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读者服务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馆读者服务协议

读者服务协议图书馆是传承科学文化的阵地,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是一个城市精神的体现。因此,我们应当共同携手,维护文献资料的完整性和阅读环境的有序性,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因此,根据《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一位读者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公共道德和规范:

1、读者证仅限申办人本人使用,读者在馆内借阅时须出示具有相应功能的读者证并配合验证。

2、妥善保管读者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负担。

3、阅览室中,开架的中外文图书每次限取2册,期刊每次限取1种,阅读完毕请放在还书处,由工作人员上架,闭架的书刊凭相应的读者证借阅。

4、请爱护阅览室中的文献资料,不折叠、书写、剪割、撕页或擅自携出阅览室,违者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文广局关于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处理。

5、普通外借图书或期刊每证限4册,参考外借图书每证限4册,借期均为28天,可以选择“来馆”或“网上”的续借方式,续借均为1次,逾期不得续借,逾期费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

6、外借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当面核对所借书刊的册数,如有破损、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相关处理;

如书内盖有“书附盘”字样时,请注意查收所附光盘。

7、请爱护所借书刊及内附盘,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不得将内附盘遗失、损坏,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违者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文广局关于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处理。

8、境外出版的中文报纸需凭规定的介绍信借阅,要注明研究的课题和介绍信有效期,如需复印,必须征得该室工作人员的同意才能办理登记手续,并注明复印内容。

9、读者需要复印资料,必须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办理资料借阅手续,并在图书馆内的相应复印间复制资料。

10、在图书馆内不得私自用相机(尤其是数码相机)或者扫描机拍摄、扫描书刊资料。

11、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复制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要承担责任。

12、遵守“七不”规范,保持图书馆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入馆时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举止文雅;

不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不在馆内大声喧哗,不使通信设备发出声响;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阅读坐姿端正,不占位睡觉;不在馆内私接电源或充电;在图书馆指定的地点饮食,不带有色饮料、零食进入阅览室;

自备的书刊、包袋、食品等物品请存放于寄包处。

同意以上服务协议并保证上表填写真实有效的,请在以下签名处签名。

我同意: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