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护保养规范(试行)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取得相应
电梯的维护保养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分包和转包。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轿门开关门机构清洁灵活、位置开关有效
直流门机碳刷及换向器工作正常
导靴、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保证油质
靴衬、滚轮无变形、脱落
曳引绳磨损、断丝未超标,无油腻
限速绳磨损、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开口销齐全
井
道
井道内的电缆完好无损
上下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强迫换速开关应工作正常有效
清扫地坎、上坎架及门板背面,清洁门锁触点并调整门板
层门自闭功能正常,用层门钥匙开锁释放后能自动复位
层门在开启和关闭时平稳无振动、无卡阻
厅外消防开关有效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深度不小于7mm
层门门头、地坎及各固定部位无松动,间隙尺寸符合要求
检查调整层门联锁机构
轿
顶
清扫轿顶
轿顶检修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安全钳开关及安全窗开关有效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内容。
电梯的质保期服务不应代替电梯的维护保养。保修期内的电梯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电梯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讯等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无阻,照明充分;保证电梯机房温度、湿度等使用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 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 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 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 相关人员的职责;(二) 安全操作规程;(三) 日常检查制度;(四) 维保制度;(五) 定期报检制度;(六)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七) 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八) 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电梯维修保养规程(4篇)
电梯维修保养规程电梯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乘坐,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有效的维修保养电梯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电梯维修保养规程,详细介绍维修保养的各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梯维修保养的首要原则是保障人员的安全,任何维修保养活动都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 规范操作: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维修保养,不得擅自改变维修保养方式或方法。
3. 记录完备:维修保养人员应认真记录维修保养情况,包括维修保养的内容、时间、维修保养人员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统计。
二、维修保养责任分工1. 物业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与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签订合同、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协调维修保养事宜等。
2. 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负责具体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故障排除、日常维护等。
3. 电梯使用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电梯,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三、定期巡检和日常维护1. 定期巡检: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定期巡检,包括机房、井道、电气系统等各个部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日常维护: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清洁电梯,保持电梯的整洁和卫生。
四、故障排除1. 故障报修:电梯使用单位在发现电梯故障时应及时向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报修,详细描述故障现象,以便维修保养人员能够更快速地定位故障。
2. 故障维修: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应及时派遣维修人员进行故障维修,修复故障,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五、安全维护1. 安全检查: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应定期进行电梯的安全检查,包括对电梯的各个部件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2. 安全演练: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梯安全演练,提高人员应急逃生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电梯。
六、记录与报告1. 维修保养记录: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应认真记录每次维修保养的情况,包括维修保养内容、时间、维修保养人员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统计。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规程(四篇)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规程一、维护工作范围1.电梯井道和机房的清洁和消毒;2.电梯门区和轿厢的清洁和消毒;3.电梯电气线路检查和故障排除;4.电梯运行轨道和导轨的检查和维护;5.电梯传动系统的检查和维护;6.电梯控制和安全系统的维护和检查;7.电梯传感器和监视器的维护和检查;8.电梯紧急救援设备的维护和检查;9.电梯开关和按钮的检查和维护;10.其他与电梯安全和运行有关的维护工作。
二、维护周期1.日常维护:每天进行电梯井道、机房、门区和轿厢的清洁和消毒工作;2.周次维护:每周进行电梯电气线路、运行轨道、导轨和传动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3.月次维护:每月进行电梯控制和安全系统、传感器和监视器、紧急救援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4.季度维护:每季度进行电梯开关和按钮的检查和维护工作;5.年度维护:每年进行全面的电梯维护和检查,包括电梯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状态的评估。
三、维护方法1.清洁和消毒: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工具,对电梯井道、机房、门区和轿厢进行清洁和消毒;2.检查和维护:对电梯的电气线路、运行轨道、导轨、传动系统、控制和安全系统、传感器和监视器、紧急救援设备、开关和按钮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3.故障排除:如果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排查和修复;4.维护记录:对每次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护的内容、时间、人员等,以备查阅和跟踪。
四、维护要求1.维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电梯维护和修理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2.维护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3.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和方法进行工作,确保电梯安全可靠;4.维护人员应及时记录维护工作,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5.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电梯进行评估和检验,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状态符合规定要求;6.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电梯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维护效果评估1.根据维护记录和维护工作的完成情况,对维护效果进行评估;2.评估包括电梯的安全性能、运行状态、故障率等方面的综合指标;3.评估结果可以作为维护工作的改进和调整的依据。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 年 1 月 16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刘新华何毅赵伯锐周沛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顾卫东潘文筠刘锡奎张元培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姚良宏蒋灏曾健智黄永盛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王志平刘萍目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 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附件 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 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 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电梯的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 工作。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 年 1 月 16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蒋灏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目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附件 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 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程模版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程模版一、安全检查1. 每日开机前,检查电梯各部位的开关是否正常,如按钮、门开关等。
2. 每日检查电梯轿厢内的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照明灯、指示灯等。
3. 每日检查电梯轿厢内的应急通话设备是否正常。
4. 每日检查电梯轿厢和井道的各种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门锁、导轨等。
5. 每日检查电梯门的开闭速度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异常噪音。
6. 每日检查电梯行走过程中是否出现晃动、异响等异常情况。
二、设备保养1. 每周对电梯轿厢内的照明灯进行清洁和更换,确保良好的照明效果。
2. 每月对电梯轿厢内的地板、墙壁等进行清洁,并检查是否存在损坏或污损的情况。
3. 每季度对电梯轿厢内的按钮、指示灯等进行清洁,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4. 每半年进行一次大规模保养,检查电梯电器设备的连接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损坏的情况,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5. 每年对电梯轿厢内的地板、墙壁等进行清洁和涂漆,保持外观的整洁。
6. 每年对电梯的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紧急救援1. 每月进行一次紧急救援的演练,培训员工使用电梯应急通话设备和相关的操作流程。
2. 每季度对电梯应急通话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 每月检查电梯的紧急停止按钮和呼唤按钮是否正常运行。
四、记录和报告1. 每日维护保养完成后,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在电梯维护保养日志中。
2. 每月、每季度、每年对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
3. 每月将电梯维护保养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确保相关部门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有所了解。
五、安全培训1. 每季度对电梯使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包括电梯的基本原理、日常维护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流程等内容。
2. 每次发生电梯事故后,要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总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六、外部合作1. 每年对电梯的制造商、维修公司等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每年与电梯的制造商、维修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2)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7年1月16日前 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年1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蒋灏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目 录(1)电梯维护保养规则······································(4)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8)附件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附件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12)(15)附件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1 / 20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 年1 月16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蒋灏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目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附件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WORD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 年 1 月 16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XXX 蒋灏日立电梯(中国)XXX 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XXX 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目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 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4)附件 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 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 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_T5002-2019)_最新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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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文件编号:电梯维保计划方案--适合曳引式电梯、杂物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合同号:梯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安装单位项目地址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有限公司一、目的: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细化对工作的要求,提高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根据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维保计划方案书。
并制定电梯维保计划。
二、人员配备与维修保养服务承诺:我公司对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1、每个班组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完后,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2、制定电梯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3、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区内的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存档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何应急救援预案;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社保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相应的《特种社保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日常做的对维修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培训和考核记录也需存档备查;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不少于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最新WORD版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最新WORD版概述本规范是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不同用途、不同载重、不同速度的曳引式或液压式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维护保养的内容及要求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是指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清洁、保养和必要的调整,以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过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电梯机房和井道的清洁和设施的维护1.电梯机房和井道应保持通风、干燥、洁净、无积水、无垃圾和无杂物。
2.电梯机房内和井道内的照明设施应工作正常,照明充足。
3.电梯机房和井道内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驱动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系统等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受损伤,无震动、无异常声响。
电梯各部件的技术状态检查1.电梯各部件的技术状态应定期检查。
2.包括电梯的外观清洁、房门闭合情况正常、层门及轿门闭合情况正常、升降机房间门及窗户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油门开关、行程开关等电器元件正常、限速器、安全钳、机房上、下限制、行驶制动器工作情况等技术部件的正常状态。
3.检测应漏维。
包括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
电梯各部件的润滑、调整和更换1.电梯各部件应按照规定进行润滑、调整和更换。
2.润滑、调整和更换的具体内容,包括轿厢导轨、悬挂绳、电动机、限速器、安全钳等技术部件。
3.润滑、调整和更换应按照规定的周期、方法和要求进行。
维护保养的时间周期1.维护保养周期根据电梯的类型和使用情况而定。
2.整修的周期为一年,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
3.月维保的周期为一个月,必须进行一次电梯小维护工作,相关设备应重新校验后投入使用。
4.日维保的周期为一个月内的每天,必须进行电梯日常小保养工作,相关设备应进行检查并保持合适的状况,相关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特种设备维修单位的要求特种设备维修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总局网下载)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前 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年1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蒋灏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目 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附件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电梯的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
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电梯检测的要求(试行)
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电梯检测的要求(试行)从事电梯检测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符合本要求规定的条件。
符合本要求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可以且仅可以从事本单位使用管理或者维护保养电梯的检测。
1. 人员(1) 持有电梯检验员或者检验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统称检验人员)至少8人,其中具备电梯检验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至少2人;⑵任命至少2名具备电梯检验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检测责任师,从事检测报告的审核以及检测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3)检验人员已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且执业单位为所在的使用、维保单位。
•2. 检测仪器具备以下检测仪器和量具,并且应当满足检测工作需要:(1) 电梯振动及起制动加减速度测试仪器,1台;(2) 钢丝绳探伤仪器,1台;(3) 限速器测试仪器,1台;(4) 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
3. 质量保证措施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以下质量保证措施:(1) 在本单位内设立专门部门,独立、规范地从事检测工作;(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发展与本单位实际情况,至少每隔半年对检测人员进行1次与检测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和安全作业培训;(3) 质量保证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独立开展电梯检测工作的质量。
4. 业绩要求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管理或维护保养电梯数量不少于1000台,并且近两年内未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核实的维护保养质量投诉。
5. 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满足负责受检电梯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检测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能够及时传递、报告、公示电梯检测信息。
6. 法规规范具备与电梯自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并且是颁布的正式版本。
7. 本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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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规范(试行)2013年9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基本程序 (2)6 维保记录 (3)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梯维保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6)附录B(规范性附录)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及方法 (20)附录C(规范性附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及方法 (14)附录D(规范性附录)液压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及方法 (19)附录E(规范性附录)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标志及其使用规定 (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应遵守的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电梯)的维保。
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中与电梯相同部分的维保可参照本规范进行。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的维保可参照本规范进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2893—2006 安全色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5566(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4475—2009 电梯远程报警系统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术语和定义GB/T 7024—2008、GB 7588—2003、GB 16899—2011、GB/T 18775—2009、GB 21240—2007、GB 25194—2010、TSG T5001—2009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维保单位是指获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能够根据电梯制造商提供的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以保证电梯设备处于维护说明书中所要求的正常工作状态。
为达到该目的,对电梯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尤其是电梯设备的安全性能的法人或法人下属部门。
3.2维保人员是指取得电梯维修项目并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
3.3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设置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1.1 维保单位1.1.1 维保单位应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应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维保工作。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1.1.2 维保单位在承接新维保电梯前应对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维保后电梯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且应满足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1.3 维保单位应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1.1.4 维保单位应履行TSG T5001—2009第十五条所规定的职责。
1.1.5 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后,应自签订之日起按照电梯制造商提供的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根据所维保电梯的使用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方案与维保计划,确定维保人员和维保的接口方式。
1.1.6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1.2 维保人员1.2.1 已经过适当的培训,拥有足够的知识和实际经验,并能得到其所在维保单位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且能够安全地进行所要求的维护操作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维保人员,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2.2 维保人员数量的配置应满足现场维保工作的需求。
1.3 维保工具仪器设备1.3.1 维保人员应配备满足维保要求的工具、计量器具和/或仪器设备。
1.3.2 维保用计量器具和/或仪器设备应当在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有效期内。
其精度等级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
表1 仪器设备推荐表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应根据制造商的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基本程序1.4 维保准备维保人员应备齐所维保电梯的维保方案、技术资料、维保记录以及所需的工具、计量器具和/或仪器设备,同时应配备和穿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品。
1.5 维保实施1.5.1 维保人员到达使用单位后,应主动与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说明来意并提出需配合的内容。
1.5.2 当电梯的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有专门规定的,维保人员仅在对维保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确认并得到使用单位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电梯维保(如防爆电梯)。
1.5.3 电梯维保是在使用单位已停止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
1.5.4 维保人员应在电梯的基站以及人员较为密集楼层的层门入口处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设置防护围栏或类似装置,具体要求可参照附录A《电梯维保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1.5.5 维保人员应遵守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并应按照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入电梯的机房、轿顶及底坑。
1.5.6 维保人员应按照维保方案和维保计划进行电梯维保。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报告维保单位后增加相应的维保项目(内容)并及时调整维保方案与维保计划。
1.5.7 如通过维保,发现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1.6 维保项目、内容与要求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
维保项目、内容与要求应分别满足附录B《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及方法》、附录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及方法》、附录D《液压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要求及方法》的规定。
维保单位应依据附录规定的内容实施维保工作,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正常运行。
维保记录1.7 维保单位应根据附录B至附录D的规定,统一制定与维保内容相对应、项目不少于附录B至附录D所规定的并附有填写要求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以下简称记录)。
1.8 记录内容除需满足TSG T5001—2009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a)记录的版本号和存档编号;b)合同编号和合同执行期;c)电梯使用登记注册代码;d)检验机构下次定期检验日期1.9 记录应经发布后实施。
1.10 维保人员应根据所维保电梯的种类,选择相应的记录并按照记录规定的项目、内容与要求实施维保。
1.11 维保人员应在现场实时填写记录并核对记录的完整性。
1.12 记录应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1.13 维保人员应将记录的一联交使用单位留存。
1.14 维保单位应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及时地归档记录。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电梯维保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A.1 通用要求A.1.1 维保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根据作业环境、条件等制定出详细的维保方案,并向维保人员讲明维保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缺少安全技术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的不得维保。
A.1.2 维保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鞋及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袖口、裤口要扎好。
A.1.3 维保人员到达维保地点后,应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联系,严格遵守使用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内的安全措施,并按附录E《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标志及其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保护好维保人员及周边来往人员的人身安全。
A.1.4 维保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时嬉戏打闹。
A.1.5 进入轿厢前首先要看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不可直接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A.1.6 在维保期间,禁止维保无关人员乘用电梯,且电梯必须以检修速度移动。
维保作业完毕,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在轿厢内工作。
A.1.7 多部电梯同时进行作业时,相邻作业人员要互相呼应关照,如确实难以保证安全时,相邻电梯应停止运行。
A.1.8 在机房内进行维修时,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按《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A.1.9 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行开门,如确实需要在机房开门时,首先要搞清楚轿厢所停位置,必须在轿厢所在层站按《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人员联系好,将轿门、层门完全关闭,门锁作用正常。
严禁在层门敞开情况下,移动轿厢。
A.1.10 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层门敞开走车。
如检查门锁时,按《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检查完毕应及时将层门恢复,以免他人坠落。
A.1.11 层门因故暂不能关闭时,按《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他人误入坠落,并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请其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A.1.12 在轿厢内维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地坎以外,以免刮伤、撞伤。
如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轿厢时,一定要先断开停止装置,以免误动。
进行难度大的操作时,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外,必须事先断开总电源。
A.1.13 在轿顶上不应有三人同时工作,必须以检修速度运行,并且由轿顶开关控制。
轿厢行驶时,不得将身体探出轿顶防护拦。
A.1.14 在检查换速及极限开关时,维保人员必须选好完全可靠的身体位置且开车前必须重复口令。
A.1.15 在底坑工作确需开车时,维保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并派专人看管监护,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补偿装置钩绊倒。
A.1.16 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层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出轿顶周边、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
如确属工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A.1.17 接近带电体时,按《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A.1.18 对使用易燃易爆的物品时,不得有明火,用剩的要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A.1.19 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进出口处应设置安全栏杆, 按《标志规定》做好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A.1.20 如需拆除梯级或踏板进行维保,拆下的梯级或踏板应放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之外的地面上,切勿立放于未拆的梯级或踏板上。
A.1.21 检修照明只能使用36V安全电压的工作灯或手电筒,严禁使用220V电压的工作灯,当不需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时,一定要断开总电源,以确保检修时的安全。
A.1.22 当需要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临时性运行进行检查时,只能采用检修“点动”操作。
A.1.23 维保结束时,应仔细检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内是否留有工具或其它异物。