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XX县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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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服务站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服务站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服务站绿色通道的畅通,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服务站绿色通道的顾客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绿色通道的设立旨在为有特殊需求的顾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保障其他顾客的正常权益。

第二章绿色通道的设立与使用第四条绿色通道的设立:1. 服务站应设立明显的绿色通道标识,位置醒目,易于识别。

2. 绿色通道应配备专人负责,确保通道的畅通无阻。

3. 绿色通道的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绿色通道的使用条件:1. 具有国家或地方认定的残疾人证、老年证等有效证件的顾客。

2. 急需帮助的病人、孕妇等特殊人群。

3. 老年人、儿童等行动不便的顾客。

4. 遇有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需要紧急帮助的顾客。

第六条绿色通道的使用流程:1. 顾客出示有效证件,向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2. 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为顾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3. 顾客应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熟悉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周到。

3. 能够处理突发事件,确保顾客安全。

第八条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的服务规范:1. 接待顾客时,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2. 认真倾听顾客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3. 在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4. 对顾客的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5. 定期接受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服务站设立绿色通道监督小组,负责对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督小组的职责:1. 定期检查绿色通道的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 监督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收集顾客意见,不断改进绿色通道服务。

第十一条对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的考核:1. 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应急处理能力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办事利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设置的机构,是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事透明、高效、便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公正、公开、便民。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二)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三)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四)政务文书服务;(五)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服务。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证照办理、人才引进、税收服务等。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咨询。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第三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审查、领取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申请环节,服务对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环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审批审查环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领取结果环节,服务对象凭证明材料领取办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

第三条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立要与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相匹配,根据办事群众的需求确定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服务种类,并按照规划设立。

第四条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窗口所办理的各项业务,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六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尊重办事群众,礼貌待人,做到服务热情、耐心细致,不得有不准确、敷衍、懈怠等行为。

第八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保守办事群众的隐私,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二章综合服务窗口的职责第九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并办理行政服务中心所负责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登记备案、证件办理等。

第十条综合服务窗口要设立专门的接待区域,提供舒适的环境给办事群众,设置合理的排队系统,确保效率和顺畅。

第十一条综合服务窗口要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确保办事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服务。

第十二条综合服务窗口要及时更新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向办事群众提供最新的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

第十三条综合服务窗口要定期向办事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熟悉所负责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咨询知识。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办事群众解答疑问,提供准确的办理意见和信息,并耐心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得有躲避、推诿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私自外出或私聊,不得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请托等。

绿色通道 制度

绿色通道 制度

绿色通道制度
绿色通道制度是指针对特定对象或情况提供优先、便捷、高效服务的制度,具有以下含义:
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窗口在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的前提下和正常服务承诺的基础上,针对办件申请中的“特殊件”或“紧急件”,通过加快审批时效、实行容缺预审、优先受理办理、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等方式,为特定对象提供更加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的制度。

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个行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各个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也越来越频繁。

为了提高行业间的合作效率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绿色通道规章制度应运而生。

绿色通道制度是为了加快行业间的交流和合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标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高效的办事途径,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和纠纷处理,促进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一、绿色通道的定义绿色通道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而设置的一种特殊通道。

该通道可以快速处理相关事务,减少办事时间和程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绿色通道适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企业合作: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业务对接和合作时,可利用绿色通道加快双方合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政府与企业: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绿色通道可以加快合作进程。

3. 科研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创新项目时,可以利用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加速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救援与支持: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各个行业之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协调合作,提高救援和支持的效率。

三、绿色通道的优势1. 时间优势:绿色通道的设置可以减少繁琐的程序和时间浪费,加快办事效率,节省双方的时间成本。

2. 信息优势:通过绿色通道,双方可以更快地获取到相关信息,并进行及时沟通和协商,提高合作效果。

3. 快速响应:在紧急情况下,绿色通道可以提供快速响应和支持,使双方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

4. 冲突解决:绿色通道设有专门的冲突解决机制,当双方产生分歧或纠纷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行协商和解决,保持合作关系的稳定。

四、绿色通道的实施方式1. 建立制度: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应当共同制定绿色通道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具体流程。

2. 信息共享:双方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对方的需求和要求,为合作提供更充分的准备。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军人、残疾
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开设为老年人、军人、残疾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要求,特制定医院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照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加强出入口、服务窗口、坡道、通道、电梯和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及维护。

三、在候诊区、取药处等公共等待区域加设老年人、军人、残疾人专用座椅,并用醒目的标识区别。

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老年人、军人、残疾人就医优待服务。

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使老年人、军人、残疾人方便知晓可获得的优待服务内容。

五、优先为老年人、军人、残疾人安排预约挂号和预约转诊,为老年人、军人、残疾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为老年人、军人、残疾人就诊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

六、在挂号、缴费、住院手续办理、检验、检查、取药等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军人、残疾人优先”标识。

七、在院内为老年病人提供平轮椅等器具,提供导医咨询和协助就医等服务,优先安排住院,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护理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直接向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2. 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科、窗口服务科、事务科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3. 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应遵循统一决策、分工协作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流程1. 服务对象: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及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2. 服务范围: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证照办理等。

3. 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预约、资料审核、办理审批、结果告知等环节。

四、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热情、礼貌、耐心,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服务过程合法、规范。

3. 服务效率:服务效率应高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 服务满意度: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服务规范1. 服务秩序:服务现场应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得出现乱扔垃圾、吸烟等行为。

2. 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动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

3. 服务纪律: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

六、服务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监督途径:通过投诉举报、满意度调查、社会评议等途径对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

3. 监督结果: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服务改进1. 改进机制:建立服务改进机制,对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改进措施: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新服务设施设备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1. 引言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优化资源利用的管理方式。

在日常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或特殊需求,需要快速处理,而传统的流程往往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简化流程和优先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紧急需求。

2. 管理原则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在安排绿色通道时,必须遵循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或部门。

•紧急优先原则:将紧急情况和特殊需求放在优先处理的位置,确保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限时原则:为了避免滥用绿色通道,必须设定一个合理的时间限制,确保其他工作不会因此受到过多影响。

•线上申请原则:建立线上申请系统以方便申请绿色通道的人员提交申请,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掌握申请情况。

3. 申请和审批流程绿色通道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如下: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至相关部门。

申请表格应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原因、紧急程度、所需资源等。

2.部门负责人审批: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申请的紧急程度和所需资源进行审批。

3.综合部门协调:如果所需资源跨部门或需要协调处理,综合部门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

4.部门执行:根据所需资源的类型和数量,相关部门将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尽快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5.验收和反馈:完成工作后,申请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对结果进行验收并提供反馈,以便进行改进。

4. 管理制度的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理: 由相应的部门或负责人负责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包括申请表格的更新、流程的优化等。

•监督: 由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监督,包括对申请和审批流程的监督、对处理结果的评估等。

5.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优势如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能够更快地处理紧急情况和特殊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一、引言绿色通道,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通道,旨在为特定的人群或情况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以满足紧急、重要或特殊的需求。

为了确保绿色通道的正常运行,规范相关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和人群:1、紧急医疗救治:对于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

2、抢险救灾: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下的救援行动。

3、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

4、重要政务事务: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政务事务的紧急处理。

三、服务原则1、优先原则:在资源分配和服务提供上,绿色通道享有优先处理的权利。

2、快速高效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效率完成相关服务流程。

3、准确无误原则:确保服务的准确性,避免因匆忙而导致错误。

4、人性化原则: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特殊需求,提供温暖、贴心的服务。

四、服务流程1、申请与受理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绿色通道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对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绿色通道的条件。

2、协调与安排一旦申请通过,相关部门应迅速协调资源,安排专门的人员或团队负责处理。

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服务的无缝对接。

3、服务实施在服务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操作,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做好记录和跟踪,及时反馈服务进展情况。

4、结束与评估服务完成后,对整个服务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和制度。

五、部门职责1、受理部门负责接收绿色通道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2、协调部门承担协调各相关部门和资源的职责,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执行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具体实施绿色通道服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服务的高效、准确和优质。

XX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

XX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

XX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大厅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的窗口,承载着政府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应以服务群众、提高效率、规范行为为宗旨。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应遵守政策法规、遵循程序、尊重群众权益、保护隐私,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应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服务改革的精神和要求。

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应注重科技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推动服务方式创新,提高效率,并适时开展社会化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员工培训、投诉处理等事务。

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窗口,窗口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且应足够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第八条窗口分为基础服务窗口和特殊事项服务窗口,基础服务窗口提供常见的办事服务,特殊事项窗口提供特定事项办理服务。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府部门选派,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纪律,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仪容仪表,便于与群众进行沟通和服务。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窗口服务的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办结三个环节。

第十三条受理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向群众了解办事需求,并核查所需材料是否齐全,如发现不齐全要及时告知群众。

第十四条审核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应仔细审核群众所提交的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办结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结群众的事项,并向群众传达结果,并提供办事反馈渠道。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政务服务大厅要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以评选出优秀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效率,实行特事特办、快捷办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绿色通道行政行为界定本制度所称绿色通道是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专门为行政审批开辟的直接通行的快速审批通道。

二、工作原则凡进入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报批的各类重点项目,只要符合环保要求,缴齐各种费税,确保安全稳定,都应当按照以下各项工作原则,直接进入绿色通道审批。

(一)从简从快原则。

对进入“重点项目接待受理窗口”的项目,应精简前置要件;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委托代办、跟踪督办、陪同协办等服务方式,简化手续,从快办理。

(二)一次性告知原则。

“重点项目接待受理窗口”对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

牵头部门应主动将各相关部门窗口所需材料一并告知。

(三)限时办结原则。

“重点项目接待受理窗口”应实行承诺限时服务。

从受理之日起,市级审批权限内的所有审批事项(要件材料齐备)原则在 3个工作日内完成。

遇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限。

(四)并联审批原则。

“重点项目接待受理窗口”审批全过程实行联合审批办法。

由行政服务中心或牵头部门组织召开联审会议或督办会议,集中审议,当场形成意见,同时予以办理。

(五)互不制约原则。

各部门窗口在办理重点项目时,原则上应取消相互制约的前置要件,并依照本部门相关法规严格把关,随到随批。

(六)超时默许原则。

对企业和群众手续齐全有效的审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参加协调会议、联合踏勘和及时办结,又没有做出合理解释和书面说明,视为部门默认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由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相关行政许可决定。

(七)责任追究原则。

对审批所涉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无异议又不反馈审批结果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超时、缺席部门承担,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

三、受理范围(一)需要提供无偿代办的各类重点项目;(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三)经领导批示需特事特办的项目。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理税费及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绿色通道是指为税费及社会保险缴费方提供更为便捷服务的通行机制,是一种行政简化的税务和社会保险管理方式。

第三条绿色通道以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理税费及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为目标,将优先办理、加急办理和专人办理等方式引入税务和社会保险管理中,减少纳税人和缴费人等待办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理税费及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情况。

第五条不适用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涉及税务或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案件;(二)纳税人或缴费人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情况;(三)纳税人或缴费人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或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四)其他不适用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情形。

第三章绿色通道分类第六条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和办理要求,绿色通道可分为以下几类:(一)个人纳税人绿色通道:专门为个人纳税人办理涉及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的业务;(二)企业纳税人绿色通道:专门为企业纳税人办理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业务;(三)社会保险绿色通道:专门为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第七条绿色通道的办理顺序按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同时允许有特殊需要的纳税人和缴费人优先办理。

第四章绿色通道的办理方式第八条绿色通道的办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优先办理:在纳税人和缴费人等待办理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优先处理其申请;(二)加急办理:对属于紧急情况或特殊需要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加速办理其申请;(三)专人办理:派遣专人负责办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申请,提供个性化服务;(四)电子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能通过电子手段核验其申请材料,简化办理程序。

第九条绿色通道的办理流程如下:(一)纳税人和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或在线申请办理绿色通道服务;(二)工作人员对其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三)符合条件的申请立即进入绿色通道办理;(四)进入绿色通道的申请按照优先办理、加急办理、专人办理或电子核验方式办理;(五)办理完毕后,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纳税人和缴费人;(六)进行办理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要按规定时限领取相关证照或材料。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细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四个服务”原则,即服务民主、服务市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包括公民服务部、企业服务部、政务资源部等。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二)接受并办理申请、申报,提供审批、备案等服务;(三)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告服务;(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提供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服务;(五)开展政务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申请接收、申请材料审核、申请受理等。

第十二条事项办理环节包括业务办理、内部协调、审批备案、结果反馈等。

第十三条结果反馈环节包括结果通知、结果公布、投诉处理等。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效能。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协同能力。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纠正。

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提高窗口服务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体验,便于群众办事、反映问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政务大厅内所有服务窗口的管理与运作。

第三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遵循“服务对象至上,诚信务实,高效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窗口工作顺畅、高效。

第四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窗口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监督。

第五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配备专业、热情、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六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积极采纳来自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制度第八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按照规定的开放时间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止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九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设置合理的服务窗口数量,确保服务效率。

第十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提供咨询、办理等多种服务功能,方便公众办事。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来自公众的投诉。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遵循“先来先办、提供便捷、服务热情、态度友好”的原则,为公众提供高效服务。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做好排队引导工作,避免出现拥挤情况。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明确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确保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办事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八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窗口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演练。

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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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规章制度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

绿色通道规章制度一、概述绿色通道规章制度是在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优化行政服务、提高效率,针对特定人群或事项采取的一种特殊审批通道。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简化手续、加快审批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为特定情况下的申请人提供特殊待遇和特别推进措施,从而实现公平、公正、高效、便利的行政审批目标。

二、适用范围1. 对照充分证明材料(以下简称“证明材料”)已齐全的个人或机构,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以适用绿色通道制度。

2. 适用绿色通道制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项目投资审批- 曾获奖项的科技成果转化- 人才引进与申请- 紧急医疗救助与抢救- 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批准- 自然、社会灾害的援助救助- 学术研究和专业领域的特殊需求等。

三、申请材料1. 根据具体申请事项不同,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申请表格(采用规定的格式)- 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或相关研究成果- 紧急救助或医疗救助证明材料- 会议或活动计划书等。

2. 申请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审批程序1. 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需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2. 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绿色通道制度的适用条件。

3. 符合条件的申请,相关部门将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重要性、特殊性等因素进行快速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申请人答复,并及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4. 若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将获得相关权益和特殊待遇。

若申请未被批准,相关部门将给予明确的解释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复议及诉讼的权利。

五、服务承诺1.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部门将确保审批的高效性,加强内部协同,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2.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部门将定期公布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全面的办事指导。

3.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部门将加强服务监督和投诉处理,对不当行为及时处理并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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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行动方案》(长办发〔2017〕2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绿色通道”服务是指为特定当事人、特定事项提供的便利、快捷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

二、“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一)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点项目;
(二)招商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
(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四)企业和群众申请代办的其它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实体项目;
(五)企业和群众申请代办的便民服务事项。

三、“绿色通道”服务方式:
(一)主动服务,优先办理。

符合“绿色通道”服务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绿色通道”服务条件予以优先受理办理。

(二)专人协助,提供指导。

根据需求,可安排专人协助办理各类业务相关手续,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和跟踪,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服务。

(三)容缺受理,超前服务。

申请事项具备受理的基本条件、主要材料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和手续有欠缺的,可以超前介入或实行预受理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材料和容缺时限,同时在收件回执上注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四)实行预约,延时服务。

当事人申请事项符合“绿色通道”服务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预约,根据约定时间受理业务,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预约事项办理完毕,窗口工作人员也可根据情况开展“上门服务”等服务措施。

(五)积极协调,限时办结。

建立“绿色通道”办理机制,当事人到中心大厅申请“绿色通道”的,应填写窗口提供的“烟台市政务服务窗口绿色通道事项申请
表”,负责受理申请的窗口在接到申请表后,交由部门窗口办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窗口经办人员立即予以受理办理,优先安排审核工作,对于存在问题应及时研究加以解决并反馈当事人。

四、进入“绿色通道”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从简从快原则。

对进入“绿色通道”事项接待受理窗口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委托代办、跟踪督办、陪同协办等服务方式,简化手续,从快办理。

(二)一次性告知原则。

对进入“绿色通道”事项接待受理窗口对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窗口、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等事项,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限时办结原则。

对进入“绿色通道”审批事项接待受理窗口要实行承诺限时服务。

从受理之日起,市级审批权限内的所有审批事项(要件材料齐备)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遇有特殊情况,经窗口窗口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限。

五、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主要负责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根据不同事项安排部门窗口受理办理,同时负责跟踪监督事项的办理情况。

六、各窗口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绿色通道服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并认真贯彻
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要求。

县政务服务中心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彻底解决服务对象在八小时以外无法办理审批服务的问题,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制度,实行双休日服务、午间错时服务、八小时以外延时服务。

一、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含义
除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午休时间及8小时工作时间外为企业或群众的特殊、紧急事项提供365天24小时审批服务。

二、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范围
确有特殊、紧急需求的企业或群众需要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绿色通道
的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上级交办的需要紧急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

三、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形式
(一)预约服务。

服务对象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移动客户端等不同方式提出预约申请,按约定时间、地点办理业务。

现场预约由中心咨询服务台受理。

(二)延时服务。

窗口在工作日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到达下班时间后事项尚未办结的,窗口应提供延时服务,直至服务事项办结。

(三)午间错时服务。

依托咨询服务台设立午间错时服务值班岗,受理服务对象午间办件申请,联系窗口人员开展审批服务。

(四)上门服务。

对办件量大或到窗口现场办理审批事项存在困难的企业以及存在特殊情况的群众,根据企业或群众的申请,窗口可提供上门服务。

四、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程序
(一)服务对象提出预约申请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咨询服务科将申请转给有关窗口,窗口确定审批服务人员、时间、地点,由咨询服务科告知服务对象。

(二)服务对象按约定时间到达有关窗口办理审批业务,或由窗口审批服务人员按约定时间上门办理。

五、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要求
(一)各窗口应完善内部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双休日服务、午间错时服务、延时服务值班表,对服务对象办件申请能够快速响应,高效服务。

(二)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不得额外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或获取其他形式的报酬。

六、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考核
将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纳入窗口考核范围,对提供预约、午间错时、延时、上门服务的窗口,按不同情况予以奖励加分;对违反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制度,未按要求提供预约、午间错时、延时、上门服务的窗口,予以处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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