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产品软件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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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11-3-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管理,保证军队装备的性能和质量,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军工产品定型,是指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本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制、改进、改型、技术革新和仿制的军工产品(以下统称军工产品)进行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拟正式装备军队的军工产品,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军工产品定型。

第四条军工产品定型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质量第一、客观公正、安全保密的原则,贯彻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要求。

第五条军工产品定型包括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

军工产品设计定型,是指主要考核军工产品的战术技术指标和作战使用性能的活动;军工产品生产定型,是指主要考核军工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成套、批量生产条件的活动。

军工产品应当进行设计定型,但是按照引进图样、资料仿制的军工产品可以只进行生产定型。

经过设计定型的军工产品在正式批量生产之前,应当进行生产定型,但是小批量生产的军工产品可以只进行设计定型。

此《规定》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5.9.20以国发[2005]32号文件发布第六条军工产品定型实行分级管理。

对列为军队主要装备研制项目的军工产品(以下称一级军工产品),实行一级定型。

对列为军队一般装备研制项目的军工产品和主要装备研制项目的配套设备、软件等军工产品(以下称二级军工产品),实行二级定型。

第七条军工产品一经定型,应当正式命名。

军工产品命名办法由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规定。

第二章定型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以下称一级定委)统一领导军工产品定型工作。

按照军工产品类别设立的各专业定型委员会(以下称二级定委),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军工产品定型工作。

二级定委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一级定委决定。

第九条一级定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及其有关部门、军兵种的负责人组成。

11-9-军用软件产品定型管理办法

11-9-军用软件产品定型管理办法

军用软件产品定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用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定型(含鉴定)工作的管理,依据《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定型,是指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以下简称“一级定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制(含版本升级)的软件进行全面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立项研制拟正式装备军队的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数据和文档,以及固化在硬件中的程序和数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定型。

第四条软件定型工作由一级定委统一领导,二级定委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软件定型工作。

第五条以下软件应当进行定型:(一)列为主要装备研制项目和一般装备研制项目的软件;(二)主要装备研制项目和一般装备研制项目的配套软件(以下简称“配套软件”);(三)已定型又经版本升级的软件;(四)由二级定委确定需要定型的其他软件。

第六条本办法软件定型即指设计定型,当软件通过设计本《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定型委员会于2005.11.11以[2005]军定字第62号文件发布定型后,如果所属武器系统需要办理生产定型时,可一并进行生产定型,软件生产定型重点是对软件载体的版本选择、生产、混装、安全检测等进行进一步考核。

第七条软件实行分级定型列为主要装备研制项目的软件,实行一级定型。

列为一般装备研制项目的软件,以及主要装备研制项目的配套软件,实行二级定型。

对于实行一级定型和二级定型外的软件实行鉴定。

第八条软件定型的程序一般包括定型测评、软件部队试验试用、申请定型、定型审批。

军用软件随所属武器系统参加基地试验时,应按武器系统基地试验大纲要求一并考核。

第九条软件一经定型应当正式命名,同时确定软件版本号,命名的具体办法由总装备部规定。

第二章职责第十条二级定委在软件定型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软件定型的政策和法规,拟制分工范围内软件定型的有关规章制度;(二)监督和管理分工范围内软件的定型测评和部队试验试用工作;(三)审批分工范围内软件的定型测评大纲和部队试验试用大纲;(四)审批分工范围内二级定型软件的定型;(五)审议并向一级定委呈报一级定型软件的定型;(六)协调解决分工范围内软件定型的有关事项;(七)履行一级定委赋予的其他有关职责。

对软件研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对软件研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对软件研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军工企业中,高效的档案管理对实现产品项目文件的有效控制举足轻重,从而达到了对产品质量全过程的追踪和保证的目标,下面是搜集的一篇探究对软件研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的,供大家阅读查看。

随着武器装备技术的发展,软件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已成为武器装备的灵魂,关系到产品研制的成败。

软件方面的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软件是目前武器装备质量和可靠性的薄弱环节之一。

因此,对软件研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实施软件过程改进意义重大。

目前,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管理的依据是国家档案局(xx年6月5日)颁布的《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国军标GJB9001B-xx质量管理体系、GJB5000A-xx《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为基础,建立了软件工程化管理规章。

为了保证GJB5000A有效实施,以现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为基础,建立相应地组织领导机构,并使运行形成闭环。

认证推进会的职责:⑴组建单位GJB5000A工作组;⑵确定过程改进的目标和方针;⑶推进软件过程改进活动;⑷评审过程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⑸处理在各部门无法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软件工程过程组(SEPG)的职责:⑴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软件过程文件,维护软件过程资产库;⑵策划、促进和跟综单位软件过程改进活动;⑶定期评估单位软件过程能力;⑷根据软件过程的培训和咨询;⑸软件开发方法学的研究,选择、评价新的过程、规程、方法和工具。

软件质量保证组(SQA)的职责:⑴监督软件过程的实施,确保所有软件项目和相关部门按照软件过程开展工作;⑵为软件项目组选派SQA工程师,审核SQA工程师的工作;⑶组织公司软件质量保证活动;⑷分析公司软件质量共性问题,提出过程改进建议;⑸软件过程质量标准、规范、准则、规则的研究、选择与维护。

软件配置管理组(SCM组):⑴负责公司配置管理工具、技术和方法的推广、培训和技术支持;⑵负责指导各部门实施配置管理活动;⑶负责项目配置管理季度审核;⑷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软件产品库;⑸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过程资产库。

军用信息技术与软件标准精选(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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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信息技术与软件标准精选(最新)GJZ102A《GJB/Z 102A-2012 军用软件安全性设计指南》GJ117《GJB/T117-1999 军用软件验证和确认计划指南》GJ136Z《GJB/Z 136-2003 Z 通用信息处理平台集成与运行指南》GJ140Z《GJB/Z140-2004 Z 电子对抗装备现场维修数据收集指南》GJ141Z《GJB/Z141-2004 Z 军用软件测试指南》GJ142Z《GJB/Z142-2004 Z 军用软件安全性分析指南》GJ143Z《GJB/Z143-2004 Z 军用智能辅助决策开发工具》GJ156Z《GJB/Z156-2011 Z 军事电子信息系统体系结构设计指南》GJ157Z《GJB/Z157-2011 Z 军用软件安全保证指南》GJZ161《GJB/Z 161-2012 军用软件可靠性评估指南》GJ229A《GJB 229A-2000 军用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接口》GJ238A《GJB238A-1997 战术调频电台测量方法》GJ318《GJB318A-1997 战术调频电台通用规范》GJ322A《GJB322A-1998 军用计算机通用规范》GJ367A《GJB367A-2001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规范》GJ438B《GJB438B-2009 Z 军用软件开发文档通用要求》GJ662《GJB662A-1997 野战数字无线电接力设备的频繁段和容量系列》GJ663A《GJB 663A-2012 军用通信系统安全通用要求》GJ883A《GJB883A-2003 对流层散射通信系统通用规范》GJ915《GJB915A-1997 纤维光学试验方法》GJ1127《GJB 1127A-2003 机载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规范》GJ1128A《GJB 1128A-2002 机载超波电台通用规范》GJ1142.4《GJB 1142.4A-2004 野战地域通信系统通用要求第:回路群》GJ1142.5《GJB 1142.5A-2004 野战地域通信系统通用要求:单路有线入口》 GJ1145A《GJB1145A-2010 Z 通信和指挥自动化军工产品定型试验规程》GJ1211A《GJB 1211A-2007 野战用户电话交换机通用规范》GJ1268A《GJB1268A-2004 军用软件验收要求》GJ1427A《GJB1427A-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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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电纤维丝束性能测试评价方法》GJ6921Z《GJB6921-2009 Z 军用软件定性测评大纲编制要求》GJ6922Z《GJB6922-2009 Z 军用软件定性测评报告编制要求》GJ7082Z《GJB7082-2010 Z 卫星通信机载站天线分系统通用规范》GJ7093Z《GJB7093-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中间件接口》GJ7094Z《GJB7094-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波形装配与部署要求》GJ7095Z《GJB7095-2010 Z 软件通信系统结构硬件抽象层应用程序接口》GJ7096.1Z《GJB7096.1-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则》GJ7096.2Z《GJB7096.2-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第2部分:核心框架》GJ7096.3Z《GJB7096.3-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第3部分:资源组件》GJ7096.4Z《GJB7096.4-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第4部分:设备组件》GJ7096.5Z《GJB7096.5-2010 Z 软件通信体系结构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第5部分:波形》GJ7151Z《GJB7151-2011 Z 可信计算平台通用要求》GJ7170Z《GJB7170-2011 Z 网络安全管理类产品测评方法》GJ7174Z《GJB7174-2011 Z 抗拒绝服务类产品测评方法》GJ7249Z《GJB7249-2011 Z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J7250Z《GJB7250-2011 Z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GJ7562《GJB 7562-2012 军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局域网防护通用要求》GJ7563《GJB 7563-2012 无线通信综合测试仪检定规程》GJ7700Z《GJB7700-2012 Z 军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测评要求》H244《HB/Z244-1993 软件支持环境》H7691《HB7691-2001 三十二位计算机指令系统结构》H7692《HB7692-2001 三十二位机载计算机内总线》QJ3126A《QJ3126A-2008 航天软件产品保证要求》QJ3262《QJ 3262-2005 高可靠性实时嵌入式软件设计指南》SJ10367《SJ/T10367-1993 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SJ10663《SJ/T10663-1995 光纤设备与部件测量方法》SJ10711《SJ/T10711-1996 移动通信设备标准试验条件》SJ10721《SJ/T10721-1996 公用移动通讯系统移动台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SJ11116《SJ/T11116-1997 光纤预制棒总规范》SJ11118《SJ/T11118-1997 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SJ11193《SJ/T11193-199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多媒体性能要求》SJ11201《SJ/T11201-1999 2000年符合性测试规范》SJ11228《SJ/T11228-2000 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11229《SJ/T11229-2001 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中文应用程序接口规范》 SJ11240《SJ11240-2001 信息技术: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2点阵字型》 SJ11241《SJ11241-2001 信息技术: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4点阵字型》 SJ11242.1《SJ11242.1-2001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Ⅰ区)汉字64点阵字型:宋体》SJ11242.2《SJ11242.2-2001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Ⅰ区)汉字64点阵字型:黑体》SJ11242.3《SJ11242.3-2001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Ⅰ区)汉字64点阵字型:楷体》SJ11242.4《SJ11242.4-2001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Ⅰ区)汉字64点阵字型:仿宋体》SJ11243《SJ/T11243-2001触摸查询一体机通用规范》SJ11262《SJ/T11262-2002 互联网机顶盒通用规范》SJ11270《SJ/T11270-2002 信息技术鼠标器通用规范》SJ11271《SJ/T11271-2002 数字域名规范》SJ11289《SJ/Z11289-2003 面向对象领域工程指南》SJ20657《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SJ20682《SJ 20682-1998 Lx波段固态脉冲功率模块通用规范》SJ20686《SJ 20686-1998 中继信令处理模块通用规范》SJ20723《SJ20723-1998 GG6001型脉冲信号光电隔离组件详细规范》SJ20724《SJ20724-1998 GG240型多路高速数据光电隔离组件详细规范》SJ20726《SJ 20726-1999 GPS定时接收设备通用规范》SJ20727《SJ 20727-1999 舰载数字光接收机通用规范》SJ20728《SJ 20728-1999 低频/甚低频发射机通用规范》SJ20771《SJ20771-2000 军用通信系统音质的MOS评价法》SJ20772《SJ20772-2000 军用激光大气通信机规范》SJ20773《SJ20773-2000 野战光缆开口引接系统通用规范》SJ20775《SJ20775-2000 军用磁光盘通用规范》SJ20822《SJ20822-2002 信息技术:软件维护》SJ20823《SJ20823-2002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配置管理》SJ20839《SJ20839-2002 长波地波传输道计算方法》SJ20840《SJ20840-2002 三军协同无线电通信系统与相关网系互连互通要求》 SJ20841《SJ20841-2002 II型无线双工移动通信系统保密设备接口要求》SJ20849《SJ20849-2002 军用通信网络管理系统通用安全要求》SJ20850《SJ20850-2002 军用UHF移动通信系统数字加密体制》SJ20851《SJ20851-2002 军用数字保密自动电话网密钥管理中心通用规范》 SJ20852《SJ20852-2002 军用通信系统音质MOS评价测试语音数据库》SJ20854《SJ20854-2002 数字视频光纤传输系统通用规范》SJ20855《SJ20855-2002 波分复及光纤通信系统通用规范》SJ20856《SJ20856-2002 高频串行调制解调器互操作性和性能要求》SJ20860《SJ 20860-2003 军用光缆引接设备通用规范》SJ20861《SJ 20861-2003 军用SDHB传送网技术规范》SJ20862《SJ 20862-2003 中长波战术电台通用规范》SJ20863《SJ 20863-2003 数字车内通话器通用规范》SJ20864《SJ 20864-2003 有源抗噪声送受话器组通用规范》SJ20876《SJ 20876-2003 军用测试接收机通用规范》SJ20880《SJ 20880-2003 军用信息传送安全标记》SJ20881《SJ 20881-2003 安全证书管理系统技术要求》SJ20932《SJ 20932-2005 超短波定向机通用规范》WJ431《WJ/Z431-2005 单兵综合作战信息系统安全设计要求》GA216.1《GA 216.1-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部件:安全功能检测》GA243《GA243-2000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评级准则》GA715《GA/T 715-2007 公安信息系统应用开发管理规范》GA387《GA/T387-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网络技术要求》GA388《GA/T388-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操作系统技术要求》GA389《GA/T389-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390《GA/T390-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通用技术条件》GA391《GA/T391-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要求》GA609《GA/T 609-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信息代码》 GA610《GA/T 610-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 GA611《GA/T 611-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技术要求》 GA612《GA/T 612-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通讯标准》 GA658《GA 658.1~10-2006 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信息代码》GA659《GA 659.1~659.9-2006 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数据交换格式》GA660《GA 660-2006 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上网服务场所端功能要求》GA661《GA 661-2006 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远程通讯端功能要求》GA662《GA 662-2006 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上网服务场所端接口技术要求》GA663《GA 663-2006 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远程通讯端接口技术要求》GA671《GA/T 6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 GA672《GA/T 6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评估准则》 GA681《GA/T 681-2007 信息安全技术 网关安全技术要求》GA682《GA/T 68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GA683《GA/T 683-2007 信息安全技术 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GA684《GA/T 684-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交换器安全技术要求》GA685《GA/T 68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交换器安全评估准则》GA686《GA/T 686-2007 信息安全技术 虚拟专用网安全技术要求》GA687《GA/T 687-2007 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安全技术要求》GA695《GA/T 69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通讯安全审计数据留存功能要求》 GA696《GA/T 696-2007 信息安全技术 单机防入侵产品安全功能要求》GA697《GA/T 697-2007 信息安全技术 静态网页恢复产品安全功能要求》GA698《GA/T 698-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过滤产品安全功能要求》GA699《GA/T 699-2007 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入侵报警通讯交换技术要求》GA700《GA/T 700-2007 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入侵分级要求》GA708《GA/T 708-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框架》GA709《GA/T 709-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模型》GA710《GA/T 710-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配置》GA711《GA/T 711-2007 信息安全技术 应用软件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指南》GA712《GA/T 712-2007 信息安全技术 应用软件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测试指南》GA713《GA/T 713-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测评》GA849《GA 849-2009 移动终端病毒防治产品评级准则》GA855《GA/T 855-2009 公安信息网络课件制作规范》GA986《GA/T 986-2012 信息安全技术 反垃圾邮件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A987《GA/T 987-2012 信息安全技术 USB移动储存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A988《GA/T 988-2012 信息安全技术 文件加密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11-3-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11-3-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管理,保证军队装备的性能和质量,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军工产品定型,是指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本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制、改进、改型、技术革新和仿制的军工产品(以下统称军工产品)进行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拟正式装备军队的军工产品,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军工产品定型。

第四条军工产品定型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质量第一、客观公正、安全保密的原则,贯彻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要求。

第五条军工产品定型包括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

军工产品设计定型,是指主要考核军工产品的战术技术指标和作战使用性能的活动;军工产品生产定型,是指主要考核军工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成套、批量生产条件的活动。

军工产品应当进行设计定型,但是按照引进图样、资料仿制的军工产品可以只进行生产定型。

经过设计定型的军工产品在正式批量生产之前,应当进行生产定型,但是小批量生产的军工产品可以只进行设计定型。

此《规定》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5.9.20以国发[2005]32号文件发布第六条军工产品定型实行分级管理。

对列为军队主要装备研制项目的军工产品(以下称一级军工产品),实行一级定型。

对列为军队一般装备研制项目的军工产品和主要装备研制项目的配套设备、软件等军工产品(以下称二级军工产品),实行二级定型。

第七条军工产品一经定型,应当正式命名。

军工产品命名办法由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规定。

第二章定型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以下称一级定委)统一领导军工产品定型工作。

按照军工产品类别设立的各专业定型委员会(以下称二级定委),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军工产品定型工作。

二级定委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一级定委决定。

第九条一级定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及其有关部门、军兵种的负责人组成。

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军工产品质量保证大纲编制工作

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军工产品质量保证大纲编制工作

CASE区域治理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军工产品质量保证大纲编制工作海装广州局驻昆明地区第一代表室 张正彬,杨继民摘要:本文阐明了军工产品承制单位编制质量保证大纲的必要性,并就如何按照标准要求编制质量保证大纲,以及编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对军工产品承制单位做好质量保证大纲编制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军工;产品;质量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9-0199-0002一、概述《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明确提出:“组织应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或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或质量保证大纲)”,当前军工产品订货合同的质量保证条款中也普遍提出“应依据《GJB1406A-2005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要求》编制质量保证大纲并确保其有效贯彻落实”的要求。

鉴此,军工产品承制单位应加强对质量保证大纲编制的学习研究,并确保编制的质量保证大纲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以确保产品质量,增强顾客满意。

二、大纲编制的主要内容(一)编制依据质量保证大纲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与产品有关的法令、法规、相关标准和《GJB1406A-2005产品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合同、研制任务书及顾客提出的质量保证要求;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研制、生产计划和相关资源;承制单位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计划等。

(二)适用范围质量保证大纲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所适用的产品或特殊的限制;所适用的合同范围;所适用的阶段(研制或生产)。

适用范围不同,编制的质量保证大纲也会有所差别,比如:《XX合同质量保证大纲》《XX产品生产质量保证大纲》等。

(三)质量工作原则与质量目标质量保证大纲中要制定相关的质量工作总原则,一般应包含产品质量工作总要求、技术上应用或借鉴其他产品的程度、采用新技术的比例、技术状态管理的要求、设计的可制造性等质量工作原则,还应包括经过细化、量化的质量目标,以对产品或合同规定的质量特性满意程度进行监测与检查。

统一的军用软件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法

统一的军用软件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法

修 回 日期 :2 01 7 — 0 7 —1 9
作 者 简 介 :程 立 雪 ( 1 9 7 9 一 ) ,女 ,四 川 达 州人 ,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院 计 算 机 应 用研 究 所 高级 工程 师 ,硕 士 ,从 事 软 件 质 量 管理工作 。 D f A N Z l C H A N P I N K E K A o X | N G Y U H U A N J I N G s H | Y A N 6 7
解 与 合成 ,定 义 了组织 循 序渐 进 、持 续改 进 软件 能
力 的途径
d )评价 标准
两者 都是 评 价 的标准 .都要 求结 合组 织 特性 制 定实 施 方案 与管 理 细则等 作 为支 撑 。
G J B 9 0 0 1 B中 4 . 1 节 明确 规 定 :适 用 时 ,组 织 可参 照 G J B 5 0 0 0的要 求 .建 立 、实施 并 改 进 其 软 件过 程 。可 见 ,两 种质 量标 准并 不存 在 本 质 的 、原
第 4期
程 立 雪等 :统 一 的军 用 软 件 质 量 管 理体 系 实施 方法
则 性 的重 大 隔阂 ,而是 体 现 了整体 的共 性 .能 够互
相 补 充 、互相 支持 。这 为 软件 组织 提供 了条件 。能 够 基 于 两 种标 准 ,建 立 并 实 施 更 加 完 备 、更 加 可
d o i : 1 0 . 3 9 6 9 0 . i s s n . 1 6 7 2 — 5 4 6 8 . 2 0 1 7 . 0 4 . 0 1 2
T h e I mp l e me n t a t i o n Me t h o d o f Un i i f e d Qu a l i t y

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科工技字[2000]119号2000年03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委属各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加强军工产品质量工作,提高国防科技工业质量管理的总体水平,结合国防科技工业的实际,解决当前影响质量工作的一些突出问题,经国防科工委第十九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特作以下决定:一、坚持质量第一,加强质量管理1.国防科技工业要继续坚持“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加大管理力度,落实质量责任,强化素质教育,深化体系建设,严格过程控制,健全监督机制,使军工产品质量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军工产品的质量水平。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质量工作的方针、目标和措施,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狠抓落实。

二、加大管理力度,落实质量责任2.各军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对本集团公司的质量工作和军工产品质量负全责;军工产品承制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质量工作和军工产品质量负全责,型号总指挥对型号研制质量负责;总设计师在型号总指挥领导下对型号设计试验质量负责,各单位、各型号都要理顺管理渠道,明确相互关系,按行政系统和技术系统把质量职责逐级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和个人。

3.各级质量部门是开展质量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在机构调整过程中,质量部门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军工产品承制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质量部门,独立行使职权。

4.建立健全型号研制的质量保证组织系统。

凡实行型号质量师制度的行业,要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师的作用;未实行型号质量师制度的行业,必须明确型号各级质量管理与监督负责人,在行政指挥系统的领导下协同设计师抓好型号研制质量工作。

军用产品软件三库要求

军用产品软件三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军用软件开发库、受控库和产品库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 of military software development library, softwarecontrolled library and software product library2006 -05 -17发布2006 -10 - 01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本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科研局、总参通信部军事代表局、二炮装备研究院第一研究所、解放军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军代室、海军驻武汉709所军代室、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第611所和第615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鸿志、李渝榆、康文兴、王兴斌、傅援朝、杜立华、张珊珊,刘杰生、舒飞、王璇、倪红英.军用软件开发库、受控库和产品库通用要求GJB 5716-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军用软件开发库、受控库、产品库(以下简称软件三库)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军用软件三库的管理.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厂r 11457软件工程术语GB厂r 12505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JB 5000军用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GJB 5235军用软件配置管理GJB 9001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11457、GB/T12505、GJB5000、GJB 5235和GfB 9001A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软件开发库software development Hbrary在软件生存周期中,存放软件配置项的集合。

3.2软件受控库software controUed library在软件生存周期中,存放已通过测试或评审且作为阶段性产品的软件配置项的集合.3.3软件产品库software product Jibrary往软件生存周期中,存放已定型(鉴定)且供交付、生产、检验验收的软件配置项的集合.4基本要求4.1建立软件三库军用软件开发组织(以下简称组织)应建立软件三库,并提供相应资源.对软件配置项进行入库、访问、出库、维护、更改、发行等活动实施管理,以确保软件产品的正确性、完整性、可控性、可追溯性.软件三库的管理应符合相关的保密规定.4.2明确软件三库管理职责组织应明确软件三库管理机构职责.一般地,软件三库管理机构应超软件配置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由库管理员、各库管理负责人等组成.软件开发库由项目组管理,软件受控库由研制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管理,软件产品库由组织的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军工产品六性

军工产品六性

、GJB9001B标准中涉及到六性的条款:1) 4.1条:适用时,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工作过程。

2) 7.1.g条:产品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要求;3) 7.1注3: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可考虑以下方面: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参见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 900、GJB 4239、G JB 1909等;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计划可以包含在质量计划中或单独编制。

4) 7.3.1.h条: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5) 7.3.1.k条:按规定要求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6) 7.3.3g条:适用时,给出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设计报告。

7) 7.3.3.f条:规定产品使用所必需的保障方案和保障资源要求8) 7.3.4条:必要时,进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以及计算机软件、元器件、原材料等专题评审。

9) 7.5.7条:交付的产品需经顾客验收合格,按规定要求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

二、六性的概念质量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注1:术语“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或优秀来修饰。

注2:“固有的”(其反义是“赋予的”)是指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要求的定义: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注1:“通常隐含”是指组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以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注2:特定要求可使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要求、顾客要求。

注3:规定要求是经明示的要求,如在文件中阐明。

注4:要求可由不同相关方提出。

军工产品六性

军工产品六性

军工产品六性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GJB9001B标准中涉及到六性的条款:1) 4.1条:适用时,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工作过程。

2) 7.1.g条:产品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要求;3) 7.1注3: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可考虑以下方面: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参见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 900、GJB 4239、GJB 1909等;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计划可以包含在质量计划中或单独编制。

条: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条:按规定要求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条:适用时,给出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设计报告。

条:规定产品使用所必需的保障方案和保障资源要求8) 7.3.4条:必要时,进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以及计算机软件、元器件、原材料等专题评审。

9) 7.5.7条:交付的产品需经顾客验收合格,按规定要求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

二、六性的概念质量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注1:术语“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或优秀来修饰。

注2:“固有的”(其反义是“赋予的”)是指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要求的定义: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注1:“通常隐含”是指组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以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注2:特定要求可使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要求、顾客要求。

注3:规定要求是经明示的要求,如在文件中阐明。

军用软件全面质量管理_洪亮

军用软件全面质量管理_洪亮

收稿日期:2009-02-27作者简介:洪亮(1978—),男,安徽淮南人,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装备综合保障研究.军用软件全面质量管理洪 亮,张福光(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科研部,山东烟台 264001)摘要:介绍了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分析了我军军用软件的质量管理现状,探讨了在军用软件开发过程中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意义和实施办法.关键词:军用软件;质量;全面质量管理中图分类号:TP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707(2009)06-0147-02 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是指全体人员、所有部门齐心协力,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数理统计方法,经济合理地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为用户所满意的产品的经济活动的总称[1].全面质量管理强调质量管理的全面性,即管理内容的全面性、管理范围的全面性、参与管理人员的全面性和管理方法的全面性等等.对军用软件而言,管理内容的全面性,是指对软件的设计稳定性、复杂性、性能、可靠性、可信性、安全性和经济承受力等方面进行质量管理;管理范围的全面性,是指从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程序编制、测试及运行维护的各个阶段进行质量管理;参与管理人员的全面性,是指全体人员都要参与质量管理,特别强调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管理方法的全面性,是指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影响因素,采取多种多样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质量管理.1 军用软件质量管理现状 目前,我军的军用软件的开发流程没有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大多采用“自己设计、自己编程、自己测试、自己维护”的开发方式,在加上开发人员没有全面的质量观念,使得软件质量得不到保证、可靠性不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在项目的需求分析阶段,软件开发人员与使用人员不能有效沟通,对问题的描述不够细致,随着开发进度的推进,实现软件需求更改所需要的代价呈指数形式增长.假定在需求分析阶段实现需求更改需要花费1倍的代价;那么,在系统设计和编码阶段,需要花费1.56倍的代价;在系统测试阶段需要花费1020倍的代价;在软件版本发布以后,甚至可能要花费60100倍的代价[2].在程序编制阶段,没有统一开发规范指导,开发人员各行其是,导致后来预算超出或者时间进度达不到要求.软件的文档管理比较混乱,可行性研究报告、软件需求说明、概要设计说明、详细设计说明和程序维护手册等资料不完整,导致软件一旦发生故障,只能由原编程人员进行修改、扩展,其他人员很难介入.2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意义 目前的这种“软件作坊”的开发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军用软件的质量要求,因此用全面质量管理(TQM )的思想来对军用软件开发过程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软件符合要求并增强用户的满意度.2.1 全员参与全员参与包括系统开发人员,用户以及与系统有关人员的参与[3].用户的参与程度,尤其是领导的介入程度决定了系统能否顺利开发,以及开发是否成功.用户参与系统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系统需求,参与系统设计能使系统更加符合系统的实际情况,提高满足他们需要的系统功能,参与系统测试能够及时反映系统开发质量的好坏,从而使得系统开发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2.2 全过程控制全过程控制包括开发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质量控制和开发过程效率控制,是TQM 的基本手段.在开发过程控制中,TQM 使用动态的行为标准来进行开发过程控制.“计划———执行———检查———行动”(PDCA )循环用于行为控制和改善的行为标准系统化.PDCA 始于计划,执行与检查则是计划的实施及其评价.在软件开发质量控制中,TQM 建立一系列有效的规章制度,从技术上尽量改善软件开发质量,并将用户满意作为重要目标,因为它直接反映了用户对软件功能和特征的客观评价.开发过程效率控制则包括两个方面:有效资源利用和减少系统开发中无价值、多余的活动.通过对软件开发进度的时间安排,资源配置,对开发全过程进行监控,通过信息反馈来及时调整软件开发,从而提第30卷 第6期四川兵工学报2009年6月高有效资源的利用,减少软件开发中重复多余的活动.2.3 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中的“质量”,是一个广义的质量概念.不仅仅包括一般的质量特性,而且包括了:明确的质量政策,使开发成员集中注意质量目标,而且采用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开发成员理解质量目标和取得这些目标的方法;面向质量的激励机制,建立明确的质量基准、质量测评制度和与之相应的激励机制,能促使开发人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注重开发质量,提高开发质量;面向质量的技能培训,可以使开发人员对质量有更好的理解,而且能提高开发人员的技术能力,使软件开发质量得以保证;面向质量的管理支持,特别是高层领导的支持,有利于激励软件开发中面向质量的行为;软件分析与设计规范化有利于软件开发的需求分析,有利于将用户的需求更好地转化成为系统设计,减少设计过程的复杂性,提高设计质量;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思想教育,促使开发人员将满足用户需求放在首位,明白提高质量与降低成本的关系;对开发人员适当地授权,在与其软件开发有关的工作和决策方面,使开发人员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控制权,有利于他们开始和坚持开发任务的行为,充分发挥其创造能力,有利于管理者设置更高的行为目标[4-6].3 军用软件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3.1 需求分析阶段质量管理军用软件的用户是部队,其主要功能是应用于作战,除了要实现必要的功能、性能外,还要充分考虑到作战的使用环境、保障维护、应急情况以及安全保密等因素.所以,充分了解部队的需求,把部队的需求转化为软件的设计要求是军用软件的关键[7].研制人员在分析阶段要到部队进行调研、广泛地收集资料、与部队使用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所占有的资料应进行科学分析和鉴别,确保资料的可信性.全面分析和评估已有类似军用软件的使用性能和作战效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方案.3.2 系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在系统设计阶段,承制单位应该根据军用软件的特点,以满足使用方质量要求为目的,建立健全与行政指挥系统、总设计师系统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大纲[8].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要建立明确的时间界限,规定开始条件、结束标志,把质量总目标分解为各个阶段控制的子目标,以便于检查、分析和评价,实现分阶段控制.为保证整个设计工作有章可循,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做到科学化管理,承制单位应该根据项目质量标准,有机地结合相关的国家军用标准,如GJB2115《军用软件项目管理规程》、GJB437《军用软件开发规范》等.3.3 程序编制阶段质量管理程序编制阶段是将需求转化为软件产品的具体过程,为保证软件产品的质量,这些活动必须在严格规定的方法下进行,不能依赖于事后的审查监督.要对编程规则、编程语言、命名约定、编码和注释规则等做出规定,在设计组织内部制定《开发规范》,要求在编程阶段严格遵守既定开发规则,选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实现产品,各项目小组可参照《开发规范》制定适合特定项目的规范.3.4 测试验收阶段质量管理软件测试是发现并排除错误、缺陷的过程,是软件质量保证的重要阶段和提高软件可靠性的主要环节,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并结合GJB1268《军用软件验收》相关内容,制定软件测试方法、评审方法和验收准则.对开发的软件应用操作情况进行评价;检查测试中的运行情况,听取承制单位在排除故障时采取的措施;收集整个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的资料和数据,对最终产品是否满足设计书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决定是否可以接收.3.5 使用维护阶段质量管理软件的使用质量是所有质量管理活动的最终结果,也是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最后阶段.承制方要做好部队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保证军用软件能实现良好的战备完好性,更进一步了解部队的要求和软件的问题,为改进性能、提高质量提供依据.参考文献:[1] 王汉功.装备全面质量管理[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3.[2] Krishnan M S,Kriebel C H,Kekre S,Mukhopadhyay T.Anempirical analysis of productivity and quality in the s oftwareproducts[J].Management science,2000,46(6):745-759.[3] 陈文伟.决策支持系统及其开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4] 陈晓红,赖邦传.基于CMM的系统开发全面质量管理研究[J].系统工程,2002,20(3):57-62.[5] 何绍华,软件产业标准化与质量管理初探[J].现代图书情报技术,2002(5):93-95.[6] 赵云志.C MM———全面质量管理在软件业的应用[J].软件世界,2002(10):136-138.[7] 李阳,程智慧.军用软件规范化开发方法探讨[J].军用标准化,2002(4):24-26.[8] GJB/Z16—91,军工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和评定导则[S].148四川兵工学报。

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是旨在加强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质量水平的文件。

条例共七章61条。

条例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5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1987年6月5日国防科工委发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中文名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外文名Regulations on quality management of weapons and equipment 发布部门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文号国务院令/中央军委令第582号发布日期2010-09-30文件背景公布施行这一条例是为了加强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质量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制定本条例。

条例要求,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1]条例指出,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武器装备质量,并对保证和提高武器装备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条例还从论证质量管理,研制、生产与试验质量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八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条例。

目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

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适用本条例。

范围第三条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器装备质量特性的形成、保持和恢复等过程实施控制和监督,保证武器装备性能满足规定或者预期要求。

任务第四条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范围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的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任务的组织,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

注 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0:2015,IDT)GJB 190 特性分类GJB 368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GJB 450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GJB 900 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GJB 907 产品质量评审GJB 908 首件鉴定GJB 909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GJB 1269 工艺评审GJB 1362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 1710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GJB 1909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GJB 2547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GJB 2786 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GJB 3206 技术状态管理GJB 3872 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GJB 4239 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GJB 5000 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GJB 5711 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GJB 5852 装备研制风险分析要求GJB 8000 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20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军用产品软件三库要求

军用产品软件三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军用软件开发库、受控库和产品库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 of military software development library, softwarecontrolled library and software product library2006 -05 -17发布2006 -10 - 01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本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科研局、总参通信部军事代表局、二炮装备研究院第一研究所、解放军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军代室、海军驻武汉709所军代室、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第611所和第615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鸿志、李渝榆、康文兴、王兴斌、傅援朝、杜立华、张珊珊,刘杰生、舒飞、王璇、倪红英.军用软件开发库、受控库和产品库通用要求GJB 5716-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军用软件开发库、受控库、产品库(以下简称软件三库)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军用软件三库的管理.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厂r 11457 软件工程术语GB厂r 12505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JB 5000军用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GJB 5235军用软件配置管理GJB 9001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11457、GB/T 12505、GJB 5000、GJB 5235和GfB 9001A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软件开发库software development Hbrary在软件生存周期中,存放软件配置项的集合。

3.2软件受控库software controUed library在软件生存周期中,存放已通过测试或评审且作为阶段性产品的软件配置项的集合.3.3软件产品库software product Jibrary往软件生存周期中,存放已定型(鉴定)且供交付、生产、检验验收的软件配置项的集合.4基本要求4.1建立软件三库军用软件开发组织(以下简称组织)应建立软件三库,并提供相应资源.对软件配置项进行入库、访问、出库、维护、更改、发行等活动实施管理,以确保软件产品的正确性、完整性、可控性、可追溯性.软件三库的管理应符合相关的保密规定.4.2明确软件三库管理职责组织应明确软件三库管理机构职责.一般地,软件三库管理机构应超软件配置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由库管理员、各库管理负责人等组成.软件开发库由项目组管理,软件受控库由研制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管理,软件产品库由组织的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QJA30-2005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QJA30-2005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GB/T 11457 软件工程术语 GJB/Z 102 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准则 QJ 1912(所有部分) 航天型号软件文档管理制度 QJ 2098A 航天型号软件评审与审查规范 QJ 2171A 航天产品保证要求 QJ 2839 机读文件和机读档案管理规定 QJ 2858 航天计算机软件产品代号编制规定 QJ 3027 航天型号软件测试规范 QJ 3096 航天型号软件产品证明书的编写规定 QJ 3097 航天型号软件质量履历书的编写规定 QJ 3098 航天型号软件研制任务书编写规定 QJ 3118 航天产品技术状态管理 QJ 3126 航天软件产品保证要求 QJ 3128 航天型号软件开发规范 QJ 3129 航天型号软件需求分析规范 QJ 3130 航天型号软件配置管理规范 QJ 3174 航天软件产品贮存与管理 QJ 3175 航天型号软件产品验收与交付 QJ 3187 航天产品保证大纲编写指南 Q/QJA 10 航天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实施要求 Q/QJA 11 航天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管理要求 Q/QJA 14.3 航天型号出厂评审 第3部分:软件专项评审要求 Q/QJA 16 航天产品质量检查确认要求
5 综合管理
5.1 落实软件组织和岗位人员 型号两总应与人力资源部门一起落实软件开发、测试和质量保证的组织和岗位人员: a) 每个型号应明确一名负责型号软件工程化全面管理的副总指挥,或由总指挥直接负责; b) 每个型号应明确一名负责整个型号软件技术抓总的副总设计师,或由总设计师直接负责,需要时 可建立临时性的专门软件管理机构和(或)专家组; c) 设置软件(副)主任或(副)主管设计师岗位,负责相应软件项目的开发; d) 每个软件项目应配备相应的软件开发人员、测试人员、质量保证人员、配置管理人员并纳入相应 的岗位体系; e) 软件开发和测试人员须分开,必要时可设“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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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产品软件质量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7-8-13 】
军工产品软件质量管理规定
2006年06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军工产品型号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的质量管理,保证软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军工产品型号中的计算机程序、相应的数据和文档(包括固件中的程序和数据)的开发、生产、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软件开发应贯彻国家质量法规和标准,严格按软件工程化方法组织软件开发工作。

软件应作为型号配套产品,纳入型号研制计划和产品配套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型号行政指挥系统应将软件开发工作纳入型号研制计划,对人员、经费、进度和软件开发质量保障条件予以保证,并实行有效的管理。

第五条型号设计师系统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软件开发人员参与计算机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的制定、优选本型号所用的系列计算机、总线体制、程序设计语言、开发编译工具及运行环境,尽量使其统一;
(二)严格按照软件工程要求进行软件开发,在软件开发各阶段及时编制相应的文档;
(三)组织实施软件配置管理;
(四)组织软件开发各阶段的内部评审;
(五)组织实施软件的测试工作,并配合软件的第三方测试。

第六条型号质量师系统或型号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软件质量保证大纲)和其它软件质量管理文件;
(二)对软件开发过程实施过程控制和监督;
(三)会签有关软件文档;
(四)组织软件正式评审;
(五)建立问题报告制度,对软件故障实施归零管理;
(六)组织软件验收。

第七条软件承制单位应健全本单位的软件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软件质量保证能力,培训软件人员,对软件开发中所需的条件予以保证,严格实施管理;在软件交付使用后,负责软件生产和使用维护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软件测评机构受型号和管理部门的委托进行独立的软件测试和评价,指导并监督型号软件测试工作。

测评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保护被测方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对测试结果和评价结论负责,并向被测方提交完整的测试分析报告。

第三章质量保证要求
第九条型号研制应设专人负责软件技术抓总和管理工作。

软件的设计、实现、测试工作应由不同人员承担。

第十条软件等级根据软件失效后对系统安全性和功能的不同影响程度予以确定,并实施软件的分等级管理。

第十一条软件开发各阶段应严格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编制软件文档。

第十二条软件任务书、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软件测试和分析报告应进行正式评审。

在阶段评审前应确定评审方式、内容、要求。

在评审中对照评审提问单逐项评审并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并实施闭环管理。

第十三条软件配置管理按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进行。

软件的基线和版本应在开发过程中按规定进行标识并实施控制。

已归档软件的更改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更改后的软件应进行回归测试,重新归档。

第十四条软件应按有关标准或规范在不同的开发阶段完成相应的测试。

对影响系统安全性和关键功能的软件,应提交经授权的软件测评机构进行独立的测试和评价。

承担独立测试任务的机构应在需求分析阶段确定,软件承制单位按阶段向其提交相应的文档。

各级型号管理部门应将软件测试工作纳入型号研制计划,软件测试费用计入型号研制成本。

第十五条建立软件问题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

软件的更改必须正确填写软件问题报告单和软件更改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记录、整理、分析软件的故障数据,采取纠正措施,实施闭环控制。

对软件的问题和更改记录等信息应纳入型号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六条软件承制单位在选择分承制单位时,应考察分承制单位的软件开发和质量保证能力,对分承制单位提出软件质量保证要求,参加分承制单位的阶段评审,检查软件测试结果并参与验收测试,对提供的软件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予以确认。

第四章过程控制
第十七条系统分析与软件定义阶段,应分析系统要求和运行环境,明确软件验收方法、确定软件等级,编制并正式评审软件任务书。

第十八条软件需求分析阶段,应确定软件的功能、性能、数据结构需求和接口要求,编写需求规格说明,进行危害性分析以确定软件可靠性、安全性设计准则,选用设计规范,并生成软件的系统测试计划。

需求规格说明应进行正式评审。

第十九条软件设计阶段,应按设计准则和规范进行软件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对关键、重要软件进行可靠性、安全性设计,并生成软件集成测试和单元测试计划。

对编制的软件文档应进行评审。

第二十条软件实现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编写源程序,并实施程序的单元测试。

第二十一条软件测试阶段,应进行软件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并对软件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的计划、说明和软件测试过程实施监控,对测试结果进行正式评审。

第二十二条软件验收和交付阶段,应按合同要求对软件进行验收测试和配置审计,组织软件产品的交付,并对软件验收和交付过程进行监控。

第二十三条软件产品的复制和固化,应编制软件复制操作规程和程序固化操作规程。

对软件存储介质、软件生产设备的供应单位进行合格认证。

用于复制或固化的软件母本必须从软件产品库中提取。

交付的软件产品应有履历本和产品证明书。

第二十四条软件使用和维护阶段,应向用户提供软件维护和版本更新等服务,通过软件问题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记录软件运行状况,按照软件维护申请和软件维护审批的程序实施软件维护。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对严格按照软件工程和有关规定进行软件开发和质量管理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未认真贯彻软件工程要求,引起软件故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国防科技工业其它软件的质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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