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管理规定(试行)

合集下载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政策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政策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政策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校内实验实训室的使用和运营,并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和福利。

实验实训室的使用1. 实验实训室的使用范围:本校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均可使用实验实训室,但需要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实验实训室的预约:实验实训室需要提前预约方可使用,预约可以通过在线系统或者前台办公室进行。

3. 实验实训室的时间限制:每次使用实验实训室的时间限制为2小时,在实验实训室使用期间,不得发生超时情况。

4. 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要求:在使用实验实训室期间,使用者需要遵循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护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

实验实训室的管理1. 实验实训室的设备保护: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属于公共财产,使用者需要爱护设备,防止任何损坏或盗窃行为。

2. 实验实训室的设备维护:实验实训室设备的维护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者在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

3. 实验实训室的卫生保洁:实验实训室的卫生保洁工作由管理人员负责,使用者应保持实验实训室的整洁,禁止乱丢垃圾。

4. 实验实训室的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在实验实训室内发生的违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禁止使用等。

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控1. 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2. 实验实训室的应急预案:建立实验实训室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情况时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 实验实训室的监控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对实验实训室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安全。

以上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使用者和管理人员在使用和管理实验实训室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实验实训室的管理政策将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

实训室规范管理制度

实训室规范管理制度

实训室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室管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训室的管理。

第三条实训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四条实训室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规章制度,绩效考核,队伍建设”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实训室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各类资源,优化教学环境。

第六条实训室管理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第七条实训室管理应与教学紧密结合,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实训室管理应健全服务机制,满足师生需求。

第二章实训室管理第九条实训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加强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督促执行。

第十一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加强人员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三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对实训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教职员工。

第十六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队伍建设机制,提高教职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建立服务机制,满足师生需求。

第三章师生管理第十八条实训室应当加强对师生的管理,严格遵守师生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实训室应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二十条实训室应建立学生管理制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实训室应建立学生考核制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实训室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三条实训室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二十四条实训室应当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实训室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教学环境整洁。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二十六条实训室应加强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实训室管理制度及考核

实训室管理制度及考核

实训室管理制度及考核1. 前言本实训室管理制度及考核旨在规范实训室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生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应的考核评估。

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2. 实训室使用规定2.1 实训室开放时间实训室每日开放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10: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

2.2 实训室预约2.2.1 员工在使用实训室前,需提前一天在实训室管理人员指定的预约系统中进行预约,并获得确认。

2.2.2 每次预约时间不得超出4小时,一个员工每周在实训室使用累计时间不得超出20小时。

2.3 实训室使用要求2.3.1 在使用实训室期间,员工必需遵守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指引。

2.3.2 实训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和饮酒,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训室。

2.3.3 实训室内的设备、仪器和工具必需妥当使用和保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归位,并保持实训室的乾净。

2.3.4 禁止在实训室内进行无关工作或个人事务。

2.3.5 使用实训室的员工必需携带有效的员工工号和身份证明文件,并在进入实训室时出示给管理人员。

2.3.6 实训室内禁止滥用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擅自更改电路布线或加添、减少电器设备。

2.4 实训室安全防护2.4.1 使用实训室时,员工必需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4.2 实训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刻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

2.4.3 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实训室安全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和员工表现。

3. 考核评估3.1 考核内容3.1.1 员工使用实训室的预约和使用记录。

3.1.2 员工对实训室设备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情况。

3.1.3 员工在实训室内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3.1.4 员工在实训室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3.1.5 员工在实训室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学校规范实训室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室的使用效率,保障师生的安全,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训室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实训室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 规范管理: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实训室的管理水平。

3. 优质服务: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实训服务。

4. 效率优先:提高实训室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实训资源的作用。

三、实训室管理制度1. 实训室开放制度(1)实训室实行预约开放制度,师生需提前向实训室管理员预约使用时间。

(2)实训室开放时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40小时。

2. 实训室使用制度(1)师生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管理。

(2)实训室内的设备、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损坏,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管理员。

(3)实训室内的电源、水源等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需按操作规程使用。

(4)实训室内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不得随意丢弃。

3. 实训室卫生制度(1)实训室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实训室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随地吐痰。

(3)实训室内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保持实训室环境整洁。

4. 实训室安全制度(1)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设备、器材的完好情况。

(2)师生进入实训室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安全防护用品。

(3)实训室内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存放。

(4)实训室内的电气设备、仪器设备等不得擅自拆解、改装。

5. 实训室设备管理制度(1)实训室设备实行统一编号、登记、保管制度。

(2)设备使用前需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

(3)设备使用过程中,师生应爱护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4)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将设备放回原位,保持实训室整洁。

四、实训室管理员职责1. 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实训室安全、整洁、有序。

2. 指导师生正确使用实训室设备、器材,确保实训效果。

3. 定期检查设备、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上报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

实训室管理制度规定

实训室管理制度规定

实训室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保障教学秩序和实训室设施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训室是学校教学实习和科研实验的场所,管理实训室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实训室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公平、高效”的原则,保障教学秩序,维护实训室秩序和设备设施完好。

第四条实训室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实训室正常秩序,确保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实验安全。

第五条实训室管理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六条教师和学生应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室安全。

第二章实训室使用管理第七条实训室的使用范围为:全体在校师生。

第八条每个实训室应配备专职管理员一名,负责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训室管理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十条实训室管理员的职责包括:实训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教学实验器材的准备和清洁工作,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设备报修,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实训室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严禁非教学人员进入实训室。

第十二条实训室管理员应每天对实训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要做好实验室管理台账,每周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实训室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实训室使用时,教师应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实训室使用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内食用,吸烟,禁止喧哗,爆破和燃烧物品。

第十六条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内散乱的器材应及时清理整理,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实训室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实训室管理员要对实验器材设备和实验室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实验室要有专门的储存间,并要求实训室管理员进行定期检查。

作业治疗室规章制度

作业治疗室规章制度

作业治疗实训室规章制度
1、学生需着工作服分小组进入作业治疗实训室。

2、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3、不准将杂物、食品等带入实训室,不准在室内吸烟、吃水果和零食。

4、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实训内容、操作规程进行运动治疗仪器
操作。

5、各种仪器、部件不得带出实训室,在操作中如将仪器设备损坏及时
报告管理人员,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每次实训课对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与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到使用人与时间。

6、爱护仪器,不得随意拍打、涂抹,损坏贵重仪器,操作中对仪器的
使用需轻拿轻放。

7、课后应自觉整理用物,归还原处,认真执行使用登记和卫生值日制
度,经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注意关好电脑、电视、电灯、电扇、空调、触摸屏及门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康复医学系
2008年12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一、课程建设的意义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建设的基础。

涉及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基本条件与教学管理等方面,必须通过课程建设推动我院的专业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二、课程建设指导思想1、坚持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建设。

2、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

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

通过课程建设,建立课程标准,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应、与职业岗位脱节等问题,达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目的。

3、课程建设应贯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就业的指导思想,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职业性和岗位性特点。

三、课程建设目标课程建设应以提高教学水平、培养高质量的合格高职人才为目的。

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合格课程建设与高水平的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

从所有课程抓起,力争在实现全部课程合格、教学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的基础上,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主干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省级乃至全国优秀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课程建设内容课程建设包括教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方法和教学水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几个方面。

课程建设包括合格课程建设、优质核心课程建设以及精品课程建设。

(一)合格课程建设1、师资队伍(1)队伍结构:该课程教师中,高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达到20%;4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兼职教师所占比例达到20%;年龄结构基本合理;有院级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教学带头人。

(2)主讲教师情况:该课程有正、副教授、讲师任主讲教师的人数所占比例达到70%。

(3)教学研究:在近两次教学成果评奖中曾获院级奖;有院级教育科研立项项目。

(4)学术水平:参加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的人数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30%;近三年人均发表学术论文1篇。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一、实训室的重要性和作用学校实训室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资源,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

实训室不仅是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场所,也是他们进行自主实践和创新的空间。

因此,学校应制定相关的实训室使用管理规定,以确保实训室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二、实训室的使用范围和时间学校实训室的使用范围应包括各个专业领域所需的实践教学设备和工具。

同时,学校还应根据专业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实训室使用时间,以保证每个专业都能够合理利用实训室进行实践教学。

三、实训室的预约和管理为了保证实训室的有效利用和管理,学校应设置统一的实训室预约系统。

学生和教职员工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进行实训室的预约和借用,以避免实训室的资源浪费和冲突。

此外,预约系统还应设置一定的规则和限制,例如每次使用的时长、人数限制等,以确保实训室的使用公平和秩序。

四、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实训室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学校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这包括实训室的安全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的完善,以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等。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对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实训室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五、实训室的设备维护和更新实训室的设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条件,学校应制定相关的设备维护和更新规定。

这包括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以及按照一定的计划和标准进行设备的更新和置换。

只有保持实训室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换代,才能提供给学生最好的实践教学条件。

六、实训室的使用监督和评估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实训室使用监督和评估机构,对实训室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训室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实践教学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评估结果,为学生和教师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促进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效果。

七、实训室的规范使用和文明行为学校应向学生和教职员工宣传和普及实训室的规范使用和文明行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选课规定(试行)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选课规定(试行)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选课规定(试行)学分制在教学环节的重要体现就是学生对所学课程的自主选择,也是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的基础。

为规范学生选课管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课的内容根据我院学分制实施的要求,选课的内容主要包括选择专业、选择专业方向、选择任课教师、选择课程、选择学习进程。

1、选择专业新生在第一学期主要是学习公共必修课程等基础课程,在第二学期根据学习情况和学习潜能,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在专业大类里选择专业。

2、选择专业方向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以上的专业方向模块,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在第二或三学期在专业大类里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个别专业可以在第一学期选择专业方向。

3、选择任课教师对有两位以上教师同时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课、任选课程等,原则上实行平行排课,课程展示,资源上网,供学生选择教师。

对重点建设课程、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实行教师竞争选聘。

4、选择课程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的基础。

根据学分制实施的要求,学院将提供专业大类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专业任选课程、公共任选课程等供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择。

5、选择学习进程按照学分制实施办法,规定学制3年,修业年限为2-6年,学生可按弹性学制选择学习进程,主要包括重修、自修、免修等内容。

二、课程类型与选修1、公共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由学院统筹设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人文基础课、民政与社会工作、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大学体育等时序课程(学分一般在30左右)和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体育活动、教授系列讲座、国防军事教育、入学教育、政治思想理论实践等周序课程(学分一般在10左右)。

公共必修课程是规定修读的公共课,教务处根据各公共必修课的开课方案制定开课计划,教师应先进行课程展示,供学生了解与选择。

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精选全文

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
1、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指导老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的教育,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安排。

2、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仪器设备,要定期测量仪器设备技术性能,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

要加强对实验实训材料的管理,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

3、实验实训室内不得从事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开发以外的工作,不得在实验实训室堆放实验实训器材以外的杂物。

未经上级或主管部门批准,实验实训室管理和指导人员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到实验实训室。

4、在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管理和指导人员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实训材料,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记录实验实训数据,保持整洁。

5、实验实训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

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实训,至少有两名以上指导人员在场。

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上交,严禁随意丢弃。

6、实验实训室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要经常维护电源线路及通风、防火设备等。

7、实验实训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实训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及时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拆改仪器设备、用于非教学科研活动的原因引起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9、对违反本守则和有关制度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4年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3篇)

2024年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3篇)

2024年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实验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要严格管理,科学使用。

为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所有固定资产均由学院统一登记造册,各实验实训室保管、管理和使用,并建立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年终清理、核查一次。

室内设备、器材等均要妥善保管,分类编号,建立设备档案。

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借出、带走、更换实验室任何设备及设备部件。

二、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在实验实训室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在设备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损坏机器由该行为人负责。

搬动设备要小心轻放。

三、工作中必要的常用工具、配件和耗材,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配合财务资产处购买、入库,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使用。

四、实验实训室的专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登记设备编号及记录保养、维修情况,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平时应定期检查、督促清洁人员打扫卫生,清除灰尘,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进入实验实训室师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上课期间实验教师必须管理好课堂。

六、实验实训课堂,实验教师必须按操作规程指导学生操作,确保安全。

实验教师需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不能离开实验实训室或委托学生代管。

七、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教师要督促学生整理实验实训室清洁卫生,检查相关设备,关好电源和门窗。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进行检查。

八、学校教职工、本院学生未经管理人员或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到实验实训室擅自操作;外单位人员进实验实训室操作,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在每学期最后一周须检修设备保持完好,并收集下学期所开课程对实验实训室的要求资料。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须调试好实验实训室各项硬、软件,保证开学实验实训课的正常运行。

2024年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2)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有序的运行,提高实验效果和实训成果,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设备的安全性而制定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为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在各教学系(部)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及教师进行,教务处负责宏观调控、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一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

学期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超过一学期的课程则按实际授课学期,讲授一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实践报告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四条学生必须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德育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

考核成绩与学分同时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课程考核一般按学期进行。

完成所有教学环节的课程即可考核。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学生修读课程必须先进行课程注册登记,未进行课程注册登记者,不得参加考核,不计学分。

第七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均应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可以根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个别质疑、平时测验、课堂提问、调查报告、闭卷、开卷、设计等方式进行,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确定,所在教学系(部)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

考核方式应在方案中进行规定,要求每个专业50%以上的课程采取口试、技能测试等形式,直接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第八条课程考核内容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第九条大学英语第二学期参加高等学校应用能力A级考试,第三学期专业基础英语由应用外语系和各系联合考核。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实训室的使用,提高实训室的利用效率,保障学生实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实训室的使用。

三、使用流程1.学生需提前预约实训室,预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预约可以通过学校的实训室预约系统进行,也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提交给实训室管理员。

2.审批通过后,学生可以按照预约时间使用实训室。

使用实训室的过程中,学生需遵守实训室规定的时间段、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设备使用指南。

3.学生使用结束后,应将实训室内设备设施归位、清洁整理,保持实训室的整洁和设备的完好。

4.学生需在使用实训室期间做到文明用语、互相尊重、和谐相处,不得擅自私用实训室内的设备设施。

四、设备设施管理1.实训室内的设备设施属于学校财产,禁止擅自移动、损坏或私自借走。

2.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于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学生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应按照操作指南正确使用设备,并保证设备和仪器的安全性。

禁止利用设备进行违法活动或实验。

五、实训室安全管理1.学生在实训室内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切勿擅自解决或接触实验室内的危险物质或设备。

2.学生在实训室内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实验室服装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实验服、安全帽、护目镜等。

3.学生使用实训室时,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实训室。

4.发生实训室内的事故应及时向实训室管理员和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规处理1.对于擅自占用实训室、不按规定时间使用实训室或违反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扣分或暂停使用实训室等相应处理措施。

2.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备设施或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纪律处分进行处理。

七、其他规定1.实训室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修改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2.实训室管理员应负责对学生在实训室内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处理实训室内的问题。

机房6S管理规范

机房6S管理规范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机房6S管理规范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236S的含义推行6S的意义6S执行标准6S的含义第一部分6S的含义•整理(日文:SEIRI)•整顿(日文:SEITON)•清扫(日文:SEISO)•清洁(日文:SEIKETSU)•素养(日文:SHITSUKE)•安全(英文:Safety)因前5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标注发音和后一项内容(安全)的英文单词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6S 。

推行6S的意义第二部分6S 原则规范实验室操作,大家都正确的按照规定执行任务,程序稳定,带来实验的成功,积累自己的经验。

6S 是标准化的推动者6S 是学生自我发展的培养者宽敞明亮,视野开阔的实训室,一目了然,遵守陈列限制,不安全处一目了然。

6S 对安全有保障6S 形成令人满意的学习场所降低很多不必要的空间的占用,减少老师和学生“寻找”所浪费的时间,利于课程的进行。

6S 是节约家6S 是最佳推销员6S执行标准第三部分6S 执行标准整体效果: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设备摆放到指定位置。

地面保持干净整洁。

机房内部:定点摆放。

桌面整齐,整体成一条直线。

机房内部:凳椅,机箱整齐摆好,人走关机。

使用后归回原处。

机房内部:使用完后,归回原位。

课后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6S评价考核第四部分6S 评价考核一、激发学生职业素养平时成绩之中,该项不合格,平时成绩计为不合格。

1考核目的:2考核结果运用:一、整理计算机台面禁止摆放无关物品。

5分/处二、整顿电脑摆放整齐。

5分/处电线、凳椅摆放整齐。

5分/处键盘、鼠标摆放整齐。

5分/处三、清扫电脑表面无灰尘、污渍和多余粘贴物。

5分/处地面清洁,无垃圾。

5分/处四、素养禁止将食物、饮料带入课堂。

5分/处上课过程保持手机静音或关机状态。

5分/处上课结束后,电脑必须关闭。

5分/处上课结束后,所有物品必须归位放置。

5分/处清扫结束后,无垃圾滞留,清扫工具归位放置。

5分/处不准穿拖鞋进入机房。

5分/处所有预留座位均安排专人负责。

职业培训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

职业培训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为确保实训室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实训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

2.实训室设施设备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

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3.使用者在使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实训。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实训管理员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训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训课程,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实训任务。

实训管理员应配合教师做好实训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5.实训室一切设施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6.实训室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

学生实验实习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

7.实训室设施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器材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8.实训室管理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9.实训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禁止吸烟、饮食、乱丢垃圾等行为。

10.实训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实训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实训室安全。

总之,实训室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设施。

所有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和技术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实训室的秩序和安全,以保障实训室的正常运作和实训设备的安全完好,为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做出贡献。

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院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室的利用效率,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实训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学院领导负责对学院实训室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实训室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实训材料的采购、实训安全的检查等。

三、实训室使用规定1.学生可以在学院实训室进行与其专业相关的实训活动。

2.使用实训室前,学生必须提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和规定使用实训室。

3.实训室使用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10点,非实训室管理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在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学习和安全的行为。

5.在实训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清理并归还到指定位置。

6.在实训室内使用设备时,要遵守设备使用规定,谨慎操作,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员。

四、实训设备管理1.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学生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应的操作资质方可使用。

3.学生在使用设备期间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进行改动或调整。

4.学生在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关闭设备,并将设备归还到指定位置,保持设备的整齐和完好。

5.如果发现设备有故障或者损坏,学生要及时向实训室管理员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五、实训安全管理1.学院负责制定实训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学生参加实训安全培训。

2.学生在实训室内要遵守实训安全规定,不得进行危险操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学生在实训室内要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4.实训室内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吃东西和喝饮料,以防止食物或液体误入设备导致故障。

5.学生在使用实训设备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和安全可用,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学生在实训期间要尽量避免单人操作和孤立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单人操作,要在实训室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学校实验(训)室的建设和使用管理,保障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为统筹学校实验(训)室建设和管理,按照实验(训)室分类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专管共用体制,设立学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机构,分级履行管理责任。

第二条校内实验(训)室分为专业实验(训)室、专业群共享实验(训)室、公共实验(训)室三类。

专业实验(训)室由所属二级学院在实训管理中心统筹协调下进行规划、建设与管理;专业群共享实验(训)室由牵头二级学院在实训管理中心统筹协调下进行规划、建设与管理;机房、录播室、形体房、语音室、素质拓展基地、公共画室、思政及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等为公共实验(训)室,由实训管理中心结合学校实际统筹规划、协同相关二级学院建设与管理。

全校所有实验(训)室的建设立项均须严格按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实训管理中心代表学校行使主管、协调全校实验(训)室(含管理人员)的规划、建设、使用、考核以及实验(训)教学环节监控、考评等工作职能;二级学院在实训管理中心的协调下行使所辖实验(训)室(含管理人员)的规划、建设、使用、考核等工作职能,同时负责学院实验(训)教学环节的实施、监控、考评等工作;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全校实验(训)室的弱电系统(多媒体、网络、门禁、中控等)规划、建设、日常维护以及所有实验(训)教学软件招标采购技术参数审核、服务器托管等工作;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训)室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库、调拨、报废、处置、清查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实训管理中心主任作为学校实验(训)室建设与管理牵头部门的负责人,其工作职责如下:(一)紧紧围绕学校的总体规划,负责学校实验(训)室(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

(二)负责组织学校实验(训)室(基地)建设立项、论证工作,指导与监督学校实验(训)室(基地)的建设实施、维护与管理。

(三)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实验(训)室、实验(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四)审定全校各专业实验(训)教学计划、实验(训)教学大纲、实验(训)指导手册,组织老师积极开展实验(训)教学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研究;组织开展实验(训)教学比赛。

(五)配合教务处、质控处开展实验(训)教学检查,指导和监督课程实验(训)、顶岗实习、毕业实践报告等实践教学环节。

(六)负责组织并协调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协助教务处开展技能抽查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七)审定全校实验(训)设备、实验(训)耗材的购置计划;配合资产管理处进行实验(训)室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工作。

(八)根据实验(训)教学任务,组织制定实训管理中心的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领导、组织人员统计各类实习实验(训)数据,按时上报工作报表并落实各实验(训)室的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

(十)制定、落实本中心各工作岗位职责,负责对部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评比;建构岗位职责激励机制,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条图书信息中心主任作为学校信息技术实施及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其在实验(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如下:(一)组织做好全校实验(训)室网络的规划设计及日常巡检维护工作。

(二)组织做好全校实验(训)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工作。

(三)负责全校实验(训)教学软件系统招标采购技术参数审核工作。

(四)组织做好全校实验(训)教学软件系统服务器托管工作。

(五)指导实验(训)教学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六条资产管理处处长作为学校实验(训)室资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其工作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实验(训)室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实验(训)室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所辖实验(训)室的资产管理细则。

(三)组织做好实验(训)室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并对资产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组织做好实验(训)室资产建账(编号、建卡、录入)、验收、登记制单。

(五)及时组织办理实验(训)室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相关事宜。

(六)指导各实验(训)室加强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七)组织对学校闲置的实验(训)资产进行调剂、处置,组织相关部门开发利用,促进资产有效使用与优化配置。

第七条二级学院院长作为学院实验(训)室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学院各类实验(训)室的整体布局、规划。

(二)负责组织学院实验(训)室年度发展规划、立项、论证、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实验(训)室的设备(软件)预算申报、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制定等工作。

(四)分学期组织并审核学院实验(训)教学大纲、实验(训)教学计划。

(五)合理有效地安排学院实验(训)教学时间和空间。

(六)组织检查学院实验(训)教学活动,监控实验(训)教学质量。

(七)协助实训管理中心开展实验(训)教学督查工作。

(八)组织对学院所辖实验(训)室及实验员进行院级考核。

第八条系(副)主任作为本专业实验(训)教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职责如下:(一)协助学院做好本专业实验(训)室的整体布局、规划。

(二)负责本专业实验(训)室年度发展规划、立项、论证、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本专业实验(训)室设备(软件)预算申报、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制定等工作。

(四)分学期组织、制定本专业实验(训)教学大纲、实验(训)教学计划。

(五)合理有效地安排本专业实验(训)教学时间和空间。

(六)检查本专业实验(训)教学活动,监控实验(训)教学质量。

(七)负责本专业各项实验(训)教学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八)负责本专业使用公共实验(训)室的申请工作。

第九条实训管理中心干事需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积极开展实验(训)室的相关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一)协助中心主任做好学校实验(训)室(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等各项相关工作。

(二)协调各学院制定年度实验(训)室(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立项、论证等工作。

(三)协助监管学校各类实验(训)室(基地)管理与维护工作。

(四)汇总并初审全校实验(训)设备、实验(训)材料的购置计划;配合资产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工作。

(五)汇总并初审各学院提交的年度实验(训)教学计划、实验(训)教学大纲、实验(训)指导手册;协助安排学校实验(训)教学时间和空间。

(六)负责督促检查各学院实验(训)教学计划的实施,负责学院各学院学生实验(训)学分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校实验(训)室(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及实验(训)指导老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项实验(训)教学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第十条实验(训)指导教师主要承担实验(训)教学任务,其工作职责如下:(一)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编写实验(训)指导书。

(二)主动与实验员沟通,共同做好实验(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实验(训)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详细讲解实验(训)的目的、内容、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示范操作。

(四)实验(训)进行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实验(训)室,要积极巡视学生实验(训)过程,随时解答学生的提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保证实验(训)按要求进行。

(五)严格指导学生按操作规程参与实验(训),记录实验(训)教学情况,积极探索实验(训)教学及技能训练方法,提高实验(训)教学质量。

(六)协助实验员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预防学生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实验(训)设备。

对实验(训)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七)实验(训)结束前,综合评述实验(训)的情况,分析实验(训)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做好答疑工作。

(八)实验(训)完毕后,会同实验员安排学生做好实验(训)设备清点、卫生打扫及安全防护工作。

(九)认真检查实验(训)结果,做好每次实验(训)的有关记录。

收集并批改学生实验(训)报告,上交至各专业系室。

根据学生的现场表现、实验(训)记录及实验(训)报告的质量做好实验(训)成绩的考核工作。

(十)提出实验(训)室工作的改进措施与方案,协助实训管理中心、学院共同做好实验(训)室的科学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实验员担负实验(训)辅助和实验(训)室管理双重职责,其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实验(训)室简介、操作规程、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根据本规定第十八条要求,建立实验(训)室信息资料。

(二)参与实验(训)室的规划和建设、设备(软件)预算申报、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制定等工作。

(三)负责实验(训)室的仪器设备(软件)、物品的入帐、保管、报修、使用、出借等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四)协助编写实验(训)教学大纲、实验(训)指导书和实验(训)计划;协助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训)。

(五)协助教师指导做好实验(训)前和实验(训)过程中仪器设备、实验(训)材料的准备及实验(训)后现场的清理工作。

(六)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

配合资产管理处定期对实验(训)室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工作。

(七)负责实验(训)室的日常开门关门、环境卫生、实训废弃物处置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八)建立实验(训)室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管理台账,负责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包括是否逾期、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九)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负责实验(训)室的日常使用安排、登记、统计工作,以及“实验(训)室登记本”的发放、收存、归档等工作。

(十一)负责实验(训)室的值班安排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学生实验(训)守则第十二条学生进入校内实验(训)室参加实验(训),需遵守以下规定:(一)学生需按照教学计划到指定实验(训)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

私人的各类元件、工具等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带入实验(训)室。

与实验(训)无关的人员不准随便进入实验(训)室。

(二)进入实验(训)室需按照课程要求着装,在实验(训)室内不喧哗,不随意走动,保持室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验(训)室;下雨天不将雨具带入实验(训)室;不在实验(训)室吸烟;不随便触摸与实验(训)无关的仪器,切实注意实验(训)安全。

(三)实验(训)前,学生必需做好预习,并接受实验(训)指导老师提问和检查。

(四)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训)准备工作。

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老师检查认可。

(五)实验(训)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训)数据和结果,不做与实验(训)无关的事。

(六)爱护实验(训)仪器设备,不将任何公物带出实验(训)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