内易于变化,并可能会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反映药品的稳定性。
详见品种稳定性考察项目表。
6.7 稳定性试验方案6.7.1 稳定性试验方案是稳定性考察的基本部分,应反映出持续稳定性设计的所有内容。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版本号01样品的基本信息:样品名称、规格、批号、进厂编号、物料代码、生产厂家、包装形式、贮存条件、有效期至等;稳定性试验样品检验所依据质量标准和标准操作规程,应按照该批成品出厂检验时所执行的质量标准所依据的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合格标准;取样考察时间点;检验项目,如检验项目少于成品质量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应说明理由;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分别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6.7.2 持续稳定性试验方案由留样管理员起草,QC 主任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7.3 持续稳定性试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原定方案需要改变时,应及时起草补充性方案,在下一个考察时间点前审核批准。
6.7.4 稳定性试验方案执行中的注意事项6.7.4.1 对于有效期月试验点的样品必须按时取出并进行检验。
6.7.4.2 任何附加于计划外的试验间隔点取样,必须经由质量受权人签字批准,并登记在册,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样品用于余下的稳定性研究。
6.8 稳定性试验计划由留样管理员每年年末根据下一年度生产计划,起草“年度稳定性计划”,由 QC 主任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有需要及时更新“年度稳定性计划”添加补充性的计划内容。
6.9 稳定性试验用样品管理6.9.1 根据稳定性试验计划留取稳定性试验用样品。
文件编号SMP-11-014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6.9.2 样品留取数量:留取 3 倍全项检验量。
6.9.2.2 原料按考察时间点和稳定性考察项目的实际用量留取,考虑到可能发生异常情况需要重新检验,按稳定性考察项目用量额外留取 2 个考察时间点的量。
6.10 相关记录6.10.1 留样管理员接到稳定性考察的样品后,登记《稳定性考察样品台帐》,记录样品名称、规格、批号、接收日期、贮存位置、贮存期至、贮存数量等信息。
并将样品进行包装、粘贴标签,按各自的贮存条件分别存放。
6.10.2 每次取用稳定性考察样品,需登记《稳定性考察样品取用台帐》。
6.10.3 检验人员负责将检验结果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记在批检验记录上,不检验的项目填写按照检验记录书写的相关规定执行。
6.10.4 稳定性检验记录应长期保存。
6.10.5 检验后剩余样品与同期剩余样品检验结束后由留样管理员填写《样品销毁记录》,记录品名、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方法等,由QC 主任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 QA 监督销毁。
6.11 报告每批产品结束稳定性考察后,对试验数据进行汇总,形成试验结论,交由质量管理部进行稳定性评价。
6.12 年度趋势分析与评估报告在年度产品回顾报告中,对回顾期限内从事的所有稳定性研究均加以描述和评估,对复验期或有效期的支持结论必须明确定义。
6.13 稳定性超标结果或超趋势调查处理文件编号SMP-11-014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对任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
对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当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进行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必要时应当召回,调查结果以及采取的措施应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修订历史版本号修订原因修订内容执行日期1 公司组织架构改变 1 各部门的名称及职责改变年月日012 增加文件和记录的适用性,规范性 2 文件格式调整、内容优化8 附件附件 1 稳定性考察样品标签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1-01 附件 2 原料稳定性试验方案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2-01 附件 3 成品稳定性试验方案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3-01 附件 4 原料稳定性考察样品台账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4-01 附件 5 成品稳定性考察样品台账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5-01 附件 6 原料稳定性考察样品取样台账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6-01 附件 7 成品稳定性考察样品取样台账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7-01 附件 8 原料稳定性实验记录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8-01 附件 9 原料稳定性实验记录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9-01 附件 10 年度稳定性计划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10-01 附件 11 稳定性考察项目表文件编号SMP-11-014 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文件编号SMP-11-014 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附件 1稳定性考察样品标签稳定性考察样品标签编号及版本号:SMP-11-014-R01-01品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号: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料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厂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放置日期: _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贮存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贮存期至: ______ 年______月放置人:文件编号SMP-11-014稳定性考察标准管理规程版本号01附件 2原料稳定性试验方案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2-01页码:1/1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版本号01品名进厂编号供应批号包装形式贮存条件有效期至贮存期至检验依据稳定性考察项目及合格标准稳定性考察检验项目合格标准稳定性考察时间点及检验日期时间点检验日期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版本号01变更情况附件 3成品稳定性试验方案编号及版本号: SMP-11-014-R02-01页码:1/1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品名规格批号包装形式贮存条件有效期至贮存期至检验依据稳定性考察项目及合格标准稳定性考察检验项目合格标准备注:有效期月按品种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